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黎明时的阳光刚刚照到进行军事训练的场地,女民兵英姿飒爽手持五尺枪。
中华儿女志向不凡,不爱红艳美丽的装扮,而爱革命的武装。
注释
飒爽:豪迈而矫健,形容精神抖擞。
曙:天刚亮。
演兵场:练兵场。
奇志:极不平凡的志向。
红装:妇女红艳美丽的装扮。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此诗高度地概括和评价了杜甫爱国忧君的一生,表达了自己对杜甫忠君忧国的衷心敬佩之情,深深同情杜甫颠沛流离、歌哭于风尘的不幸命运。全诗深稳典切,凝练有力,一气贯注,笔无懈弱,颇具骨力,尾联尤富思致。
诗的首句“不仅”二字,表明杜甫既是诗人,又是忠臣,同时加重了“忠”的分量,并将“忠”推到突出而明显的位置上。杜甫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却只作过一些卑微而闲散的官职。在成都,投奔好友严武,为节度参谋,也不得志,几个月便辞去了。“忌”“薄”相映,有力地表明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在地方,都是有才而不见用,空怀报国之心。这既是为杜甫鸣不平,又是对时代的批判。“沉沦”“乱离”,表明杜甫长期漂泊,一生潦倒。但他“每依北斗望京华”(《秋兴》),始终不忘国家,不忘人民,不忘“君父”。
就是这样一个诗人而兼“契稷身”,最后连返回故乡的愿望也未实现,病卒于同他相依为命的一只破船上。“忧社稷”“老风尘”,正是杜甫全部生活的真实写照。而其诗歌,号称“诗史”。“信史文章自有真”,这是切合实际的评价。诗歌以“契稷身”而“薄宦沉沦”始,以“儒士作忠臣”而“可怜”终,充分表现了作者对杜甫的深沉感叹。
该诗惊奇之处就是第一句,一开始就以不凡的口吻说“先生不仅是诗人”,一下子把读者的兴头勾起来,令人拍案称奇。其次,该诗结构严谨,很有宋词讲“理”的意味。前后呼应,一问一答,脉络清晰。这首诗体现出蒋士铨的创作风格,感情雄厚,凝重,读来自有一股凛然正气升起。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三百九十五。下面是原扬州大学教授李廷先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是一首诗风粗犷,立意奇警的抒怀诗。奇就奇在最后一句:“磨损胸中万古刀。”
诗中说,每天太阳从东方升起,人世间纷繁复杂的事情便一一发生。韩愈也有“事随日生”的诗句,意思相同。当时正是唐代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外族侵扰的混乱时期。诗人经常看到许多不合理的事情:善良的人受到欺压,贫穷的人受到勒索,正直的人受到排斥,多才的人受到冷遇。每当这种时候,诗人便愤懑不平,怒火中烧,而结果却不得不“磨损胸中万古刀”。
作者是个富有正义感的诗人。《唐才子传》说他在少年时期“尚义行侠,旁观切齿,因被酒杀人亡命,会赦乃出,更改志从学。”这位年少时因爱打抱不平而闹过人命案的人物,虽然改志从学,却未应举参加进士考试,继续过着浪迹江湖的生活。他自幼形成的“尚义行侠”的秉性,也没有因“从学”而有所改变,而依然保持着傲岸刚直的性格。只是鉴于当年杀人亡命的教训,手中那把尚义行侠的有形刀早已弃而不用,而自古以来迭代相传的正义感、是非感,却仍然珍藏在作者胸怀深处,犹如一把万古留传的宝刀,刀光熠烁,气冲斗牛。然而因为社会的压抑,路见不平却不能拔刀相助,满腔正义怒火郁结在心,匡世济民的热忱只能埋藏心底而无法倾泻,这是十分苦痛的事情。他胸中那把无形的刀,那把除奸佞、斩邪恶的正义宝刀,只能任其销蚀,听其磨损,他的情绪十分激愤。诗人正是以高昂响亮的调子,慷慨悲歌,唱出了他自己的心声。
这首诗用“磨损的刀”这一最普通、最常见的事物,比喻胸中受到压抑的正义感,把诗人心中的复杂情绪和侠义、刚烈的个性鲜明地表现出来,艺术手法十分高妙。在唐代诗人的作品中,还没有看到用“刀”来比喻人的思想感情的。这种新奇的构思和警辟的比喻,显示了刘叉诗歌的独特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