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词作开首二句:“百年强半,高秋犹在天南畔。”词人这一年四十九岁,故曰“百年强半”,被排挤出朝廷,羁留南方达十三年之久,故曰“犹在天南畔。”秋高气爽,临轩赏月,把酒观菊,本当是很惬意、快活时节,但却被抛置在天之涯海之角。更何况,奸贼当道,金瓯残缺,匹夫之责,时常萦绕心怀。一个“犹”字,凝聚了词人多少的感慨与忧愤。“高秋”,谓秋高气爽之时,谢眺《奉和随王殿下》诗有:“高秋夜方静,神居肃且深”句。“幽怀已被黄花乱。更恨银蟾,故向愁人满。“幽怀”,指郁结于心中的愁闷情怀。毫无疑问,这是指自己无法锄奸复国的激愤烦乱心情。这句本意是因“幽怀”而无心赏观菊花,但字面上却说是因观花而致幽怀乱,似句意不顺,这实是一种婉转曲达的表现手法,后二句亦是如此写法。词人愁绪满怀,偏又逢皓月圆满,便把一腔的怨情向“银蟾”倾泻而去。这与上句的“无理”,更深一个层次地表现了词人的愁绪。如“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唐·金昌绪),辛弃疾的“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是他春带愁来,春归何处,却不解、带将愁去”(《祝英台近》)等。这都是一种看似无理,实则含有更深的理在的埋怨。
下片词人转而抒写自己借酒茶解愁的情形。“招呼诗酒颠狂伴,羽觞到手判 无算。浩歌箕踞巾聊岸。”这里的“伴”,当指那些不畏权奸,主张抗金,遭到迫害,有志而不得伸的志同道和之友,当然也包括词题中的张伯麟。这几句词人用白描手法极写饮酒之狂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他仍只好借酒来忘却心中的忧愤与不平。“羽觞”,指酒器,其状如雀鸟,左右形如两翼。他们喝了无数杯的酒,不仅放声高歌,还一扫文雅之态,箕踞而坐,并把头巾推向后脑露出前额。这是他们“颠狂”的具体写照。“箕踞”,形容两足前伸,以手据膝,如箕状,古时为傲慢不敬之容。这种放浪形骸的颠狂之态,实是内心忧愁极深的外在表现。末二句“酒欲醒时,兴在卢仝盌。”酒醒思茶,亦如饮酒一般,以浇胸中之块垒。“卢仝盌”,“盌”,同碗、椀,典出唐代诗人卢仝,卢仝号玉川子,善诗,亦喜饮茶。曾赋诗盛赞茶之妙用:“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走笔谢孟议寄新茶》)。这里用此典,词意是承前一贯而下,亦即卢仝诗中的“破孤闷”、散尽“生平不平事。”
全词抒情由隐而显,层层递进;或曲折传达,或正面抒写,刻画了一个身虽遭贬,却能不屈不挠、豪气不除的爱国诗人形象。
此诗抒写的是淡于功名利禄,远离尘嚣世俗的闲淡之情。诗人以潇洒之笔,写幽居之趣,意象清奇,境界高远。全诗风格冲淡,笔致空灵。
“达人轻禄位,居处傍林泉。”写的是这位友人远离尘世的过着隐居生活。世人多追求禄位,这位达人却视之轻如鸿毛。他结庐在依林傍泉的地方,那里听不见尘世间的喧闹,又得以时时徜徉在深林流泉之间,优战游哉。此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
“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具体描绘这种生活和心境:友鱼鹤,伴砚墨,品茶赋诗,老之将至而无憾。“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是说俞太中治学的勤奋,因为天天洗砚台,以致池水都成了墨汁,水里的鱼当然就只能“吞墨”了。俞太中的高雅,宋人讲究茶道,沏茶时要以刚烧开的三滚之水冲泡茶叶,称为烹茶,而仙鹤有灵性,为了不被烟熏黑了羽毛,在主人烧水时就从主人身边跑开了,连豢养的仙鹤都知道自重羽毛,主人的高雅可想而知。这位逸人到流泉洗砚,就招得鱼儿争先恐后地吞咽着黑黑的墨水。他点火煎茶,熏得那站在炉边的鹤来不及地避开。生活闲散自由,心境也闲逸安宁,令诗人忘了尘世外的一切。
颈联“娴惟歌圣代”。北宋初年,朝廷对这些清雅隐士颇为爱赏,常有征召。不赴召的人,则予以殷勤劳问,如林逋便曾受宋真宗“诏长吏岁时劳问”。魏野自己,也在真宗西祀时被召过,不过他“抱琴逾垣而走”了。俞太中也有过此种际遇,因此闲暇之时,也不忘作诗吟咏当时的“深恩厚泽”。隐者清心寡欲,随缘自适,一切听任自然,故而“老不恨流年”。韶华流逝,老之将至,也不觉得遗憾,他是一个无所忧虑、自得其乐的隐逸人。
颔联、颈联中,诗人把友人的隐逸生活勾画得如此细致生动,闲情逸致临摹得如此精微真切,其原因在于,他与这位友人是同道,也是一位隐士。所以尾联便把诗人自己也拉入诗中,他从自身措辞,作者代为友人设想:静着的时候,想想那些有闲暇而来的人,还应当算我最心境偏僻。这种把自己拉入诗中,从自身出发,代友人设想的写法,更突出了自己与友人不好名利、喜欢脱离世俗过隐逸生活的志趣。
赵与虤《娱书堂诗话》评价说,魏野的诗“冲淡闲逸”、“警句甚多”。此诗笔致潇洒飘灵,诗境冲淡闲逸,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所作。警句“洗砚鱼吞墨,烹茶鹤避烟”,语言虽然浅显,但意境却很深;既富诗情,又具画意,是诗中的佳对。
诗题曰《竹窗闻风寄苗发司空曙》,诗中最活跃的形象便是傍晚骤来的一阵微风。“望风怀想,能不依依”(李陵《答苏武书》)。风,是古人常用来表示怀念、思恋的比兴之物,“时因北风,复惠德音”表现了对故友的怀念,“故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又为对故园的思恋。又,风又常用以象征美好、高尚。孟子云:“君子之德,风也。”因风而思故人,借风以寄思情,是古已有之的传统比兴。此诗亦然。这微风便是激发诗人思绪的触媒,是盼望故人相见的寄托,也是结构全诗的线索。
诗从“望风怀想”生发出来,所以从微风骤至写起。傍晚时分,诗人独坐室内,临窗冥想。突然,一阵声响惊动了他,原来是微风吹来。于是,诗人格外感到孤独寂寞,顿时激起对友情的渴念,盼望故人来到。他谛听着微风悄悄吹开院门,轻轻吹动竹丛,行动自如,环境熟悉,好像真的是怀想中的故人来了。然而,这毕竟是幻觉,“疑是”而已。不觉时已入夜,微风掠过竹丛,枝叶上的露珠不时地滴落下来,那久无人迹的石阶下早已蔓生青苔,滴落的露水已渐渐润泽了苔色。这是无比清幽静谧的境界,无比深沉的寂寞和思念。可惜这风太小了,未能掀帘进屋来。屋里久未弹奏的绿琴上,积尘如土。诗人说:风啊,什么时候能为我拂掉琴上的尘埃呢?结句含蓄隽永,语意双关。言外之意是:钟子期不在,伯牙也就没有弹琴的意绪。什么时候,故人真能如风来似的掀帘进屋,我当重理丝弦,一奏绿琴,以慰知音,那有多么好啊!“何当”二字,既见出诗人依旧独坐室内,又表露不胜埋怨和渴望,双关风与故人,结出寄思的主题。
全篇紧紧围绕“闻风”二字进行艺术构思。前面写临风而思友、闻风而疑来。“时滴”二句是流水对,风吹叶动,露滴沾苔,用意还是写风。入幌拂埃,也是说风,是浪漫主义的遐想。绿琴上积满尘埃,是由于寂寞无心绪之故,期望风来,拂去尘埃,重理丝弦,以寄思友之意。诗中傍晚微风是实景,“疑是故人”属遐想;一实一虚,疑似恍惚;一主一辅,交织写来,绘声传神,引人入胜。而于风著力写其“微”,于己极显其“惊”、“疑”,于故人则深寄之“悠思”。因微而惊,因惊而思,因思而疑,因疑而似,因似而望,因望而怨,这一系列细微的内心感情活动,随风而起,随风递进,交相衬托,生动有致。全诗构思巧妙,比喻维肖,描写细致。可以说,这首诗的艺术魅力实际上并不在以情动人,而在以巧取胜,以才华令人赏叹。全诗共用了九个动词,或直接写风的动,或因风而动,如:惊、思、开、动、疑、滴、沾、入、拂。但又都是以“寄(思)”为暗线的,如影之随形,紧紧相连。这正是诗人的匠心所在,也是此诗有极大的艺术魅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首诗的首联言国事紧张,而自己只能稳坐江南,表现其报国无门的忧愤。颔联写诗人的生活现状,以感慨前尘影事恍如隔世,抒发一种垂暮之情。颈联借典故抒情,以子桑和原宪两位古代寒士自喻。尾联劝人忍过寒天,春天即将到来,表达出对未来的信心。全诗紧扣题面,层层相生,一气贯注,颇见功力。
首联即将强烈的情感爆发出来,上句说中原地区战乱不堪,沦为异族统治区,言国事之紧张。“尚”字道出了他深沉的忧国之心,凝聚了期望与失望交织的复杂感情。次句一转,说自己稳坐江南,对中原的沦陷坐视不管,懒于问津,诗人在前后的反差中表达出强烈的爱憎。《论语·微子》载孔子使子路向人打听渡口所在(即问津),受到隐者的讥讽:天下滔滔,不如从避世之士,忘情世事。次句的懒问世事与首句的忧国忧民之间有一个极大的落差。既然心忧国事,自当宵衣旰食,勤于政务,而诗人却颓然自放,大有撒手而去之意。通过这一转折正是要深—层地表现其报国无门的忧愤。他之疏懒实是出于无奈的举动,是投降派排挤的结果,但是这一切都掩盖在超然放达的外表下,需经咀嚼才能品味。
颔联写诗人的生活现状,以感慨前尘影事恍如隔世,抒发了一种垂暮之情,极言自己被排挤时日之久。此处也不是泛泛的迟暮之慨,是有深意存焉。诗人以诗文名家,在两宋之交卓然自立,但也因此而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坎坷曲折。他在绍圣年间因元祐党事被免官,南渡后又屡因文章得罪。往事如梦似烟,看似超脱,实则是难以忘却的。
颈联借典故抒情,以两位古代寒士自喻。子桑在霖雨十日后若歌若哭,明白了让他贫困的是命运,自己也如原宪一般甘于贫穷,表达了安贫乐道、自甘淡泊之志。“自”字与“长”字更突出了他的风骨品节。
尾联在情绪上陡升波澜,虽则天寒雪冷,但劝人一定要忍住这一时,因为春耕将近,春天即将到来,终将能顶过严寒,迎来春天,此联既照应题目立春,又一语双关,一扫前文颓气,表达出作者对未来的信心。
第一首诗揭示了歌女易获赏赐而织女辛劳无赏的现象,表现了作者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指责和对织女的同情。第二首如为织女代言,道出了织女在寒冬里辛苦劳动反而比不上歌女唱一曲歌所得的赏赐这样一个辛酸事实。这两首诗语言平直朴实,描写生动形象,都运用对比手法,取得鲜明的艺术效果。
蒨桃这组诗的第一首,是用对比的手法,揭示一个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一二句写美人。“一曲清歌一束绫”表明寇凖对歌女的赏赐极多,而这么多的赏赐,“美人犹自意嫌轻”,说明歌女索取赏赐的不知满足,而且寇凖的毫不足惜而滥施赏赐。
三四句转写织女的辛劳。设问而不答,而答案自明,织女织绫非常辛苦。两相对照,蒨桃深感不平,因此她要站出来说话,表现了蒨桃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指责和对织女的同情。此诗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寇凖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作风。全诗出语坦率,倾向鲜明。
第二首,蒨桃犹如是在为织女代言了,因此这四句很像是织女的独白。这个独白道出了如此一个辛酸事实:北风猛烈地吹着,一年四季为人织绫的织女自己“可怜身上衣正单”。她在那幽暗的窗下,一刻不停地投梭织绫,只听得织机轧轧地叫着。天冷极了,那梭子握在手里也是冷冰冰的。虽然“鸡鸣入机织”,可是冬天日短,往往整天也织不满一尺。人是这样的辛苦,根本比不上那位妖冶的歌女,唱一曲歌就能得大量赏赐。这段代言,语意沉痛,辞气哀怨,表达了蒨桃对处于生活底层的织女们的深切同情。
作为一个侍妾,地位是很低下的,所以她才能如此真切地体念到织女的苦楚,而以诗的形式向豪侈的寇准进言,很像白居易的“唯歌生民病”的讽喻诗。这位不谙蚕织苦、只知挥霍的相爷看了蒨桃的诗,却对蒨桃之言颇不以为然,步她第二首诗的原韵,写了一首《和蒨桃》,直言不讳地回答道:“将相功名终若何?不堪急景似奔梭。人间万事君休问,且向樽前听艳歌。”说他要及时行乐,还要听歌。要听歌就要大量赏绫,蒨桃的诗等于没有做,反映了这位宰相思想的另一面。
然而蒨桃是可敬的。一个地位卑下的侍妾,她在寇凖宴乐之际不去乘兴助乐,反而作诗批评一位堂堂的当朝宰相,她知道寇凖可能会发怒,但是她敢说,她有足够的勇气来诉说不平,又有足够的勇气来写出不平之鸣。这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才女。其诗其人都博得了千百年来读者们的爱戴和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