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 428篇诗文
《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始皇的一个奏章,发生在秦王嬴政十年。秦国宗室贵族借韩国派水工修灌溉渠,阴谋消耗秦的国力,谏秦皇下令驱逐一切客卿。秦王读了李斯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可见本文说服力之强。
作者先谈历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接着再谈现实,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诸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剑,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都是来自诸侯各国。
实效性
首先是《谏逐客书》具有明显的实效性。实效,就是要讲求实用,注重效果,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公文不像艺文那样,优游浸渍,潜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务”,它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公务,它的功能是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从本质上说公文是一种实用性程式性的文书,以此区别于一般的文章或文学作品。公文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是衡量公文实用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所以公文撰制时必须事先预计效果,办理时讲究效率,客观上注重功效。徐望之《公牍通论》指出:“事前体察周详,令出务求实效。”这说的是下行公文。上行公文也要做到“下情不壅于上闻,谋事惟期其必达”。一篇公文,如果实用性不大,效果不显著,就很难说是上乘之作。因此,实效性显著,应是好公文的重要条件。以此看来《谏逐客书》正是具有实效性显著的特点。这篇公文最成功之处就在于,该文一上秦王,就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满意的效果。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曾这样叙述过李斯上书的前因后果:“秦王拜斯为客卿。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当时秦王的逐客令已下,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而凭此上书,竟能使秦王收回成命,由逐客变为留客、用客、重客,这就不能不承认《谏逐客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文的实效性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论断典范
其次,《谏逐客书》在“对事的论断”方面堪称典范。笔者以为“对事的论断”应视为公文的一个重要特征。事是公文的内容,论断是对公文内容的表达方式。“对事的论断”体现了公文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显然,公文须有事,刘勰所说“言事于主”、“指事造实”,徐望之所说“谋事惟期其必达”、“尚实事不尚虚文”,都指出公文的内容就是事,因为公文就是办实事的。但是公文在表达事时,不必对其来龙去脉进行具体的叙述,往往是高度概括,或者点到为止。公文对于事,主要是用“论断”的方法。正如《公牍通论》所述,“陈言论事”、“公文本质,重论断”。论断是个合成词,包含论和断两个方面。断,判断、决断之谓,对事的是非、得失、功过等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对事的实施提出一定的办法。论是论事理,要受文者承办事务,必须把事理论说明白。简言之,断就是要办什么事,论就是办这事的理由。论是断的前提,如果不把事理论清说透,断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说服力。在古代公文中,由于文种不同,对事论断的情况也有差别,如下行的君命文种,比较偏重于断,凡戒敕、废立、告谕、政令等,都显示独断的至高权威,而上行文种的章、奏、表、议等则较侧重于论(当然也应有断),凡谏说、劝请、陈乞、弹劾、执异等,本身就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论说何以达其目的。况且上奏文种面对的是国君这个特殊对象,更要情至理足。《谏逐客书》在这一点上,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全文的断就是开头一句话:“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希望通过这一判断成立,使秦王接受,并收回成命,不要逐。为此在下文展开了有力的论说。开头这一断语的
特点是,在客卿已被逐的紧急情势下(《史记集解·新序》:“斯在逐中,道上上谏书。”),用非常警醒而委婉的言辞开宗明义,起句发意振聋发聩。本文尤具特色的更在其论的部分,对事理的论说充分深刻,令人信服。这里有必要指出两点,其一是用重笔浓墨,铺张排比,列举事例。如文中铺排了四君用客的大量事实,铺陈了秦王所喜爱的大量生活享用,由于事例充实,铺垫充足,加强了与下文的对比,因而得出的结论极其有力。而这些事例都有所依傍,且经过精心选择,因而显得可靠典型。从铺排的技巧来说,排比句接踵联翩,文意饱满,文气流畅,文势充沛,极有感染力。其二,在论证上的特点是正反并反复对比,层层深化。如在论证的首层,四君用客(实笔) 与“却客不内”(虚笔) 的对比,首层四君用客与次层秦王轻客的对比,次层重物与轻人的对比,处处在对比之中显示逐客之谬误。全文在逻辑关系上是步步推进,层层深化。时间上由远到近,推移有序:先言古代,次论现实,再次言及未来。在言及逐客的危害时,程度上由轻到重,步步升级:先说如果没有客卿,秦国就不会“富利”和“强大”;接着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直接落到统一天下这个关键问题,比上层更切近要害;再说弃
黔首、却宾客,是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资助了敌人削弱了自己,对秦国的不利更严重些;最后指出“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不仅不能统一天下,而且有亡国的危险,把逐客的危害引申到极点。这种由轻到重、步步推进的说理过程,避免一开始就突兀冲撞,造成相反结果,它符合人的心理接受规律。
针对性
再者《,谏逐客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公文的针对性一方面是指每件公文都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事务而发,另方面也指公文具有比较具体的受文对象,受文者具有确定性。周知性的公文读者面较宽,但也有一定的范围;下行文受文的面相对说要窄一些,在现代的公文中有的还规定了阅读传达范围;上行文一般是给一个上级机关,受文对象很具体。古代的上奏文种是专门给君主的,对象最明确。公文写作时都视受文者的不同情况进行斟酌,有的放矢。《谏逐客书》的针对性,从内容上来说,是对着逐客这事而发,全文紧紧扣住逐客以论说其错误。文章这样处理很高明,因这逐客的起因是韩国人郑国劝秦王修筑一条灌溉渠,其目的是企图以浩大的工程耗费秦国的财力,使之不能对外用兵,如果就此事进行辩解,显然是没有道理的。李斯避开这个起因不谈,只抓住逐客对秦不利来论说,完全从秦国的利益着眼,这就容易使秦王接受。另外,李斯当时也无辜受牵连,但他在上书中片言不涉及自己,这样完全符合公文的本质要求,徐望之说:“公文本质之可贵,贵在一字一句皆从民生国计上着想。”针对逐客对秦不利来论说,正是从国计民生着想的体现。
《谏逐客书》的针对性,还表现在针对特定的受文者来采取谏说的策略。李斯上书是给秦王政这个具体的人看的,如果不熟悉这个人,不揣摩这个人的愿望、想法,不去迎合他的心理需求,那就很容易碰壁。对这个问题,刘勰有中肯的评价:“烦(顺) 情入机动言中务,虽批逆鳞而功成计合,此上出之喜说者也。”顺着秦王的感情、心理,引到统一六国的关键问题,符合主要任务的需要。当时秦王的最大欲望是兼并天下,凡是违反这一欲望,就难以立足,凡是利于达到这一欲望,就容易被接受。李斯紧紧抓住秦王的这一心理,把秦国的霸业作为整篇谏书的灵魂,贯串始终。在论说的首层以秦王政的祖先重用客卿造成“霸西戎”、“治强”、“散六国之从”、“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等成就去耸动秦王;在论说的次层则把用客卿提到“跨海内,制诸侯之术”的高度;再接着以古代五帝三王“不却众庶”无敌天下去打动秦王。总之,每个层次都反复论述这样一个根本的利害关系:纳客就能统一天下,逐客就有亡国危险。以利劝之,以害怵之,这就紧紧抓住了秦王的心,深深击中其要害,使秦王顺理成章地接纳其意见,并收回逐客令,达到了上书的目的。
以上论述了《谏逐客书》是如何有针对性地、成功地对逐客之事加以论断,使该公文收到了显著的实效。实效性、针对性、对事加以论断,这三个特征在文中体现最为突出。当然,该文还有个别其他的公文特征,像当时李斯已在被逐之中,写这篇上书必须十分注意时效,除了“道上上谏书”急就此文之外,在写法上开头单刀直入,指出逐客之错,使秦王为之震动。可见首句发意、开门见山,既为当时紧急情势决定,也是公文时效性的要求。
建安时代,由于曹操招贤纳士,文人群集于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 ,形成一个文学集团。其时曹操忙于军政大事,曹植比较年轻,而曹丕和这些文人“出则连舆,止则接席” (曹丕《与吴质书》) ,一同切磋诗文,相处密切。因此,他便成为“邺下风流”的核心人物。在那文学繁荣、创作经验不断积累和交流的情况下,文学理论研究有了基础,曹丕的文学思想逐渐孕育成熟; 同时,作家们也急需理论指导,于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典论·论文》便应运而生了。
这篇评论一开始就指出文人的一种积习: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随即举例说明:傅毅与班固相比,文才相差不远,在“伯仲于间”,但是班固却小看傅毅,嘲笑傅毅写起文章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作者在举这个事例时,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叙述中寓批评于意。接着,文章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指出人们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而文章并非只有一种体裁,能把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的人是少有的,所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问题的片面性造成了“文人相轻”。文章在分析了“文人相轻”的原因于后,又举出一个谚语来说明问题,“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于千金。’ 斯不自见于患也。”作者指出,这是看不见自己短处的弊病。文章至此为第一段。在这一段中,批评“文人相轻”,先说那些文人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再说他们看不见自己的短处,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交错论述,只寥寥数语,就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不过,曹丕论文,为什么首先批评“文人相轻”的积习呢? 因为这种积习,妨碍相互研究和取长补短,不利于文学的繁荣。而在曹丕看来,文章是“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所以对于这种妨碍文学繁荣的“文人相轻”的积习,一开始就提出批评。
第二段开始,遂举出建安七子。曹丕认为这“七子” “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就是说他们无所不学,为文不因袭别人,能够创新。又说他们都自以为是能日行千里的良马,仗着自己的才能,步伐一致地并肩驰骋,以这样的情况而能互相佩服,诚为难能可贵的了。这是称赞“七子”没有“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在上一段批评了 “文人相轻”的积习,这一段接着称赞“七子”能互相佩服的风范。一批评,一赞扬,作者的目的都在于培养一种良好的文坛风气,使文人能更好地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以促进文学的发展,来为“经国”服务,并求得“不朽”。至于作者自己,他认为是能“审己以度人”的,即能够看清自已再去衡量别人,所以能够避免“文人相轻”的积习,而平心地写出这篇《论文》。我们从这一段和上一段的对照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改变“文人相轻”、“弊帚自珍”的积习,而代于以“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来公正地评论作家。“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于匹也。”作者指出,王粲擅长于写辞赋,徐干的辞赋常有齐地舒缓于气,但是仍可以和王粲相媲美。接着举出王粲的《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四篇辞赋以及徐干的《玄猿》、《漏巵》、《圆扇》、《橘赋》四篇辞赋为例,说明即使是辞赋名家张衡和蔡邕的作品也没能超过它们。这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作者随即指出: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王粲和徐干对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就不能象辞赋那样写得好了。这里对王粲和徐干的评论,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琳、瑀于章表书记,今于隽也。”对于陈琳、阮瑀,作者指出他们的奏章、表文、书信于类,是当今写得最出色的。至于别的文章如何呢?作者没有说,但不言而喻。这里同样是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不过长处实写,短处虚写,以实带虚,言约意密,在修辞上是很高明的。“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 对于应玚和刘桢的评价,从他们的文章风格着眼,各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特点,兼及长处和短处,语言也极其凝练。“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对于孔融,作者说他禀性和才气都很高妙,有超过别人的地方; 但不善于写理论文章,辞藻胜于说理,还常掺杂一些嘲戏的词句。这里对嘲戏于辞的批评,是有历史背景的,最明显的就是建安九年曹操破袁绍后,让曹丕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孔融遂写信给曹操,说: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嘲讽曹操。不过作者在指出孔融的短处后,接着说,至于孔融那些写得好的文章,是可以和扬雄、班固的文章相匹敌的,仍坚持全面地看一个作家。至此,论文的第三段结束。在这段评论中,曹丕力求用全面的观点、公正的态度来对待“七子”。从“七子”现存的文章来看,曹丕的这段评论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或者还有些私人关系上的原因,曹丕对“七子”的评论,也还不免有偏颇于处。例如对孔融的评价就难免夹杂一些成见。据史载,孔融起初与曹操交好,后来“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后汉书·孔融传》)对于把文章看成“经国于大业”的曹丕来说,孔融的政治态度,当然会引起他的不满。再加上为娶甄氏的事,孔融嘲讽曹操,曹丕当然也很难堪。所以,对孔融的评论,虽力求全面,终也难免有些成见和偏颇。正如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至于他对孔融,就称他‘不能持论,理不胜辞’ ,不免有些微辞了。”曹丕在这一段中,初次提出了文气问题,接触到文章风格和人的关系 (即与作家气质的关系),这是在曹丕于前不曾有人谈到过的,对后来文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四段开头,文章遥承第一段意脉,指出文学批评者的两种错误态度: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接着再遥承“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意脉,进一步论述: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于者偏也; 唯通才能备其体”。作者说明,文章的本源相同,支流各异,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不同文体的特殊性。由此提出四科八目的文体论,认为奏议要典雅,书论要有条理,铭诔要崇尚真实,诗赋要辞藻华丽。这“四科”不同,作家的所长只偏于某些方面,只有具备各方面才能的人,才能掌握所有的文体。“通才”当然是很少的,所以,“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是不对的。曹丕把文体分类,虽非首创,但是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把文体分得更细密了。他对各体的特点和要求的论述,虽然还不完全恰当和周密,但对我国文体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一个里程碑。在曹丕于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重在本;曹丕这种把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刘勰的《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都是这篇《论文》中文体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段既照应上文,又阐述了对文体的新鲜见解。笔法上不脱不黏,摇曳生姿。
文体各有特点,作家通常只长于某些方面,那么,为什么偏偏只长于此而不长于彼呢?曹丕在文章第五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以气为主。气于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认为,文章如何,主要在于作家的才气。俊爽超迈的阳刚于气和凝重沉郁的阴柔于气是有分别的,不是用力勉强可以达到的。他接着举例说:譬如音乐,曲调虽然相同,节奏法度也一样,但是运气行腔不一致,人的素质有巧有拙,即使父兄具备了这样的才能,也不能转移给自己的子弟。曹丕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提出“风格即人”的命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气质、个性、风格的天赋性,甚至说“不可力强而致”,这就陷入了“先天决定论”的泥潭。尽管如此,曹丕的文体论却启发了后来许多人去研究,对推动文艺批评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最后一段,作者先郑重指出: “盖文章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这是本着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学的价值。在曹丕的时代,文学本来还包括哲学、历史等著作,而以“文章”来称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汉末的大动乱,使封建秩序遭到重大破坏,儒家思想的支配力量大为削弱,于是,文学从经学的支配下解脱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地位。曹丕抛弃前人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可以为“经国”服务,写得好的可以“不朽”。这种对文学的独立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在我国文学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曹丕是提出文学价值的第一人。”但曹丕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尚有过分于处。接着,曹丕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指出人的寿命有终了的时候,荣乐也只限于自己的一身,这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不如文章能永远流传。可见文章的价值真是“不朽于盛事”。他鼓励文人们说: “是以古于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于辞,不托飞驰于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就是说古代作者从事写作,把见解表现在文章里面,就无须乎借助良史的文辞,无须乎依托权贵的势力,而名声自然流传于后世。这些话有力地促进了文学事业的发展。从事文学写作有这么大的意义,是不是所有文人都努力写作呢?曹丕说: 西伯被囚禁而推演易象作卦辞,周公旦显达而作《周礼》,不因穷困就不著作,也不因安乐就改变著作的意图。因此,古人轻视尺璧而重视寸阴,害怕时间流逝。可是,人们大都不肯奋发努力,贫贱时惧怕饥寒,富贵时纵情享乐。于是就只经营眼前的事务,而丢掉了千载不朽的功业——做文章。这里通过两种写作态度的对比,作者表现出他对前者的热情赞扬和对后者的强烈不满。随后,作者深有感慨地写道: “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于大痛也! ”曹丕简直是在大声疾呼,催促文人们抓紧时间,努力写作。末了,更以孔融等人已经逝世,唯有徐干著有《中论》,能够成一家于言的事例,说明抓紧有生于年努力写作的重要性。笔端带着感情,使人在觉得言于有理的同时,更受到情感的感染。
纵观全文,我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体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等等,都已涉及到。虽然曹丕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完全恰当,而且对问题的论述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它毕竟在文学批评史上起了奠基作用,对后代的影响是深远的。
《文心雕龙·才略篇》评论魏文(曹丕)于才说: “乐府清越,《典论》辨要。”用“辨要”二字来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语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