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主要讲述初夏时节,美景当前,却与好友知己却分居两地的无奈之情。其中“麦风低冉冉,稻水平漠漠。”“吴宫好风月,越郡多楼阁。”,麦子属北方农作物,水稻属南方农作物,吴,越更是对立的国家,写出作者与好友分居两地,赏着不同的风景,感受着不同的风土人情,唯一相同的恐怕就是那颗互相思念,牵挂的心情吧!“芳节或蹉跎,游心稍牢落。”“两地诚可怜,其奈久离索。”美好的初春时节,已经虚度过去,游玩的心情突然低落起来。我们却又分居两地,实在无奈!
词的爱好者,见过《踏莎行》,见过《虞美人》,《踏莎美人》这样的词牌名恐怕第一次见。这是纳兰性德的好友顾贞观的自度曲,一半《踏莎行》,一半《虞美人》,颇为不俗。
淡淡的春日里,闺房中的女子百无聊赖,意兴阑珊。拾翠踏青,别的女孩子求之不得,个个摆出跃跃欲试的模样。“香笺小迭邻姬讯”,隔壁的女子早早就写信相约了。可是这位女主角显然有些与众不同,她陷入了莫名的春愁:清明快要到了,正是游春踏青的好时节,邻家女伴写来信笺相邀游春。然而樱桃花都谢了,清明将过,却不知为了何事而蹉跎。只因疏慵倦怠,本就愁绪满怀,于是不愿再去沾惹新恨了。如此愁绪谁能明了,恐怕唯有那清晓窗外的流莺知晓了。
“柔肠几寸,不堪更惹青春恨”一句,点破了女孩的心事——当然,这出于人性使然,也许她自己都未曾发觉。春天万物萌生,百兽交配,人的爱欲也甚于平常。花样年岁的女孩,心中生长出了隐隐约约的欲望。女伴之间的嬉戏,已经无法满足这位女孩孤寂的心了,她需要更多的心灵慰藉,需要一位灵魂的伴侣。但是在那个时代,女子是没有主动追求爱的权利的。一个女子主动说思慕男子,会被认为是没有教养、粗鄙淫贱。但不说春色,不代表没有春意萌动。古来对女子性欲的刻画并不见少,《牡丹亭》里大量篇幅讲的,其实就是杜丽娘游园思春,做了个美丽的性梦。《西厢记》里的崔莺莺一样是打着不白受人恩惠的旗号,与张生私会,且初次见面二人就共赴巫山。
绝大部分的女孩,是没有崔莺莺那份大胆的,甚至没有杜丽娘的那点儿自我意识。她们大多处于一个封闭的环境中,爱欲有来处,无去处,只能在盈盈春景中独自辗转,将如春草般萌芽的欲望一点一滴地消磨掉。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