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是李白诗赋中常常借以自况的意象,它既是自由的象征,又是惊世骇俗的理想和志趣的象征。开元十三年(725年),青年李白出蜀漫游,在江陵遇见名道士司马承祯,司马称李白“有仙风道骨焉,可与神游八极之表”,李白当即作《大鹏遇希有鸟赋并序》(后改为《大鹏赋》),自比为庄子《逍遥游》中的大鹏鸟。李白诗中还有一首《临路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据唐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铭序》云,李白“赋《临终歌》而卒”。后人认为可能就是这首《临路歌》,“路”或为“终”之误写。可见李白终生引大鹏自喻之意。按此诗语气直率不谦,故前人有疑非李白之作者,亦有信为李白之作而辨之者。参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此诗题解。
全诗开篇激昂高调,前四句均以“大鹏”自比。“大鹏”这一意象经常在李白的作品中出现。大鹏是《庄子·逍遥游》中的神鸟,传说这只神鸟其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拍下水就是三千里,扶摇直上,可高达九万里。大鹏在庄子的哲学体系中是自由的象征,李白深受其影响,故而李白的作品中永远有最浪漫的幻想,永远充满对权贵的傲视和对自由的追求。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李白以大鹏自比,描写了传说中的神鸟大鹏起飞、下落时浩荡之景象,更是表现出了诗人李白此时豪情满怀、直冲青云之志向。李白在诗中第三、四句写到:“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即使大风停下来,大鹏落了下来,也会在江湖激起波澜。如果李白自比大鹏,那么李邕自然就是大鹏乘借的大风,李白在这里言明即使将来没有了李邕的相助,他也能在政坛造成非凡的影响。这种非凡的胆气不得不用一个“狂”字来总结。
诗的后四句,是对李邕怠慢态度的回答:“世人”指当时的凡夫俗子,显然也包括李邕在内,因为此诗是直接给李邕的,所以措词较为婉转,表面上只是指斥“世人”。“殊调”指不同凡响的言论。李白的宏大抱负,常常不被世人所理解,被当做“大言”来耻笑。李白显然没有料到,李邕这样的名人竟与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于是,就抬出圣人识拔后生的故事反唇相讥。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这两句意为孔老夫子尚且觉得后生可畏,你李邕难道比圣人还要高明?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可轻视年轻人呀!后两句对李邕既是揄揶,又是讽刺,也是对李邕轻慢态度的回敬,态度相当桀骜,显示出少年锐气。
其实历史上李邕本人亦是一个侠义豪迈、天纵英才的人物,而且对后辈多为照顾。对于这样一位名士,李白竟敢指名直斥与之抗礼,足见青年李白的气识和胆量。“不屈己、不干人”笑傲权贵,平交王侯,正是李太白的真正本色。
《获麟解》中作者以麟设喻,说明了自己的为人及出仕的时机和意图,感慨卓有才识之士不为封建统治者所用,寄托了怀才不遇的一腔怨愤。
据《春秋》和《左传》所写: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钮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麟。即麒麟,古人以之作为象征仁人和吉祥的动物。麒麟历来被人们视作祥兽,而作者却另辟蹊径,认为其长相奇特,也可“谓之不详”。他认为麒麟之所以被视作吉祥的象征,是因为出现在圣人在位的时候;如果它出现时没有圣人在位,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不祥之物。
韩愈抓住“祥”与“不祥”、“知”与“不知”这两对对立的字眼作眼目,在行文过程中通过这两对词语的转换,抒发了自己的不平之鸣,表现了自我的自怜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意绪。细咀此文,方能在含蓄与委婉的笔调中看到悲愤。作者意在说明如果没有圣人当道,即便出现了像麒麟一般罕见的杰出人才,恐怕也只能孤愤一世,自怨自艾。作者以麒麟自喻,说明了自己的品行和出仕的意图,感慨卓有才学之士不为封建的统治者所重用。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怨愤。
作者由“祥”说入“不祥”,并以“不祥”立论,强调麒麟作为灵兽具有的象征意义远大于本身,做足文章,反复辩论,乃有其寄托。作者抒发怀才不遇。不为圣主所知,才是文章的真意。文章短小,不满二百字,而抑扬开合,变化转折,似有长篇之势。
文章虽短,曲折甚多.层层转折,表意颇为含蓄委婉。几反几复之中。使论述的观点更为明确、深入。文章越短越曲折变化。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了穆叔与范宣子论何者为“不朽”的一段名言。范宣子以世禄为不朽,穆叔却认为世禄不能称为不朽。他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欧阳修这篇文章里所说的“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就是指立德、立功、立言。全文用了一半篇幅,论三者之所以为不朽。并将“修之于身”(立德)放在最高地位,“见之于言”(立言)排在第三,这自然不无重道轻文的意思。但这篇文章的主旨,又不在权衡文道之孰重孰轻,而另有其深意在。
文章重点在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细读这段文字,会发现文章在立论上有一个矛盾。前面说,圣贤是不同于草木、鸟兽、众人的,这种人“虽死而不朽,愈远而弥存”。他们之所以被人尊为圣贤,长存不朽,是由于他们曾经立德、立功、立言。这里指明立言为三不朽之一。而第三段又说:“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这是说,立言之士,与草木鸟兽之必然速朽没有区别。下文说得更明显:著作之士“卒与三者(指草木、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前后矛盾。
再三涵泳这段文字,就会悟出这里面有含而未申之意。这含而未申之意,正是该文的主旨之所在。第一,古人留下的著作,大多数仅在《汉书·艺文志》诸书中著录其书名、篇目,具体的作品则“百不一二存”。这说明,历史对立言之士的著作进行了无情的淘汰。那“百不一二存”的传世之作,是大浪淘沙剩下来的金子,是经受过时代的严格考验的,其余的早就湮没不存了。于此可见,文章难工,传世不易。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这是作者的慨叹,既以自勉,也以之勉徐无党。其次,前两段把“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三者并列为“不朽”,是阐述古代经传中论道之言,反映的是书本上的人生价值观念。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将与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欧阳修读史自悟之理。所谓言之不可恃。就是文章著述不重于人的委婉说法。这是从历史事实中总结出来的。反映了实践中呈现的另一种价值观念。书本上的价值观念与实践中的价值观念如此不同,遂使古今无数文士为之荷笔彷徨。作者自己一生的体验,便是明证。因此,文章结尾用“亦以自警焉”,暗暗透出个中消息。由此可见,这篇文章还表明了自古以来文章之士共同的悲哀,因以之警徐无党。
这样就见出该文的第一个特点:题旨深隐。欧阳修在其《论尹师鲁墓志》一文中提出:写作应该力求“文简而意深”,并说:“春秋之义,痛之益至,则其辞益深。……诗人之志,责之愈切,则其言愈缓。”他这篇《送徐无党南归序》,无愧于文简意深、爱深言切的典范之作。
全文立意,既重在表明文之难工与立言之不足恃,抒发包括自己在内的千古文章之士共同的悲慨,写来便情真语切,感慨深沉,这是该文的另一个特点。自古文士,留下来的篇章已仅“百不一二”,其余都“散亡磨灭”,是事之一可悲。留传下来的文章,“文字丽矣,语言工矣”,又“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是事之二可悲。这些人士活着的时候,“汲汲营营”,辛苦忙碌、呕心沥血地进行写作,才达到文丽语工的境地;而当其“忽焉以死”,仍然免不了“同归于泯灭”,是事之三可悲。末了写到“今之学者”,穷其一生精力,孜孜于文字著作,结果是“皆可悲也”。这段文字,饱含深情,既哀人亦复自哀。那种苍茫万古之意,发而为声,则抑扬唱叹,慷慨苍凉。试诵读第三段,先用“百不一二存焉”,“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发出深沉的咏叹;次用“汲汲营营”一个反问句抒发感慨;再用“夫言之不可恃也盖如此”一收一顿;最后用“皆可悲也”放声长吁:语调吞吐抑扬,声情契合,不仅足以“摧其(徐无党)盛气”,也足以引起后之文士读此文者无限悲怆。事之不平,积为愤懑。全篇无一愤语,却饱含愤意于笔端。
这篇文章在艺术上还有一个特点:结构非常紧凑,前呼后应,针线绵密,因此读来气势流贯,又回环往复,现出一种感情上的涡流。人手一句,先提出“草木”、“鸟兽”、“众人”三者都无法逃避同归灭亡的自然规律,然后从“众人”中引入“圣贤”,说他们独异于草木、鸟兽、众人。六字扣紧首句,文境稳步推开。接下去论圣贤之所以不朽在于修身、施事、见言,将三者平列。继以比较法层层筛选,步步推出中心。首则拿“施事”与“见言”比,论见之于言者不如施之于事;再拿“施事”、“见言”与“修身”比,引孔子的弟子宰我、子贡善于言语,冉有、季路长于政事,都比不上能修身立德而并不长于言语、政事的颜回,突出修身为首要之道,立言居三者之末,渐渐过渡到第三段论立言之不足恃,文意暗暗逗出,又层层推进。到第三段,先说“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束以“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荣华”紧承“丽”字,“好音”紧承“工”字,接榫紧密。又加上“方其用心与力之劳,亦何异众人之汲汲营营”,使草木、鸟兽、众人汇齐,与篇首第一句“草木鸟兽之为物,众人之为人”桴鼓相应。复承以“而卒三者同归于泯灭”、“今之学者,莫不慕古圣贤之不朽”,再提“泯灭”、“不朽”,首尾回环,遥相顾盼,使这篇短文在畅达中有一种遒练逆折的劲气。这些地方,都见出作者为文炼气的功力和缜密的文心。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