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有一种植物名叫丹桂,一年四季都香气浓郁。
花团像夜晚的白雪般明亮,叶片像春云般碧绿。
临风的身影水一样澄澈,带霜的枝丫洁净如玉。
独自占领小山的清幽,不许庸俗的鸟儿停歇。
匠人喜爱它的芳香正直,砍了来建造大厦高屋。
细干还没有长足力量,采用它未免过于急速。
虽然担负的责任很重,正直的性格却从未改变。
纵然不是栋梁之材,究竟胜过平常的木材。
注释
馥馥:形容香气很浓。
团、剪:这两个字是相对的,是动词。
纵:即使。
犹:还,仍然。
寻常:平常。
这首诗组诗中的第八首。诗人读《汉书》。《汉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的人物,诗人将《汉书》中的人物与现实物进行比较,颇多感慨。诗人又对各种树木进行观察,找出某种树的特点与某种人的特点的相似之处,以树喻人,于是写了《有木诗八首》来警戒后人。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此诗只用七句话,简洁地叙述了周初三王对周王朝作出的贡献,重点称赞了周成王为完成先王事业所作的努力。全诗七句中有五句赞美成王,只有开头一句涉及天,表现了周人敬天的同时,更重视人为的努力。
此诗开头,祭成王不从祭主入手,却上溯到文、武二王,再追溯到昊天,似乎有些离题。其实这并不难解释,成王受命于文、武二王,文、武二王又受命于天,所以从天入手,以示成王与文、武二王一脉相承,得天之真命。首二句是全诗的引子,其作用犹如赋比兴中的兴,后五句才是全诗的主体。成王是西周第二代天子,声望仅次于文、武二王,与其子康王齐名,史称“成康之治”。《史记·周本纪》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宁,是因为“成王不敢康”,此与《离骚》所说的“夏康娱以自纵”正相对照。“夙夜基命宥密”伸足“不敢康”之意,一正一反,相得益彰。按此句最难理解。《礼记·孔子闲居》有:“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无声之乐也。”’郑玄注:“其,读为基。基,谋也。密,静也。言君夙夜谋为政教以安民,则民乐之。”陈子展《诗经直解》谓“此句旧解唯此郑注较为明确”;《尔雅·释诂》亦曰:“基,谋也。”正与郑注同义。第五句的“缉熙”是连绵词,不应分解,《大雅·文王》有“於缉熙敬止”,《周颂·维清》有“维清缉熙”,《周颂·载见》有“俾缉熙于纯嘏”,都作光明解,兹亦依之。最后一句的“其”等于“之”,“肆其靖之”等于“肆之靖之”,也就是“巩固它安定它”的意思。文王、武王开创的周朝在成王时得以巩固、安定、这就是祭主一生的功绩。
文章通过一个有官司勋却弃官司业圬、自食其力的泥瓦匠王承福的口述,提出在封建制度下“各致其能以相生”的主张,和对“独善其身”这种处世态度的评断。本文反映了韩愈的社会主张和人生哲学。他维护封建制度主张“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这是不足取的。但能人“各致其能以相生”的认识出发,肯定真正无愧的是凭双手劳动自食其力的人,以对照“多行可愧”、“食焉之怠其事”的剥削者,鞭挞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是难能可贵的。
文表面上是传记体,实际上是借传记展开议论的杂文。王承福这个体力劳动者的形象,是作者根据士大夫“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塑造的。前段略述王承福身世;后段略就王承福言论加以评断;中间大部分是借人物的口替自己说话。论说有理有据,波澜起伏。最后以自鉴作结,实际上是规劝世人,意极含蓄。
在士大夫韩愈眼里,抹墙是种低贱之劳苦的手艺。却有人自得其乐,且谈吐不凡。问之,姓王名承福,世代为农。安史之乱从军一十三年,有官勋,却弃之归农。土地已失,抹墙为生三十年。租住市中,以抹墙所得交付房租食费。根据每年食宿贵贱调整工价。若有剩余,尽予路旁残废、饥饿之人。 曰,任有大小,惟其所能。曰,特择其易为之无愧者取焉。又曰,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之功小,不有之可也。 韩愈视其贤者,所谓“独善其身”也,又说他过多考虑自己,不肯为他人着想,责他认为家庭太过费心之不肯供养妻子儿女。愚不以为然。此人“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岂谓之“不肯拔我一毛之利天下”?之“妻与子”,人皆欲之。此人自知能薄,不足养之“不有”,恰是为人着想。嫁入他门得饱,随我则饿。生于他家则富足,生为我子则穷苦。如此,不若“不有”。 韩愈遇之之警,愚读之亦省。愚力不及圬者,智或有过之。当习之能,学圬者“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学圬者“劳无愧,吾心安焉”,学圬者“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 吾能几何?吾当何任?吾家能养否?吾当鉴之,记之,不可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