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得体,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衣衫。我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晚餐。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美好,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袍。我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捧上精美丰盛的菜肴。
看我夫君穿上那黑色礼服多么舒展,破了我又为他新作一件像样的罩衫。我送到他执教的书馆,等他回家来我端上一桌丰盛的好饭。
注释
缁衣:黑色的衣服,当时卿大夫到官署所穿的衣服。
宜:合适。指衣服合身。
敝:坏。
改为、改造、改作:这是随着衣服的破烂程度而说的,以见其关心。
适:往。
馆:官舍。
粲:形容新衣鲜明的样子。一说餐的假借。
好:指缁衣美好。
席:宽大舒适。。
郑风·缁衣》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衣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衣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衣),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衣,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衣,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衣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衣,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郑风·缁衣》这首诗,旧说多以为这是赞美郑武公好贤之德的诗篇。《毛诗序》谓:“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
这首《楚狂接舆歌》,始见于《论语·微子》。后来司马迁写《史记》,将其录入《孔子世家》中,“谏”下增一“兮”字,“追”下增一“也”字。另外,在《庄子·人间世》中,也有一首同名的歌,系敷衍《论语》中的这一首而成,增至二十八句。“楚狂”,是楚国佯狂的一位隐士;“接舆”,原义为迎着孔子坐的车,并非“楚狂”的名字。《庄子》中将“接舆”定为楚狂的名字,其实是一种误解。先秦典籍中提到“楚狂”的著作甚多,《庄子》中除《人间世》外,又见于《逍遥游》、《应帝王》。又《杨子》、屈原《九章·涉江》等也都涉及。至晋代,皇甫谧作《高士传》,始称其姓陆名通,不见其载籍依据,当系杜撰。
全歌六句,计分三个层次。开头两句为第一层次。是对孔子的讽刺。凤鸟是传说中的祥瑞之鸟,只在政治清明时才会出现。孔子曾说:“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论语·子罕》)此以“凤鸟”指孔子。“德之衰”,是说美好的品德愈来愈少,品德修养愈来愈差,凤鸟不像凤鸟,孔子不像孔子了。凤鸟本该在政治清明时出现,而现 在世道昏乱时竟然也出现了,以此讽刺孔子到处奔走、求为世用的不合时宜的所作所为。疑问副词“何”字的运用,更增强了对孔子的作为表示怀疑与否定的分量。中间两句为第二层次,是对孔子的规劝。“往者”句说,已经过去的事情已无法劝阻;“来者”句说,未来的事情还来得及防范、避免,是要孔子知错改过、避乱隐居的意思。两句合起来,重点落在后一句上,与成语“亡羊补牢,犹为未晚”的意思正好相当。最后两句为第三层次,是对孔子的警告。“已而”是劝孔子别再一意孤行,相当于今人所说的“算了吧”、“罢休吧”。什么原因呢?“今之从政者殆而”,这虽是泛说当今从政的人处境险恶,又是专门唱给孔子听的,主要用意还在于警喻、提醒孔子。
从歌词大意中不难体察到歌者的出世思想。因为有了这首《接舆歌》,“楚狂”、“接舆”成了后世佯狂避世的一个典型。后世文人常自比“楚狂”、“接舆”,以表示自己的隐居不仕或放诞不羁,如:“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李白《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高歌一曲垂鞭去,尽日无人识楚狂”(吴融《灵宝县西测井》),“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世随渔父醉,身效接舆狂”(韦庄《和郑拾遗秋日感事一百韵》),等等。《论语》中说,孔子听了这首歌,下车去,准备和楚狂交谈,楚狂赶快避开,孔子没有谈成。从不同的处世态度来说,两人即使交谈了,也是不可能谈到一起去的。孔子周游列国,备尝艰难险阻,道不得行,“累累若丧家之狗”(《史记·孔子世家》)而并不退缩、后悔,正是有鉴于天下无道,希望力挽狂澜。正如他所表白的:“天下有道,丘不易也。”(杨伯峻《论语译注》的译文为:“如果天下太平,我就不会同你们一道来从事改革了。”)《楚狂接舆歌》主要表现的是抒情主人公楚狂的出世狂者的形象,同时,也让读者想见站在他对面的一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与命运抗争的积极入世的强者形象——孔子。这大概也是《论语》、《史记》中记载楚狂故事的一点用心吧。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词的上片开篇两句没有写“红杏枝头春意闹”的芳菲春景,而是直说“风”、“雨”。东风轻拂着大地,几缕淡淡的云彩在天空飘荡。这两句里的“风”和“雨”,是全词的词眼,大好的春光就是在风雨中消逝的,领起了全篇词意。“水边台榭燕新归,一口香泥、湿带落花飞。”两句化用白居易《钱塘湖春行》中“谁家新燕啄春泥”的诗意。燕子才刚刚归来,还未来得及观赏芳菲春色,满树花朵却已经凋零,如此景象,词人不由产生满腔感慨、满腹愁绪。这里的“泥”承第二句“萧萧雨”,“落花”承第一句“东风荡飏”而来。燕子新归,而落红已经成阵,目睹这种景色,词人的感慨之情油然而生。
词的下片首句承上片“落花”,开始描写凋零的海棠。“海棠糁径铺香绣,依旧成春瘦。”在此词人虽然只取了海棠一种花来进行描写,但是读者从中仿佛还可以看到桃花、杏花、梨花……落红一地。当所有春花凋零并被泥土掩埋,也就没有什么春色可言。用“春瘦”来形容春色渐失十分形象传神,也是全词的主旨所在。春也如人一般,在万花凋零的满腹愁绪中逐渐消瘦,逐渐疲惫不堪。结尾两句“黄昏庭院柳啼鸦,记得那人、和月折梨花。”开始出现人的形象,画面也顿时变得更加丰富。
全词无一字说愁,却处处都透着愁绪。春天本是百花竞放、喧闹芳菲的季节,可是经历一场风雨后,凋零的花朵,衔泥的春燕,对月啼叫的乌鸦却让人顿感凄凉。花开花落虽是自然之理,却引发了敏感词人心中的无限愁绪,凄凉的其实不只是春色,也是词人因年华渐逝、壮志未酬而生的悲哀。词中的抑郁哀婉之气令读者读之不禁为作者坎坷的生平而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