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头三句寻觅梅花的过程,事实上是作者对理想的执着追求过程。“冷风来何处香?忽相逢缟袂绡裳”两句,给人一种“众里寻他千百度”,终达彼岸的愉悦。出人意料的是,作者的情绪却陡然倒转:冷风彻骨,骤然酒醒,凄婉的笛声令人断肠;而朦胧的月色,正把梅花消溶。结尾连用三个典故,进一步描写梅花的神韵,自然带出诗人因理想难于实现的感叹和忧伤。此篇情感起伏回环,情节一波三折,真实地记录了作者复杂的心曲,折射着当时复杂的社会现实。
结合前面的背景分析,这支曲子中的梅花可以理解为作者心目中高洁品性的代名词,这在他另一支散曲《折桂令·荆溪即事》中也可以看出来:
问荆溪溪上人家:为甚人家,不种梅花?老树支门,荒蒲绕岸,苦竹圈笆。寺无僧狐狸样瓦,官无事鸟鼠当衙。白水黄沙,倚遍阑干,数尽啼鸦。
《折桂令·荆溪即事》中,作者讽刺了当时中官僚腐朽,社会风气颓落,致使人民困苦,正义不得伸张的社会现实。感叹家家不种梅花,实则隐射梅花般的高洁品性无人拥有。
所以,《水仙子·寻梅》中的梅花也可以是高尚品格的象征,“寻梅”二字本身即表达了作者对高尚品格的渴望与追求。“冬前冬后”道出了寻梅时间之长,从冬前直找到冬后;“溪南溪北”、“树头树底”写明了寻梅的地域之广,溪水南北,孤山上下,作者都寻了个遍。这两句一方面从时间以及空间的跨度之大来表现作者寻梅之艰,寻梅之勤;另一方面,从侧面亦体现出作者爱梅之切,宁肯溪南溪北、树头树底,从冬前直找到冬后也不肯罢休。爱梅之切,实则是作者在苦苦呼唤人性的高洁和社会的公平;寻梅之艰,体现着这一愿望的实现之难。
从第三句开始,作者笔风一转。头两句虽然表达了寻梅的艰辛,但接下来的两句带来了一些好消息。虽然已是冬后,“冷风”已“来”,本来已经对寻梅不抱希望了,可是不经意间,一阵暗香传来,作者不禁激动地自问,“何处香?”体现出对传来梅香之地的急切寻觅。忽然间,“缟袂绡裳”的“白衣仙女”翩然而至,进入作者的眼帘。苦苦寻觅的梅花在作者的心里就如同神仙一般高洁、神圣,再一次表现出作者的爱梅之深。
可是接下来,作者笔锋一转,本来他已经找到了他苦苦寻觅的梅花,但是,“酒醒”了,之前的喜悦瞬时荡然无存,原来这都是一场梦,现在刺骨的冷风惊醒了美梦。作者心里仿佛响起凄凉的笛声,使得春天的气息也无法令人开心,而是更加使人断肠!“寻梅”只是一场南柯之梦。作者从梦中惊醒,认清了现实,眼前的仅仅是淡淡的泛着月晕的月色,昏黄一片,失望的氛围弥漫开来。全曲到此戛然而止,并未交代最后的结局,留下了深长的余味。
这首诗记述了作者一次游览的过程,运用拟人手法表现了春风的柔和温暖,表达出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
第一句“古木阴中系短篷”。古木,老树。阴,树荫。系,拴。短篷,有篷的小船。意思说:我在一棵老树荫下拴住小船。它告诉我们,作者是乘船出来春游的。而且这个地方有树有水,是个好去处。古木成荫,又乘带篷的船,暗示了春来天暖,并会有风雨。
第二句“杖藜扶我过桥东”。杖藜,藜杖,藜是一种草,茎很坚硬,用它作的拐杖。“杖藜扶我”,实际是“我扶杖藜”。说藜杖扶着我,将杖拟人化,突出了藜杖的作用及我同藜杖间的感情。意思说:我扶着藜杖来到小桥东面。这句写作者下了船,又扶杖步行,表明作者虽然年纪老了,但游兴很浓。其实在乘船途中,他已经在欣赏春天美景了,现在又徒步游赏,可见春天景色的迷人。
上两句主要写春游经过,于春游兴致中初步透露出春光的美好,那么春光到底怎样美好呢?作者在后面进行了具体描述。
次两句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写景物。眼前是杏花盛开,细雨绵绵,杨柳婀娜,微风拂面。诗人不从正面写花草树木,而是把春雨春风与杏花、杨柳结合,展示神态,重点放在“欲湿”、“不寒”二词上。“欲湿”,表现了濛濛细雨似有若无的情景,又暗表细雨滋润了云蒸霞蔚般的杏花,花显得更加娇妍红晕。“不寒”二字,点出季节,说春风扑面,带有丝丝暖意,连缀下面风吹动细长柳条的轻盈多姿场面,越发表现出春的宜人。这样表达,使整个画面色彩缤纷,充满着蓬勃生气。诗人扶杖东行,一路红杏灼灼,绿柳翩翩,细雨沾衣,似湿而不见湿,和风迎面吹来,不觉有一丝儿寒意,这是耐心惬意的春日远足。
历来写春的句子,或浑写——“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朱熹《春日》),或细写——“花开红树乱莺啼,草长平湖白鹭飞”(徐元杰《湖上》),志南这首诗将两者结合起来,既有细微的描写,又有对春天整个的感受,充满喜悦之情。诗写景凝练,意蕴丰富,读来使人如闻似见。尽管在此之前,“杏花雨”、“杨柳风”这样的诗境已广泛为人们所用,但真正成为熟词,不得不归功于志南这两句诗。元代虞集脍炙人口的《风入松》的名句“杏花春雨江南”所描绘的意境,除了受陆游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影响外,或许也曾受此启发。
这首诗写春天美景,没有一般地描绘花开鸟鸣,主要写了春天的风雨。春风春雨也本是人们常见的现象,作者却写得有色有味,真切切感人。表现了作者体察的细腻和笔下的功夫。看得出,看似浅显的词句是经过精心锤炼的,因而韵味十足。他重点从感觉入手,写自己春游的喜悦心情,表达对生活的热爱,也为读者展现出春天无限美好的世界。
其一
诗人初到凉州,面对黄河、边城的辽阔景象,又耳听着《折杨柳》曲,有感而发,写成了这首表现戍守边疆的士兵思念家乡情怀的诗作。
诗的前两句描绘了西北边地广漠壮阔的风光。首句抓住自下(游)向上(游)、由近及远眺望黄河的特殊感受,描绘出“黄河远上白云间”的动人画面:汹涌澎湃波浪滔滔的黄河竟像一条丝带迤逦飞上云端。写得真是神思飞跃,气象开阔。诗人的另一名句“黄河入海流”,其观察角度与此正好相反,是自上而下的目送;而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虽也写观望上游,但视线运动却又由远及近,与此句不同。“黄河入海流”和“黄河之水天上来”,同是着意渲染黄河一泻千里的气派,表现的是动态美。而“黄河远上白云间”,方向与河的流向相反,意在突出其源远流长的闲远仪态,表现的是一种静态美。同时展示了边地广漠壮阔的风光,不愧为千古奇句。
次句“一片孤城万仞山”出现了塞上孤城,这是此诗主要意象之一,属于“画卷”的主体部分。“黄河远上白云间”是它远大的背景,“万仞山”是它靠近的背景。在远川高山的反衬下,益见此城地势险要、处境孤危。“一片”是唐诗习用语词,往往与“孤”连文(如“孤帆一片”、“一片孤云”等等),这里相当于“一座”,而在词采上多一层“单薄”的意思。这样一座漠北孤城,当然不是居民点,而是戌边的堡垒,同时暗示读者诗中有征夫在。“孤城”作为古典诗歌语汇,具有特定涵义。它往往与离人愁绪联结在一起,如“夔府孤城落日斜,每依北斗望京华”(杜甫《秋兴》)、“遥知汉使萧关外,愁见孤城落日边”(王维《送韦评事》)等等。第二句“孤城”意象先行引入,为下两句进一步刻画征夫的心理作好了准备。
“羌笛何须怨杨柳”,在这样苍凉 的环境背景下,忽然听到了羌笛声,所吹的曲调恰好又是《折杨柳》,这不禁勾起戍边士兵们的思乡之愁。因为“柳”和“留”谐音,所以古人常常在别离的时候折柳相赠表示留念。北朝乐府《鼓角横吹曲》中有《折杨柳枝》:“上马不捉鞭,反拗杨柳枝。蹀座吹长笛,愁杀行客儿。”就提到了行人临别时折柳。这种折柳送别风气在唐朝尤其盛行。士兵们听着哀怨的曲子,内心非常惆怅,诗人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戍边的士兵,只能说,羌笛何必总是吹奏那首哀伤的《折杨柳》曲呢?春风本来就吹不到玉门关里的。既然没有春风又哪里有杨柳来折呢?这句话含有一股怨气,但是又含无可奈何语气,虽然乡愁难耐,但是戍守边防的责任更为重大啊。一个“何须怨”看似宽慰,但是,也曲折表达了那种抱怨,使整首诗的意韵变得更为深远。这里的春风也暗指皇帝,因为皇帝的关怀到达不了这里,所以,玉门关外士兵处境如此的孤危和恶劣。诗人委婉地表达了对皇帝不顾及戍守玉门关边塞士兵的生死,不能体恤边塞士兵的抱怨之情。
这是一首七言绝句,笔调苍凉悲壮,虽写满抱怨但却并不消极颓废,表现了盛唐时期人们宽广豁达的胸襟。诗文中对比手法的运用使 诗意的表现更有张力。用语委婉精确,表达思想感情恰到好处。
其二
这首诗反映了唐朝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诗中牵涉到唐玄宗对待突厥问题的一些历史事件。开元(唐玄宗年号,713—741)年间,突厥首领小杀曾乞与玄宗为子,玄宗许之。又欲娶公主,玄宗只厚赐而不许和亲。后小杀问唐使袁振,袁振说:“可汗既与皇帝为子,父子岂合为婚姻?”后小杀遣其大臣颉利发入朝贡献,颉利发与玄宗射猎,时有兔起于御马前,玄宗引弓傍射,一发获之。颉利发下马捧兔蹈舞曰:“圣人神武超绝,人间无也。”后来玄宗为其设宴,厚赐而遣之,最终不许和亲。诗中的后两句通过突厥首领心理活动的微妙变化赞颂了唐玄宗的文治武功,说明其威势足以震慑周边少数民族,对于他们的无理要求坚决按原则办事,决不肯对之妥协以求苟安。
这首诗,从侧面赞颂了唐朝在处理少数民族关系上的有理有节,借突厥首领求和亲的失望而回反映了唐朝的强大,充满了民族自豪感。
羽林郎,汉代所置官名,是皇家禁卫军军官。诗中描写的却是一位卖酒的胡姬,义正词严而又委婉得体地拒绝了一位权贵家奴的调戏,谱写了一曲反抗强暴凌辱的赞歌。题为“羽林郎”,可能是以乐府旧题咏新事。
这首诗在立意、结构和描写手法上,与《陌上桑》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女子之美,同样采用了铺陈夸张手法;写反抗强暴,同样采取了巧妙的斗争艺术;结尾同样是喜剧性的戛然而止。但《陌上桑》更多的是用侧面烘托,从虚处着笔;这首诗则侧重于正面描绘和语言铺排。前者描写使君的垂涎,主要通过人物语言,用第三者的叙述;这首诗刻画豪奴的调戏,则是用一连串的人物动作,即“过我”、“就我”、“贻我”、“结我”,妙在全从胡姬眼中写出。太守用语言调戏,豪奴用动作调戏,各自符合具体身份。罗敷反抗污辱是以盛赞自己的丈夫来压倒对方,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胡姬反抗调戏则是强调新故不易,贵贱不逾,辞婉意严,所谓“绵里藏针”、“以柔克刚”。罗敷在使君眼中已是“专城居”的贵妇人;而胡姬在“金吾子”眼中始终都是“当垆”的“酒家胡”。因而这首诗更具有鲜明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家奴”本不过是条看家狗,却混充高贵的“金吾子”招摇撞骗,这本身就够卑鄙之极了;而“酒家胡”虽然地位低贱,但是终究不必仰人鼻息过生活,在“高贵者”面前又凛然坚持“贵贱不相逾”,这本身就够高贵的了。于是,尊者之卑,卑者之尊,“高贵”与“卑贱”在冲突中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完成了戏剧性的转化,给读者以回味无穷的深思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