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开头两句,诗人先勾勒出一幅秋日行旅图,把读者引入一个秋浓似酒、旅况萧瑟的境界。“红叶晚萧萧”,用写景透露人物一缕缕悲凉的意绪:“长亭酒一瓢”,用叙事传出客子旅途况味,用笔干净利落。此诗另一版本题作“行次潼关,逢魏扶东归”,这个材料,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诗人何以在长亭送别、借瓢酒消愁的原委。
然而诗人没有久久沉湎在离愁别苦之中。中间四句笔势陡转,大笔勾画四周景色,雄浑苍茫,全是潼关的典型风物。骋目远望,南面是主峰高耸的西岳华山;北面,隔着黄河,又可见连绵苍莽的中条山。残云归岫,意味着天将放晴;疏雨乍过,给人一种清新之感。从写景看,诗人拿“残云”再加“归”字来点染华山,又拿“疏雨”再加“过”字来烘托中条山,这样,太华和中条就不是死景而是活景,因为其中有动势——在浩茫无际的沉静中显出了一抹飞动的意趣。
诗人把目光略收回来,就又看见苍苍树色,随关城一路远去。关外便是黄河,它从北面奔涌而来,在潼关外头猛地一转,径向三门峡冲去,翻滚的河水咆哮着流入渤海。“河声”后续一“遥”字,传出诗人站在高处远望倾听的神情。诗人眼见树色苍苍,耳听河声汹汹,把场景描写得绘声绘色,使读者有耳闻目睹的真实感觉。这里,诗人连用四句景句,安排得如巨鳌的四足,缺一不可,丝毫没有臃肿杂乱、使人生厌之感。其中三、四两句,又出现在他的另一首作品《秋霁潼关驿亭》诗的颔联,完全相同,是诗人偏爱的得意之笔。
“帝乡明日到,犹自梦渔樵”。本来,离长安不过一天的路程,作为入京的旅客,总该想着到长安后便要如何如何,满头满脑盘绕“帝乡”去打转子了。可是诗人却出人意外地说:“我仍然梦着故乡的渔樵生活呢!”含蓄地表白了他并非专为追求名利而来。这样结束,委婉得体,优游不迫,有力地显出了诗人的身份。
由于贺知章这次是以道士的身份告老还乡的,而李白此时也正尊崇道学,因此诗中都围绕着“逸兴多”三字,以送出家人的口气来写的。镜湖是绍兴地方的风景名胜,以湖水清澄而闻名于世。李白想象友人这次回乡,一定会对镜湖发生浓厚的兴趣,在那儿终日泛舟遨游的。为了突出贺知章的性格,诗中不再以宾客或贺监的官衔称呼他,而干脆称他为“狂客”,因贺知章晚年曾自号“四明狂客”。“宾客”到底沾上些官气,与道士的气息不相投合,而“狂客”二字一用,不仅除了官气,表现了友人的性格,而且与全诗的基调非常吻合。
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记载的兰亭盛会就发生在贺知章的故乡山阴。而贺知章本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这就使诗人想起了一个故事:据《太平御览》卷二三八记载,王羲之很喜欢白鹅,山阴地方有个道士知道后,就请他书写道教经典之一的《黄庭经》,并愿意以自己所养的一群白鹅来作为报酬。由此诗人说,此次贺知章回乡,恐怕也会有道士上门求书。当年王羲之书写《黄庭经》换白鹅的事情,那又要在山阴发生了。所以,末二句表面上是叙述王羲之的故事,实际上是借此故事来写贺知章,盛赞贺知章书法的高超绝妙。
这首诗基本是李白信手拈来之作,但他一下就抓住了两样东西:一个是绍兴的镜湖,另一个便是王羲之当年写字换鹅的故事。全诗实际上所写的也就是这两件事。但它们却都恰能表现出友人故乡即山阴的地方特色,同时也都能显示出贺知章这个人的性格特点和才华所在。李白当时并未去过山阴,因此诗中所谓的“镜湖”、“山阴道士”之类,实际上还都是赠别友人时的一种想象之词。由此可见诗人炉火纯青的诗艺。
李白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创作了许多飘逸豪放的诗篇。但他同时也写了不少清新婉转的生活、爱情小诗。此首《黄葛篇》即其中之一。
全诗共十二句,每四句一层,共三层。“黄葛生洛溪,黄花自绵幂。青烟蔓长条,缭绕几百尺。”此层写黄葛生于洛溪,抽条开花,葛条缭绕蔓长,远望绵幂如青烟。这里是化用古乐府《前溪歌》:“黄葛结蒙笼,生在洛溪边”的诗意。作者首先描绘黄葛,一方面,因为它是葛衣之材,引起下面闺妇制衣赠夫的描写,另一方面也是以葛条的绵长缠绕,暗喻闺妇的柔情怀远,写物是为了写人。“闺人费素手,采缉作絺綌。缝为绝国衣,远寄日南客。”这是第二层。绝国,是空绝国中之意,也即指其衣精制美妙,别的衣服皆不可及。日南,地名,为当时西南边陲之地,絺綌是葛布,粗者为綌,细者为絺。此四句写闺人不辞辛劳,采缉黄葛,制为佳衣,远寄他乡的丈夫,表达深切的关怀、思念与相爱之情。作者以“素手”表现闺人姿质之美,以“日南”极言相距之远,以“绝国”极言衣服之精美,皆意在表现闺人之情重。“苍梧大火落,暑服莫轻掷。此物虽过时,是妾手中迹。”这是最后一层,写光阴荏苒,夏去秋来,闺人恐团扇见捐,暑服遭掷,不禁再次叮嘱丈夫,莫以时过境迁而厌旧喜新,要常怀此衣,尊重此情,见物思人,诗至此,意思翻进一层,更深刻地表现了闺人诚朴而真挚的感情。苍梧,地名,今广西苍梧县一带,唐时与日南同属岭南道。大火,星名,六月在南方,七月移向西方。“苍梧大火落,”是说在苍梧之地已时至初秋七月。
总观全诗,它以闺人采葛制衣的生动事例,表达妻子对丈夫的深厚感情。在艺术表现上,这首诗情辞婉转流美,深得南朝乐府民歌之风味。
词的上阕在写景物,“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一出语便已入哀景之中,从后句“桃园望断无寻处”可以想到,楼台、津渡都是因情所设之景,可能现实中并不存在。是由词人内心的不被人理解的情怀,无处宣泄所生出无人问津之感。桃花一语又让人联想到了桃花源记一文,诗人也正是想表达出一种离世厌俗的情感。常常文人在政治上不得志后的第一反应大多数也是出世,出离。浸淫于佛道的太虚,更是如此。在其稍晚些的作品《宁浦书事》中就提到了“我岂更求荣达”之语。在《反初》中也流露出了对田园隐居生活的向往。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又将情景拉入到了悲凉之谷底,可堪孤馆和一个寒字,写尽了词人心中的孤苦凄凉,杜鹃啼血,本就凄凉又怎堪残阳日暮。自古日暮是归途,词人或许是在感叹自己生命将暮,或许在感叹仕途将暮。独在异乡,偏听子规,子规子规,何时子归。诗人或许又在感叹自己离别亲人,远离家乡的哀愁吧。在《题郴阳道中一古寺壁》中,少游哀叹“行人到此无肠断,问尔黄花知不知”,“北客念家浑不睡,荒山一夜雨吹风”从景物之凄凉,过渡到了内心之凄凉。在《宁浦书事》“骨肉未知消息,人生到此何堪”一语中,他更加直白地流露出了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感。有理由相信,词人此时听到子规啼夜的心情是无比惆怅的,再加上孤身一人,念及家乡也是情理之中。
下片由叙实开始,写远方友人殷勤致意、安慰。“驿寄梅花,鱼传尺素。”连用两则有关友人投寄书信的典故,分见于《荆州记》和古诗《饮马长城窟行》。寄梅传素,远方的亲友送来安慰的信息,按理应该欣喜为是,但身为贬谪之词人,北归无望,却“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每一封裹寄着亲友慰安的书信,触动的总是词人那根敏感的心弦,奏响的是对往昔生活的追忆和痛省今时困苦处境的一曲曲凄伤哀婉的歌。每一封信来,词人就历经一次这个心灵挣扎的历程,添其此恨绵绵。
故于第三句急转,“砌成此恨无重数。”一切安慰均无济于事。离恨犹如“恨”墙高砌,使人不胜负担。一个“砌”字,将那无形的伤感形象化,好像还可以重重累积,终如砖石垒墙般筑起一道高无重数、沉重坚实的“恨”墙。恨谁?恨什么?身处逆境的词人没有明说。联系他在《自挽词》中所说:“一朝奇祸作,漂零至于是。”可知他的恨,与飘零有关,他的飘零与党祸相联。在词史上,作为婉约派代表词人,秦观正是以这堵心中的“恨”墙表明他对现实的抗争。他何尝不欲将心中的悲愤一吐为快?但他忧谗畏讥,不能说透。于是化实为虚,作宕开之笔,借眼前山水作痴痴一问:“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无理有情,无理而妙。好像词人在对郴江说:郴江啊,你本来是围绕着郴山而流的,为什么却要老远地北流向潇湘而去呢?关于这两句的蕴意,或以为:“郴江也不耐山城的寂寞,流到远方去了,可是自己还得呆在这里,得不到自由。”(胡云翼《宋词选》)或以为词人“反躬自问”,慨叹身世:“自己好端端一个读书人,本想出来为朝廷做一番事业,正如郴江原本是绕着郴山而转的呀,谁会想到如今竟被卷入一切政治斗争漩涡中去呢?”(《唐宋词鉴赏辞典》)见仁见智。
依笔者拙意,对这两句蕴意的把握,或可空灵一些。词人在幻想、希望与失望、展望的感情挣扎中,面对眼前无言而各得其所的山水,也许他悄然地获得了一种人生感悟:生活本身充满了各种解释,有不同的发展趋势,生活并不是从一开始便固定了的故事,就像这绕着郴山的郴江,它自己也是不由自己地向北奔流向潇湘而去。生活的洪流,依着惯性,滚滚向前,它总是把人带到深不可测的远方,它还将把自己带到什么样苦涩、荒凉的远方啊!正如叶嘉莹先生评此词说:“头三句的象征与结尾的发问有类似《天问》的深悲沉恨的问语,写得这样沉痛,是他过人的成就,是词里的一个进展。”(《唐宋词十七讲》)与秦观悲剧性一生“同升而并黜”的苏轼,同病相怜更具一份知己的灵感犀心,亦绝爱其尾两句,及闻其死,叹曰:“少游已矣,虽万人何赎!”自书于扇面以志不忘。是以王士祯云:“高山流水之悲,千古而下,令人腹痛!”(《花草蒙拾》)
综上所述,这首词最佳处在于虚实相间,互为生发。上片以虚带实,下片化实为虚,以上下两结饮誉词坛。激赏“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的王国维(静安),以东坡赏其后二语为“皮相”。持论未免偏颇。深味末二句“郴江”之问,其气格、意蕴,毫不愧色于“可堪”二句。所谓东坡“皮相”之赏,亦可谓“解人正不易得”。全词以委婉曲折的笔法,抒写了失意人的凄苦和哀怨的心情,流露了对现实政治的不满。
文章的宗旨是显下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下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下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下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重心长,都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曾子在病重之际还坚持要更换与自己身份和地位不符的床席,乃至在更换床席的过程中死去,表现了曾子恪守礼法的坚定信念,更体现儒家礼法至上的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克己服礼”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