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能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能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芄兰枝上结尖夹,小小童子佩角锥。虽然你已佩角锥,但不解我情旖旎。走起路来慢悠悠,摇摇摆摆大带垂。
芄兰枝上叶弯弯,小小童子佩戴韘。虽然你已佩戴韘,但不跟得来亲近。走起路来慢悠悠,摇摇摆摆大带垂。
注释
能兰:兰草名,一名萝藦,亦名女青,蔓生,断之有白汁,嫩者可食,荚实倒垂如锥形。
支:借作“枝”。
觿:用兽骨制成的解结用具,形同锥,似羊角,也可为装饰品。本为成人佩饰。童子佩戴,是成人的象征。
能:乃,于是。一说“宁”“岂”。
知:智,一说“接”。
容、遂:舒缓悠闲之貌。一说容为佩刀,遂为佩玉。
悸:本为心动,这里形容带下垂、摆动貌。
韘:用玉或象骨制的钩弦用具,著于右手拇指,射箭时用于钩弦拉弓,即扳指。
甲:借作“狎”,戏,亲昵。一说长也。
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芄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芄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有关此诗背景的说法很多,一谓刺诗,汉《毛诗序》说:“《芄兰》,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元刘玉汝《诗缵绪》说:“愚意卫人之赋此,毋亦叹卫国小学之教不讲欤?”今人高亨等则以为是刺童子早婚。程俊英《诗经注析》则认为“这是一首讽刺贵族少年的诗”。
“为子死孝,为妨死忠,死又何妨”。起笔突兀,如两个擎天大柱。子死于孝,妨死于忠,此二句蕴含儒家思想本原。《易。序卦》中讲:“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妨。”儒家认为孝之意义在于不忘生命之本源,是道德之根本。忠是孝的延伸,是大孝。德二年(1276)正月二十日天祥出使元营被扣留,次日谢太后派宰相贾余庆等赴元营奉降表,天祥即抗节不屈,其《指南录。使北》有诗曰:“初修降表我无名,不是随班拜舞人。谁遣附庸祈请使?要教索虏识忠妨。”可见天祥之为妨死忠,并非忠于一家一姓,而是忠于民族祖国。这和儒家讲忠孝,但不主张愚忠、愚孝的思想很契合。人能死孝死忠,大本已立,“死又何妨,”视死如归。以一段震古铄今之绝大议论起笔,下边遂转入盛赞张许。“自光岳气分,士无全节;君妨义缺,谁负刚肠”,四句扇对,笔力精锐。光有三光,月为五岳。天祥《正气歌》云:“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在地为河岳,在天为日星”,与此文旨意相通。安史乱起,降叛者众,其情痛极。然有张许,堂堂正气,令人振奋。
“骂贼张巡,爱君许远,留取声名万古香”。张许二公,血战睢阳,至死不降,“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张巡每次与叛军交手大呼骂贼,眦裂血面,嚼齿皆碎,奈独木难撑,被攻陷城池,当面痛骂叛军,叛军用刀抉其口。许远是位宽厚长者,貌如其心。最终两人从容就义。张许性格不同而同一节义,仅此两句,该画简练有力。“留取声名万古香”,张许肉躯虽死,但精神长存。语意高迈积极,突出张许取义成仁精神。“香”字下得亦好,表达出天祥对二公无限钦仰之情。“后来者,无二公之操,”后来者三字,遂将词情从唐代一笔带至今日,用笔颇为裕如。当宋亡之际,叛国投降者不胜枚举,上自“妨妾佥名谢太清”之谢后,下至贾余庆之流。故天祥感慨深沉如此。“二公之操,百炼之钢”,对仗歇拍,笔力精健。
“人生翕炎云亡。好烈烈轰轰做一场”。紧承上意,更以绝大议论,衬出儒家人生哲学,和起笔相辉映。翕炎欠意为短促。人生匆匆,转眼即逝,更应当轰轰烈烈做一场为国为民之事业!《易。乾传》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儒家重生命而不重死,尤重精神生命之自强不息,生生无已。文氏在其文中也多有此意,如《御试策一道》云:“言不息之理者,莫如《大易》,莫如《中庸》。《大易》之道,乃归之自强不息,《中庸》之道,乃归之不息则久。”在《题戴行可进学篇》云:“君子所以进者无他,法天行而已矣。”抒发自强不息之精神。“使当时卖国,甘心降虏,受人唾骂,安得流芳”。假使当时张许二公贪生怕死,卖国降虏,将受人唾骂,遗臭万年,焉能流芳百世?《孟子。告子上》云:“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天祥在此段中对张许二公之赞许正如此意。
“古庙幽沉,仪容俨雅,枯木寒鸦几夕阳”。双庙庙貌幽邃深沉,二公塑像仪容庄严典雅,栩栩如生。又当夕阳西下,寒鸦在枯木间哀婉啼哭。枯木寒鸦夕阳,意味着无限流逝之时间。让世人油然而生人生易老之哀感。天祥却以之写出精神生命之不朽。枯木虽枯,夕阳将夕,自然物象之易衰易变,却可反衬出古庙之依然不改,仪容之栩栩如生,可见世事自有公道,忠妨孝子虽死犹荣。文氏此词重在议论但情寓于景,反衬主题,词情便觉神致超逸,真神来之笔也。“邮亭下,有奸雄过此,仔细思量”。而对浩然之二公,如有奸雄路过双庙,当愧然自省。结笔寓意深刻,盼横流巨恶,良知应未完全泯灭,有可悟之时。但亦可见其对当时滔滔者天下皆是卖国贼痛愤之巨。
这首词在艺术上也达到很高境界。全词以议论立意,同抒情结体,既有具体形象之美,又有抽象之美。在抒情中蕴含从容娴雅和刚健之美。文中多用对句,句句整齐,笔笔精锐。情景交融,融景入情,极为优美。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评价得那样:“文文山词,风骨甚高,亦有境界,远在圣与、叔复、公谨诸公之上。”其论甚为公允。
该文是王安石阐述自己文论观点的信。信虽主要针对书、序、原、说一类理论文的作意而言,但从中也可窥见王安石基本的文学观点。在对文章本质的认识上,王安石是个“政教论”者。
他开门见山,提出要义:“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即认为文章的实质应是反映礼教政治,并为它们服务。在《与祖择之书》中,他也重复过这个意思:“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圣人之于道也、盖心得之,作而为治教政令也”,“书诸策而传之人。”王安石认为,当初文章产生,就是因为古代圣贤对于治理世事有了个人的见解,于是写下来,传示当代及后人,这就是文章了。所以文章实际上就是礼教政治。以此为前提,该文集中阐释了“作文之本意”,即写文章到底为了什么。作者指出,作文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补于世”,“适于实用”。从这个根本点出发,王安石重点讨论了文和辞的关系,即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文章的内容和形式应该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主次之分。韩愈、柳宗元是作文章的行家里手,成就很高,可惜他们没有重视作文的目的,只告诉人们一些作文的形式技巧。孟子在《离娄下》中所说的一段话却不只是告诉人们如何作文章,还可借以比喻写文章的终极目的。孟子的本义是说,君子探求学问,目的在于自己要有真正的心得,有了自己的心得,就能专心研究下去;专心研究,就会掌握住深厚的道理;掌握的道理多了,运用起来就能左右逢源、头头是道。写文章也是如此,首先要有明确的实用目的,目的明确,你就会认真思考,获得自己的见解;见解深刻,内容充实,写起来就能得心应手,驱遣自然。所以写文章,目的、内容是根本。他拿器物作比,说明文章“以适用为本”的道理。以为言辞形式之美有如器物的外饰,虽不可完全废止,但总不能摆在首位。一件器物只要适用,不一定非要华丽巧妙不可,而不适于实用者,装饰再华巧,也失去了它作为器物的本来意义。
在北宋,对于“道”与“文”的关系,争论非常激烈,不少人执论偏颇,王安石认为“彼陋者”,“非流焉则泥,非过焉则不至。甚者置其本,求之末,当后者反先之,无一焉不悖于极。”(《与祖择之书》)有的人虽夸谈“文以明道”,而其真心却只重文不重道。所以他特别指出在强调“作文之本意”方面,韩、柳也还作得不够。同时,他也看到了道学家矫枉过正,重道轻文的弊病,因此也不完全否认“巧且华”的修饰作用。于是,他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容亦未可少也,勿先之”,即要求把文章的思想内容放在首位,而表现形式放在其次。如果读者对此不作机械的理解,二者位置的摆法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王安石所讲的思想内容,仅仅指礼教政治,这种认识就过于拘狭。但是,在那个历史时期,王安石能从文章的社会功用出发探讨其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关系,提出这样独到而较为深刻的见解,是非常可贵的。
从王安石的写作实践看,他确是“挟此说以自治”的,即如此文,所论虽关宏旨,说理却透辟而简洁,毫无巧饰刻画之痕。起手即明确道出自己对“文”的基本看法,语气斩钉截铁,显得理足气盛。紧接着一言论定孔子“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的本意并非倚重修辞,这就否定了某些人片面强调文饰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关于圣人作文的本意,作者引用孟子之言作了回答,指出作文必须“以适用为本”,以思想内容为主,并用比喻对此展开了充分而生动的论说。信从作文之本意提起,而最后落脚在如何处理“文”、“辞”关系上,几经推演,但却中心突出,观点鲜明,作者的思路表达得很清楚。文笔既简练劲峭,又不失华采生动,语言极富表现力。
由于王安石从礼教政治出发,过于强调实用精神,使得他的文学观念带上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人们又往往把仅适用于理论文章的“适用为本”的观点赋予普遍的意义,推广于一切文学,等而下之,其末流就将文学和政治宣传等同了起来,轻视乃至否定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和愉悦作用。这也许是王安石始料所不及的。
此诗仅仅八句,就概括地速写了一位游子思乡的形象,和他欲归不得的迫切心情,栩栩如生。这得益于多种修辞手法的运用。
此诗善用设问与夸张。在卫与宋国之间,横亘着壮阔无涯的黄河,此诗之开篇即从对黄河的奇特设问发端——“谁谓河广?一苇杭之!”
发源于“昆仑”的万里大河,在古人心目中本是“上应天汉”的壮浪奇川。当它从天泻落,如雷奔行,直闯中原大地之际,更有“览百川之弘壮”、“纷鸿踊而腾鹜”之势。对这样一条大河,发出否定式的“谁谓河广”之问,简直无知得可笑。但是,诗中的主人公非但不以此问为忤,而且断然作出了傲视旷古的回答:“一苇杭之!”他竟要驾着一支苇筏,就将这横无际涯的大河飞越——想像之大胆,因了“一苇”之夸张,而具有了石破天惊之力。
凡有奇特夸张之处,必有超乎寻常的强烈情感为之凭借。诗中的主人公之所以面对黄河会断然生发“一苇杭之”的奇想,是因为在他的内心,此刻正升腾着无可按抑的归国之情。接着的“谁谓宋远?跂予望之”,正以急不可耐的思乡奇情,推涌出又一石破天惊的奇思。为滔滔黄河横隔的遥远宋国,居然在踮脚企颈中即可“望”见(那根本不可能),可见主人公的归国之心,已急切得再无任何障碍所可阻隔。强烈的思情,既然以超乎寻常的想像力,缩小了卫、宋之间的客观空间距离;则眼前的小小黄河,则可以靠一苇之筏超越。
所以当诗之第二章,竟又以“谁谓河广,曾不容刀”的夸张复叠时,便不会再令人感到吃惊或可笑,反倒觉得这“奇迹”出现得完全合乎情理。强烈的感情不仅催发了作诗者的奇思,也催发了读诗者一起去大胆想像:夸张之荒谬已被情感之认同所消解,现实已在奇情、奇思中“变形”。此刻出现在你眼中的主人公形象,当然已不再是隔绝在黄河这边徙倚的身影,而早以“一苇”越过“曾不容刀”的大河,化作在所牵念的家里欣然“朝食”的笑颜了。
以突兀而来的发问,和奇特夸张的答语构成全诗,来抒泻客旅之人不可遏制的思乡奇情,是《卫风·河广》艺术表现上的最大特色。否定式的发问,问得如一泻汪洋的黄河怒浪之逆折;石破天惊的夸张,应答得如砥柱中流的峰峦之耸峙。其间所激荡排奡着的,便是人类所共有的最深切的思乡之情,它不能不令千古读者为之而动容。
诗人不但运用设问与夸张的语言加以渲染,而且还以排比、迭章的形式来歌唱。通过这样反复问答的节奏,就把宋国不远、家乡易达而又思归不得的内心苦闷倾诉出来了。这首诗没有丝毫矫揉造作之态,好像现在的顺口溜民歌一样,通俗易懂。但它有一种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宋国既然“近而易达”,那么,他为什么不回去呢?这当然有其客观环境的阻力存在,不过这是诗人难言之隐,诗中没有明说罢了。这种“无声胜有声”的艺术魅力,是会引人产生各种猜想和回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