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男的唱给女的听。
“可怜谁家妇?缘流洒素足。”意思是:可爱哟,这是谁家的妇人?就着这河流洗她那白皙的脚。“素足”,这是极富刺激性的意象。古代妇女手足很少裸露,因此“素足”与“素手”、“皓腕”在古代诗文中常成为女性形体美的表征,成为引发男子性意识的触媒。南朝宋代一首民歌就这样写道:“揽裳踱,跣把丝织履,故交白足露”(《读曲歌》,大意为:撩起裙子在徘徊,赤脚手拿丝织鞋,有意教白足露出来)。后来李白也一再在诗中写道:“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越女词》其一)“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浣纱石上女》)还要提起的,谢灵运和李白描写的都是越女,而越女向被认为是少见的美、少见的白(杜甫《壮游》有“越女天下白”之句),同时越中的山水又是少见的秀异,越女在这样的江水中洗“素足”,该叫少年船工如何地神魂颠倒啊。
“明月在云间,迢迢不可得。”由素足的白联想到“明月”的明,然后又以明月代指洗足妇,明月高高出没于云间,是那样引人注目、撩人思绪,但可望不可即啊。“迢迢不可得”表现出了男子对女子爱慕却不可得的焦急心情。
这是一首情诗。有人把它理解为妻子担忧在外的丈夫没有御寒衣物的诗,则诗以主人公看见有狐开篇,以狐之绥绥,来比久役于外的丈夫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之貌。只见有一只身材单薄的狐狸,狐独地散漫地出没在淇河水落石出的地方。这应该是一幅冷清的秋天的景象,淇水河边,水落石出,狐狸身单影只地行走在石梁上。见此情景,女主人公心里对丈夫的担忧油然而生,他想到那久役于外的丈夫还没有御寒的下裳。
全诗一唱三叹,每章只更换两个字,反复强化,深入地表达担忧之情。狐狸走在水浅的地方,湿了腿脚,由此想到自己男人还没有束紧衣裤的带子呢。狐狸走在河的岸边,完全没有弄湿身上,她就想到丈夫还没有成身的衣服呢。随着视线所及,看到狐狸从水落石出的地方,一步步走到岸上来,她就想到丈夫该穿什么衣物,真可谓知冷知热。从这个角度上说,此诗是贤妇人惦念远方丈夫冷暖的佳作。
有人把此诗解为寡妇表白有心求偶之情,也可通。狐为妖媚之兽,诗人称此妇为“狐”,看来此妇也颇有风姿,诗人以诗揭露其心事,比之为狐、以物喻人,别饶风致。全诗三章,皆用比意。
首章言“有狐绥绥,在彼淇梁”,梁为石不沾水之处,在梁则可以穿好下裳,所以这多情的寡妇,以有狐求偶,对其所怜惜的鳏夫,表白自我的爱心说:“我心里所忧愁的,是那人还无以为裳,若是他娶了我他就可以不愁没有衣裳了。”次章言“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厉”为深水可涉之处。《邶风·匏有苦叶》诗云:“深则厉,浅则揭”,涉过深水。需要有衣带束衣。此妇担心的,是心上所爱慕的那人还没有衣带。她想:“若是我嫁给他,我可以替他结成衣带他就不愁涉过深水时没有衣带了。”三章言此狐“在彼淇侧”,既然已在淇侧,可见已经渡过淇水,可以穿好衣服了。可是她担心那个人,还无以为服,她心想:“若是我和他结为婚姻,那么,那人就不愁没有衣服了。”
这三章诗充分而细致地表露了这位年青寡妇的真挚爱心,即事抒怀,不作内心的掩蔽,大胆吐露真情,自是难得的佳作。在旧时代,遭逢丧乱,怨女旷夫,在各自失去配偶之后,想重建家庭,享受室家之爱,这是人生起码的要求,自然是无可非议的。这首诗,表白了寡妇有心求偶之情,在《国风》中是一首独特的爱情诗。至于此妇所爱慕的对方,是否已经觉察到她的爱心,以及如何作相应的表态,那是另外的事了。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