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官职低微的候人,身背长戈和祋棍。那些朝中新贵们,身穿朝服三百人。
鹈鹕守在鱼梁上,居然未曾湿翅膀。那些朝中新贵们,哪配身穿贵族装。
鹈鹕守在鱼梁上,嘴都不湿不应当。那些朝中新贵们,得宠称心难久长。
云漫漫啊雾蒙蒙,南山早晨出彩虹。娇小可爱候人女,没有饭吃饿肚肠。
注释
曹风:曹国的诗歌。《诗经》“十五国风”之一。
候人:官名,是看守边境、迎送宾客和治理道路、掌管禁令的小官。
何:通“荷”,扛着。
祋:武器,殳的一种,竹制,长一丈二尺,有棱而无刃。
彼:他。
其:语气词。
之子:那人,那些人。
三百:可以指人数,即穿芾的有三百人;也可指芾的件数,即有三百件芾。
赤芾:赤色的芾。芾,祭祀服饰,即用革制的蔽膝,上窄下宽,上端固定在腰部衣上,按官品不同而有不同的颜色。赤芾乘轩是大夫以上官爵的待遇。
鹈:即鹈鹕,水禽,体型较大,喙下有囊,食鱼为生。
梁:伸向水中用于捕鱼的堤坝。
濡:沾湿。
称:相称,相配。
服:官服。
咮:禽鸟的喙。
不遂:不合礼法。遂,遂意。一说终也,久也。
媾:宠爱。一说婚配,婚姻。
荟、蔚:原意为草木茂盛,此处形容云雾迷漫的样子。
朝隮:彩虹。隮,即虹;一说同“跻”,升,登。
婉、娈:柔顺美好的样子。
季女:少女。此指候人的幼女。
斯:语助词。
饥:饿。一说比喻女子待嫁的饥渴心情。
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这首送别诗通过想象描绘了吴地秀美的风光,毫无离别时的伤感情绪,笔致新颖可喜,仅在结尾处轻轻点出送别之意。唐代的苏州又称吴郡。作者送人前往漫游的吴县,又叫姑苏,是当时苏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儿是富庶的鱼米之乡,丝织品闻名全国,还有不少古迹,作品抓住这些特点,通过描绘,便把这个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活托出来了。作者对它熟悉而又有感情,所以人们读来亲切有味。
“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苏州的最大特色是水。自从伍子胥在苏州建城以来,城里水道纵横,渔船星数,水上的生活便一直是当地人们最主要的生活。诗歌的颔联承接“人家尽枕河”而来,点明的就是这样的当地特色。“古宫闲地少”这五个字是杜荀鹤用漫笔写出的苏州历史。春秋时期苏州是吴国的首都,在漫长的时光变迁里,苏州已经由一个政治要地转变为经济重地了。在唐朝,全国的经济重心开始逐步南移,虽然没有宋朝那么明显,但带来的直接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才会有“古宫闲地少”的情况出现。
“水港小桥多”则是诗人用写实般的白描手法营造出来的水乡美景。对于国家政治文化重心所在的北方来说,一座水城如若不是亲眼所见,总是会觉得不可思议的,所以简单的意象组合就能为没来过水乡的人们营造出一个梦般的图画:弯弯的河道,较之于整齐宽敞的官路,多的是潺潺流动的灵性。遍布的小桥,连接着生活的此岸和彼岸,蹲在桥上的时光以及人们伫立桥头眺望远方的守候,也不是北方那挣扎在朔风之下坚韧得近乎麻木的汉子们所能轻易理解的。小桥、流水构建的生活,有着令人心折的精致和让人轻易陷入的漫不经心。这样的美,别处寻无可寻。
生活是流动的。生活中所有的美丽都是从流动中彰显出来。“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杜荀鹤很喜欢“夜市”和“春船”的组合,在另一首《送友游吴越》里,“夜市桥边火,春风寺外船”便和这句异曲同工。像这样繁荣、热闹的诗句,读来是非常喜人的。在中国古代,只有经济发达的城市才会有夜市,莲藕则更是当地最具特色的水产。绫罗绸缎又是生活富足的象征。仔细吟诵诗句,仿佛真的可以看见操着苏州话的人们正趁着夜市的灯火谈论生计。那些远方微明的灯火,一晃一晃,仿佛黑夜中闪烁温暖的星星。水乡所有的生活,就像没有受到任何打搅的世外桃源,在微醺的醉意里,融化了。
“遥知未眠月,乡思在渔歌。”此联是诗人所设想的别全诗于后情景。此处才道出了送别之意,足见诗人谋篇布局之匠心独具,显得余味悠长,耐人寻味。
此诗以想象出之,格调清新活泼,篇末喟然一叹,可谓动人情思,引人遐想。诗人笔下的江南水乡,在其精心描绘下更是活脱而出,令人读来如临其境,恍如人在画中游。
《尹师鲁墓志铭》第一段至第六段为志,较详细地记述了尹师鲁一生的主要经历,赞扬了他才德兼备、无愧于古君子的优点。最后两段为铭,文字精少,语言含蓄,寓意尹师鲁的精神永不磨灭。
全文志的部分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段至第二段为第一部分,写尹师鲁名重当世。首先简单交待尹师鲁的姓氏、籍贯。为什么天下的人都称他叫师鲁,是因为这个名字为天下人敬重。天下人敬重尹师鲁有知与不知两个方面:知的一面,是推其文学、高其议论、多其才能;不知的一面,是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简要地概括了尹师鲁各方面的才能和优秀品质,起到总领全文的作用。下文是分条予以叙述:其文,“简而有法”;其学, “通知古今”;其议论, “是是非非,务穷尽道理,不苟止而妄随。”作者认为:只有孔子或孟子才能当此赞誉。话虽少,语意却很重。“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是称赞其才能。这些是天下之人知道的一面,也是尹师鲁名重当世的原因。
第三段至第五段为第二部分,写尹师鲁一生的经历,写得详细具体。主要是表现尹师鲁有多方面的才能,有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的好品质。为了便于理解,可以把这一部分概括为二十次调动,三次贬官,两件忠义之事,一德政,一喜好。从尹师鲁中进士到去世为止,中间服父丧两年,他大约做官二十年,却约有二十次调动,历经山西、河南、福建、湖北、安徽、陕西、甘肃七省。在当时交通工具落后的情况下,仅旅途奔波一条,就使人很为难。作者严格尊重史实,不厌其烦地志其一生经历,一是为文体的需要,二是表现尹师鲁忠君爱国,有令必行,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的好品质。
“师鲁凡十年间三贬官”,是指从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至庆历五年(1046年),共十年。三贬官,第一次,景祐三年五月,为全忠义之节,上书请求同范仲淹一起贬官,贬郢州酒税。第二次,庆历元年(1041年)二月, “诸将败于好水,韩公降知秦州”。第三次,庆历五年(1045)七月,尹师鲁在渭州任崇信军节度时,部将孙用,在京师借债不能还,尹师鲁爱惜人才,就用自己的和军中的一些钱替他偿还。但是,后来孙用到了京师,恩将仇报,反而告尹师鲁“自盗”军款。因此,尹师鲁被贬崇信军节度副使,监均州酒税。这三次被贬,尹师鲁本身并无什么过错。前两次是为了全师友忠义之节受连株,后一次是好心不得好报,被忘恩负义的人反咬一口,有苦难言。三贬官,充分表现尹师鲁为人的忠义品质。两件忠义之节,一指尹师鲁第一次被贬,范公无罪被贬,谏官御史不肯言,而尹师鲁已做太子中允官,不考虑个人得失,仗义直言,“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意欲使皇帝醒悟,但结果也被贬官。二指在尹师鲁病危时,“顾稚子在前,无甚怜之色;与宾客言,终不及其私。”人死前,往往口吐真言,或暴露私情。作者用对比的写法,突出地表现了尹师鲁既无私情,也不言私,真是忠贞刚毅的一生,临死不改本色。一德政,并不是说尹师鲁一生仅此一桩,而是文中作者只举了这一个典型例子:“又知潞州,为政有惠爱,潞州人至今思之。”只有好官,人民才会思念他,话虽少,其意却很深,也很含蓄,表现了尹师鲁爱民的好品质。一喜好,指“独喜论兵”。尹师鲁独喜论兵,不仅无害,而且表现了他忠君爱国,有多方面的才能。作者极力称赞师鲁《叙燕》、《息戍》两篇论兵的文章写得好,而且惋惜未来得及实施,目的就在于此。总上所述,作者是想通过尹师鲁的一生经历,来表现天下之称尹师鲁未必尽知的一面,即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的优秀品质。
第六段为第三部分,总结尹师鲁一生的不幸遭遇,叙述他死后家境的穷困,表达了作者无比深切的哀悼感情。
作者在文中采用“其语愈缓,其意愈切”的艺术手法。作者在为尹师鲁写这篇墓志铭时,有意学习墓主生前的文风,写出了“简而有法”的好文章。这种写法,很不为当时人所理解,认为对尹师鲁的评价不高。于是作者又写了《论尹师鲁墓志》解释其写作用心。通篇“言简而意深”,“谨严而凄婉”。全篇十七次反复呼叫“师鲁”,哀痛凄切。
此词选自《彊村语业》卷一,通过对送春情景的描述,寄托对如暮春般飘零衰弱的时局、身世的担忧,以及对寄书故人的思念。类似题材与寓意在诗词中颇为常见,而此词的特色在于用沉稳、畅健的笔调来表达意绪,形成一种沧桑感。只因这种种寥落、孤寂、凄清的意绪由来已久,才能以司空见惯的沉稳心态来应对、排解。换言之,这种沉稳也正意味种种意绪忧结已深,刻骨铭心了。即如辛弃疾《丑奴儿》所言:“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起句已营造出与通常送春词不同的平静沉稳氛围,似乎春天与白昼在无风无雨的平静中安安稳稳地就过去了。以下三句则是在平稳的掩盖下。暗暗透出种种深层的不安,春风“匆匆染柳熏桃过”,似乎无声无息就飘逝了。而期间被略去的,是其成就又摧折桃柳繁华的过程,正是这种被隐藏的起伏跌宕,暗自酝造愁多少,流露在锦笺凄调中,体现在旧笑新颦中,残留在拆绣池台中。莺燕会在林中迷路,也正因连它们也不能适应周围景色发生了如此迅速的盛衰变化,而书稿半已残缺,则表明这凄调已不知写了几年,春去之痛已不知经历几回了。曾经轰轰烈烈,最终却去不留痕,就更显得可悲可叹。春是如此,变法、国运、青春、友情就更是如此了。
眼看着不安就要涌出,故换头二句不得不以加倍的沉稳来控制。落花随水流去,本是哀景,而作者偏说好,只因带去了西园的落花,正免得人睹物伤怀,也算是带去伤春恨了。这种兼有乐观与回避性质的宽慰与“却道天凉好个秋”何其相似!此后再接再厉——那涵盖种种愁绪的凭栏意,欲说还休,且交付给杜鹃去说吧。至于人,又何妨在东风中伴随着春光悄悄地度过年华呢?然而,出去归来都注视着这令人销魂的落花残春,满怀的愁绪终是难消,故最终决定要借酒醉摆脱愁绪。而此时已是春尽夏至,绿树成荫了——作者春愁持续的时间之长可见,消愁的种种尝试都为徒劳也可知。末道:“谁与玉山倒?”则表明连戒酒避愁的尝试也要失败了,只因能与共醉的知音人实在难寻啊。
这首诗写诗人上山寺访友不遇,却被山中优美的自然景色所吸引,因而尽兴欣赏。过,访问之意;融,是诗人所要寻访的和尚的名字;上人,对和尚的尊称;兰若,梵语“阿兰若”的简称,指和尚的住所。
首句,通过山头禅室里挂着僧衣的细节,既点明了友人的身份、居处,也巧妙地暗示友人不在禅室里,写得干净利落。
次句紧承首句,指出“窗外无人”,也是静悄悄的。只听见山溪流水潺潺,溪上有各种鸟儿飞来飞去。诗人以溪声、鸟飞的声响和动态,反衬出山寺环境的清静。
接下去,第三句“黄昏半在下山路”,省略了主语,句法简洁。七个字兼有叙事、抒情、写景。“黄昏”,暗示诗人尽管访友不遇却兴致未减,已在山顶佛寺四周流连了大半天。“下山路”,说明此刻诗人正慢慢沿着山路往回走。“半在”,表明山路上景色也很幽美,因此自己把半个黄昏都消磨过去了。
“却听钟声连翠微”,“却”字,不仅起到转折句意的作用,还能使人想象诗人蓦然闻钟、回首驻足的情状。“钟声连翠微”五个字,以景物形象、色彩和声音收束全篇。因为作者凝神聆听着悠扬的晚钟声在深山里荡漾、萦绕,所以他感到钟声同这浮荡山间的青翠岚气连成一片。“连”字把听觉形象“钟声”与视觉形象“翠微”彼此沟通起来,传达出诗人独特而又自然的感受。这一句描绘了暮色苍苍中翠色千重的山林美景;而荡漾山林经久不息的钟声,又给这幽深秀丽的山林增添了静谧的气氛。诗人流连忘返、迷恋山林的深情,就从这幅深山幽景中透露出来。
七绝诗篇幅短小,要求作者笔墨精炼。这首诗四句二十八个字,无一句、一字是多余的。摄取的景物虽不多,却显得丰富多彩。
陶渊明可以辞官,可以守穷,但不可一日无酒,饮酒是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所以对于他来说,停止饮酒将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但陶渊明却以幽默诙谐的语言,说明自己对于酒的依恋和将要戒酒的打算。诗中每句用一“止”字,读来风趣盎然,具有民歌的情调。
这首诗大意并不难懂,总体来说是因为饮酒伤身,要“止酒”(戒酒)罢了。但这首诗的“止”字解释起来还真麻烦,如果全按“停止”(戒除)解释,“坐止高荫下,步止荜门里。好味止园葵,大欢止稚子”这四句就解释不通了。“止”古代还有一个意思,就是“止于”,说得直白点,就是“停留在……上面”,那么“高荫”“荜门”“园葵”“稚子”就是都渊明乐意停留在这上面了。但按这个意思解释后面“止酒”又解释不通了。因为“徒知止不乐,未知止利己”,这两句明显是说“只知道戒了酒不爽快,但不知道戒了酒对自己又好处”。看来这篇中的“止”字,还是前后分成两个意思的。
另外,这首诗在形式上有个特点,每句都带一个“止”字。朱自清先生推测此体早已有之。既然早有此体,就应该有所留传。但在陶渊明此诗之前,又没有例子流传下来。这未免让人对朱自清的推测难以信服。清代陈祚明和吴瞻泰都认为这种每句中含有同一字的写法是陶渊明开创的。即使如朱自清所说,此前已有此体,陶也当是此体较早的作者之一。当然这种写法被后人发扬广大了。明代薄命才女贺双卿,有一首《春从天上来·饷耕》,就是这种诗词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