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
亦:也。
欲:想要。
兼:同时具有。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超过。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结构助词,的。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因此。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放弃。
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者·于者上》,论述了孟者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所,当义和所不能两全时应该舍所取义。
孟者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者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者先用人们所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所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所命而要义。孟者把所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所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的舍所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者不三个方面论证了舍所取义的意义。
其一,的所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所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所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所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所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不正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二,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所,则凡可以得所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所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不反面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所取义。
其三,的由是则所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所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所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所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不客观事实论证义比所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所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者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所,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的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的呼尔”是大声呼喝着,的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所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的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所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所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所取义。
在孟者看来,的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所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所取义。但是,在现实所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者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的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所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者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所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者警于说:的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的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者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者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者,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者给孟者住,并送给孟者万钟粮食作为弟者们的所活费用,结果遭到孟者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者在本篇中所说的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不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所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者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者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的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所动有趣,孟者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所和义,以的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的舍所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者。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所与义对比,把重义轻所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的乡为”与的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如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如、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舍“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如”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五松山下住着一位姓荀的农民妇女。一天晚上李白借宿在她家,受到主人诚挚的款待。这首诗就是写诗人当时的心情。
开头两句“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写出诗人寂寞的情怀。这偏僻的山村里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欢乐的事情,他所接触的都是农民的艰辛和困苦。这就是三四句所写的:“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秋作,是秋天的劳作。“田家秋作苦”的“苦”字,不仅指劳动的辛苦,还指心中的悲苦。秋收季节,本来应该是欢乐的,可是在繁重赋税压迫下的农民竟没有一点欢笑。农民白天收割,晚上舂米,邻家妇女舂米的声音,从墙外传来,一声一声,显得十分凄凉。这个“寒”字,十分耐人寻味。它既是形容舂米声音的凄凉,也是推想邻女身上的寒冷。
五六句写到主人荀媪:“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古人席地而坐,屈膝坐在脚跟上,上半身挺直,叫跪坐。因为李白吃饭时是跪坐在那里,所以荀媪将饭端来时也跪下身子呈进给他。“雕胡”,就是“菰”,俗称茭白,生在水中,秋天结实,叫菰米,可以做饭,古人当做美餐。姓荀的女主人特地做了雕胡饭,是对诗人的热情款待。“月光明素盘”,是对荀媪手中盛饭的盘子突出地加以描写。盘子是白的,菰米也是白的,在月光的照射下,这盘菰米饭就像一盘珍珠一样地耀目。在那样艰苦的山村里,主人端出这盘雕胡饭,诗人被深深地感动了,最后两句说:“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漂母”用西汉淮阴侯韩信的典故。这里的漂母指荀媪。荀媪这样诚恳地款待李白,使他很过意不去,又无法报答她,更感到受之有愧。李白再三地推辞致谢,实在不忍心享用她的这一顿美餐。
李白的性格本来是很高傲的,他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常常“一醉累月轻王侯”,在王公大人面前是那样地桀骜不驯。可是,对一个普通的山村妇女却是如此谦恭,如此诚挚,充分显示了李白的可贵品质。
李白的诗以豪迈飘逸著称,但这首诗却没有一点纵放。风格极为朴素自然。诗人用平铺直叙的写法,像在叙述他夜宿山村的过程,谈他的亲切感受,语言清淡,不露雕琢痕迹而颇有情韵,是李白诗中别具一格之作。
诗的首二句写眼前秋景仿佛洞庭之畔,流露出思乡之情;次二句一转至现实的北方黄河之景;五、六两句进一步写“心悲”、“肠断”的内在感受;最后二句以薄暮失道来描写诗人迷茫怅惘、恍惚痛苦的情形。全诗层层深入,写情真切,笼罩着慷慨悲凉的气氛,颇具苍劲、雄健的风格。
“秋风吹木叶,还似洞庭波”二句,清沈德潜《古诗源》认为“起调甚高”,议论是不错的。因为它从眼前所见的秋风吹起,木叶纷落于黄河波上,即刻联想到有似昔日的南国风景,就径直领出旧土之思的发端,并且暗用屈子《楚辞·九歌·湘夫人》“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的意境,平添出一层烟雾般轻蒙柔曼的忧郁情味来,使之拥载了更丰厚的涵纳,以供人体味怀想。当然,这种辽远地域空间和漫长古今时间的类比,除了承传的历史文化背景影响外,主要的还在于主体自身现实人生经历与情感趋向的规范,所以才能够将原本隔断的二端重行汇铸为一个统一的有机审美整体,就寻常的客观物象间注入强烈主观选择意识。
后面六句即顺势直下,由空间场景描写导出时间推移的概念,层层依次展开。“常山”、“代郡”历来是边防要地,因此王褒沿途北渡,所见亭障相属,一派森严戒备的紧张景象,确也反映出那战事繁频,兵连祸结的现实状况。
接着的第五、六两句写沿途所闻,以“异方乐”共“陇头歌”对举,一为曲调,一为歌辞。“陇头歌”的名目,多是用于表现戍卒征夫离愁别恨的内容,格调悲慨苍凉。王褒此际风尘仆仆于萧条秋野上,满目荒凉,又值暮色四起,忽地传来了阵阵吟歌,呜咽入耳,不能不使之悲从中来,陡地牵动起家国沦亡的万千思绪,平生遭际尽翻上心头,直觉天地茫茫竟无从归属,念之“肠断”。这里的“异方乐”一语,含意颇深,原因其系胡人所造,非汉地土风雅乐,故云。但另一层的意思,却是谓魏、周之类的北朝政权,都是异族入主中原,自不同于我炎汉正朔。
这样,自然而然地归结到尾句上来:“薄暮驱征马,失道北山阿”,此处袭用了《战国策·魏策》旧典,魏王欲攻赵,季梁劝说道:“今者臣来,见人于太行,乃北面而持其驾,告臣曰:‘我欲之楚。’臣曰:‘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臣曰:‘虽良,此非楚之道也。’曰:‘吾用多。’臣曰:‘虽多,此非楚之路也。’曰:‘吾善御。’此数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指出魏王以攻赵求成霸业,则“犹至楚而北行也”。并融入魏阮籍《咏怀诗》之五:“北临太行道,失路将如何”的句意,叹息自己的人生失路。当初忍辱借生,以至易节仕异族,现在蹉跎岁晚,生年无多,则悔又何及,也只有留下无穷的伤悲苦痛罢了。至此,方将开首的寓意点明,回旋应呼,不滞不懈。
这首诗不事雕饰,造语清浅而寄兴遥深,尤其善于融化典故以写自我心意,更耐人寻味,增加了它的感染力。
全诗比兴并用、情景交融,是中国文学史上“悲秋”的名作。
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历史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谓写“乐极哀来,惊心老至”,一谓“此辞有感秋摇落。系念求仙意, ‘怀佳人’句,一篇之骨”(张玉谷《古诗赏析》卷三)。张玉谷又补充说:“以佳人为仙人,似近、乎凿。然帝之幸河东,祠后土,皆为求仙起见,必作是解,于时事始合,而章义亦前后一线穿去”。诗中求仙之意不明说,只以“怀佳人兮不能忘”一句暗点,意趣含蓄,妙在其中。
全诗共有九句,可分作四层。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为第一层,点出季节时令特点。阵阵秋风卸白云而飞,岸边的树木已不复葱郁,然而纷纷飘坠的金色的落叶,为秋日渲染了一副斑斓的背景。大雁苍鸣,缓缓掠过樯桅。短短两句,清远流丽。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三:“秋风百代情至之宗。”秋日乃惹人思情,虽有幽兰含芳,秋菊斗艳,然凋零的草木,归雁声声,勾起汉武帝对故去的“佳人”不尽的思念之情:“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此句写的缠绵流丽乃一诗之精华,正如张玉谷《古诗赏析》卷三:“此辞有感秋摇落系念仙意。怀佳人句,一篇之骨...”明人谢榛以为,《秋风辞》之起句,出于高祖刘邦的《大风歌》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四溟史话》】。仅从字面看,固然不错;但两者的境界和情韵,却颇为异趣。“大风起兮云飞扬”,苍莽辽阔,表现的是风云际会中崛起的雄主壮怀;“秋风起兮白云飞” ,则清新明丽,荡漾着中流泛舟,俯仰观赏的欢情,联系后句,其韵味更接近于《九歌.湘夫人》的“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为第二层,是作者的因景联想和中心情思,兰草的秀丽,菊花的清香,各有千秋,耐人品味。春兰秋菊自有盛时,作者观赏的情趣和心态可以相见。接着作者由对花木的观赏,引发起对佳人的怀念,这种由物到人的移情,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是常用的手法,如屈原《离骚》有“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的句子。“怀佳人兮不能忘”里的“佳人”不仅仅局限在字面的本身,它也可以包容了作者对事业的追求心愿,正象屈原以美人比喻自身理想的高洁一样。
也有观点认为武帝于把酒临风之际,怀念的心中“佳人”是指那位“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北方“佳人”李夫人。李夫人死于元狩年间,武帝思念不已,竟至于信少翁之说,夜致其形貌于宫,在隔帷伫望之中,唱出了“是邪?非邪?立而望之,翩何姗姗其来迟” 的迷茫之歌。而今七、八年过去,武帝还是不能忘怀于她,终于在秋日白云之下,又牵念起这位隔世伊人了。这两句化用《九歌》人神相殊之境,写武帝对“佳人” 的生死相望之思,确有鲁迅先生所说那种“缠绵流丽”的韵致。
五、六、七句“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为第三层,是泛舟中流的生动描绘,诗情重又振起,竭力描写汉武帝泛舟中流、君臣欢宴景致。当楼船在汾河中流疾驶,潺缓的碧水,顿时扬起一片白色的波浪。在酒酣耳热之际,不禁随着棹橹之声叩舷而歌。“萧鼓鸣兮发棹歌”一句,正是武帝自作《秋风辞》放怀高歌的生动写照。其蹒跚的步履,朦胧的醉态和叩舷而歌额度自得之情,悠然可见。
八、九句“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为第四层,是作者此次行幸河东,乐极哀来的深沉感慨。过分的欢乐之后,又带给人哀怨的心绪,青春难再,老之将至,因而不得不及时行乐了。这一描状自然景物后的思想归结,仍没有摆脱了古代骚人墨客的低沉情调。正象汉武帝本人一样,既有平南越、斥匈奴、兴太学、崇儒术的文治武功,又有敬神仙、请方士,因横征暴敛至使“流民愈多,盗贼分行”的过错(见《汉书》卷四十六《石庆传》),所以这首《秋风辞》既有不少自然流畅,使人成诵难忘的秀句,又有叹息人生短暂的虚无色彩。
总结看来,首二句写秋景如画,三、四句以兰、菊起兴,融悲秋与怀人为一。以下各句写舟中宴饮,乐极生哀,而以人生易老的慨叹作结。
此诗虽是即兴之作,一波三折,抒写得曲折缠绵,毫无直泻无余之感。在清丽如画的写景中,轻轻拨动怀想家人的思弦;于泛舟中流的欢乐饮宴,发为逸兴遄飞的放怀高歌;然后又急转直下,化作年华不再的幽幽叹息,将这位一代雄主的复杂情思,书写的曲折而又缠绵。沈德潜《古诗源》卷二:“《离骚》遗响。文中子谓乐极哀来,其悔心之萌乎?”以“《离骚》遗响”观之,乃就文辞而言。沈德潜的评价非常切实。《秋风辞》之所以能以清新流丽之辞,与苍莽雄放的《大风歌》相敌并同流传百世,原因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