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共八章,取喻多奇。首章“騂騂角弓,翩其反矣”,是用角弓不可松弛暗喻兄弟之间不可疏远。“兄弟昏姻”是同类连及,并无确指,着重点是同宗兄弟。“兄弟昏姻,无胥远矣”,为全诗主题句,以下各章,多方申述,皆以此为本。
第二章叙说疏远王室父兄的危害。“无之远矣,民胥然矣;无之教矣,民胥效矣”,四句皆以语气词煞尾,父兄口气,语重心长。作为君王而与自家兄弟疏远,结果必然是上行下效,民风丕变,教化不存。
第三章用兄弟之间善与不善的两种不同结果增强说服的效果。和善的兄弟相互平安相处,泰然自得,不和的兄弟相互残害,不能自保。如果说这一章还是因说理的需要而作的正反两方面的假设,那么第四章则是通过现实中已成为风气的责人不责己的小人做法直言王行不善的社会恶果。“民之无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让,至于己斯亡”,不善良的兄弟间只知相互怨怒,不顾礼仪道德,为争爵禄地位各不相让,涉及一己小利便忘了大德。
第五、六两章以奇特的比喻、切直的口吻从正反两方面劝诱周王。只有自身行为合乎礼仪,才能引导小民相亲为善。“老马反为驹,不顾其后”,取譬新奇,以物喻人,指责小人不知优老而颠倒常情的乖戾荒唐,一个“反”字凸现出强烈的感情色彩。“如食宜饇,如酌孔取”,正面教导养老之道。第六章更是新意新语竞出。“毋教猱升木,如涂涂附”;用猿猴不用教也会上树,泥巴涂在泥上自然粘牢比喻小人本性无德,善于攀附,如果上行不正,其行必有过之。后两句“君子有徽猷,小人与属”,又是正面劝戒,如果周王有美德,小民也会改变恶习,相亲为善的。此意与后世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正相一致。
诗的最后两章以雪花见日而消融,反喻小人之骄横而无所节制和不可理喻。“莫肯下遗,式居娄骄”和“如蛮如髦”说的是小人,却暗指周王无道。有鉴于此,诗人不禁长叹“我是用忧”,此“忧”非为自身忧,也非为小人忧,而是为国家为天下而深怀忧患。
全诗因是父兄口吻,所以“少微婉,多切直”(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孙鑛语),少了一些通常意义上的诗味。又正因为是父兄口吻,全诗以气贯通,或取譬,或直言,都在光怪陆离中显示出一种酣畅,一种奔涌的激情。因此孙鑛给出“风骨自高奇”的评价。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调好角弓绷紧弦,弦弛便向反面转。兄弟姻亲一家人,相互亲爱不疏远。
你和兄弟太疏远,民众就会跟着干。你能言传加身教,民众互相来仿效。
彼此和睦亲兄弟,感情深厚少怨怒。彼此不和亲兄弟,相互残害全不顾。
民众心地如不善,就会相互成积怨。接受爵禄不相让,轮到自己道理忘。
老马当作驹使唤,不顾其后生祸患。如像吃饭只宜饱,又像喝酒不贪欢。
猴子爬树不用教,如泥涂墙容易牢。君子善政去引导,小民自然跟着跑。
雪花落下满天飘,一见阳光全融销。居于上位不谦恭,别人学样耍高傲。
雪花落下飘悠悠,一见阳光化水流。无良小人像蛮髦,对此我心深烦忧。
注释
角弓:两端用兽角装饰的弓。
骍骍:弦和弓调和的样子。
翩:此指反过来弯曲的样子。
昏姻:即“婚姻”,指姻亲。
胥:相。
远:疏远。
胥:皆。
然:这样。
教:教导。
效:仿效,效法。
令:善。
绰绰:宽裕舒缓的样子。
裕:宽大。
不令:不善,指兄弟不相友善。
亡:通“忘”。
饇:饱。
孔:恰如其分。
猱:猿类,善攀援。
涂:泥土。
附:沾着。
徽:美。
猷:道。
与:从。
属:依附。
瀌瀌:下雪很盛的样子。
晛:日气。
遗:通“隤”,柔顺的样子。
式:用,因也。
娄:借为“屡”。
浮浮:与“瀌瀌”义同。
蛮、髦:南蛮与夷髦,古代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称呼。
全诗共八章,取喻多奇。首章“騂騂角弓,翩其反矣”,是用角弓不可松弛暗喻兄弟之间不可疏远。“兄弟昏姻”是同类连及,并无确指,着重点是同宗兄弟。“兄弟昏姻,无胥远矣”,为全诗主题句,以下各章,多方申述,皆以此为本。
第二章叙说疏远王室父兄的危害。“尔之远矣,民胥然矣;尔之教矣,民胥效矣”,四句皆以语气词煞尾,父兄口气,语重心长。作为君王而与自家兄弟疏远,结果必然是上行下效,民风丕变,教化不存。
第三章用兄弟之间善与不善的两种不同结果增强说服的效果。和善的兄弟相互平安相处,泰然自得,不和的兄弟相互残害,不能自保。如果说这一章还是因说理的需要而作的正反两方面的假设,那么第四章则是通过现实中已成为风气的责人不责己的小人做法直言王行不善的社会恶果。“民之无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让,至于己斯亡”,不善良的兄弟间只知相互怨怒,不顾礼仪道德,为争爵禄地位各不相让,涉及一己小利便忘了大德。
第五、六两章以奇特的比喻、切直的口吻从正反两方面劝诱周王。只有自身行为合乎礼仪,才能引导小民相亲为善。“老马反为驹,不顾其后”,取譬新奇,以物喻人,指责小人不知优老而颠倒常情的乖戾荒唐,一个“反”字凸现出强烈的感情色彩。“如食宜饇,如酌孔取”,正面教导养老之道。第六章更是新意新语竞出。“毋教猱升木,如涂涂附”;用猿猴不用教也会上树,泥巴涂在泥上自然粘牢比喻小人本性无德,善于攀附,如果上行不正,其行必有过之。后两句“君子有徽猷,小人与属”,又是正面劝戒,如果周王有美德,小民也会改变恶习,相亲为善的。此意与后世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正相一致。
诗的最后两章以雪花见日而消融,反喻小人之骄横而无所节制和不可理喻。“莫肯下遗,式居娄骄”和“如蛮如髦”说的是小人,却暗指周王无道。有鉴于此,诗人不禁长叹“我是用忧”,此“忧”非为自身忧,也非为小人忧,而是为国家为天下而深怀忧患。
全诗因是父兄口吻,所以“少微婉,多切直”(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孙鑛语),少了一些通常意义上的诗味。又正因为是父兄口吻,全诗以气贯通,或取譬,或直言,都在光怪陆离中显示出一种酣畅,一种奔涌的激情。因此孙鑛给出“风骨自高奇”的评价。
关于《小雅·角弓》的主题背景,《毛诗序》已说得相当明白:“《角弓》,父兄刺幽王也。不亲九族而好谗佞,骨肉相怨,故作是诗也。”虽然诗中所刺,是否确指周幽王难以认定,但为王室父兄刺王好近小人,不亲九族,而骨肉相怨的作品是可信的。
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去过上海豫园的游客,都知道进入园门看到的第一座建筑叫三穗堂,但对那里面高高悬挂着的一块匾额上写着的“灵台经始”四字,却没多少人懂得其含义。要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就必然要说到《大雅·灵台》这一篇。
《毛诗序》说:“《灵台》,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民乐其有灵德以及鸟兽昆虫焉。”似乎是借百姓为周王建造灵台、辟廱来说明文王有德使人民乐于归附。其实,《孟子·梁惠王》云:“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已将《灵台》的诗旨解说得很清楚。自然这是从当时作者的一面来说,如果从今天读者的一面来说,会同意这样的题解:“这是一首记述周文王建成灵台和游赏奏乐的诗。”(程俊英《诗经译注》)
此篇共四章,第一、二两章章六句,第三、四两章章四句。(按:毛诗分五章,章四句,不甚合理,兹从鲁诗)第一章写建造灵台。灵台自然是台,但究竟是什么台,今所流行的各家注译本中多不作解释。按郑玄笺云:“天子有灵台者所以观祲象,察气之妖祥也。”陈子展《诗经直解》也说:“据孔疏,此灵台似是以观天文之雏型天文台,非以观四时施化之时台(气象台),亦非以观鸟兽鱼鳖之囿台(囿中看台)也。”这一章通过“经之”、“营之”、“攻之”、“成之”连用动词带同一代词宾语的句式,使得文气很连贯紧凑,显示出百姓乐于为王效命的热情,一如方玉润《诗经原始》说:“民情踊跃,于兴作自见之。”而第五句“经始勿亟”与第一句“经始灵台”在章内也形成呼应之势。
第二章写灵囿、灵沼。“翯翯”,鲁诗作“皜皜”,即“皓皓”。此处文句似倒乙,“白鸟翯翯”一句似应在“於牣鱼跃”一句之后。因为第一,“白鸟”有人说是白鹭,有人说是白鹤,总之是水鸟,不应该在“王在灵沼”句领出对池沼中动物的描写之前出现。第二,孙鑛说:“鹿善惊,今乃伏;鱼沉水,今乃跃,总是形容其自得不畏人之意。”(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姚际恒也说:“鹿本骇而伏,鱼本潜而跃,皆言其自得而无畏人之意,写物理入妙。”(《诗经通论》)这表明鹿伏与鱼跃应是对称的,则“於牣鱼跃”一句当为此章的第五句。第三,“麀鹿濯濯”与“白鸟翯翯”两句都有叠字形容词,既然“麀鹿濯濯”(有叠字词)句由“王在灵囿”句引出,则“白鸟翯翯”句须由“王在灵沼”句领起,且当与“麀鹿濯濯”句位置相对应,这样章句结构才匀称均衡。(这样的解释从文词上说较合语义逻辑,然在叶韵上似亦有不圆通之处,而且上古诗文写于人类语言文字发展史的早期,体格并不像后世那么纯熟,句式错杂不齐,也是常事,因此,此见解未必正确,仅供参考而已)但不管有无倒乙,此章写鹿、写鸟、写鱼,都简洁生动,充满活力,不亚于《国风》、《小雅》中的名篇。
第三章、第四章写辟廱。辟廱,一般也可写作辟雍。毛传解为“水旋丘如璧”,“以节观者”;郑笺解为“筑土雝(壅)水之外,圆如璧,四方来观者均也”。戴震《毛郑诗考证》则说:“此诗灵台、灵沼、灵囿与辟廱连称,抑亦文王之离宫乎?闲燕则游止肄乐于此,不必以为太学,于诗辞前后尤协矣。”按验文本,释“辟廱”(即“辟雍”)为君主游憩赏乐的离宫较释之为学校可信,当从戴说。离宫辟雍那儿又有什么燕游之乐呢?取代观赏鹿鸟鱼儿之野趣的,是聆听钟鼓音乐之兴味。连用四个“於”字表示感叹赞美之意,特别引人注目。而第三章后两句与第四章前两句的完全重复,实是顶针修辞格的特例,将那种游乐的欢快气氛渲染得十分浓烈。
说到这里,可以回到开头的话题,揭开“灵台经始”匾额为什么会出现在豫园三穗堂之谜。既然《灵台》一诗写了园林游赏,那么“灵台”一词就与园林结下了缘,所以豫园中也就有了这块匾额。由此也可见《诗经》对后世的巨大文化影响。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