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上阕以“传情入景”之笔,抒发男女间的相思之苦。作者借“移情”笔法,赋予视野中的客观景象以强烈的主观情感,使天边新月、枝上红豆都染上别离相思的情愫。“新月曲如眉,未有团圞意”,明为写月,实则喻人,作者以眉比月,正暗示出相思人儿因不见团聚而双眉紧蹙,郁闷不欢的愁苦之态。“红豆”本是相思的信物,但在离人的眼里却是贮满了忧伤,令人见之落泪。一弯新月,数枝红豆,词人撷取传统的寄寓人间悲欢离合、别离思念之情的两种意象,正表达出对爱人的无限深情和思之不得的痛切缺憾。
就内容而言,下阕为上阕之顺延;就感情的“走向”而言,二者又有着微妙的差异。如果说上阕中写相思还只是借助于意象的寄托,情感的附着还比较虚幻,词中的情绪基调也是一种充满残缺感的低沉.那么下阕中的情感就相对地落到了实处,词中流露着的、是充满希冀的向上的基凋。“终日劈桃穰,仁儿在心里”,一语双关,看似百无聊赖的行为,正寄托着主人公对心上人丝丝缕缕的情爱和日复一日的期盼。“两朵隔墙花,早晚成连理”更表明对爱情的充满信心,尽管花阡两朵,一“墙”相隔,但相爱的人儿终将冲破阻碍,喜结连理。整首词写得情致深长,淋漓沉至。
这首词在艺术上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极其自然地运用了南北朝民歌中的吴歌“子夜体”,以下句释上句,托物抒情,论词家评曰:“妍词妙喻,深得六朝短歌遗意。五代词中希见之品。”
《河东赋》是西汉辞赋家扬雄创作的一篇赋,是作者“四大赋”之一。此赋先写赴祭的壮观,再叙汉成帝的游历,最后才通过夸赞大汉圣皇丰功伟业而勉励汉成帝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向唐尧虞舜学习。全赋虽较短,但与“四大赋”其余三赋一样用意曲折而铺陈委婉。
此赋篇幅虽短而结构极有层次,正文前的序曲为叙述而用长短自如的散体,委婉地指出了汉成帝到汾阴的目的。正文则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天子帅群臣,仪队威盛而庞大,前往汾阴宫,极尽夸张之能事,显出大汉天子之威灵,以描写带出叙述,其句法本自司马相如的《子虚赋》而尤为谐整,读之如见一路逶迤情状。
第二、三部分为抒情而借用骚体,颇有一唱三叹之致。其中,第二部分写汉天子浮游周览,役使群神,观览古圣帝王的遗迹而发为嗟叹,而“簸丘跳峦,涌渭跃泾。秦神下詟,跖魂负沴;河灵矍踢,爪华蹈襄”数句铸词奇崛,遂成模式,时地人物,无施不可。
第三部分就汉天子归来,极力赞颂汉德广大,以为前古未有,尧舜禹汤周皆不在话下,直可追蹑三皇,希踪五帝,从一个侧面曲折地反映了汉代的隆盛和士大夫的自豪与信心。
全赋变飘缈沉郁为欣然欢快,以喜悦之情怀古,已非汉成帝出行和祭祀前后的壮观场面的直接再现,显示了远古帝王的行为及其治理下层的社会局面,而又无形中虚化了成帝的心境,通过艺术手法表现了汉成帝对唐尧、虞舜风习的向往,勉励汉成帝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向唐尧虞舜学习。
这首小令以为民时的矛盾心理着笔,一连引出四个历史人物—屈原、伍子胥、项羽、李斯的不幸遭遇,告诫人们切不可为官,当官必遭殃,还是像陶渊明那样过隐居生活为好。全曲不事雕琢,质朴而明畅,和谐而豪爽。
曲中作者慨叹仕途的险恶,表达了毅然隐居、远祸全身的愉快心情。此曲先写自己辞官前后的思想活动,是一种真情的流露。接着纵观往古,列举历史上居官得祸的例子,对屈原、伍员、项羽、李斯的不幸遭遇寄予了满腔的同情,同时借古喻今,说明官场丝毫不值得留恋。最后用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的典故,表明自己要像陶渊明那样安贫乐道,不慕荣利,彻底与官场决裂。
前三句开门见山,写出自己辞官前后的思想活动。“在官时只说闲”,说明时刻考虑辞官,而且这个念头早就萌发了。虽然归隐是出于无可奈何,其实他并没有忘却世情,一旦退居之后,对官场的留恋之情便油然而生。作者虽处在这样极为矛盾的心理状态中,但是在别人面前,还要故作镇静,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曲文开头,仅用寥寥几笔,就真实地把他当时的复杂心情表现出来,使人感到这是一种真情的流露,没有半点矫揉造作。为了得到从矛盾中解脱、求得心灵上的闲适恬静答案,作者纵观往古,从中寻找。他列举出历史上居官得祸的例子:楚大夫行吟泽畔,伍将军血污衣冠,乌江岸消磨了好汉,咸阳市干休了丞相。“这里用了两组对仗工整而又有变化的合璧对偶句子,对屈原、伍员、项羽、李斯的不幸遭遇,寄予了满腔的同情,同时也借古喻今,揭露了仕途的险恶。从而催人猛省:官场丝毫不值得留恋。最后两句通过对比,既总结了上文,又表示隐居不出的决心。“这几个百般要安,不安”,颇含哲理,耐人寻味。下句中的“五柳庄”,用陶渊明《五柳先生传》的典故:陶渊明归隐后,门前种五株柳树,并以五柳先生自况。后遂用“五柳”等喻称归隐、隐居,亦借以形容环境幽雅,隐居闲适。这里表明张养浩自已要像陶潜那样安贫乐道,不慕荣利,彻底与官场决裂。至此,作者才像冲破樊笼的鸟儿,显得逍遥自在,自豪和愉快。
这是一首带过曲,由两支小令组成,前五句为《沽美酒》,后八句是《太平令》,一韵到底,浑然一体,不露斧凿痕迹。曲词不事雕琢,质朴而明畅。全篇句式,参差中见整饬,整齐中又有变化,再加上句句押韵,构成和谐而豪迈的艺术特色。
词作上片写楚江垂钓,犹如一幅清江月夜独钓图。“红蓼花繁,黄芦叶乱”,写蓼花盛开,芦叶凋零,对仗工稳,色彩明丽。“夜深玉露初零”一句,点明季节和时间。作者选取了三种最能表现秋江夜色的典型景物,透过设色的明与暗,造境的野而幽,烘托出江边的凄清气氛。这是写地上所见。
接着再对秋夜江天作大笔的渲染。“霁天空阔,云淡楚江清”。秋高云淡,水天一色,境界阔大,虽其间有败芦残苇杂处其间(这正所以成其为秋景),却并不怎样令人感慨兴悲。开头五句全是写景,似乎完全不夹杂人的感情,但“一切景语皆情语”,秦观所作的这种景语,与他所要抒发的感情水乳交融,从而收到借景抒情的艺术效果。
“独棹孤篷小艇,悠悠过、烟渚沙汀”转入情事的抒写。小艇、孤篷,又是独棹——船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样景况应该说够寂寞了吧。可是这位独棹孤舟的人,却是悠哉悠哉地驶过烟雾迷离的沙岸小洲。这里词人透过表达特定情境的“独”、“孤”、“小”和“悠悠”等字,把一件本是江中荡舟的极平常事,不仅写得曳生姿,而且充分表达出此刻他的生活情趣。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孤篷小艇”停了下来,接着道“金钩细,细纶慢卷,牵动一潭星”。他垂钓江中,悬着细钩的丝线,慢慢的从水中拉起,倒映水中的星星,似乎也被牵动起来了。“慢卷”,表明垂钓时的闲裕,与“悠悠过”绾合。而收卷钓丝后泛起水面涟漪,向外扩展,使一派水面上倒映的星光动荡不已,十分美妙。秦观《临江仙·千里潇湘挼蓝浦》词里也有“微波澄不动,冷浸一天星”之句,写的是夜泊潇湘浦口,月高风定,秋水澄蓝,水不动,星亦不动,如浸水中,一片静景,与此词的丝纶垂钓,“牵动一潭星”的以动写静,各擅其妙,可谓善写水中星影者。上片有景物有情事,景物和情事的搭配,表现出泛江垂钓者的悠然自得情趣。
过片三句是上片结尾三句情事的继续,只不过不再是垂钓,而是吹笛了。“时时横短笛”,看来当天夜晚,当小船悠悠地水面漂动时,当“丝纶慢卷”后,他曾不止一次地吹过短笛。寂寞秋江之上,当他吹笛发出悠扬之声的时候,他觉得陪伴着自己的有“清风皓月”,彼此都脱略形迹,忘却你我的区别,物我一体。这几句,写出了词人此刻的怡然自得,更写出了他的恬淡情怀,或者还微微夹杂一些儿感慨吧,所以逼出来下面似达观似郁结的一句:“任人笑生涯,泛梗飘萍。”秦观早年一度漫游,过的是“泛梗飘萍”的生涯。不过词人说“任人笑”,表明自己并不在乎;不仅不在乎,还要“饮罢”而“醉卧”,因为对于世间烦恼扰心的种种不如意事,有耳朵也不会去听了,正所谓“尘劳事有耳谁听”。
最后三句,“饮罢”“醉卧”之后,一枕沉酣,直到天明。秋江风静,水波不兴,人已忘掉尘世间一切烦恼,尽管太阳高高升起,他还躺在枕上,酒意刚醒。只有通过醉酒,才能置“尘劳事”于不顾,这表明他在内心深处,仍存在着矛盾和痛苦,因此须借助饮酒麻痹自己的心灵。
全词先写景,后写人,写景则着意描写特殊环境,写人则着重描写个性形象。如此层层写来,精心点染,细致描绘,一个特殊环境中富有个性的人物形象,一幅生动的楚江月夜独钓而又独饮醉卧的画面,清楚地呈现读者面前,从而使人们感受到词人看似然、坦然,实际上郁积着不平和愤懑的心情。
这首词,颇受东坡文风的影响。只是,东坡可以无畏“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沧桑孤独,可以做到“何妨吟啸且徐行”的潇洒无碍,而这些在少游的生命中,却只是一枕黄粱,鸡鸣之后,繁华酒醒,斯人不仅依旧寂寞,更无故添了些许断肠相思。如果说,东坡词超脱旷达,让人心向往之。那么,少游词则是柔婉凄凉,不知不觉中沁入人的心脾。两者各有各的好处,毕竟少游和东坡的心性,一个在云,一个在水,相隔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