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句写诗人早行经过高登桥与朝涉河。“高登桥下水汤汤,朝涉河边露气凉。”从这两句来看,可见诗人行之早。“汤汤”用词是极为恰当的。后一句写到清凉的露气,前面写到“朝涉河”,前后贯通一体,使人满心欢悦。这类遣词用语微细之处,乍看似妙手偶得,不甚经意,却表现出诗人的艺术素养。这里面包含着高超的语言技巧,却又使人读来不觉,此正大家手笔。
后两句写诗人经淇园的竹园所感受到春夜的清气。“行过淇园天未晓”及前二句均写诗人早行经过的三个地方,皆为平列。“一痕残月杏花香”,既写早行所见,又描绘出此刻特有的景色。颇有画意。前面流水汤汤,写听觉;露气清凉,写触觉;这两句,写视觉和嗅觉。天边,残月一痕;眼前,杏花满枝;耳边,流水汤汤;肤上,凉露清清;鼻中,花香沁人。在朦胧的晨光和露气中,这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者仿佛能够感到,画面上满纸的水墨还湿漉漉的没有干。
这一首短短七绝中,调动眼、耳、身、鼻多种感官,描绘了一个清新宜人、幽美可喜的环境,令人神往。小诗写得这样浑然天成,似信手拈来,清俊自然,别有韵致。
开头两句“踏阁攀林恨不同,楚云沧海思无穷。”开门见山,将离愁别恨和盘托出,而在用笔上,却又有委婉曲折之妙。一、二两句采用的都是节奏比较和缓的“二二三”的句式:“踏阁—攀林—恨不同,楚云—沧海—思无穷”。在这里,意义单位与音韵单位是完全一致的,每句七个字,一波而三折,节奏上较之三、四句的“四三”句式,“数家砧杵—秋山下,一郡荆榛——寒雨中”,显然有缓急的不同。句中的自对,也使这两句的节奏变得徐缓。“踏阁”与“攀林”,“楚云”与“沧海”,分别在句中形成自对。朗读或默诵时,在对偶成分之间自然要有略长的停顿,使整个七字句进一步显得从容不迫。所以,尽管诗人的感情是强烈的,而在表现上却又不是一泻无余的,它流荡在舒徐的节律之中,给读者以离恨绵绵、愁思茫茫的感觉。
三、四句承一、二句而来,是“恨不同”与“思无穷”的形象的展示。在前两句中,诗人用充满感情的声音歌唱;到这后两句,写法顿变,用似乎冷漠的笔调随意点染了一幅烟雨茫茫的图画。粗粗看去,不免感到突兀费解;细细想来,又觉得惟有这释写,才静隋真景切、恰到好处地表现出登楼怀友这一主题。
第三句秋风里传来“数家”零零落落的砧杵声,表现了五代南唐李煜《捣练子》“断续寒砧断续风”的意境。“秋山下”,点明节令并交代“数家砧杵”的地点。“秋山”的景色也是萧索的。全句主要写听觉,同时也是诗人见到的颇为冷清的秋景的一角。最后一句着重写极目远望所见的景象。用“一郡”形容“荆榛”,几乎塞满了全郡。而“寒雨中”三字,又给“一郡荆榛”平添了一道雨丝织成的垂帘,使整个画面越发显得迷离恍惚。这一句主要诉诸视觉,而在画外还同时响着不断滴落的雨声。
三、四两句写景,字字不离诗人的所见所闻,正好切合诗题中的“登楼”。然而,诗人又不只是在单纯地写景。砧杵声在诗词中往往是和离情连在一起的,正是这种凄凉的声音震动了他的心弦,激起了他难耐的孤寂之感与对故人的思念之情。秋风秋雨愁煞人,诗人又仿佛从迷迷潆漾的雨中荆榛的画面上,看到了自己离恨别绪引起的无边的惆怅迷惘的具体形象。因而。进入诗中的“砧杵”“荆榛”“寒雨”,是渗透了诗人思想感情的艺术形象,是他用自己的怨别伤离之情开凿出来的艺术境界。所以,三、四句虽然字字作景语,实际上却又字字是情语;字字不离眼前的实景,而又字字紧扣住诗人的心境。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最大特色是采用虚实相生的写法。一、二句直抒,用的是虚笔;三、四句写景,用的是实笔。二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虚笔概括了对友人的无穷思念.为全诗定下了抒写离情的调子。在这两句的映照下,后面以景寓情的句子才不致被误认为单纯的写景。景中之情虽然含蓄,却并不隐晦。实笔具体写出对友人的思念,使作品具有形象的感染力,耐人寻味,又使前两句泛写的感情得以落实并得到加强。虚实并用,使通篇既明朗又不乏含蓄之致,既高度概括又形象、生动。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