这首诗是杜甫旅居夔州的第二年所写八首咏逐诗之一。虽只有五言八句,但其意义和写作技巧却都臻于上乘。诗的前四句代麂写意,自悔不能见机远离伤害。后四句感叹世人因为贪食美味而残害生灵。全篇代麂立言,前半婉而多讽,后半愤怒斥责。该诗借逐言情,写麂自悔不能全身远离祸害,代麂抒情,感叹世人为了口腹之欲而残害生灵。
诗的首句说自己被迫和自由天地“永”“别”,又被抬举与“玉馔”并列充人口腹。次两句“无才”三字是关键。文意是既没有本事高飞远引与仙人为侣,那就无法逃脱被吃的命运。 “不敢恨”,正说明痛苦之深。“不敢恨”,是虽死无怨,写得更深更惨。后半,头两句总结出一条道理,即: “乱世”生命不值钱,有名即是祸根。残酷现实的根源在哪里,“衣冠兼盗贼”五字作了回答,这是对残暴的统治者的高度概括。全诗与其说是写麂,毋宁说是写人。所指可以是某个人,而更重要的则是揭示了类似的无数人的共同命运。那是几千年封建时代无法消除的社会悲剧、历史悲剧。此诗虽小,可以喻大。
这是一首禽言诗,该诗以讽刺怒骂成文,显示杜甫嫉恶如仇的性格。全诗以将死之麂的口气写成,杜甫借麂之口,毫不留情地遣责了权贵者贪婪残忍的本性。诗人以麂比善良人士,以“衣冠兼盗贼”痛骂奸佞小人。讽刺贪婪成性的人本身就是“盗贼”,有着“鱼肉人民”的本性。此诗构思巧妙,寓意婉转,虽为咏逐诗,却不给人咏逐之感。
在王勃的《王子安文集》中,可以与上面这首诗参证的江边送别诗,有《别人四首》、《秋江送别二首》等,都是他旅居巴蜀期间所写的客中送客之作。
两诗合看,大致可知写诗的背景,即送客之地是巴南,话别之所是津亭,启行之时是秋夜,分手之处是江边,而行人所去之地则可能是塞北,此一去将有巴南、塞北之隔。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选录了两首中的第一首,但就两诗比较而言,其实以第二首为胜。第一首诗最后用“谁见泣离群”一句来表达离情,写得比较平实浅露,缺乏含蓄深婉、一唱三叹的韵味,沈德潜也不得不指出其用意“未深”;而在写景方面,“山横塞北云”一句写的是千里外的虚拟景,没有做到与上下两句所写的当前实景水乳交融,形成一个完美和谐的特定境界,因而也不能与诗篇所要表达的离情互为表里,收到景与情会的艺术效果。而在艺术上达到了这一要求的,应当推第二首。在这诗中,诗人的离情不是用“泣离群”之类的话来直接表达的,而是通过对景物的描绘来间接表达。诗人在江边送走行人后,环顾离亭,仰望明月,远眺江山,感怀此夜,就身边眼前的景色描绘出一幅画面优美、富有情味的江边月夜图。通首诗看来都是写景,而诗人送别后的留连顾望之状、凄凉寂寞之情,自然浮现纸上,是一首寓情于景、景中见情的佳作,兼有耐人寻味的深度和美感。
黄叔灿在《唐诗笺注》中还称赞这首诗末句中的“寒”字之妙,指出:“一片离情,俱从此字托出。”这个“寒”字的确是一个画龙点睛的字,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着此一字而“境界全出”。但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不可能离开句和篇而孤立地起作用。这个“寒”字在句内还因“此夜”两字而注入离情,说明这不是通常因夜深感觉到的肤体寒冷,而是在这个特定的离别之夜独有的内心感受。而且,这首诗中可以拈出的透露离情的字眼,还不止一个“寒”字。第二首首句写烟而曰“乱”烟,既是形容夜烟弥漫,也表达了诗人心情的迷乱。次句写月而曰“飞”月,既是说明时间的推移,也暗示诗人伫立凝望时产生的聚散匆匆之感。第三句写离亭掩而加了“寂寞”二字,既是写外界的景象,也是写内心的情怀。从整首诗看,诗人就是运用这样一些字眼把画面点活,把送别后的孤寂怅惘之情融化入景色的描写之中。而这首诗的妙处更在于这融化的手法运用得浑然无迹;从而使诗篇见空灵蕴藉之美。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而“设业设虡”、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乐器则列举了应、田、鞉、磬、柷、圉、箫管,与《周礼·春官》所载“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为起乐、圉(敔)为止乐之器,以首尾涵盖,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八音克谐”(《尚书·舜典》),“喤喤厥声,肃雝和鸣”,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周颂·执竞》与此篇《周颂·有瞽》。《周颂·执竞》一诗,“钟鼓喤喤,磬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虽也写了作乐,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惟有《周颂·有瞽》几乎纯写作乐,最后三句写到“先祖”“我客”,也是点出其“听”与“观”,仍归结到乐的本身,可见这乐便是《周颂·有瞽》所要表达的全部,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在场的人(周王与客)、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因此,《周颂·有瞽》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高亨《诗经今注》认为这即是《周颂·有瞽》所描写的作乐。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大致两相符合,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其一,高氏说“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而《礼记·月令》郑玄注则说“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体;其二,高氏说“周王和群臣也来听”,《礼记·月令》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说“据《礼记·月令》,每年三月举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历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见要确指《有瞽》作乐是哪一种仪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周颂·有瞽》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而且也显示了周人“乐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