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¹我所欲²也。二者不可得兼³,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生者,故不为苟(gǒu)也;死亦我所恶¹⁰,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¹¹有所不辟(bì)¹²也。如使¹³人之¹⁴所欲莫¹⁵甚于生,则¹⁶¹⁷可以得生¹⁸者何不用也¹⁹?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²⁰也?由是则生而²¹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²²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²³贤者²⁴有是²⁵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²⁶耳。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注释:¹亦:也。²欲:想要。³兼:同时具有。⁴舍:舍弃。⁵取:选取。⁶甚:超过。⁷于:比。⁸故:所以,因此。⁹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¹⁰恶:厌恶。¹¹患:祸患,灾难。¹²辟:通“避”,躲避。¹³如使:假如,假使。¹⁴之:结构助词,的。¹⁵莫:没有。¹⁶则:那么。¹⁷凡:凡是,一切。¹⁸得生:保全生命。¹⁹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²⁰为:做。²¹而:但是。²²是故:因此。²³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²⁴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²⁵是:此,这样。²⁶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箪(dān)¹食,一豆²(gēng),得之则³生,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¹⁰也。万钟¹¹则不辩¹²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¹³焉!为宫室¹⁴之美、妻妾之奉¹⁵、所识穷乏者得我¹⁶¹⁷?乡¹⁸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¹⁹乎?此之谓失其本心²⁰。(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¹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²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³则:就。⁴弗:不。⁵得:得到。⁶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⁷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⁸蹴:用脚踢。⁹而:表修饰。¹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¹¹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¹²辩:同“辨”意为辨别。¹³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¹⁴宫室:住宅。¹⁵奉:侍奉。¹⁶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¹⁷与:同“欤”,语气助词。¹⁸乡:同“向”,先前、从前。¹⁹已:停止,放弃。²⁰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参考资料:
1、 唐满光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 :107-109 .

suǒ

mèng xiānqín 

     suǒ xióngzhǎng suǒ èrzhějiān shěérxióngzhǎngzhě shēng suǒ  suǒ èrzhějiān shěshēngérzhě shēngsuǒ suǒyǒushènshēngzhě wéigǒu suǒ suǒyǒushènzhě huànyōusuǒ shǐ使rénzhīsuǒshènshēng fánshēngzhěyòng shǐ使rénzhīsuǒshènzhě fánhuànzhěwéi yóushìshēngéryǒuyòng yóushìhuànéryǒuwéi shìsuǒyǒushènshēngzhě suǒyǒushènzhě fēixiánzhěyǒushìxīn rénjiēyǒuzhī xiánzhěnéngsàngěr 

    dānshí dòugēng zhīshēng  ěrérzhī xíngdàozhīrénshòu ěrérzhī rénxiè wànzhōngbiànérshòuzhī wànzhōngjiāyān wéigōngshìzhīměi qièzhīfèng suǒshíqióngzhě xiàngwéishēnérshòu jīnwéigōngshìzhīměiwéizhī xiàngwéishēnérshòu jīnwéiqièzhīfèngwéizhī xiàngwéishēnérshòu jīnwéisuǒshíqióngzhěérwéizhī shì zhīwèishīběnxīn    (tōng xiàngtōngxiàng tōng )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参考资料:
1、 唐满光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 :107-109 .
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赏析二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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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凄凉。
不觉¹初秋²夜渐长,清风³习习凄凉
译文:不知不觉就立秋了,夜也渐渐长了。清凉的风缓缓地吹着,又感到凉爽了。
注释:¹不觉:不知不觉。²初秋:立秋左右。³清风:清凉的风。⁴习习:微风吹的样子。⁵重:再次。⁶凄凉:此处指凉爽之意。
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
炎炎暑退茅斋(zhāi)¹静,阶下丛莎²有露光³
译文:酷热的夏天热气终于消退,房子里也安静了。台阶下的草丛也有了点点露水珠。
注释:¹茅斋:茅草盖的房子。²莎:多年生草本植物。³露光:指露水珠。

chūqiū

mènghàorán tángdài 

juéchūqiūjiàncháng qīngfēngchóngliáng 
yányánshǔtuì退máozhāijìng jiēxiàcóngsuōyǒuguāng 
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xiāo)¹(wú)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²
译文:瑟瑟的秋风吹动梧桐树叶,送来阵阵寒意,江上秋风吹来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
注释:¹萧萧:风声。²客情:旅客思乡之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知有儿童挑(tiǎo)¹(cù)²,夜深篱(lí)³一灯明。
译文:忽然看到远处篱笆下的一点灯火,料想是孩子们在捉蟋蟀。
注释:¹挑:用细长的东西拨。²促织:俗称蟋蟀,有的地区又叫蛐蛐。³篱落:篱笆。

  《夜书所见》中的“见”是一个古今字,但在本文中是看见,所见的意思。所以在这里应读“jiàn”。全诗的理解应为:(题目)在孤寂夜里写写所思念的景象。(诗句)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最记挂是自己疼爱的孩子,此时可能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夜深人静了还不肯睡眠。

  本诗交织作者的凄情暖意、欢怀挂心。表现古诗《夜书所见》唯美性,可从九方面赏析。

  1、借景抒情,以景入情。一二两句写自然环境,落木萧萧,寒声阵阵,秋风秋江,传达漂泊不定、凄怆落寞之感;引发后两句书写的思忆之情,思念家中小儿此时可能还在挑灯夜戏,挑逗斗蟀。孤独之时幻想天伦之情,萧索之景催发想念嬉耍之乐。以景入情,情景交融,相互映衬,构思神妙。

  2、动静结合,以动衬静。秋叶、秋风、秋声、秋江、秋舟、孤灯、顽童、斗蟀,均是写动景,动得有声有色、有光有影;篱落小屋,幽深夜晚,漆黑无边,这是写静景,静得凄神寒骨,令人惆怅满怀。那落叶片片,萧萧风声,却又引动诗人在幽静的深秋半夜挂念家中亲人思绪。

  3、悲欢交织,以欢掩悲。一二句写悲景,秋风扫落叶,长天送寒意;三四句叙欢情,深夜挑促织,异地思欢情。一悲一喜,悲喜交潜,以欢掩悲,更显游子流浪天涯的孤寂无奈、强烈思亲之情。

  4、虚实相益,以实映虚。全诗四句中一、二句写所见实景:叶落声寒,水动风凉;三、四句写引发想象:黑夜明灯,童观蟋斗。所见所闻,或明或暗,虚实相映。满耳秋声,满目秋夜,满怀乡情。实中有虚,寓虚于实,言寥寥而意无尽!

  5、心驰神往,远近互动。诗人因身受寂夜孤单之苦,而产生眷恋远方亲人之心。虽身在千里之距,嬉戏场景犹在眼前。近处寒叶声声扰,天伦乐事曼曼来。那物那景,直教人无限唏嘘。

  6、冷暖两分,“寒”“挑”传神。“寒”字一语双关,既有秋风袭来寒凉逼人之感,更有落泊天涯心神凄清之意。“挑”字于细节逼真见妙趣。写出儿童的专注嬉戏、轻挑细拨、忽屏息观斗、忽乍喜兴呼的斗蟋蟀场面,全在一“挑”。“挑”出了性格,“挑”出了神韵,“挑”出了思忆亲人温暖之情!

  7、“动”“知”连气,一气呵成。诗歌以落叶“送”寒, 寒声“动”情,情牵亲人,思亲慰寂,一气连成。“动”为诗“骨”,“知(思)”为诗“心”,做好了前后承接,使全诗起落得体、张驰有度。

  8、暗用典故,明了心意。“江上秋风动客情”暗用张翰辞官典故。据传晋人张翰官居洛阳,见秋风起而思念故乡,于是辞官回乡,了却心愿。“秋上心头使人愁”,更能传达诗人当时客居在外,乡愁满怀的心境。

  9、巧用修辞,情意绵长。“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这一“送”一“动”,寓情于物,赋予梧叶、秋风以人的情态思绪。这些物态声情的诗文,怎不把读者带进这风送寒凉、情动秋江的意境之中,令人痴迷难返,惆怅满怀。“萧萧梧叶送寒声”妙用通感,以萧萧之声催动凄凉心境,用听觉形象沟通触觉感受,意味绵长。

shūsuǒjiàn

shàowēng sòngdài 

xiāoxiāosònghánshēng jiāngshàngqiūfēngdòngqíng 
zhīyǒuértóngtiǎozhī shēnluòdēngmíng 
结束浮云骏,翩翩出从戎。
结束¹浮云²³,翩(piān)出从戎。
译文:装束完毕跨上轻捷的骏马,马儿轻快奔驰慷慨从戎。
注释:塞下曲:汉乐府《横吹曲》有《出塞》《入塞》,多写边塞的战斗生活。唐代新乐府之《塞上曲》《塞下曲》均来源于此。¹结束:装束完毕。²浮云:良马名。相传汉文帝有良马九匹,其一名浮云。³骏:好马。⁴翩翩:形容驰马形态轻疾生动。
且凭天子怒,复倚将军雄。
且凭天子怒¹,复倚²将军雄。
译文:倚仗着天子的威严发怒,又倚仗将军的英迈豪雄。
注释:¹天子怒:《战国策·魏策》:“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²倚:倚仗。
万鼓雷殷地,千旗火生风。
万鼓雷殷(yǐn)¹地,千旗火生风。
译文:万鼓齐鸣如同雷震天地,千旗飘荡犹如烈火生风。
注释:¹殷:震动,震动声。司马相如《上林赋》:“殷天动地。”
日轮驻霜戈,月魄悬雕弓。
日轮¹驻霜戈(gē)²,月魄³悬雕弓
译文:日光辉映着霜雪般的剑戈,悬空之月好像一张雕刻着图案的弓。
注释:¹日轮:日形如轮,指太阳。南北朝庾信《镜赋》:“天河渐没,日轮将起。”²霜戈:指闪闪发光的戈、矛等兵器。³月魄:初生之月。也泛指月亮。梁简文帝《相宫寺碑铭》:“珠生月魄,钟应秋霜。”⁴雕弓:雕刻着图案的弓。
青海阵云匝,黑山兵气冲。
青海¹阵云²(zā)³,黑山兵气冲。
译文:边境荒漠上空的乌云叠起如兵阵,黑山上的戈矛杀气直冲天穹。
注释:¹青海:青海湖,在今青海省境内。这里泛指边远荒漠之地。²阵云:言云叠起如兵阵。³匝:环绕。黑山:山名。在今陕西榆林西南。唐调露初年(679),裴行俭大破突厥条部于此。这里泛指边塞要地。
战酣太白高,战罢旄头空。
战酣太白¹高,战罢旄(máo)²空。
译文:唐军酣战之际太白星在夜空高悬,战罢髦头星落得一场空。
注释:¹太白:即金星,又名启明星、长庚星。《史记·天官书》:“察日行以处位太白。”古人认为太白星主战伐,常用以比喻战事。²旄头:星宿名,即昴(mǎo)宿。《史记·天官书》:“昴曰髦头。”髦头星象征敌必败。
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
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
译文:从戎万里的勇士不怕死,谁知一时竟然获得成功。
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
画图麒麟阁¹,入朝明光宫²
译文:我的真容也画在麒麟阁,皇帝召见我入朝明光宫。
注释:¹麒麟阁:汉代阁名。在未央宫中。汉宣帝时,曾画霍光等十一功臣像于该阁,以表彰他们的功勋。²明光宫:汉代宫名。代指皇帝临朝的宫殿。
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
大笑向文士,一经¹何足²³
译文:面对着文士我开怀大笑,《诗》《书》《礼》《易》《春秋》等儒家经典哪里值得探究到底!
注释:¹经:指《诗》《书》《礼》《易》《春秋》等儒家经典。²何足:哪里值得。³穷:探究到底。
古人昧此道,往往成老翁。
古人昧(mèi)¹此道,往往成老翁。
译文:古人不能明白此中玄妙,往往蹉跎一生就成白发老翁。
注释:¹昧:愚昧,不懂。

  这是一首歌颂大丈夫从军赴边、生死搏战、凯旋受赏的诗。全诗表现出主人公从戎报国、立功边域的远大理想,赞扬了他的英雄豪迈气概和不畏艰险的乐观主义精神。整首诗语言明快、格调高昂、气势磅礴、意蕴深长。

  “结束浮云骏,翩翩出从戎”,开篇二句,诗人就将一个装配齐备,身跨战马,奔腾如飞的勇士形象突兀地推到读者面前,使诗歌一开始就具有挟天风海雨而来之势,显得奇警迅猛。此诗起调显然受到曹植《白马篇》的影响,但不同的是《白马篇》在“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的突起之后,却以慢笔插入“借问谁家子”以下大段铺陈,写“游侠儿”的生平和高强武艺。高适却将这些一概摒弃,快人快语,一腔豪气,一泻到底。所以,三、四句再从“天子怒”“将军雄”两方面予以渲染。这样,勇士的赴敌就更理直气壮。再加上“将军”的雄武,愈发增加了胜利的信心、立功的热望。开始四句,痛快豪壮,层层蓄势,已将勇士的形象渲染得气势如虹,这样就使下文“快战”场面的出现水到渠成。

  “万鼓凭殷地”以下八句,将主人公赴敌过程的细节一概删掉,直写战阵的壮阔。同时加以生动的夸张和想象,突出大战的激烈和唐军的英勇。万鼓齐鸣,犹如惊凭震天动地;千军万马,红旗飞扬,恰似烈火借助风威。战士们精诚贯日月,使其留驻空中;“阵云”冲山岳,群峰为之晃动。这样神勇的军队,还有什么敌人不能战胜呢?文势至此高潮,陡然收住,如截奔马,使之折入对主人公心胸的袒露,与起首相呼应。

  一般说来,在文势的高潮突转,比较难以为继,它必将聚集起更大的力量,才能再掀波澜,否则就有龙头蛇尾之弊。不过这种担心对高适来说显然是多余的。他的万斛豪情,不如此就不能尽情发泄,故自“万里不惜死”以下八句,感情突破陡煞的闸门,冲天而起,再奋逸响。因为直接参战的主人公,他的理想就是到金戈铁马的战场上去搏击,是以“万里不惜死”的无畏追求而得到“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的最高奖赏。因此,他被这撼天动地的战斗场面鼓舞,为自已能建功立业、凯旋受赏而欣喜若狂。自然,对于皓首穷经、老于牖下的平庸书生生活,他是不屑一顾的,因而以“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这样的英雄豪语,把主人公安边定远的壮志、豪宕不羁的精神,如狂飙勃发般地倾泻出来。

  高适喜欢用直抒胸臆的手法来抒情,以饱含着强烈感情的语言,率直地表现诗人的深刻感受。诗中汹涌奔腾的感情,既峰峦迭起,又一气贯注,感情的洪流愈泻愈强,毫无衰减,如骏马注坡,不可羁勒。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主编.唐诗鉴赏辞典.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12:518-520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
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这首绝句通过评论西晋太康诗人潘岳批评、嘲讽潘岳做人做诗的二重性格。元好问从诗写真情出发,鄙视诗写假话,言不由衷的作品。潘岳的作品描绘自己淡于利禄,忘怀功名,情志高洁,曾经名重一时,传诵千古。但是他的实际为人,却是躁求荣利,趋炎附势,钻营利禄,谄媚权贵的无耻小人。因此元好问认为,扬雄说的“心画心声”,以文识人是不可靠的,会“失真”,即言不真诚,言行不一的问题。识人,不能只观其文,还要看是否言行一致,心口如一。

  所谓“言为心声”、“文如其人”,不能绝对化,因为人的思想感情是复杂的、充满矛盾、发展变化的,有时也会出现假象。这样就要善于分析复杂的矛盾现象,善于识别假象,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诗歌史上诗与人不统一的现象不独潘岳,元好问的针砭是深刻的。

lùnshīsānshíshǒu··liù--yuánhǎowèn

xīnhuàxīnshēngzǒngshīzhēnwénzhāngníngjiànwèirén

gāoqíngqiānxiánzhēngxìnānrénbàichén

明月茫茫,夜来应照南桥路。梦游熟处。一枕啼秋雨。
明月茫茫,夜来应照南桥¹路。梦游熟处。一枕(zhěn)啼秋雨。
译文:茫茫的明月,这时亦应照在苏州老屋一带的南桥路上。梦中身游苏州熟悉的南桥,无限激动,一觉醒来,却在他乡,泪水像秋雨一般湿透了枕头。
注释:点绛唇:词牌名。江淹诗有:“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绎唇”。又名《点樱桃》、《南浦月》。双调四十一字,仄韵。¹南桥:苏州城内古桥,词人旧居附近。
可惜人生,不向吴城住。心期误。雁将秋去。天远青山暮。
可惜人生,不向吴城¹住。心期²误。雁(yàn)³秋去。天远青山暮。
译文:感叹自己不能一生一世住在苏州,很多事情不能如心所愿。遥望秋空,大雁带着萧瑟的秋意飞去,远处的青山已沉没在暮霭之中。
注释:¹吴城:即苏州。²心期:谓两相期许。³将:携带。

  词的上片写见月兴怀,由思人梦以及梦后的悲伤,丝丝入扣,言简意赅,又极富艺术韵味。“明月茫茫,夜来应照南桥路”两句,见月兴怀,引发作词之灵感。眼前的月色,令词人追思当年苏州南桥附近的街巷。自然唤起他如水的柔情和美好的回忆。“茫茫”,辽阔,深远之意。这里接在“明月”之下,便觉词人有无限感慨。“梦游熟处,一枕啼秋雨”两句,言思之人梦。这两句写因怀想入梦,以及梦醒后的伤感。“秋雨”,比喻泪水。“一枕”句,锤炼极工而又不露痕迹,化用李清照词《采桑子·芭蕉》“伤心枕上三更雨”句意,既言梦境之短,又见泪水之多。

  词的下片正面抒发怀念苏州之情,以及难于名状的人生遗憾。“可惜人生,不向吴城住”一韵,正面抒写怀恋苏州。“可惜”二字,既怀恋又后悔,感叹自己住在苏州,情溢于词,见出其恋恋苏州之情,何其之深也。“心期误”,言人事多变。词人本想早归或已拟定回苏州之日,但人事蹉跎,一误再误,竞不能如愿。三个字,寄托了词人的隐痛。一个“心期”,一个“误”字,包含词人人生遗恨。“雁将秋去。天远青山暮”二韵,以景结情,无限怅惘尽在不言之中。这等景象,令人兴怀。词人思念故地、故人,渲染得出神入化,缠绵深挚。结句“天远青山暮”,化用欧阳修词《踏莎行·候馆梅残》:“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的句意。

  这是一首怀人之作,以时空人事的变化,来反衬词人对苏州的眷念之情始终不变。结构严密,语言自然流畅,言有尽而意无穷。全词运笔轻灵,颇见深情和远韵,是一首婉约深曲疏快的小词。

参考资料:
1、 赵慧文,徐育民编著.吴文英词新释辑评 (下册):中国书店,2007.1:第873-8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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