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身穿一件羔皮裘,素丝合缝真考究。退朝公餐享佳肴,逍遥踱步慢悠悠。
身穿一件羔皮袄,素丝密缝做工巧。逍遥踱步慢悠悠,公餐饱腹已退朝。
身穿一件羔皮袍,素丝纳缝质量高。逍遥踱步慢悠悠,退朝公餐享佳肴。
注释
五紽:指缝制细密。五,通“午”,岐出、交错的意思;紽,丝结、丝钮,毛传释为数(cù促),即细密。
食: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
委蛇:音义并
同“逶迤”,悠闲自得的样子。
革:裘里。
緎:缝也。
缝:皮裘;一说缝合之处。
总:纽结。一说毛诗传释为“数”,与紽同。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 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 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 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 ”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 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 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 ”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 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 ”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 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 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 《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 ”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相传中国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而这首《羔羊》就是一首反映当时在位官员与老百姓和谐相处的篇章。
这首诗将午睡醒来、由恍惚到清醒的瞬间感受和心理的复杂变化描写得淋漓尽致。诗的首句写春日午睡时将睡未睡的感觉,“花前”点出是春天季节,又照应下句的“红影”;“簟欲流”既指卧席波浪形的花纹,又指竹席光滑清凉如水,睡意朦胧间,仿佛感到竹席变成了缓缓流动的波浪,十分惬意。次句写睡醒之感,这一觉睡得舒适漫长,醒来时只见花影投射到帘钩之上,正午花影最短,不会遮住帘钩,故而可看出此时日光已经西移,“催”字表达出惊讶时光过得飞快的心理感觉,又从侧面形容梦之酣畅。
三、四句写醒来后心理的落差和变化,醒来耳中听得鸟鸣,却怀疑美梦正是被鸟鸣唤醒,寻声望去,似乎鸟儿也在窥望自己,于是主观感情倾向认为是鸟儿有意唤醒自己,心头生起一种惆怅之感,再往远处眺望,一水之隔的青山映入眼帘,于是愁绪变得更无穷无尽了。“青山”在这里可说是现实生活的象征,因为它稳定不变并朝夕与自己相伴,看到它,才意识到令人迷恋的梦已飘远,思绪猛然回到现实中,定叫作者愁肠宛转。
理想和现实是人类永无休止的矛盾:人类不断地追求美好的理想,但和现实总有极大的差距:人类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但永远不可能到达完美的理想境界: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不尽地追求和自我完善的历史。无论是美好的“悠扬梦”,还是象征意义上的“隔水山”,都是以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矛盾冲突的心境构成了审美境界。这种审美境界因符合人类心理深层中的企恋心态,而获得了审美的普遍性和永恒性。
再从艺术上看,“悠扬梦”给人以美的朦胧感,“隔水山”则展示了美的距离感。从审美的欣赏角度看,朦胧感和距离感有助于增强关感。加上句法新颖,对仗工整,声情和语意浑然一体,令人击节叹赏。
当然,此诗的前二句也是相当出色的,如“簟欲流”、“日催红影”,或写出幻觉中的动感,或将太阳拟人化,炼字琢句新鲜独创,雅丽精绝。全诗转折自然,委婉含蓄,体现一种整体的美,令人味之不尽。
从形式上看,《草堂》用大量篇幅回溯了徐知道乱蜀的始末及其严重后果,是对旧史的重要补充,是诗史。而众多注家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肯定这首诗的价值的。这无疑是杜诗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这方面而论,《草堂》的确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真实。例如对徐知道乱蜀原因:“义士皆痛愤,纪纲乱相逾”、“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的准确把握;对汉、蕃相互勾结又相互火并的生动刻画:“请宵斩白马,盟歃气已粗”;对乱象错综复杂情况的巨细不遗:“布衣数十人,亦拥专城居”;以及对贼谋“西取邛南兵,北断剑阁隅”的揭露,其广度和深度,是抵得上一篇徐知道乱蜀始末记而有余的。
特别是“鬼妾与鬼马,色悲充尔虞”,不仅深刻地揭示了战乱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而且表现了诗人的无比痛愤。当这位伟大诗人写到这里时,是站在审判台上,面对着毫无人性的魔鬼,怒不可遏地申斥他们的罪行的。一个“尔”字,就维妙维肖地表明了他那种面对魔鬼,痛予呵叱的坚定立场。死者而有妾,马,当然不是等闲之辈。这似乎有点为互相残杀而死的贼徒,或者为殃及阔人的枉死鬼而一表同情的嫌疑。其实不然,这是文学上常用的一种艺术手段——深一层写法。对鬼妾、鬼马尚且这样肆无忌惮地蹂躏、糟踏,则对一般老百姓的残忍、凶暴,更不消说了。杜甫的同情,始终是在无辜而死的老百姓一边的。
然而仅仅看到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及其价值,尚不足以尽《草堂》的极致。《草堂》的思想意义和文学价值,除了上述这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最主要的方面,那就是,在回忆蜀乱始末的笔触上,融入了杜甫对严武最真挚的友谊,希望他面对“成都适无虞”、“天下尚未宁”的冷酷现实,认真思考“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的原因;吸取祸生肘腋的沉痛教训,整顿纪纲,厉行国家法令,不要重蹈“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的覆辙。《草堂》诗主要是按这样的构思,艺术地再现当时的乱象的。
开头四句,诗人用对比的方法,突出了他为“蛮夷塞成都”而去,为“成都适无虞”而归的心情,希望严武注意国家的治乱,同人心向背,息息相关,千万不能满足于眼前的“适无虞”。这是对严武的忠告,也是对当前形势的正确估计。论者多从它同下文的关系,许其为一篇之纲,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为了让严武清醒地记取“蛮夷塞成都”的惨痛教训,诗人接着写到:“请陈初乱时,反覆乃须臾。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请陈”者,请允许我(杜甫)陈于大将之前。“大将”者,剑南节度使严大将军武也。这就充分表明《草堂》主要是向严武陈情。而陈情的第一件事是“反覆乃须臾”间事,不可掉以轻心;是诗人把“群小起异图”,直接同严武赴朝廷联系起来。这固然可以说明严武举足轻重,国家安危所系,用《八哀诗》哀严武的诗句来说,就是“公来雪山重,公去雪山轻”。但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严武治蜀还有严重问题,以至于前脚刚刚跨出成都,便祸生心腹。一句话,“群小起异图”,严武是不能完全辞其咎的。这是杜甫希望严武认真思考的第一个问题。
杨伦对“请宵斩白马,盟歃气已粗”,加了“写出草草乌合光景”八个字的旁批。需要补充一句:岂止草草乌合,他们在歃血为盟之初,就有过激烈争吵呢。这消息,是“气已粗”三个字透露出来的。气粗就是喉咙大,出大声气,是提劲争吵的形象语言。它生动地反映出:叛乱集团从一开始就有冲突,其发展为分裂,为自相残杀,而终归灭亡,是必然的。
诗请“布衣数十人,亦拥专城居”这一句,也是很值得严武深省的大问题。布衣一般指老百姓。这就是说,除徐知道这股乱军,还有铤而走险的老百姓。当然,无论从组织,还是从性质看,其铤而走险的情况都极其复杂,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他们都是逼上梁山的。在当时,除了这条路,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严武这个人,《旧唐书》批评他,一则说: “前后在蜀累年,肆志逞欲,恣行猛政。”再则说: “性本狂荡,视事多率胸臆。”三则说:“穷奢极靡,赏赐无度,蜀方间里,以征敛殆至匮竭。”这些,杜甫都是知道的。有时也尽过朋友之道,微言相感。但因爱才心切,加以严武“骄倨”,多言未必见纳,所以平常相处,表扬鼓励居多。徐知道的反叛,以及由此引起的人民的骚动,同严武上述缺点是有关系的。现在,再镇成都,不知道会不会认真总结“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的血腥教训,改弦更张,防患未然。杜甫从“遣骑问所须”这件小事上,深深意识到问题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再不提出,严武个人成败事小,天下安危事大。因而在痛愤之馀,结撰至思,向严武表明了“饮啄愧残生,食薇不敢馀”的态度,同时,又通过初乱的回忆,提示了若干值得严武虚心思考的问题,目的都在促使严武的猛省,去其所短,用其所长,把两川的事情办好。
《草堂》,杜甫“穷年忧黎元”的高大形象以及“何人怀抱尽”的谏诤风范,都是令人仰之弥高,即之弥亲的。
《毛诗序》关于此诗的主题,不仅今文学派的三家无异议,而且后来的解诗者也无大的争论。虽然所思念的对象不必如《毛诗序》之泥定为“大夫”,但从诗中所称“君子”来看,则这位行役在外者当是统治阶级中人,不可能是平民百姓。
据毛传与郑笺,前一“斯”字指君子,后一“斯”字指此地。朱熹承袭此说,释为:“何此君子独去此而不敢少暇乎?”(《诗集传》)而严粲释云:“言殷然之雷声,在彼南山之南。何为此时速去此所乎?”(《诗缉》)从上下文看,后一种说法更为顺理成章。感叹之后,女主人公又转念为丈夫设身处地着想:只因为了公事,才不敢稍事休息。想到丈夫一心为公事奔忙,故而接下去才有“振振君子”的赞叹。毛传与郑笺均释“振振”为信厚。朱熹亦承此说。姚际恒《诗经通论》云:“盖振为振起、振兴意,亦为众盛意。”而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训“振振”为“振奋有为”,似更切合情理。这样“振振”一词就成了称扬其夫君勤奋有为的赞语了。女主人公作出这样的赞叹之后,却发出了“归哉归哉”的呼唤,表明女主人公虽然明白丈夫是为公事奔走,但还是希望他能早早归来。这种转折实质上表现了情与理的矛盾冲突。《诗序》称“劝以义”,就是着眼于其理的一面,以张扬其伦理教化的意义,但忽视了其情的一面,而且是此诗的主要一面,因而受到后人的质疑。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批评了《诗序》的这一偏颇:“按诗‘归哉归哉’,是望其归之辞,绝不见有‘劝以义’之意。”崔述的《读风偶识》也称:“今玩其词意,但有思夫之情,绝不见所谓‘劝义’者何在。”然而“绝不”云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样失之偏执。还是朱熹概括得好:“于是又美其德,且冀其早毕事而还归也。”(《诗集传》)近人陈子展《诗经直解》称此诗“既劝以大义,又望其生还,可谓得情理之正者也”,诚为中肯之论。
此诗以重章复叠句的形式唱出了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在反复咏唱中加深了情感的表达。每章均以雷起兴,却变易雷响的地点,不仅写出了雷声飘忽不定的特点,而且还引逗出对丈夫行踪无定的漂泊生活的挂念,诚如胡承珙所云:“细绎经文三章,皆言‘在’而屡易其地,正以雷之无定在,兴君子之不遑宁居。”(《诗经后笺》)“遑”、“息”、“居”三字则层层深入地表现了忠于职守、不敢懈怠的态度。此诗的每一章虽只寥寥数语,却转折跌宕,展示了女主人公抱怨、理解、赞叹、期望等多种情感交织起伏的复杂心态,活现出一位思妇的心理轨迹,堪称妙笔。初读此诗会不得要领,或以偏概全,产生上文所述的岐见,因而姚际恒会这样批评朱熹:“夫冀其归,可也,何必美其德耶!二义难以合并,诗人语意断不如是。”殊不知诗作为心灵的自白,断不是非此即彼的逻辑推理,可以说诗人之语正当如是。此诗之妙正在于其上下不一的语意转折,在否定亦复肯定中呈现活的心灵。此外,此诗的语言简洁朴素,齐言中又有长短相错,模拟说话的声口,在一唱三叹中倾吐衷情,颇为传神。(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