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春天二三月时,农夫们在田地间农耕者多,在家闲居者少。
在和暖的阳光的照耀下,肥沃的土壤开始萌动,似乎要长出茁壮的禾苗;田野中流动的溪水,浮光闪耀,波光粼粼。
斑鸠在屋顶上聒聒鸣叫,布谷在桑条下翩翩飞舞。
远处的碧山上丹杏正在开出艳丽的花朵,在青草地的暖阳下正在睡眠的小牛犊是那样的健壮。
田家的此种乐趣有谁能够知道,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为什么还不归去到田园之中。
我已经在美丽的颍州买下了几亩田地,便想着什么时候能够面对溪流坐在岩石之上独享垂钓之乐。
注释
膏脉:肥沃的土壤。
泛滟:浮光闪耀的样子。
聒聒:象声词。
黄犊:小牛。
颍:指颍州。诗人于黄佑元年由扬州移知颍州,第二年七月改知应天府。
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这首诗开头两句,写林逋生长的环境。开首即称他们生长在湖山深曲处,山水清澄。后两句讲那里的人物,世外的隐君子是高尚的,就是佣工贩妇也都是冰清玉洁的人。还没有写到林逋,却已经树立了高洁形象。
接下去写林逋高风亮节,源于天性。“先生可是绝俗人,神清骨冷无由俗。”林逋不是与世俗隔绝的人,上文写那个环境里除了“隐君子”外,还有“佣儿贩妇”,正说明他不是与世隔绝的。“神清骨冷”是从《晋书·卫玠传》“叔宝(卫玠字叔宝)神清骨冷”来的。当时所谓骨,指气质品格而言,从神情到品格都清冷。接着,作者写他对林逋的钦仰,这种钦仰在梦中得到反映。他在梦中见到的林逋“瞳子瞭然光可烛”。《孟子·离娄上》:“胸中正,则眸之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瞳仁明亮,说明胸中正,跟神清有关;瞳仁昏暗,说明胸中不正。林逋既是“神清骨冷”,在梦里看到他,那就是“瞳子瞭然”,再夸张一下,便成为“光可烛”,可以照见一切了。这样写,正显示出诗人对林逋的仰慕已经形于梦寐了。这样写,概括了林逋为人的特点。林逋写湖上风光的七言近体诗中,有的反映隐居生活和情思,写得“神清骨冷”。如《湖山小隐》二首之一:“道着权名便绝交,一峰青翠湿蘅芳。”如《湖上晚归》:“卧枕船舷归思清,望中浑恐是蓬瀛。”跟权和名绝交,向往的是仙山,正反映他无意功名。作者赞美林逋,是跟林逋的这五首七言近体诗相结合的。
接下来就谈林逋的诗和书法。“遗篇妙字处处有,步绕西湖看不足。”这里赞美林逋诗善于用字,尤其是咏西湖之作,更为湖上风光传神。“诗如东野不言寒,书似留台差少肉。”这里用唐代诗人孟郊的诗来比林逋,作者《读孟郊诗》:“要当斗僧清,未足当韩豪。”认为孟郊的诗可以跟贾岛(贾岛曾做僧人,名无本)诗比清,不过豪放不及韩愈。作者《祭柳子玉文》称“郊寒岛瘦”,认为贾岛诗的缺点是寒苦。这里指出林逋诗有贾岛之清而无其寒。“书似留台差少肉。”这句指林逋的书法像李建中,瘦硬有骨力。称赞林逋兼有二人之长而无其短。王世贞在《艺苑卮言》(见名家评价)中一方面指出苏轼极为推重林逋的诗和书法,一方面又指出苏轼的评论,像董狐记事的直笔,不作虚美,不推重过分。这样讲是恰当的。
下面再结合他的诗来讲他的高风亮节。“平生高节已难继,将死微言犹可录。”作者自注:“逋临终诗云:‘茂陵他日求遗草,犹喜初无封禅书。’”(《宋诗钞初集·和靖诗钞》作:“《自作寿堂因书一绝以志之》:‘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汉武帝的陵园称茂陵。《史记·司马相如传》:“相如既病免,家居茂陵。天子曰:‘司马相如病甚,可往从悉取其书。若不然,后失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无书。问其妻,对曰:‘······长卿未死时,为一卷书,曰:有使者来求书,奏之。’其遗札书言封禅事。”相如临死前还在讨好武帝,劝武帝到泰山去封禅,祭天地,告成功。林逋不肯这样做,正显出他的高节。“自言不作《封禅书》,更肯悲吟白头曲!”“白头曲”原为卓文君因其夫司马相如对爱情不忠诚而作,后人多有以此曲为叹老嗟卑、自伤不遇之辞。此处当指后一义。林逋是高士,连《封禅书》也不屑作,更不会悲吟《白头吟》,以自伤不遇。
一结转到杭人对林逋的纪念。“我笑吴人不好事,好作祠堂傍修竹。不然配食水仙王,一盏寒泉荐秋菊。”王世贞称:“始,钱塘人即孤山故庐,以祀和靖,游者病其湫隘。”吴人指杭县人,将林逋故居作祠堂,显得低下狭小。作者自注:“湖上有水仙王庙。”即认为林逋应该和水仙王相配,在水仙王庙里受到祭祀,用一杯寒泉和秋菊来祭。王世贞又称:“因长公诗后有‘我笑吴人不好事,好作祠堂傍修竹’,遂徙置白香山祠,与长公配。”因为水仙王祠早已不存,所以后来改在白香山祠内祭祀林逋,把他跟苏轼相配。
这首诗是赞美林逋,“平生高节”点明主旨在赞他的高风亮节。一开头从湖光到山绿,写环境的美好,从隐君子到佣人贩妇,写人物的“皆冰玉”,这是陪衬。未写到林逋,已光彩照人。结尾变化有力,故称“夭矫”,即另出新意。用“修竹”、“秋菊”来作陪衬,也是取高洁相配。写到林逋本人时,点明“神清骨冷”,显示他的高洁源于天性。又用梦见瞳子瞭然来写他的正直,显出钦仰之情。再评论他的诗和书法。又用司马相如来比,更突出他的高节。这一比又归到他的诗上,回到《书林逋诗后》之题。
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欣赏中,我们不仅赞叹古汉语用辞之精妙、简练,并且透过华丽的词藻,也可领略作者的文风文采,然而,除此之外,我们还应重视的就是作者通过文章体现出来的立场或论点。
唐顺之的《信陵君救赵论》一文,以大家所熟知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件为题材,对已有的评论予以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文章开篇简练,没有过多赘述即阐明自己观点,指出赵国在军事上乃魏国的屏障,赵国灭亡,则魏国亦凶多吉少,由此得出“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的论断,因之,信陵君窃符救赵并无不可。
然而,紧接的第二段笔锋一转,切入作者本人观点:“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作者认为,信陵君之所以救赵,并非为保魏国或其他几国,而只因其姻亲平原君在赵。并由此引出,其实信陵君不仅不为就魏国,甚至他心目中根本没有魏王。接下来,作者又将矛头指向魏王,说明信陵君窃符救赵之计所以能成功,魏王本身也有一定疏漏。文章末尾对全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指出为人臣的信陵君之罪在于结党营私,目无君主;为人君的魏王之罪在于君权不明,君威不振,才使得臣子有犯罪的余地。运用辩证法对论点详加阐明,使全文无懈可击。
整篇文章构思严谨,逻辑特征鲜明,以驳斥原有论点开篇,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陈述出自己的论调。不仅如此,更难能可贵的是,全文虽为古文,但词句深入浅出,即使不加注释,也可通篇阅读并把握文章主旨。
陶渊明写桃花源,用了散文与诗两种文体。《桃花源记》主要是描写渔人出入桃花源的经过和在桃花源中的所见所闻;《桃花源诗》是以诗人的口吻讲述桃花源人民生活的和平、安宁。《桃花源诗》内容丰富,对于了解陶渊明描写桃花源的意图和生活理想很有帮助。
诗分三段。开头六句为第一段,叙述、说明桃花源中人的来历,跟《桃花源记》中所记“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意思大体相同。但诗中具体列出黄(夏黄公)、绮(绮里季)避秦时乱到高山的实例,来暗示桃花源中人与这些古代贤者志趣一致,或者说,正是那些贤者带他们到桃花源的。
中间十八句为第二段,介绍桃花源中人的生活情景。先写桃花源里人参加劳动,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相命肆农耕”,是说相互招呼,努力耕作。“秋熟靡王税”,是说到了秋收时,劳动果实归劳动者所有,用不着向官府缴纳赋税,说明没有封建剥削和压迫。“荒路暧交通,鸡犬互鸣吠”和《桃花源记》中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相照应,两句意思大体一致。接着写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仍然保持着古代的礼仪,衣裳也是古代的式样。孩子们纵情地歌唱,老人们自由自在地游乐。最后写那里的一切都是顺应自然,怡然自得。随着季节的自然变化调节生活和劳作,所以连历法也用不着,更不用竭尽思虑、费心劳神了。
最后八句为第三段,诗人发表议论和感慨。“奇踪隐五百”,是说从秦到晋,桃花源中人隐居了五百年(概数,实际是约六百年)。“一朝敞神界”是说桃花源被渔人发现,泄露了这个神仙般的世界的秘密。“旋复还幽蔽”,是说桃花源刚敞开又立即与外界隔绝,也就是《桃花源记》中所说的“遂迷,不复得路”。既然渔人离开桃花源时已“处处志之”,那么怎么会再也找不着呢?其实这个问题在《桃花源诗》里已经作了回答,那就是“淳薄既异源”,意思是说,世俗生活的浅薄与桃花源中民风的淳朴,是格格不入,绝然不同的。如果真在那么一个桃花源,而它又果真给刘子骥他们找到了,那么,它就不能独立存在。东晋末期,战乱频繁,徭役繁重,人民逃亡。诗人把桃花源中人的生活写得那么安宁、和谐,这正是对黑暗现实的一种否定。千余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对桃花源的有无进行过探讨。有人说,避乱逃难时,确实有许多人跑到深山野林,穷乡僻壤去过理想的生活。但显然不能据此而把这个理想与桃花源等同起来,因为桃花源中的生活情景是被诗人理想化了的。“借问游方士,焉测尘嚣外”,意思是世上的一般人“游方士”是不可能真正理解“尘嚣外”(桃花源)的生活情景的。“愿言蹑轻风,高举寻吾契。”这是诗人抒发自己的感情,具有浪漫主义色彩。意思是希望能驾起轻风,腾飞而起,去追求那些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们(其中包括诗的开头所说的古代贤者和桃花源中人)。
据萧统《陶渊明传》记载:“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无弦琴是弹奏不出声音的,拨弄它是为了“寄其意”,描写一个美好的世外桃源,虽然超尘脱俗,无法实现,却也正是为了“寄其意”。
从以上简单的分析来看,《桃花源诗》在有些方面确比《桃花源记》写得更为具体、详细。《桃花源记》局限于写渔人的所见所闻,渔人在桃花源逗留时间不长,见闻有限。而《桃花源诗》显得更为灵活自由,也便于诗人直接抒写自己的情怀,因此读《桃花源记》不可不读《桃花源诗》。
《桃花源诗》和《桃花源记》都是描写同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但并不让人觉得重复。《记》是散文,有曲折新奇的故事情节,有人物,有对话,描写具体,富于小说色彩;《诗》的语言比较质朴,记述桃源社会的情形更加详细。《记》是以渔人的经历为线索,处处写渔人所见,作者的心情、态度隐藏在文本之后,而《诗》则由诗人直接叙述桃源的历史状态,并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慨与愿望,二者相互映照,充分地显示桃花源的思想意义和审美意义。
有人认为《桃花源诗》赞美“古法”,不要“智慧”是一种消极、倒退的表现。这其实是没有真正领会诗人写作的本意。所谓“古法”,虽是一种寄托,表示向往古代社会的淳朴,而并非是要开历史的倒车;所谓“于何劳智慧”实际是对世俗生活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表示憎恶与否定。正如前人所指出的,陶渊明是一个“有志天下”“欲为为而不能为”的人,他有自己的理想和报负而无法实现,这才是他的思想本质。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徐惠的《秋风函谷应诏》是一首五言律诗。前三联着重描写函谷关的景色:雄关的秋风、山河的朔气,千岭的偃松、古陵的风雨,广隰的低云、重关的落日。诗人意在大肆地渲染着函谷关的萧飒秋景,格调古朴深沉,充满了浓郁的男子气概。中间着力使用“松”,“惨”二字,渲染了秋天寒冷而肃杀的悲慨格调。末句“此时飘紫气,应验真人还”,把太宗形象渲染的神异而庄严。虽为歌功颂德,但不失为一首不让须眉的豪放之作。
作为一名生活在宫廷中的女性,徐惠的诗作多数与宫闱题材有关,唯独此篇与众不同。此诗省净而气度雍容,起笔高扬,富于气势。正如苏者聪先生评价的那样:“自拔于陈言之外,别出机杼,而为耳目一新之词。虽是应制之作,却写得气势雄浑,意境壮阔……但在泼墨写意中能做到工笔细描。”诗人突破了应制类诗作的固有风格,展现了鲜明的个人艺术特色和个性化感受,实属难得。
从格律方面看,本诗基本符合近体诗的声律要求,反映了初唐诗歌在宫廷诗人手中已经朝格律化发展的程度和事实。初唐贞观时期,主流诗人不断的探索实践,积累诗艺技巧,创作出了很多合律诗歌,推动了诗歌的格律化,这也影响到后宫女性诗歌的创作。喜爱文学,有着很高文学素养的徐惠,初步具有了一定格律化意识毫不令人意外。女诗人的创作尝试在诗歌史上的意义,应同初唐宫廷诗人在促进中国宫廷古代诗歌朝着格律化方向发展的意义一样,值得后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