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689年—740年),字浩然,号孟山人,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唐代著名的山水田园派诗人,世称“孟襄阳”。因他未曾入仕,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生于盛唐,早年有志用世,在仕途困顿、痛苦失望后,尚能自重,不媚俗世,修道归隐终身。曾隐居鹿门山。40岁时,游长安,应进士举不第。曾在太学赋诗,名动公卿,一座倾服,为之搁笔。开元二十五年(737)张九龄招致幕府,后隐居。孟诗绝大部分为五言短篇,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以及羁旅行役的心情。其中虽不无愤世嫉俗之词,而更多属于诗人的自我表现。孟浩然的诗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造诣,后人把孟浩然与盛唐另一山水诗人王维并称为“王孟”,有《孟浩然集》三卷传世。 ▶ 316篇诗文
古人习以钱塘江北岸山称吴山,南岸山称越山,这是因为钱塘江曾为春秋时吴、越两国国界的缘故。元曲家汪元亨即有“怕青山两岸分吴越”(《醉太平·警世》)语。
此曲起首即以吴山越山对举,点出“山下水”即钱塘江的咏写对象,而着一“总是凄凉意”的断语。一个“总”字,将“吴”、“越”、“山”、“水”尽行包括,且含有不分时间、无一例外的意味,已为题面的“怀古”蓄势。不直言“钱塘江水”而以“吴山越山山下水”的回互句式出之,也见出了钱塘江夹岸青山、山水萦回的态势。三、四句以工整的对仗,分别从水、山的两个角度写足“凄凉意”。江为动景,亘古长流,故着重从时间上表现所谓的“今古愁”。山为静物,也是历史忠实、可靠的见证,故着重从性质表述,所谓“兴亡泪”。以“雨”字作动词,不仅使凝练的对句增添了新警的韵味,还表明了“泪”的众多,也即是兴亡的纷纭。作者不详述怀古的内容,而全以沉郁浑融的感想代表,显示了在钱塘江浩渺山水中的苍茫心绪。
大处着笔,大言炎炎,一般都较难收束,本篇的结尾却有举重若轻之妙。“沙鸥”是钱塘江上的本地风光,又是闲逸自得和不存机心的象征。“沙鸥笑人闲未得”,“闲”字可同“今古”、“兴亡”对读,说明尽管历史活动不过是“凄凉意”的重复,但人们还是机心不泯、执迷不悟,大至江山社稷,小至功名利禄,争攘不已;又可与“今古愁”、“兴亡泪”对勘,表现出作者对自己怀古伤昔举动的自嘲。此外,从意象上说,“沙鸥笑人”,也正是江面凄凉景象的一种示现。作者对人世的百感交集,终究集聚到这一句上,自然就语重心长,足耐寻味了。
这支小令怀古伤今,把深沉的兴亡之感,融入到景物描写中。国家兴亡,朝代更迭,历史变迁,物是人非,而山水如故。在千古不变的山山水水中,融入了深厚的历史感,引发人的感慨和感伤。末句“沙鸥笑人闲未得”,用拟人手法,看似轻松诙谐,含义却颇为丰富,别具深意。自然界的生物是那样悠然自得,而人世间则充满忙碌、竞争、劳顿,最终,一切的一切都将归于历史的陈迹。
这是一首充溢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的游仙词。
上片借神仙境界、前代才人的文坛佳话引发开来。“四明狂客”即唐代才子贺知章,因是四明人,故自号四明狂客。“谪仙人”指唐李白,传说贺知章初见李白文章,惊为天人所作,故称之为“谪仙人”。所以首句既借用了李白被贺知章称为“谪仙人”的典故,又用“四明狂客”来指作者自己的朋友,用“谪仙人”来自比,语句双带,一举两得。“俗缘千劫不尽,回首落红尘”意为因“俗缘未尽”,所以仙人谪落凡世,与首句相联。“我欲骑鲸归去”三句,典故颇多。“骑鲸人”仍指李白,传说李白死后骑鲸归去,而李白自己也曾自称“海上骑鲸客”。“神仙官府”缘自唐顾况集《王源诀》:“下界功满方超上界,上界多官府,不如地仙快活。”意思是神仙也不自在,照样要受管束,“嫌我醉时真”就是原因之一,所以倒不如谪去仙籍,反倒自在。“笑拍群仙手,几度梦中身”是以“谪仙”身份,对还是仙人的人们谈大彻大悟的感慨。上片围绕“谪仙”层层展开,从古到仙,浑然一体。
下片承上片,进一步发挥词人的丰富想象,“倚长松,聊拂石,坐看云”区区九字,一幅地仙游乐图跃然约上,悠然自得,潇散闲逸之态表现淋漓尽致。然“忽然”二字,急转笔锋,由静至动,以紫毫之笔,蘸天上的里霓作墨,醉酒当书,这时的词人的兴致更加高昂。“寄语”三句,化用古谣“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之意,“闲闲居士”乃词人自号,意思是用沧浪之水洗净尘世间的肮脏与不平,还一个清白人间,抒了作者的高远理想。“却反天台去”意“返回天台作地仙”,“华发散麒麟”缘自韩愈《杂云》“被发骑麒麟”,这更进一步道出了词人意欲远离尘嚣的欲世,追求清明境界的愿望。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