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夜书所见》中的“见”是一个古今字,但在本文中是看见,所见的意思。所以在这里应读“jiàn”。全诗的理解应为:(题目)在孤寂夜里写写所思念的景象。(诗句)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最记挂是自己疼爱的孩子,此时可能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夜深人静了还不肯睡眠。
本诗交织作者的凄情暖意、欢怀挂心。表现古诗《夜书所见》唯美性,可从九方面赏析。
1、借景抒情,以景入情。一二两句写自然环境,落木萧萧,寒声阵阵,秋风秋江,传达漂泊不定、凄怆落寞之感;引发后两句书写的思忆之情,思念家中小儿此时可能还在挑灯夜戏,挑逗斗蟀。孤独之时幻想天伦之情,萧索之景催发想念嬉耍之乐。以景入情,情景交融,相互映衬,构思神妙。
2、动静结合,以动衬静。秋叶、秋风、秋声、秋江、秋舟、孤灯、顽童、斗蟀,均是写动景,动得有声有色、有光有影;篱落小屋,幽深夜晚,漆黑无边,这是写静景,静得凄神寒骨,令人惆怅满怀。那落叶片片,萧萧风声,却又引动诗人在幽静的深秋半夜挂念家中亲人思绪。
3、悲欢交织,以欢掩悲。一二句写悲景,秋风扫落叶,长天送寒意;三四句叙欢情,深夜挑促织,异地思欢情。一悲一喜,悲喜交潜,以欢掩悲,更显游子流浪天涯的孤寂无奈、强烈思亲之情。
4、虚实相益,以实映虚。全诗四句中一、二句写所见实景:叶落声寒,水动风凉;三、四句写引发想象:黑夜明灯,童观蟋斗。所见所闻,或明或暗,虚实相映。满耳秋声,满目秋夜,满怀乡情。实中有虚,寓虚于实,言寥寥而意无尽!
5、心驰神往,远近互动。诗人因身受寂夜孤单之苦,而产生眷恋远方亲人之心。虽身在千里之距,嬉戏场景犹在眼前。近处寒叶声声扰,天伦乐事曼曼来。那物那景,直教人无限唏嘘。
6、冷暖两分,“寒”“挑”传神。“寒”字一语双关,既有秋风袭来寒凉逼人之感,更有落泊天涯心神凄清之意。“挑”字于细节逼真见妙趣。写出儿童的专注嬉戏、轻挑细拨、忽屏息观斗、忽乍喜兴呼的斗蟋蟀场面,全在一“挑”。“挑”出了性格,“挑”出了神韵,“挑”出了思忆亲人温暖之情!
7、“动”“知”连气,一气呵成。诗歌以落叶“送”寒, 寒声“动”情,情牵亲人,思亲慰寂,一气连成。“动”为诗“骨”,“知(思)”为诗“心”,做好了前后承接,使全诗起落得体、张驰有度。
8、暗用典故,明了心意。“江上秋风动客情”暗用张翰辞官典故。据传晋人张翰官居洛阳,见秋风起而思念故乡,于是辞官回乡,了却心愿。“秋上心头使人愁”,更能传达诗人当时客居在外,乡愁满怀的心境。
9、巧用修辞,情意绵长。“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这一“送”一“动”,寓情于物,赋予梧叶、秋风以人的情态思绪。这些物态声情的诗文,怎不把读者带进这风送寒凉、情动秋江的意境之中,令人痴迷难返,惆怅满怀。“萧萧梧叶送寒声”妙用通感,以萧萧之声催动凄凉心境,用听觉形象沟通触觉感受,意味绵长。
这是一首歌颂大丈夫从军赴边、生死搏战、凯旋受赏的诗。全诗表现出主人公从戎报国、立功边域的远大理想,赞扬了他的英雄豪迈气概和不畏艰险的乐观主义精神。整首诗语言明快、格调高昂、气势磅礴、意蕴深长。
“结束浮云骏,翩翩出从戎”,开篇二句,诗人就将一个装配齐备,身跨战马,奔腾如飞的勇士形象突兀地推到读者面前,使诗歌一开始就具有挟天风海雨而来之势,显得奇警迅猛。此诗起调显然受到曹植《白马篇》的影响,但不同的是《白马篇》在“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的突起之后,却以慢笔插入“借问谁家子”以下大段铺陈,写“游侠儿”的生平和高强武艺。高适却将这些一概摒弃,快人快语,一腔豪气,一泻到底。所以,三、四句再从“天子怒”“将军雄”两方面予以渲染。这样,勇士的赴敌就更理直气壮。再加上“将军”的雄武,愈发增加了胜利的信心、立功的热望。开始四句,痛快豪壮,层层蓄势,已将勇士的形象渲染得气势如虹,这样就使下文“快战”场面的出现水到渠成。
“万鼓凭殷地”以下八句,将主人公赴敌过程的细节一概删掉,直写战阵的壮阔。同时加以生动的夸张和想象,突出大战的激烈和唐军的英勇。万鼓齐鸣,犹如惊凭震天动地;千军万马,红旗飞扬,恰似烈火借助风威。战士们精诚贯日月,使其留驻空中;“阵云”冲山岳,群峰为之晃动。这样神勇的军队,还有什么敌人不能战胜呢?文势至此高潮,陡然收住,如截奔马,使之折入对主人公心胸的袒露,与起首相呼应。
一般说来,在文势的高潮突转,比较难以为继,它必将聚集起更大的力量,才能再掀波澜,否则就有龙头蛇尾之弊。不过这种担心对高适来说显然是多余的。他的万斛豪情,不如此就不能尽情发泄,故自“万里不惜死”以下八句,感情突破陡煞的闸门,冲天而起,再奋逸响。因为直接参战的主人公,他的理想就是到金戈铁马的战场上去搏击,是以“万里不惜死”的无畏追求而得到“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的最高奖赏。因此,他被这撼天动地的战斗场面鼓舞,为自已能建功立业、凯旋受赏而欣喜若狂。自然,对于皓首穷经、老于牖下的平庸书生生活,他是不屑一顾的,因而以“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这样的英雄豪语,把主人公安边定远的壮志、豪宕不羁的精神,如狂飙勃发般地倾泻出来。
高适喜欢用直抒胸臆的手法来抒情,以饱含着强烈感情的语言,率直地表现诗人的深刻感受。诗中汹涌奔腾的感情,既峰峦迭起,又一气贯注,感情的洪流愈泻愈强,毫无衰减,如骏马注坡,不可羁勒。
这首绝句通过评论西晋太康诗人潘岳批评、嘲讽潘岳做人做诗的二重性格。元好问从诗写真情出发,鄙视诗写假话,言不由衷的作品。潘岳的作品描绘自己淡于利禄,忘怀功名,情志高洁,曾经名重一时,传诵千古。但是他的实际为人,却是躁求荣利,趋炎附势,钻营利禄,谄媚权贵的无耻小人。因此元好问认为,扬雄说的“心画心声”,以文识人是不可靠的,会“失真”,即言不真诚,言行不一的问题。识人,不能只观其文,还要看是否言行一致,心口如一。
所谓“言为心声”、“文如其人”,不能绝对化,因为人的思想感情是复杂的、充满矛盾、发展变化的,有时也会出现假象。这样就要善于分析复杂的矛盾现象,善于识别假象,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诗歌史上诗与人不统一的现象不独潘岳,元好问的针砭是深刻的。
词的上片写见月兴怀,由思人梦以及梦后的悲伤,丝丝入扣,言简意赅,又极富艺术韵味。“明月茫茫,夜来应照南桥路”两句,见月兴怀,引发作词之灵感。眼前的月色,令词人追思当年苏州南桥附近的街巷。自然唤起他如水的柔情和美好的回忆。“茫茫”,辽阔,深远之意。这里接在“明月”之下,便觉词人有无限感慨。“梦游熟处,一枕啼秋雨”两句,言思之人梦。这两句写因怀想入梦,以及梦醒后的伤感。“秋雨”,比喻泪水。“一枕”句,锤炼极工而又不露痕迹,化用李清照词《采桑子·芭蕉》“伤心枕上三更雨”句意,既言梦境之短,又见泪水之多。
词的下片正面抒发怀念苏州之情,以及难于名状的人生遗憾。“可惜人生,不向吴城住”一韵,正面抒写怀恋苏州。“可惜”二字,既怀恋又后悔,感叹自己住在苏州,情溢于词,见出其恋恋苏州之情,何其之深也。“心期误”,言人事多变。词人本想早归或已拟定回苏州之日,但人事蹉跎,一误再误,竞不能如愿。三个字,寄托了词人的隐痛。一个“心期”,一个“误”字,包含词人人生遗恨。“雁将秋去。天远青山暮”二韵,以景结情,无限怅惘尽在不言之中。这等景象,令人兴怀。词人思念故地、故人,渲染得出神入化,缠绵深挚。结句“天远青山暮”,化用欧阳修词《踏莎行·候馆梅残》:“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的句意。
这是一首怀人之作,以时空人事的变化,来反衬词人对苏州的眷念之情始终不变。结构严密,语言自然流畅,言有尽而意无穷。全词运笔轻灵,颇见深情和远韵,是一首婉约深曲疏快的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