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诗写出了红梅独特的姿态和个性。
诗的起笔手法就与众不同。诗人并不急于点题,而是把所要写的红梅置之一边,先请桃李登场。这样做的用意是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写红梅,读者不易领会,必须有参照物。请出桃李作参照,桃红李白,尽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说明红梅兼有桃的“红”和李的“白”,实则不红也不白,而是在红白之间。这样一来,虽未言及红梅,而红梅已在句中了。
劝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据。这一点诗人已经成竹在胸,深思熟虑了。第二句就用哲理来说服。“夭资元不同”,事物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夭资”。红梅就是红梅,既不同于桃,也不同于李,互不相干,有什么可妒忌的呢。这句从容道来,仍不让红梅亮相。
后二句是诗的重心所在,是骨子。诗人终于将自己思维中塑成的红梅的美奉献给了读者。红梅从它的大家族中分离出来,但它“犹余雪霜态”,梅所固有的傲霜凌雪不畏严寒的品性没有变,而且不是“十分红”。大自然赐予它粉红的花色,又使它优于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变得更加妖娆多姿了。红梅既有高洁的内在美,也有娇艳的外表美,难怪桃李等异族姐妹要嫉妒它了。至此,红梅的形象已玉立于读者心中。“未肯十分红”回应第一句,也是劝告“莫相妒”的理由之一。
这首小诗活泼而有趣。全诗四句都好像是红梅向桃李作解释;花草本为无情之物,但诗中的桃李会“相妒”,红梅也“不肯”红得过分,免得引起“与桃争艳”的嫌疑,增强桃李的妒心,都被人格化为有情之灵了。操守高洁而谦虚和逊的红梅形象刻画得非常成功。
这是一篇政治抒情诗 。《唐诗鼓吹评注》谓 :此诗“指孙揆败于沙陀之事”。沙陀,以族名代称藩镇李克用 。唐昭宗大顺元年(890),李克用占据邢 、洛、 磁三州。昭宗不顾多数大臣的反对,采用了宰相张浚等人发兵讨李的主张。由于对形势估计不足,结果三战三败。张浚的副手孙揆,就在这年九月李克用破潞州(今山西长治西南)时被杀。李克用的军队乘胜纵兵夺掠晋、绛、河中一带 。百姓家破人亡 ,赤地千里 。大顺二年春正月 ,昭宗被迫罢了张浚等人的官,二月又为李克用加官晋爵 。 诗人吴融时在潞州金桥,有感于此,写下此诗。
首联“太行和雪叠晴空,二月郊原尚朔风。”的意思是:皑皑白雪覆盖着巍巍太行,重峦叠嶂,高耸在晴朗的天空。红日、白雪、蓝天,色彩鲜明,宛若浮雕。时令已是早春二月,莽莽郊原依然是北风狂舞,寒意料峭。一个“尚”字,用得极妙,写出了诗人的心境和感触。目之所见,体之所感,丝毫没有春意。景色之美,气候之寒,更衬出诗人心中的悲凉。两句为下面的“感事”,渲染了气氛。
颔、颈两联,一连串用了四个历史典故,委婉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当时政治形势的认识和感叹。用典,是古典诗中常用的一种形象化的手法。一首诗中过多地用典,往往会弄得诗意晦涩难明。《金桥感事》虽连用数典,却不觉难懂。诗人正是在曲折变化中,贴切地表达了难以直言之隐旨,把抽象的感情变得形象化、具体化了,题旨亦因之更为突出、鲜明。“饮马”,是用《左传》故事。公元前579年,晋楚战争中,楚军骄横狂妄,扬言“饮马于河(黄河)而归”。这里比喻李克用有“饮马于河”的军事野心。因为李克用的军队,早在公元883年(中和三年)与黄巢作战时,就已打进过帝都长安,故说“饮马早闻临渭北”。“射雕”,用了北齐斛律光射落雕鸟的故事。“雕”是一种鸷鸟,猛健善飞,不易射得。这里用斛律光的英勇善射,暗喻实力强大的李克用将要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山东”指太行山以东地区。这句是说李军正蓄谋打过太行山。
“百年徒有伊川叹,五利宁无魏绛功?”笔锋一转,由述古喻今进而抒感言怀。诗人没有直抒胸臆,仍然是借用典故来表达。“百年”句用了周朝辛有的故事。周平王迁都洛阳时,大夫辛有在伊水附近看到一个披发的人在野外祭祀。披发是戎族的风俗习惯,辛有据此预言这地方必将沦为戎人居住。辛有死后,戎人果然迁居于伊水之滨。诗人在藩镇割据的混战中,预感到唐王朝必将灭亡。他不可能直陈其事,但又不能不说,所以用辛有的典故,巧妙地抒发了对国家命运的忧虑。辛有的预言生前无人理睬,死后却备受赞叹,这根本没有作用。肺腑之言,泻于毫端。尽管个人不能挽狂澜于既倒,但诗人仍希望皇上采用古时魏绛的方法,以期收到“五利”之功。魏绛是春秋时晋悼公的大夫。晋国所在地的山西,是个汉、戎杂居的地方,民族间经常发生战争。魏绛曾建议用“和戎”方式解决矛盾,他认为“和戎”有“五利”,晋悼公采用了魏绛的主张,因此收到“修民事,田以时”的政治效果。这句,通过肯定魏绛,婉转地批判了唐王朝这次对李克用的用兵。
“日暮长亭正愁绝,哀笳一曲戍烟中”中以情景交融之笔结束全诗。夕阳西沉,长亭遥对,哀笳一曲,戍烟四起,在这般战乱凄凉的环境中,一位“惊时感事俱无奈”(见其《重阳日荆州作》)的诗人,独自忧愁、感伤。胡笳,是一种乐器,可以表达喜怒哀乐等不同的感情。这里用一“哀”字状胡笳声,不仅把客观世界的声音同诗人主观世界的感情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且暗示着这次战争的失败,必将给百姓带来更大的灾难。“戍烟”,戍楼的烽烟,与在太平时节的缭绕炊烟全然不同,给人一种动乱不安的感觉。二句十四字,把情、景、事,声、色、形,熔铸于一炉,真是极尽精炼概括之能事。
全诗情感激越,悲愤凄怆,诗人的忧思愁绪,在诗中层层推进,千回百折,读来让人荡气回肠,心潮起伏。
“闲夜坐明月,幽人弹素琴”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一幅夜里闲坐、明月当空、静听幽人弹素琴的落寞景致,为下文“世上无知音”的孤寂惆怅之情作铺垫,埋伏笔。
“忽闻悲风调,宛若寒松吟”用借喻手法:忽闻“悲声调”,宛若“寒松吟”,喧染悲凉的氛围,把加深悲愁的情愫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读者面前。
“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用拟人手法: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便于作者尽情发挥,以情景交融的方式,把作者知音难觅的孤寂真情实感融入诗中,进而达到引人入胜之效果。
“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此句借用“钟子期”、“俞伯牙”典故喻己,紧扣上文,首尾呼应,使结构更为严谨,表达出诗人知音难觅的孤寂落寞之情感。
诗中《悲风》、《寒松》、《白雪》、《绿水》都是古曲名,意在描写隐士卢子顺弹琴的高超的艺术水平,进而发出“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的感叹。
这首诗写听幽人弹琴,借以慨叹世无知音。思想情绪未免有些消极,但其中也必定饱含着诗人一生坎坷、历尽艰难的辛酸痛苦。一首诗中列出四首琴曲名来,可见李白对琴道是很熟悉的。其中写《渌水》时,言其作用可以“清虚心”,这是李白的一个重要音乐观点。其所以如此,恐与李白多受老庄思想影响有密切关系。
从写作上看,首写弹琴,中写琴曲,末写慨叹。在写琴曲时,诗人以《寒松吟》比《悲风》,虽是以琴曲比琴曲,却又使人能从曲名上想到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因为“悲”与“寒”皆冷色字,感情色彩是一致的,“风”与“松”则使人想到松涛,并进而想到乐音的特色。又琴曲有《风入松》,传为嵇康所作,“风”与“松”相连,可使人想起这一琴曲。此可见诗人的比喻是如何贴切!再者,“《白雪》乱纤手”一句,诗人不仅以一“乱”字,写出弹琴动作的特点,而且从《白雪》还可使人想到纤手的白嫩,这样的配词,真是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