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蝈蝈张翅膀,群集低飞翔啊。你的子孙多又多,家族正兴旺啊。
蝈蝈张翅膀,群飞嗡嗡响啊。你的子孙多又多,世代绵延长啊。
蝈蝈张翅膀,群聚挤满堂啊。你的子孙多又多,和睦好欢畅啊。
注释
螽斯:或名斯螽,一种直翅目昆虫,常称为“蝈蝈”。一说“斯”为语词。
诜诜:同莘莘,众多貌。
振振:茂盛的样子。
薨薨:很多虫飞的声音。或曰形容螽斯的齐鸣。
绳绳:延绵不绝的样子。
揖揖:会聚的样子。揖为“集”之假借。
蛰蛰:多,聚集。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这首《螽斯》即体现了当时人们多子多福的思想和对这方面的祈祷。
此词上阕从两个方面落笔: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形态,如“琉璃叶下琼葩吐”,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意趣,所谓“幽人趣”。而扣题的只有一句“素香柔树”。首句“落木萧萧”,本是用来描写秋天景象的,这里被移用来描写丁香尚在含葩而未吐蕊时的环境和氛围,也是一种衬托。
下阕由形而传神,写丁香之精神所在。也从两个方面落笔,一个方面是写其无意与群芳,尤其是“自古承春早,严冬斗雪开”(朱庆馀《早梅》),号称内修外美、玉蕊清香的梅花,争春斗艳,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散露出的那种愁绪。全词的精彩之处全在其“豹尾”:作者大胆悬想,丁香之所以“结愁千绪”,也许是它在思忆江南的主人吧。至此,本无情之花卉植物,便化为了有情意之作者心志的寄托,一怀愁绪,满腔悲情,也就有了具体的着落。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这首七绝通过描写苍江从傍晚到夜半、天气由阴雨转晴的变化过程,烘托出江上秋夜由喧闹渐入静谧的气氛,构成了清冷寒寂的意境。全诗四句四景,分别选择最适宜的角度表现了阴雨、风起、风停及将晴时分的景色,虽一句一转,却合成一幅完整的画面。
首句写阴雨笼罩中的苍江到晚来还没见晴,“暗”字气象浑涵,下得精当,不但用浓墨绘出了天低云暗、秋水苍茫的江景,而且使浓重的雨意和渐渐来临的暗夜自然连成一气,一句写尽了白昼到傍晚的天色。这句是从大处落墨,第二句则是从细处着意。井边的梧桐翻动着叶子,飒飒有声,是风吹所致,此时倘若还是“梧桐更兼细雨”,便应是“到黄昏点点滴滴”(李清照《声声慢》)的另一番景象了。由梧叶翻卷的动静辨别风声,可见此时风还不大,始发于树间,因此这细微的声息暗示了风一起雨将停的变化,又是秋声始动的征兆。第三句写半夜里风声才停时的情景,“吹”与“断”说明风曾刮得很紧,从楼头判别风声,就不同于从桐叶上辨别风声了,必定要有相当的风力和呼呼的声响才能听出是“吹”还是“断”。所以这一句中的“断”字放在句断之处,与上一句井梧翻叶相应,虽只是写风的一起一止,却概括了风声由小到大,吹了半夜才停的全过程。这正是欧阳修所写“初淅沥而萧飒,忽奔腾而澎湃,如波涛夜惊”(《秋声赋》)的秋声。这两句全从江楼上的人的听觉落笔,真切地写出了秋声来时江上暗夜中凄清的气氛。这个“断”字还承上启下,带出了最后一句精彩的描写:风停之后,乌云渐渐散开,但尚未完全放晴,月亮已在云层的浅淡之处透出了光明。作者准确地抓住了浮云将散而未散的这一瞬间,表现出月亮将要钻出云层的动态,烘托出半夜风雨之后天色初晴时那种特有的清新和宁静的气氛。“明”字在首句“暗”字的映衬下,成为全诗最耀眼的亮色,在结尾处预示出一片雨过天晴的明朗境界。
这首诗纯以写景的真切细致取胜,但如果没有作者对秋意的敏锐感受,便不容易准确地捕捉住每个特定时刻的景物特征,如果没有精巧的构思和炼字,也不容易在一首短短的绝句中如此层次分明地展现出景色随天色阴晴而转换的过程,并形成浑成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