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两马并驾八只蹄子聚集在一起,两匹马二弯下颈,马鬃和马尾一样齐。
前马后蹄踢着后马重量压在前蹄,后马往后退避长声嘶鸣。
长着胡子的看马老头向后看去,肯定上辈子是马能听懂马语。
后边的八匹马有行走的有饮水的,细微流水流向马嘴似能听马喝水的声音。
前马已经渡过溪水,像飞出树林的鹤伸长着脖子,后马想要渡河像鹤低头啄食一样。
最后一匹马是最好的一匹马,不嘶鸣,身子也不动,尾巴摇出了风。
韩干画的马就好像真马一样,苏轼作诗就好像画作一般。
世上没有伯乐也没有善于画马的韩干,这些诗这些画谁能看懂?
注释
韩干:大梁人,官太府寺丞。善画人物,尤工鞍马。初师曹霸。天宝中召入供奉,悉图宫中名马。
攒:并接。一说四蹄聚集在一起。
宛颈:弯颈。
鬃尾齐:指马鬃和马尾一样高,一样齐。
任前:把全身的重量放在前两条腿上。
举后:举起后蹄去踢。
却避:退避。
老髯:长着胡子的老头。
奚官:王十朋注引程季长:“奚官,养马之役者。”即马佚。
前身作马:上辈子曾经是马。换句话说,是马脱生的。这是一种迷信的说法。
微流赴吻:细微的流水流向马嘴。
若有声:似能听到马喝水的声音。
既济:已经渡过溪水。
出林鹤:像飞出树林的鹤一样伸着脖子站立。
涉:涉水,指经过溪水。
鹤俯啄:像鹤一样低头啄食。
马中龙:最好的一匹马。
尾摇风:尾巴摇动而产生了风。
韩生:指韩干。
苏子:指苏轼。
伯乐:古代善相马者,秦穆公时人。一说为赵简子之臣。
这首诗于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三月作于徐州的这首七言古体诗。韩干,相传年少时曾为酒肆雇工,经王维资助学画,与其师曹霸皆以画马著名,杜甫在《丹青引》里曾经提到他。他的《照夜白图》等作品尚存,而苏轼题诗的这幅画,却不复可见。
诗题说是“马十四匹”,画中的马,却不止此数。南宋楼钥在《攻媿集·题赵尊道渥洼图序》里说:他看见的这幅渥洼图,是李公麟所临摹的韩干画马图。“马实十六,坡诗云‘十四匹’,岂误耶?”楼钥因而题苏轼诗于图后,自己还作了一首‘次韵’诗。李公麟临摹那幅画,当属可信。临摹本中的马是“十六匹”,也很值得注意。王文诰“据公诗,马十四匹,楼所见并非临本也”的案语,是缺乏根据的。按苏轼这首题画诗中的细节,那些说“据公诗,马十四匹”的人,漏数了一匹,搞混了一匹,实际上是十六匹,和李公麟所临摹的画相符。
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 3359篇诗文
陆游与唐婉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喜结连理不久就被母亲逼得离婚,成了陆游心中的痛。这首诗则是陆游死前一年重游沈园写下的,自当初在沈园与唐婉重逢已过去了五十三年,但时间并没有使陆游淡忘这段感情,重游沈园,触景生情,再次使他想起了当初的美好时光,发出了感慨。
这沈园中生机盎然,繁花似锦,可繁花依旧,却是物是人非。“沈家园里花如锦"先写沈园的美好景象,为接下来怀念当年埋下伏笔,同时以乐景称哀情。“半是当年识放翁”,笔锋一转,从现在转到过去,想起了与唐婉春游沈园的往事(此诗题目春游,既是这次春游,又是当初那次春游),当时也是繁花满园,而现在这些花也该是当初认识了我吧,(也有可能是以花喻唐婉)。前两句串联现在和过去,乐景之中是陆游的悲伤、无奈、对往事的感慨以及对唐婉的内疚、怀念与真挚的感情。
陆游知道人终有一死,唐婉终会死去,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如此快的分别,他们之间那些美好的往事如烟,如梦,匆匆而过,了无痕迹,只剩下这沈园和回忆,这教陆游如何接受。或许他与唐婉的感情注定只能是一段梦,短暂而又凄美,留下了太多的不圆满,但也正因如此,这段爱情故事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令人铭记。
这首曲赞扬了一位性格豪放、才华横溢的英雄:他具有文韬武略,从不计较穷通得失,入水他能斩杀怪蛟,举手他能射落大雕,筵席上他潇酒挥毫,诗文惊动四座,和那些势利小人迥然不同。
曲子开篇便气势宏大,韵调轩昂:“诗情放,剑气豪,英雄不把穷通较。”作者首先写出了一位英雄人物的胸怀气魄,他能咏诗,会舞剑,可谓是文武双全;此外,他从不计较个人一时的穷困失意或显达得意,思想境界也是不同凡响。
接下来的四五六句鼎足相对,用三个意象,具体描写这位英雄的文武之才:“江中斩蛟,云间射雕,席上挥毫。”他能像勇猛威武的周处那样,无畏地在江上斩杀蛟龙,和北齐的斛律光一样箭法高强,射中云中的大雕,更有超凡的文才,能在大庭广众挥毫写诗作文。至此,一位气概非凡的英雄形象已经塑造出来了。
末尾两句“他得志笑闲人,他失脚闲人笑”是作者对世俗小人的嘲讽,他们得志时嘲笑别人,等到他失脚后别人都笑他。作者塑造一个英雄的形象,目的就是为了讽刺现实生活中的势利小人。那种人一发达就嘲笑别人无能,他却没有想到,当他任途失意甚至身败名裂之时,却被天下人耻笑。这结尾两句,对比强烈,力透纸背。
作者在这首曲子里着意刻画了一位性格豪放,不计穷通得失的旷达之士,武功超凡,文才出众。这与张可久经常描写的隐士稍有不同。这说明张可久心中理想人物,未必全是纵情诗酒、放浪山水型的隐逸之士。这首曲子写出了英雄人物应有的气度和胸怀,感情豪迈旷达,笔力雄健奔放,文辞间尽显英雄本色,在《小山乐府》中独树一帜。
开头两句写年复一年,眼见秋花凋落,春花盛开,自己却劳碌奔波,在马背上度过。今天又见春风送暖,不知不觉中,春天已悄然来临。目睹这美好的春景,诗人却百感交集,思绪万千,感叹人生如梦如醉,流年似水,岁月也正在悄然逝去。一种急于盼望为国建功立业的感情溢于言表。
“短发”两句,感叹岁月无情,人生易老。诗人长期离开家乡,宦游在外,倏忽间,已到五十岁上下,头发已经稀疏变白,苍白衰老的容颜也只能借助酒力才泛出一点红润。古人不剪短头发,“短发”的“短”在这里是少的意思。头发稀疏,所以只能“轻梳”,头发本不多,又千缕皆白,至于诗人是怎样为国为民鞠躬尽瘁,辛苦操劳,以致身心憔悴而早衰的情形,也就可见一斑了。
以上四句充分表现了诗人忠于职守、勤于国事,多年为民奔走效力的情况;后面四句则表现了作者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不谋私利,赤心报国的高风亮节。
“离家”二句紧承前面的内容而发,说明“离家”的目的正是为了“报国”,然而离家多年却寸功未建,又深感羞惭。于谦24岁中进士,刚三十岁时,就到江西处理积案,释放了很多被冤枉判罪的百姓。从明宣宗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到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即诗人三十三岁到五十一岁期间,他又做了长达十八年之久的山西、河南巡抚。“离家自是寻常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诗人的感情又是那样的丰富细腻,目睹异乡的春日美景,他又怎能不想念故乡,产生惆怅之情呢?但好男儿志在四方,要想为国有所作为,离乡的悲愁也只能是“寻常事”了。“报国惭无尺寸功”,这固然是作者的自谦之辞,却又表现出他严于律己的人生态度。其实,多年来,作者又何尝“无尺寸功”。他辛苦劳碌,关怀百姓疾苦。灾年里,他下令打开官仓救济灾民。他为到处流浪没饭吃的百姓痛心,为严冬里还穿着破旧单衣的儿童难过。他希望引来天上的银河水灌溉人间的土地,还让老百姓到他的衙门里去控告贪官污吏。在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里,他像冬夜里的火把,给人们带来了温暖,所以老百姓称他为“于青天”。这两句话,实际上正是衰颜白发的诗人壮心不已,深感时光易逝,而急切盼望为国建功的心情的剖白,这正像屈原所说的:“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
“萧涩”两句,诗人请求不要笑他多年为官而囊中空空,表明他只有报效祖国的长剑一柄,倚青空而立。尽管诗人多年位居高官,却一生清白自守,两袖清风,行囊羞涩。以至于这位始终保持高风亮节,“只留清白在人间”的民族英雄遇害时,朝廷派人去抄他的家,也只发现他“家无余资,萧然仅书籍耳。”这在当时贿赂成风的黑暗官场里,难得可贵。那独倚青空的耿耿长剑,正是忧国忧民,顶天立地的诗人胸中的赤胆忠心和凌云壮志的象征。
这首诗平仄协调,颔、颈两联对仗工稳,语言清新自然,明白如话,风格浑然淳厚,质朴刚劲。
文章的宗旨是显下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下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下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下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重心长,都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曾子在病重之际还坚持要更换与自己身份和地位不符的床席,乃至在更换床席的过程中死去,表现了曾子恪守礼法的坚定信念,更体现儒家礼法至上的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克己服礼”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