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韦曲这里的花开得如此可爱,家家户户都是满园春色,让人心动至极。
杯中美酒一定要整日痛饮才尽兴,头发花白了更要好好享受这美丽的春色。
石角钩须了我的衣服,似乎是想要我住下,藤梢绿刺得眼使我眼前一新。
感慨我什么时候也能够住在竹林里,头戴着隐士的黑头巾,过着悠闲淡泊的隐逸生活啊!
注释
韦曲:在京城三十里,贵家园亭、侯王别墅,多在于此,乃行乐之胜地。
恼煞:亦作“恼杀”。犹言恼甚。煞,语助词,表示程度深。
绿尊:亦作“緑樽”,酒杯。
马燧立下战功无数,但是诗人感怀的不是他的赫赫战绩,而是他的仁者之心。史载马燧务勤教化,禁止横征暴敛,去除苛刻烦琐;宽以待下,士众临阵“无不感慨用命,斗必决死”。马氏一生大节,追述起来,足成一书。但作者运用典故,只一句就把这意思灵活表达出来了。“绝缨”事出《战国策》:楚庄王有一次夜宴群臣,日暮酒酣,殿上烛灭,有人乘暗戏牵楚庄王所宠美人的衣裳,美人扯断其冠缨(帽带),以告王,命立即点烛,以便追查。楚庄王不欲因此处分人,遂命群臣皆绝缨而后燃烛,使得难以识别出先绝缨的那个人来。后来吴军攻楚,那个戏牵美人衣襟的人临阵特别卖命。“吐茵”事出《汉书》:西汉丞相丙吉宽待属吏,他的车夫嗜酒,有一次喝多了呕吐在车上,弄脏了华丽的车垫(锦茵),左右的人想斥逐这个车夫,而丙吉认为不过弄脏一张车茵(席),不为大过,无须大惊小怪,不至于赶走他。此诗首句就是通过这两个典型的故事,刻画出一个目光远大、胸次宽广的人物形象。一句中实用两事,语言极为凝炼。
次句直陈追慕先贤的心情,“欲披荒草访遗尘”,咏凭吊事兼写出旧园遗址的荒凉。“朱缨”“锦茵”与“荒草”“遗尘”的对照,突出了一种今昔盛衰之感。
紧接着,后两句写诗人怀古伤今的悲痛,又用了两个典故。“西园”系建安诗人在邺城的宴游之所,为曹植所建,后经丧乱,曾与其会的刘桢旧地重游,感怀为诗云:“步出北门寺,遥望西苑园。乖人易感动,涕下与衿连。”“西园泪”即谓此。“山阳”(今河南修武)为魏晋之际竹林七贤旧游之地,七贤中的嵇康被司马氏杀害后,向秀重过其旧居,听到邻人吹笛,因而想到昔日游宴之乐,作《思旧赋》。“山阳笛”即指此。用此二事写物是人非之慨是很贴切的。但这两句用典与前两句有所不同,它是融合在写景抒情之中的。秋风、园苑,是眼前景;闻笛、下泪,是眼前事。但谓之“山阳笛”、“西园泪”,就赋予笛、泪以特定感情内容,限制同时又丰富了诗意的内涵。三句的“忽”字值得玩味,“披荒草访遗尘”,尚能自持,忽然洒泪,却是“闻笛”的缘故。“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思旧赋》),那如泣如诉的笛声,一下把诗人推入向秀赋的意境,使他怆然涕下。所谓“山阳笛里人”,是向秀因闻笛而感伤怀念的逝者。《思旧赋》中还说:“惟(思念)古昔以怀人兮,心徘徊以踌躇。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何往)”,正好借来作为“欲披荒草访遗尘”到“满目山阳笛里人”的注脚。但也不尽是怀旧而已,它包含一种不平之鸣,就是如沈德潜所说“伤马氏以见德宗之薄”(《唐诗别裁》卷十九)。
如前所述,后两句用典较虚(活),前两句用典较实。其中道理,可用姜夔的“僻事实用,熟事虚用”(《白石道人诗说》)八字说明。僻事如用得太虚,则不易为人理会,故宜实用。“绝缨”“吐茵”之事,旁人罕用,就属僻事之列。熟事如用得过实,则未免乏味,活用则耐人含咀。“山阳笛”为人所习用,就属熟事之列。
与窦牟差不多同时代的诗人赵嘏有首《经汾阳旧宅》,诗云:“门前不改旧山河,破虏曾轻马伏波。今日独经歌舞地,古槐疏冷夕阳多。”是怀念唐朝中兴元勋郭子仪之作,主题与窦牟这首《奉诚园闻笛》略近。两诗对照,则赵诗见白描之工,而此诗擅用典之妙。
第一句中的杜诗韩笔,指杜甫的诗歌和韩愈的古文。“愁来”,点明诗人研读杜诗韩笔时的心绪。自安史之乱后,数十年来,藩镇割据,内战不断,导致边防空虚,民生凋敝;同时,吐蕃统治者占领河西和陇右,对京城形成威胁,河陇百姓长期受到吐蕃奴隶主的奴役压迫。这种内忧外患让诗人时刻感到忧虑。这“愁”,是诗人抱负的流露、识见的外溢和正义感的迸泻。“愁来”读杜、韩,是诗人与杜、韩思想相通的体现。
“似倩麻姑痒处搔”中诗人从杜的沉郁顿挫和韩的精深博大中汲收了睿智、胆识和力量。理性的享受,心灵的快感,使他突发奇想,恍若古代神话中的麻姑仙女用纤长的指甲轻轻搔着自己的痒处一样。此典原意是蔡经悬想麻姑爪爬背上痒处,舒适、愉快;诗人移作搔心头痒处,酣畅、痛快。这种匪夷所思的妙喻,是诗人兴到之笔,妙在信手拈来,兴味盎然。
第三句中诗人把杜、韩比作天外飞来的百鸟之王凤凰,赞叹和倾慕之情表露无遗。
最后一句感慨日趋没落的晚唐社会就像是一支断弦的弓弩,颓势已定。没有人可以用凤髓制作续弦胶,将断裂的弓弦修复。不明言“愁”,但是这种愁意在诗中却十分明显。
这首七绝宣示了诗人钻研杜、韩的心得,表达其倾慕、推重之情。诗中描叙愁中读杜、韩诗文的极度快感,而后喟叹杜、韩的杰作无人嗣响。以愁为始,以愁为结,一前一尾,一显一隐,错落有致。诗中旧典活用,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又使人回味不已。诗后两句,上句设问,下句作答,一问一答,自成呼应,饶有韵味。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若要把白居易《琵琶行》裁剪为四句一首的绝句,实在叫人无从下手。但是,《琵琶行》作者的这一首《夜筝》诗,无疑提供了一个很精妙的缩本。
“紫袖”、“红弦”,分别是弹筝人与筝的代称。以“紫袖”代弹者,与以“皓齿”代歌者、“细腰”代舞者(李贺《将进酒》:“皓齿歌,细腰舞。”)一样,选词造语十分工整。“紫袖红弦”不但暗示出弹筝者的乐妓身份,也描写出其修饰的美好,女子弹筝的形象宛如画出。“明月”点“夜”。“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倘如“举酒欲饮无管弦”,那是不免“醉不成饮”的。读者可以由此联想到浔阳江头那个明月之夜的情景。
次句写到弹筝。连用了两个“自”字,这并不等于说独处(诗题一作“听夜筝”),而是旁若无人的意思。它写出弹筝者已全神倾注于筝乐的情态。“自弹”,是信手弹来,“低眉信手续续弹”,得心应手;“自感”,弹奏者完全沉浸在乐曲之中。唯有“自感”,才能感人。“自弹自感”把演奏者灵感到来的一种精神状态写得惟妙惟肖。旧时乐妓大多都有一本心酸史,诗中的筝人虽未能像琵琶女那样敛容自陈一番,仅“闇低容”(闇:àn,黯淡)三字,已能使读者想象无穷。
音乐之美本在于声,可诗中对筝乐除一个笼统的“弹”字几乎没有正面描写,接下去却集中笔力,写出一个无声的顷刻。这无声是“弦凝”,是乐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无声是“指咽”,是如泣如诉的情绪上升到顶点所起的突变;这无声是“声停”,而不是一味的沉寂。正因为与声情攸关,它才不同于真的无声,因而听者从这里获得的感受是“别有深情一万重”。
诗人就是这样,不仅引导读者发现了奇妙的无声之美(“此时无声胜有声”),更通过这一无声的顷刻让读者去领悟想象那筝曲的全部的美妙。《夜筝》全力贯注的这一笔,正是《琵琶行》中“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一节诗句的化用。
但值得读者注意的是,《琵琶行》得意的笔墨,是对琶乐本身绘声绘色的铺陈描写,而《夜筝》所取的倒是《琵琶行》中用作陪衬的描写。这又不是偶然的了。清人刘熙载说:“绝句取径深曲”,“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背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竿乃妙。”(《艺概》)尤其涉及叙事时,绝句不可能像叙事诗那样把一个事件展开,来一个铺陈始末。因此对素材的剪裁提炼特别重要。诗人在这里对音乐的描写只能取一顷刻,使人从一斑见全貌。而“弦凝指咽声停处”的顷刻,就有丰富的暗示性,它类乎乐谱中一个大有深意的休止符,可以引起读者对“自弹自感”内容的丰富联想。诗从侧面落笔,收到了“睹影知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