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三良心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魏武子之所以不从父命,以人为殉,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注释
明后:明君,谓秦穆公。
幽隧:墓道。
黄肠: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指棺木。
张皇:张大、扩大。
从邪:指殉葬之作法。
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这首诗是柳宗元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贬谪永州(今属湖南)期间读书有感而作。柳宗元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被贬来永州,而唐宪宗即位(806年)后,仍信谗贬贤,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远荒凉的永州任司马,这使柳宗元感到失望、迷茫和郁愤。
诗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诗秦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3、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诗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分公,子车、奄3。维此奄3,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诗:诗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诗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诗:诗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诗束带值明后”与诗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诗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诗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诗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诗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诗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诗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诗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诗忠情谬获露”,诗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诗君命安可违”实乃诗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诗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诗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诗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诗君子”即言:诗秦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分公,而是借此讨伐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诗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诗:‘必嫁是。’疾病则诗:‘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诗:‘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诗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诗然三良之死,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诗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诗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陶诗总的特点是亲切、平易。其述志诸作多如朋友相聚,一杯在手,话语便从肺腑间自然流出。初看似略不经意,细读却深有文理。这首诗便正是如此。
全诗可分四段。首四句为第一段,自叙年轻时淡泊自持之志。作者谈到自己从小就对世俗事务毫无兴趣,只在弹琴读书中消磨时间。虽然生活穷苦,却也怡然自得。此话果真。作者不止一次地说过自己“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颜延之的《陶徵士诔》也说他“弱不好弄,长实素心”。然而,又不完全如此。因为作者在《杂诗》之五中说过“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这样的话,可见他本来曾经有过大济天下苍生的宏伟抱负。作者之隐居躬耕,除了个性的原因外,更主要的是由于受“闾阎懈廉退之节,市朝驱易进之心”、“密网裁而鱼骇,宏罗制而鸟惊”的污浊而黑暗的现实之所迫。一个人对往日美好事物的追忆,常常就是对现实处境不满的一种曲折反映。作者这里开宗明义,强调自己年青时寄身事外、委怀琴书的生活,实际就表达了他对当时迫不得已出仕的自我谴责,对即将到来的周旋磬折、案牍劳形的仕宦生涯的厌恶。
虽然作者厌恶仕宦生活,然而他又以道家随运顺化的态度来对待自己迫不得已的出仕,把它看作是一种命运的安排。既然如此,那就无须与命运抗争,尽可以安心从政,把它当作人生长途上的一次休息好了。第二段“时来褐冥会,宛辔憩通衙”等四句对自己的出仕之由就作了这样的解释。但是,通衢大道毕竟不能久停车马,因此这休息就只能是小憩而已,与园田的分别也就只能是暂时的。作者正是抱着这样的态度和打算,坦然应征出仕了。
从“眇眇孤舟逝”至“临水愧游鱼”八句为第三段,叙作者旅途所感。抱着随顺自然,不与时忤的宗旨和暂仕即归的打算登上小舟,从悠闲、宁静、和平的山村驶向充满了险恶风波的仕途,刚出发心情也许还比较平静,但随着行程渐远,归思也就渐浓。行至曲阿,计程已千里有余,这时诗人的思归之情达到了极点。初出发时的豁达态度已为浓重的后悔情绪所替代。他甚至看见飞鸟、游鱼亦心存愧怍,觉得它们能各任其意,自由自在地在天空翱翔、在长河中游泳,自己却有违本性,踏上仕途,使自己的心灵和行动都受到了无形的束缚。“目倦川途异”四句深刻地表达了诗人内心对此行的厌倦和自责情绪。
最后四句为第四段,叙作者今后立身行事的打算:随运顺化,终返田园。这一段可看作全诗的总结。“真想初在襟”之“真想”,就是第一段中寄怀琴书,不与世事之想;“谁谓形迹拘”之“形迹”,就是如今为宦之形,出仕之迹。作者从旅途的愧悔心情中悟出仕宦实非自己本性所愿,也悟出自己愿过隐居淡泊生活的本性并未丧失,既然如此,按道家“养志者忘形”(《庄子·让王》)的理论,那么形迹就可以不拘。在宦在田,都无所谓。这与作者在《乙巳岁三月为建威参军使都经钱溪》诗中所说“一形似有制,素襟不可易”,意思大体相近。但是,作者的后悔和自责,就是说明他已经觉得自己“心为形役”了,为什么还要说“谁谓形迹拘”呢?作者这里是安慰自己:我没有为形迹所拘;是鼓励自己:我不会为形迹所拘!从表面上看来理直气壮的反诘,其实是作者为了求得心理平衡、为了从后悔情绪中挣脱出来而对自我的重新肯定。“聊且凭化迁,终返班生庐”二句,前一句是作者对处境的对策,后一句是作者对今后出路的打算:姑且顺着自然的变化,随遇而安吧,但是,我最终肯定要返回田园的。后二句出于本性,是作者的真实思想和决心,也是全诗的中心意旨所在;前一句则出于理智,是作者根据道家思想所制定的处世原则,在表面豁达的自我安慰中隐约流露出无可奈何的悲哀。这短短四句话所表现的作者的思想感情,实是十分丰富,耐人寻味的。
这首诗层次非常清晰,吐露自己赴任途中的内心感受和心理变化,既坦率,又细腻含蓄,确是作者精心结撰的佳作。这可算是此诗的一个重要特点。
陶诗的遣词造句,常于平淡中见精采。粗读一过,不见新奇;细细品味,则颇有深意。如“时来褐冥会”一句,写作者在应征入仕这样一种“时运”到来之际,既不趋前迎接,亦不有意回避,而是任其自然交会。一个“会”字,十分传神地表现了作者委运乘化,不喜不惧的道家人生态度。又如“目倦川途异”一句,一个“异”字便涵盖了江南的山水之胜。从浔阳至曲阿,沿途既有长江大川,亦有清溪小流,既有飞峙江边的匡庐,亦有婉蜒盘曲的钟山,可谓美不胜收。然而面对如此美景,酷爱大自然的诗人却感到“目倦”,使人奇怪。对景物之“目倦”,实际正反映了作者对出仕之“心倦”。“倦”、“异”二字,含义非常丰富。其他如“宛辔憩通衢”之“憩”字,“暂与园田疏”之“暂”字等,也都是传神阿堵。
此词上片写自己在月夜凭栏远望,思念友人,希望友人早日归来。在思念中微蕴年华凋零的身世之感。白衣朱栏,色彩明艳,形象鲜明。细品这词,颇有意味,善于用典的纳兰,仍旧在短词之中,巧妙化用了前人的语句。词中上片的首句就是取白明代王彦泓的《寒词》十六之一,文曰:“从来国色玉光寒,昼视常疑月下看。况复此宵兼雪月,白衣裳凭赤栏干。”
下片借以大雁这一意象来抒发苦等书信的一味相思。大雁有典,取自《汉书·苏武传》。因而有了鸿雁传书一说,大雁这个意象也在诗歌中蔓延起来。文人写雁,用以表达思乡怀人的情思。最后,末句引用宋时晏几道《采桑子》:“秋来更觉销魂苦,小字还稀。坐想行思,怎得相看似旧时。”秋来销魂之苦,苦之深,思之切,叫人乱了心绪,坐想行思,怎也无法躲避开这纷乱的回忆,对故人的相思。怎得想看似旧时,怀念过去之人深切苦楚,可如何能回到旧时的时光,不再为这时光渐远而伤怀叹息?恐怕时光的脚步还是听不见他心底恰似痴狂的呐喊,无法让他如愿穿梭回到过去。
“一味相思”是这首词主旨,全词围绕此句展开二词平语浅,文不甚深,但是行文流美深婉,刻画细腻。
此诗真实生动地叙述了作者过大庾岭的情景,情感凄楚悲凉,真挚感人。
起句“度岭方辞国”,扣题直叙,说明诗人已经来到“华夷”分界的梅岭之巅,将要走出中原,辞别故国了。大庾岭在古人心目中是腹地和南部边陲的分野,是文明和蛮荒的界限。此去身陷边鄙,祸福难科,家阻万山,赋归无期,忆往思来,百感交集。此句一个“方”字把“度岭”“辞国”联系在一起,顿然使人产生一种摇曳心旌的感觉,使文势陡率而高远。对句“停轺一望家”,诗人停下长途跋涉的驿车,在中原与“夷国”的边界驻足远望家乡的方向。此刻站在高高的山岭上,还能望长安于日下,指故里于云间,而“明朝望乡处,应见岭头梅”(《题大庾岭北驿》),其它全被山岭遮住了。因此,要抓紧时机,停下车来,滞留山头,深情地向家园方向再望一次。至此,一个失魂落魄的遭贬谪的宦游人的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了。这“一望”的“一”字,也甚为传神,传达出诗人去国怀乡的深沉感情。
颔联“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紧承首联中的“望”字而来,诗人遥望乡关,只见鸟儿飞翔,花儿开放。据说大庾岭南北气候差异,南枝谢了,北枝才开。人在岭北,犹如花开枝头;一入岭南,就像花残凋落。诗人眼中的鸟儿是“南翥”,花儿是“北枝”,因此触动了北人南迁的情思。心向北,身往南,距离越拉越大,矛盾痛苦越来越深,诗人的魂魄和思绪都随着那向南飞翔的故乡之鸟而去了,那岭北绽放的梅花却多情地向他频送春光。此景此情,使他黯然神伤。这联诗写得情景交融,将诗人魂断庾岭的情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颈联“山雨随含霁,江云欲变霞”,上句写山雨欲停未停,天空已放出些许晴光。下句是描绘江中云影即将变作彩霞的霎那间。这两句专门写景,避免正面表达感情,迂回取道,曲径通幽,在结构上是转折,在情绪上是顿挫,宕开一笔,别开生面。诗人描写景色的渐变,衬托自己心情的变化。“随含”、“欲变”等字眼,赋予云雨以灵性。写云,不直接表现天空的云,而是描绘江中的倒影。可见山雨是濛濛细雨。这样写可以一箭双雕,将山的空明、水的澄澈同时生动地表现出来了。诗人在《早发大庾岭》诗里写道:“晨跻大庾险,驿鞍驰复息。雾露昼未开,浩途不可测。兄弟远沦居,妻子成异域。羽翮伤已毁,童幼怜未识。踌躇恋北顾,亭午晞霁色。春暖阴梅花,瘴回阳鸟翼。”由此可知《度大庾岭》是《早发大庾岭》的续篇。这首诗中写的“山雨随含霁”,大约是在中午或午后;“江云欲变霞”,可能是在下午或傍晚。
在这样美好的山水景色中,诗人的心潮逐渐趋于平静,开始振作起来面对现实考虑自己的出路。在《早发大庾岭》里有这样的诗句:“适蛮悲疾首,怀恐泪沾臆。感谢鹓鹭朝,勤修魑魅职。生还倘非远,誓以报恩德。”可见他希望勤奋修职,争取早日赦归。由于天气的好转,诗人心情也逐渐开朗,由天气的变化联想到自己的命运,也充满了希望。于是不禁发出了“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的感慨,表示他只希望有回去的那天,就心满意足了,对自己受贬迁不敢有所怨恨。这是用了西汉贾谊遭权臣们排挤被贬为长沙王太傅的典故,说自己不敢像贾谊谪居长沙时那样因不适应湿热的气候“自以为寿不得长”而心生“恨”意。这种以退为进的写法,更把那希望生还的拳拳之心衬托了出来。尾联以直抒胸臆而作结,但上句的“归有日”又与首联的“辞国”、“望家”遥相呼应。
此诗起势不凡,有如醍醐灌顶,在读者心上激起冲击浪,浪一重,愁一重,水一曲,肠一曲,几经曲折,最后以绵绵无尽的情意作结,给人以余味无穷之感。
这首诗感情真挚,以景衬情,情景交融,达到一个较高的境界;章法严谨,对仗工整,音韵和谐,表现出一种自然而又流动的整齐美,是一首成熟的五言律诗,堪称“示后进以准”的佳作。
赵孟頫夫人管道升的那首词“人生贵极是王侯”不失为真情之作,但从诗首先应当具有形象性的特质的角度而言,她的词未免有直露的、理念化的毛病。相比之下,还是她丈夫的诗高出一筹。赵词一开始就把我们带入一个烟波浩淼的开阔境界,在水天相接的渺渺烟波间,一叶扁舟正在若隐若现地出没。赵孟頫是元代雄称一世的大画家,他“诗格清逸,词亦有风致”,他词中所描写的也正是用文字代替线条,勾勒出一幅能使人如亲临其境的“画境”。诗人从空间的角度描写了渔父纵一叶之扁舟,凌万顷之烟波的开阔自由的形象之后,接着便点明其活动的时间和周遭的氛围:西风阵阵吹来,片片落叶飘飘而下,五湖烟水笼罩着一派萧萧秋色。《楚辞·九歌》中有“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之句。唐人贾岛亦有“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之吟。赵孟頫融汇了前人绝唱的精髓,质朴而自然地创造出这样一个爽朗、清峻却不萧条、冷落的独特意境。
诗人对渔父生活境界的讴歌乃是自身理想与希望的一种寄托,诗人笔下的渔父,实质上是作者心中自己的化身。与鸥鹭为伴为友,笑做王侯权贵,这并不是生活中渔父的实际思想状况,而是诗人自己情绪的对象化。“盟鸥鹭”,诗人希望与鸥鹭为盟。陆龟蒙诗云:“除却伴谈秋水外,野鸥何处更忘机”,陈与义诗云:“知公已忘机,鸥鹭宛停时。”赵孟頫这首词中,“盟鸥鹭”三字涵盖了上述丰富的意蕴,暗喻自己因无追名逐利的机巧之心方可与鸥鹭“为盟”。最后一句含义也颇深邃。据说西晋时吴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而联想到故乡的纯羹、鲈鱼脍,感慨道:“人生贵得适志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弃官而归。张翰较之一班功名利禄之徒,其风范情操已可谓高矣,而赵孟頫连鲈鱼(象征一切身外之物)也无所求,不管其是否上钩,似乎比张翰还高出一筹。不过赵于宋末以荫补官,入元又仕为翰林学士,史家历来认为他节操不高,并未超脱名利富贵,诗人这样写至少是反映了他思想与行为的矛盾或理性与感情的矛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