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组曲子名曰“题情”,共六首。前三首写女子的相思,后三首写男女的相会。它们是互有关联而又能独立成篇的作品。
第一首写初恋少女被情人撩起情感的风波后又遭冷淡时的复杂心情。前两句说女主人公将银白色的信笺细细折来,然后轻拈有着美丽斑纹的毛笔,打算一字字一行行地抒写自己的心事。而她的心事,用一个词概括,就是“离恨”。第三句是女主人公的自叹之词,她初尝相思滋味,无计消除,而自悯自怜。最后两句说明女主人公这般相思这般恨,原来是因为她得到心上人的首肯。早已亲口许肯,却依然被“迤逗”,因而女主人公爱怨交加,恼恨绵绵。
第二首和第三首可以看作是第一首中“迤逗”的具体内容:懒理鬓云、慵施脂粉;慵拈粉线,懒酌琼浆;还常常要在长吁短叹声中落泪。这样就生动地勾勒出一个陷于相思的情网中人的形象。
第四首,表现女主人公反抗封建礼教追求自由美好爱情的强烈愿望,语言质直有力,颇有古代民歌小调色彩。“从来好事天生俭,自古瓜儿苦后甜”说明任何好事都像瓜儿要先苦后甜一样,历经磨难方能成功。这后一句是元人习用俗语,常被曲家引入作品中。“奶娘催逼紧拘钳,甚是严,越间阻越情忺。”古代少女居于深闺,从小就被家长严加看管,但是人的自然天性、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与追求,却关锁不住。最后女主人公的态度表达得极为分明,口吻犀利,活现出一个大胆、热烈,敢于藐视礼教、冲破封建罗网的女子形象。
第五首写女主人公对封建科举制度的蔑视。封建社会迫使青年男子追求功名,应试中举,不知拆散和破坏了多少热恋的和新婚的青年男女。女主人公的大胆举动,看似轻浪,实际是对科举制度破坏爱情幸福的批评,从另一个角度表现了青年男女的共同愿望。
前五首都是女子的口吻,而第六首则是男子的声音,从男子角度表现这一对男女相爱的热烈程度。最后两首极具生活情趣,连起来看像是两组电影镜头,有声口,有场面,有俏皮的捣乱,有情急的嗔怪,十分生动。
旧说以为此诗乃东周初年姬姓贵族所作,旨在讥刺平王弃宗族而不顾。《毛诗序》:“《葛藟》,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毛氏说诗多牵强附会,常把表现人之常情的诗作拉扯到政教、美刺上去。宋人说诗较为通达,朱熹《诗集传》云:“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得其旨矣。
诗凡三章,章六句。首章“緜緜”二句写眼前景物。诗人流落到黄河边上,见到河边葛藤茂盛,绵绵不断,不禁触景伤情,联系到自己远离兄弟、飘泊异乡的身世,感到人不如物。他流落他乡,六亲无靠,生活无着,不得不乞求于人,甚至覥颜“谓他人父”。处境之艰难,地位之卑下,可见一斑。但是即便如此,也未博得人家的一丝怜悯。“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直书其事,包含许多屈辱,许多痛楚,正如朱熹所叹:“则其穷也甚矣!”(同上)第二、第三章诗意略同首章,仅二、四、五、六句句尾更换一字,丰富了诗的内涵,反覆咏叹中稍有变化。此诗两句表达一层意思,六句有三层意思,两层转折。由绵绵不绝的葛藟对照兄弟的离散,是一折,由“谓他人父”、“谓他人母”、“谓他人昆”而竟不获怜悯,又是一折。每一转折,均含无限酸楚。诗人直抒情事,语句简质,却很感人,表现了飘零的凄苦和世情的冷漠。牛运震《诗志》评曰:“乞儿声,孤儿泪,不可多读。”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沉痛语,不忍卒读。”都对诗中表现出的流离之苦深为致慨,相信这也是每一位读此诗者的共同感受。
这是祭祀周族祖先后稷以配天的乐歌。周颂中祭祀先王之作,大都篇幅简短。如《周颂·维清》祭祀文王,只有短短五句;此篇祭祀后稷,也不过八句。究其原因,便是周朝历代先王的丰功伟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无须赘述。就此篇而论,后稷的传奇性经历和“诞降嘉种”、“是获是亩”赐民百谷的无量功德,在同属《诗经》的《大雅·生民》中便有详尽的叙述与颂扬。《大雅·生民》即使未能创作于《周颂·思文》之前,而它的富有神话色彩的内容则必然早就广泛流传于民间。
当时的祭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活动,祭祀的程序随着乐歌(这里是《周颂·思文》)曲调缓缓进行(据王国维《说周颂》),简短的歌辞一再回环重复,气氛非常庄严,人们会感觉置身于神奇力量的控制之中,参与盛典的自豪荣幸和肩负上天使命的虔诚在此间密切融合。
正因为如此,后稷开创农事、养育万民的功德也是在上天授意下完成的:“帝命率育。”从创作结构上看,“天”“帝”之间是一种紧扣和呼应;就创作意旨而言,又是天人沟通印象的有意识加深。在“人定胜天”观念形成之后,天人沟通、天人感应的思想仍然绵延不绝,并且时时占据着正统地位,何况在其形成之前。在《周颂·思文》产生的当时,天人沟通应该具有甚至不需要任何艺术手段就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量。这样说自然不是说《周颂·思文》毫无艺术性,其实这种祭祖诗本身是一首乐歌,具有娱乐的艺术审美功用。
西周当时已经是君临天下的政权,“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自然是这种权威的宣告,但又是秉承天命子育万民的一种怀柔。昌盛的、向上的政权不会在立威的同时忘记立德,西周政权也保持着这种明智。
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