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喜鹊筑成巢,鳲鸠来住它。这人要出嫁,车队来迎她。
喜鹊筑成巢,鳲鸠占有它。这人要出嫁,车队送走她。
喜鹊筑成巢,鳲鸠住满它。这人要出嫁,车队成全她。
注释
维:发语词。
鹊:喜鹊。
有巢:比兴男子已造家室。
鸠:一说鳲鸠(布谷鸟),自己不筑巢,居鹊的巢。
居:侵占。
归:嫁。
百:虚数,指数量多。
两:辆。因为车都有两个轮子,所以称“两”。
御(yà):同“迓”,迎接。一说陪侍。
方:并,比,此指占居。
将:送。
盈:满。此指陪嫁的人很多。
成:迎送成礼,此指结婚礼成。
这立一首描写婚礼嫁诗。《毛诗序》以此诗侯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侯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嫁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侯贵族嫁婚礼,而不立一般民间嫁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以争议较大,归纳起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立诗人代新郎言赞,表达了诗人对男子嫁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赞以姚际恒侯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赞,尊者甚众。但立清代另一位善赞《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嫁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赞:“自《序》《传》以,赞《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侯配乎?”意思立赞: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立赞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立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赞:“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侯‘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赞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立新娘家人在唱赞歌,立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侯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嫁诗旨强解侯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赞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嫁赞法,虽然历以因侯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侯完全立一种背离诗义嫁经学化理学化嫁臆断,但立他将这首诗解释侯立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嫁诗,立值得肯定嫁。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立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嫁作者立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立弃妇,那么这立一首深切沉痛嫁弃妇诗。弃妇嫁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嫁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嫁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嫁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嫁家了。表达了一个侯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嫁妇女内心无比哀怨嫁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嫁遭遇已经成侯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立古代毫无话语权嫁妇女对喜新厌旧嫁丈夫嫁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嫁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立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嫁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嫁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嫁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嫁宫室。“同时高亨赞:”(这立)召南嫁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嫁意味。“将这首诗嫁当事人具体地指侯:召南嫁一个国君和他嫁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立自然界嫁两种鸟,且此诗嫁叙述者立与婚礼无关嫁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立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嫁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立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立二鸟嫁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嫁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立当时婚嫁嫁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嫁递进嫁关系。“方”,立比并而住;“盈”,立住满侯止。因此诗三章不立简单嫁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立写成婚过程嫁第一环,新郎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立赞明新郎嫁富有,也衬托出新娘嫁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立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立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嫁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嫁主题。因此,三章立选取了三个典型嫁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嫁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嫁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嫁语言写成婚嫁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以衬托新娘嫁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嫁容貌。如果赞“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嫁车队之中找出新娘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嫁幕后,他立否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嫁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嫁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关于此诗背景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
苏洵一生屡试不第,沉沦下僚,未能施展政治抱负;但他自重自尊,绝不与世浮沉,这篇以木假山为题的记,实际上是篇阐述人才问题的议论文。寄寓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深沉感慨;同时也是对不亢不卑的独立人格的推崇,追求高洁不阿的情操。文章先从木假山的形成过程写起,后渐显寓意,在咏木假山的背后蕴含着作者对人才问题的深沉的感喟与思考。全文层次分明,结构清晰,多用排比句,而句式又参差变化、错落有致;描绘木假山之状随物赋形,具体生动,寄慨遥深,耐人寻味。
文章的前面部分讲木假山得来不易,它经历了重重厄运:从树木生长本身讲,它随时可能夭折;从自然条件讲,它可能被风、水所摧折、腐蚀;从和人的关系讲,它成材后可能被随意砍伐。幸而度过这些厄运,又经过几百年急流的冲刷才造成假山形状,终可供人们观赏。因此比起那些已成山形而未经发现、或被当作一般柴禾砍伐掉的木假山来,确是难得的幸运了。文章用层层推演的论述手法,强调人才成长的艰辛历程,抒写了人才难成与人才难得的感叹,曲折地反映出封建社会摧残和压抑各种人才的现象。
文章后面部分才写到作者所藏的一座三峰木假山,从而回到这篇记的本题。作者以“中峰”比喻那些位尊权重者,以“二峰”比喻那些隶属于他们的士大夫阶层。其中突出地写了“二峰”。他们虽然按其社会地位不得不“服于中峰”,但节操自守,绝无阿谀逢迎的媚态,表达了作者对有抱负、有气节的士人的赞颂,也是他的自励和白况。
文章的标题是“木假山记”,但作者并没有泛泛地交代木假山的制作经过,也没有刻意描绘其精美绝伦的雕刻艺术,而是借欣赏木假山抒发感慨,阐述事理。有“形”之木经过重重厄运被造成假山形状,供人欣赏,确属幸运;更有许许多多的木材,未被发现,却被“樵夫野人”砍去当柴烧掉。这样看来,树木要活下去,要成材,是极难的;要逃脱厄运,也是极难的。作者以极其复杂的心情来写树木的遭际,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文章字面上是写树木,其实字字句句都在写人。全文语言生动、形象;句式变化多端、错落有致;气韵流畅,节奏急缓有度。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采莲湖上画船儿”一曲写西湖夏景。与第一首春景写法不同,它以描写自然风光为主。盛暑已不是游赏的最佳时节,不写游人,正是注意到了景物的季候特点,同时也使这首小令在全组曲中显出自己特殊的艺术风貌。
第一、二、三、五句都是眼前景物的形象描绘,它是作者从不同视角观察到的形态不同、风趣各异的西湖景物之侧面。这里形成四幅远近高低、结构成立体的空间图景,加上六、七句所写看不见而可触到嗅到的凉爽的熏风和纯净的荷香弥漫其中,给人心醉神迷之感。这四句,描绘的画面是各异其趣的,但它们又统一在一个基调上,那就是优美宁静,与春景的热闹喧腾迥乎不同。画中其实并非无人,然而都隐在自然景物之中了。宁静即生凉爽,虽在盛夏,亦觉不出炎气的熏蒸,有的只是清洁和和谐。因此说西湖是“清洁煞避暑的西施”。
而第四句“笑王维作画师”,插在前后都是写景的句子中,似乎不够协调,但正因为前后都是一般的写景,显得有些平板,加进这一句,便使曲中有如异峰突起,产生了奇特的审美效应。这正是最见作者匠心处。
题目中的“恨”字,诗中的“身闲”二字,合起来是“恨身闲”,那其实也是作者写此诗的主旨所在。诗很平常,然其情可悯,其言可哀。
“月色灯光满帝都”概括了京城街景,写出元宵节的热闹。元宵节的夜晚,明月高悬,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五光十色,争奇斗妍的花灯挂满京城的大街小巷,远远地望去好像灯的长龙,置身其中好似是灯的海洋。“月色灯光”点题面中的“正月十五夜”,“帝都”扣题面中的“京师”。一个“满”字,则让京城的节日夜流光溢彩。
“香车宝辇隘通衢”,由灯写到人,说明人之多,之繁华。元宵之夜,人们为了赏灯观景,都倾室而出,老百姓们或一家一户,或三五成群,形成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流;达官显贵,则是驾着各种华美的车辆,一排排、一串串,挤满了条条大道,车辇所过之处,幽香久久不散。诗人未曾亲到现场却根据自己的想象,极力渲染出了京城元宵夜的热烈气氛。
“身闲不睹中兴盛,羞逐乡人赛紫姑”,从前两句的想像中跌回到了现实状况。虽然元宵灯会异彩纷呈,热闹非凡,可是对别有感伤的诗人来说,那样的情形却愈发牵动他的万千思绪。李商隐作此诗时闲居家中。因此,后两句不仅说诗人看不到中兴景象自己只能和乡人去参加迎紫姑的赛会,充分表现诗人不愿无所事事而献身国家的殷切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