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这是一首情诗。有人把它理解为妻子担忧在外的丈夫没有御寒衣物的诗,则诗以主人公看见有狐开篇,以狐之绥绥,来比久役于外的丈夫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之貌。只见有一只身材单薄的狐狸,狐独地散漫地出没在淇河水落石出的地方。这应该是一幅冷清的秋天的景象,淇水河边,水落石出,狐狸身单影只地行走在石梁上。见此情景,女主人公心里对丈夫的担忧油然而生,他想到那久役于外的丈夫还没有御寒的下裳。
全诗一唱三叹,每章只更换两个字,反复强化,深入地表达担忧之情。狐狸走在水浅的地方,湿了腿脚,由此想到自己男人还没有束紧衣裤的带子呢。狐狸走在河的岸边,完全没有弄湿身上,她就想到丈夫还没有成身的衣服呢。随着视线所及,看到狐狸从水落石出的地方,一步步走到岸上来,她就想到丈夫该穿什么衣物,真可谓知冷知热。从这个角度上说,此诗是贤妇人惦念远方丈夫冷暖的佳作。
有人把此诗解为寡妇表白有心求偶之情,也可通。狐为妖媚之兽,诗人称此妇为“狐”,看来此妇也颇有风姿,诗人以诗揭露其心事,比之为狐、以物喻人,别饶风致。全诗三章,皆用比意。
首章言“有狐绥绥,在彼淇梁”,梁为石不沾水之处,在梁则可以穿好下裳,所以这多情的寡妇,以有狐求偶,对其所怜惜的鳏夫,表白自我的爱心说:“我心里所忧愁的,是那人还无以为裳,若是他娶了我他就可以不愁没有衣裳了。”次章言“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厉”为深水可涉之处。《邶风·匏有苦叶》诗云:“深则厉,浅则揭”,涉过深水。需要有衣带束衣。此妇担心的,是心上所爱慕的那人还没有衣带。她想:“若是我嫁给他,我可以替他结成衣带他就不愁涉过深水时没有衣带了。”三章言此狐“在彼淇侧”,既然已在淇侧,可见已经渡过淇水,可以穿好衣服了。可是她担心那个人,还无以为服,她心想:“若是我和他结为婚姻,那么,那人就不愁没有衣服了。”
这三章诗充分而细致地表露了这位年青寡妇的真挚爱心,即事抒怀,不作内心的掩蔽,大胆吐露真情,自是难得的佳作。在旧时代,遭逢丧乱,怨女旷夫,在各自失去配偶之后,想重建家庭,享受室家之爱,这是人生起码的要求,自然是无可非议的。这首诗,表白了寡妇有心求偶之情,在《国风》中是一首独特的爱情诗。至于此妇所爱慕的对方,是否已经觉察到她的爱心,以及如何作相应的表态,那是另外的事了。
《太上感应篇》作为一部道教经典,它所阐扬的入世行善以求长生乃至成仙的理论,使积善成仙这一修持法门得以流行推广,从而便利民众修道。该典籍含摄了儒、道两家的主流思想,最大限度地扩充社会的行善群体,促进了人间善业的发展。《太上感应篇》作为一本道德行为手册,加之其对“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提倡,更是对当今创和谐社会的实践与完成有积极明确的指导作用。
《太上感应篇》,又称《感应篇》,它成书于我国北宋末年。它是一部篇幅很短的道教典籍,全文仅1274个字。该道经由道教基本理念、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善恶报应说这三大素材结合而成,是三教合流较为成熟的产物。《太上感应篇》因其知名度倍受古今中外众多学者的评注,然而他们多为考究该经的形成渊源或文本特征。
一、推广积善法门便利民众修道纵观宋以前的修仙法门大致有以下情形:先秦时期主要以“养神”、“服气”、“炼气”、“饵药”、“祀祷”方法求“羽化而登仙”。至秦始皇及汉武帝,人们既贵长生不死药,亦重坛场祷祀。其后《太平经》主要推介守一存神法门。东汉张陵五斗米道重视符箓咒语。东晋《上清经》则重存守人身三丹田之三一,及存守脑部九宫之“雄一”、“雌一”。先秦至唐,人们多重视外丹,即以矿物、植物等为材料,炼化成上、中、下三种药物(多以黄白为大药),欲借外在药物来改变自身体质,去除肉质凡胎而达长生、成仙。但因服食外丹有较大副作用,唐末人们改而修炼内丹。内丹即用导引吐纳、避谷食气等方法,以人身上、中、下丹田为鼎炉,炼化后天的精、气、神,使其转与先天的元精、元气、元神合为一体,以求长生、升仙。
《太上感应篇》当然也谈长生求仙,然绝口不提修炼、服食、导引、符箓,而只言:“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虽然早在《太平经》就认为,天地之间,寿最为善,积德行善乃长寿升天的要道。也尽管积善成仙说是先由西晋葛洪《抱朴子内篇》提出进而被《太上感应篇》所吸收的,但积善成仙的修道法门却是随着《太上感应篇》的问世与流行,才逐渐受人们重视并践行的。宋代以降,在凡俗生活中成仙了道变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取向,行善积德也演变成为一种必须的宗教实践,与其它修持方式相得益彰。如明清时期的道教修炼以行善积德为外功,认为只有多积外功,才能最终使内丹修炼有所成就。再如清末民初出现于四川西部的飞鸾教,其修持方法也是以静坐炼丹,彻悟至道为内功,而以力行善事、广积阴功为外功。或许是因为《太上感应篇》出现之前的积善成仙说犹如一缕轻烟般若隐若现,而其之后该修炼法门便如熊熊烈火般一览无余,方才有学者将今日道教的行善法门归始于《太上感应篇》,而无视《太平经》抑或《抱朴子内篇》。确切地说,《太上感应篇》对积善成仙的修道法门起到推广的作用,而并非其首创。该经对积善成仙法门的发扬与推广,一定程度上使道教的长生修仙术不再专属于贵族,也使修道之人可以摆脱以往服食炼养、斋醮科仪的繁缛礼节,为广大普通民众开启了相对便利的修道方式。
二、融汇儒道思想广促人间善业《太上感应篇》含有儒道两家思想。第一,道之求长生、成仙,齐物畏神的思想。如经中提到道教的司功过之神:三台北斗神灵、三尸神、灶神,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观察世人的表现,记录人们的罪过,以让天曹依此对恶者进行处罚。第二,儒之伦理道德规范。占有该经最大篇幅的众善诸恶之说,共列出26条善行和170条恶行,多以儒家“三纲”、“五常”之义理为判断标准,如称“忠孝友悌,正己化人”、“衿孤恤寡,敬老怀幼”、“不彰人短,不炫己长”等为善举,而判“阴贼良善,暗侮君亲”、“虚诬诈伪,攻讦宗亲”、“轻蔑天民、扰乱国政”等为恶行。俞樾评价该书说:“此篇虽道家之书,实不悖乎儒家之旨”。第三,道家三缄其口,三善、三恶、古之慎言之说。因而《太上感应篇》所言“吉人语善、视善、行善”、“凶人语恶、视恶、行恶”等。众善诸恶中的“纵暴杀伤”、“口是心非”、“造作恶语,谗毁平人”、“贪婪无厌”、“每好矜夸,常行妒忌”等,也多来自儒道。
《太上感应篇》不仅只简单地兼容了儒道思想,更是“突出了传统宗法性宗教的宗教思想——天道承负。大大缩小了宗教界限,得以劝化更多不同社会背景的群体行善积德。再之,《太上感应篇》流传之广,从帝王将相到渔樵耕牧,各阶级各阶层几乎都有它的信奉者。当时许多世代书香人家,尽管门口贴着“僧道无缘”的标语,但在他们的案头大都放着教导子孙的教育范本,如《太上感应篇》与《文昌孝经》等。其次,《太上感应篇》流传之久,从北宋真宗开始,赐钱刊刻,大显于世,历代受到推崇。半个世纪以前,佛家重印了《太上感应篇》,印光法师还亲自作序褒扬。而在七八年前,福建省佛教协会佛教教育基金委员会又将其加以大量影印。一千多年来,这种善思想的传播也渐渐形成了以慈善为荣的社会风气。回顾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在官办慈善事业鼎盛的宋元时期,私人慈善活动开始零星出现,如范仲俺的“义田”、刘宰的“粥局”、朱熹的社仓等。至明清时期,社会慈善事业处于巅峰状态,诸如育婴社、普济堂、同善会、清节堂等大量的民间慈善团体组织也开始涌现。素有“古今第一善书”之称的《太上感应篇》,凭其持久而广泛的影响力,对人间善业的兴起、发展、普及自当功劳不小吧。
三、倡导除恶行善助创和谐社会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发展过程中的种种矛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时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则再次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然而创和谐社会的实践已达数年之久了,社会各个领域的诸多不和谐现象仍屡见不鲜,如奢靡浪费、家庭纠纷、盗窃抢劫、巧取豪夺、贪赃枉法、毁坏生态等等。因此如何更为有效地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当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课题。胡锦涛总书记曾对和谐社会这一概念作过全面阐述: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该阐述中,我们可推知和谐社会主要包括两个内涵: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所以若能促使这些关系趋于和谐,即是在创和谐社会了,而《太上感应篇》里所竭力提倡的行善去恶思想对此有导向作用。
《太上感应篇》首先宣劝了26个善举,如:“不履邪径,不欺暗室”、“忠孝友悌,正人化己”、“济人之急,救人之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昆虫草木,犹不可伤”、“积功累德,慈心于物”等等,实则教导我们树立善信念,并以慈善之心为人处世。倘若人人之心皆慈,人间之举皆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有什么理由不和谐呢?“行善积德”当属化解一切不和谐因素的良方。接着《太上感应篇》所竭力主张去除的170个恶行涉及世人生活中的各个层面,有关个人品行、家庭、经济、政治和对自然界的态度等,林林总总,面面俱到。该作者认为,在个人品行方面的恶行有:“以恶为能,忍作残害”、“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讪谤圣贤,侵凌道德”、“耗人货材,离人骨肉”、“乘危迫胁,纵暴杀伤”、“斗合争讼”、“贪冒于财,欺罔其上”等等;在家庭方面的恶行主要有:“抵触父兄”、“用妻妾语,违父母训”、“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等等;经商的恶行有:“短尺狭度,轻称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等等。为官的恶行有:“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妄逐朋党”等等;对待自然所犯的恶行如:“用药杀树”、“诃风骂雨”、“无故杀龟打蛇”等等。世人但凡自省,在这物欲横流、钱权至上的社会里,此中有多少恶行是我们司空见惯并且习以为常了的 呢?诸恶不除,和谐社会永远只可能存在我们口头上,或在来世的彼岸里。所以,在当今邪恶已经累行的社会时期,“惩恶除恶”必然该是创和谐的一大手段。只要人人力除身上的种种恶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则将逐渐趋于和谐。若每个人都积极响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和谐社会离我们还会远吗?
综上所述,《太上感应篇》虽生于中古,但对当时及现今广大民众修道成仙,对人间善业的发展,对当今和谐社会的创建都有不匪的现实意义,是一部极具生命活力的不老道典。
此文是韩愈于元和十五年(820),在袁州任刺史时所作。韩愈和柳宗元同是唐代古文运动中桴鼓相应的领袖。私交甚深,友情笃厚。柳宗元卒于元和十四年,韩愈写过不少哀悼和纪念文字,这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综括柳宗元的家世、生平、交友、文章,着重论述其治柳政绩和文学风义。韩愈赞扬宗元的政治才能,称颂其勇于为人,急朋友之难的美德和刻苦自励的精神。对他长期迁谪的坎坷遭遇,满掬同情之泪。然而对于宗元早年参加王叔文集团,企图改革政治的行为,却极为之讳,措词隐约,表现了作者的保守思想。文中,韩愈肯定了柳宗元文学上的卓越成就,并揭示出柳文愤世嫉俗之情及其现实意义。全文写得酣姿淋漓,顿挫盘郁,乃韩愈至性至情之所发。
墓志铭,是古代文体的一种,刻石纳入墓内或墓旁,表示对死者的纪念,以便后人稽考。文章通常分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序文,叙述死者的姓氏、爵里、世系和生平事迹;后一部分是铭文,缀以韵语,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和颂赞。这一篇墓志铭的铭文极短,是一种变格。
从全文中可看出两个比较含蓄之处:其一是暗示做人与做文的关系。其二是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合二为一,也就是要以人品为本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对于这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是儒文化中的核心问题,韩愈的态度是相当客观的,他特别敬重柳宗元的为人,所以本文也就一直围绕着“人的品质”这个关键问题演进、发展,尽管自然段落较多,但上述中心思想却是脉络清晰,贯彻始终的。
此文之所以脍炙人口,千载流传而不衰,就是因为作者在文章里浸透和倾注了丰沛的情感。由此,愤激之笔频出,不平之鸣屡见,行文之中自然而然地打破了传统碑志文的形式,形成了夹叙夹议、议论横生、深沉蕴藉、诚挚委婉的特殊风格韵味。这一特点即便在最后一段铭文之处,也是非常明显的。铭文自古用四言韵文连缀而成,大都用来概括前面所述之事。可是韩愈却有意识地只写了三句有韵角却失体例的奇句单行,便就此搁笔。这难道仅仅是出于改革文体的考虑吗?如果后人能够理解到柳宗元对孱弱幼子的眷恋之心,那么韩愈这三句铭辞,也就是对死者最恰如其分,也最能使死者安息的话了。
作为文体之一的墓志铭自有其体例,例如前需追述墓主先代,后需交代身后安厝及子女情况,这都是为名人写墓志时不可省的笔墨。在写此类文章时,能积极利用体例,又不完全受它的限制方为上策。此文先述子厚先世,重在表现其刚直的节操风骨。后写裴行立、卢遵二人对子厚后事安排和家属抚恤的尽心尽力,表现他们生死不变的友情,这些都可与墓主风概相映照,而使全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沈德潜评语说:“噫郁苍凉,墓志中千秋绝唱!”对此文概括得颇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