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昉是约早于杜牧一个世纪,活跃在盛唐、中唐之际的画家,善画仕女,精描细绘,层层敷色。头发的钩染、面部的晕色、衣著的装饰,都极尽工巧之能事。相传《簪花仕女图》是他的手笔。杜牧此诗所咏的“屏风”上当有周昉所作的一幅仕女图。
“屏风周昉画纤腰”,“纤腰”二字是有特定含义的诗歌语汇,能给人特殊的诗意感受。它既是美人的同义语,又能给人以字面意义外的形象感,使得一个亭亭玉立、丰满而轻盈的美人宛然若在。实际上,唐代绘画雕塑中的女子,大都体型丰腴,并有周昉画美人多肥的说法。倘把“纤腰”理解为楚宫式的细腰,固然呆相;若硬要按事实改“纤腰”作“肥腰”,那就更只能使人瞠目了。说到“画纤腰”,尚未具体描写,出人意外,下句却成“岁久丹青色半销”,—由于时间的侵蚀,屏风人物画已非旧观了。这似乎是令人遗憾的一笔,但作者却因此巧妙地避开了对画中人作正面的描绘。
“荷马显然有意要避免对物体美作细节的描绘,从他的诗里几乎没有一次偶然听说到海伦的胳膀白,头发美—但是荷马却知道怎样让人体会到海伦的美。”(莱辛《拉奥孔》)杜牧这里写画中人,也有类似的手段。他从画外引入一个“鸾发女”。据《初学记》,鸾为凤凰幼雏。“鸾发女”当是一贵家少女。从“玉窗”、“鸾发”等字,暗示出她的“娇娆”之态。但斜倚玉窗、拂尘观画的她,却完全忘记她自个儿的“娇娆”,反在那里“妒娇娆”(即妒嫉画中人)。“斜倚玉窗”,是从少女出神的姿态写画中人产生的效果,而“妒”字进一步从少女心理上写出那微妙的效果。它竟能叫一位妙龄娇娆的少女怅然自失,“还有什么比这段叙述能引起更生动的美的印象呢?凡是荷马(此处为杜牧)不能用组成部分来描写的,他就使我们从效果上去感觉到它。诗人呵,替我把美所引起的热爱和欢欣(按:也可是妒嫉)描写出来,那你就把美本身描绘出来了。”(《拉奥孔》)
从美的效果来写美,《陌上桑》就有成功的运用。然而杜牧《屏风绝句》依然有其独创性。“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是从异性相悦的角度,写普通人因见美人而惊讶自失:“拂尘犹自妒娇娆”,则从同性相“妒”的角度,写美人见更美者而惊讶自失。二者颇异其趣,各有千秋。此外,杜牧写的是画中人,而画,又是“丹青色半销”的画,可它居然仍有如此魅力(诗中“犹自”二字,语带赞叹),则周昉之画初成时,曾给人无比新鲜愉悦的感受。这是一种“加倍”手法,与后来王安石“低回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明妃曲》)的名句机心暗合。它使读者从想象中追寻画的旧影,比直接显现更隽永有味。
诗和画有共同的艺术规律,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一般说来,直观形相的逼真显现是画之所长,诗之所短。所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穷形尽相的描写并不见佳;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从动态写来,便有画所难及处;而从美的效果来写美,更是诗之特长。《屏风绝句》写画而充分发挥了诗的特长,就是它艺术上的主要成功之所在。
纳兰不仅看重爱情,也很注重友情,他“在贵不骄,处富能 贫”,短短一生中结交了不少朋友,说他“结遍兰襟”也不算夸 大。他的老师徐乾学的弟弟徐元文在《挽诗》中赞道: “子之亲师,服善不倦。子之求友,照古有烂。寒暑则移,金石无变。非俗 是循,繁义是恋。”该词上片写出词人低沉黯然的心情,同时还烘托出纳兰怅然若失的心态。下片描写往事不堪回首,一切过去的都将不再重来。全词表达了词人对妾侍沈宛的怀念之情。
开篇之笔“明月多情应笑我”,几乎令人惊艳。明月是如此的 多情,一定会笑我此时的孤单落寞,辜负春心。等读到“独自闲行独自吟”这一句,这样的意兴阑珊、茫然心绪,描摹与叙说近似白话,朴实自然可谓独步天下了。
自古多情的人总是空惹烦恼,所以纳兰的一方闲章刻上“白伤多情”四字,也正是表明了他由于“多情”而常给自己带来失落、烦恼和惆怅。正是这种失落哀伤之感使他“近来怕说当时事”。结句的“月浅灯深,梦里云归何处寻”,化用了晏几道《清平乐》中的“梦云归处难寻,微凉暗人香襟。犹恨那回庭院,依前月浅灯深”,却是平白直浅,流畅自然,意境幽深而不乏优美动人。
该词做得非常细腻,上片写出纳兰低沉黯然的心情,同时还烘托出纳兰怅然若失的心态。“辜负”、“闲行”、“独自”从这些词语中,能够体会到纳兰内心的寂寞和无聊,只有自己吟唱自己的孤独,因为他人不懂。
而到了下片的时候,词人便解释为什么自己会有如此沉郁的心情,首先是害怕回首往昔,词人害怕提起当日的事情。因为往事不堪回首,一切过去的都将不再重来,纳兰面对的回忆不过是空城一座,而词人自己,只有在城外兴叹。这也就是为何纳兰会在月光下愁苦,在灯光下,午夜梦回,依然能够温习往日的岁月。不论这首词是纳兰作给朋友的,还是沈宛的。都是词人发自内心的感慨,细腻单纯,干净得几乎透明。
1087年(宋哲宗元祐二年),诗人由苏轼、傅尧俞等人推荐,以布衣充任徐州教授。徐州是诗人的家乡。还乡赴任道中,恰逢重阳佳节,想到那数载“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流离生活即将结束,诗人心中充满欣慰。但同时又想到那与他“潦倒略相同”(《除夜对酒赠少章》)的好友秦觏仍旅寓京师,心中又感到惆怅。于是他以诗寄友,抒发自己的万千感慨,并勉励朋友奋发有为。
作者首先从所见的景物下笔。“疾风回雨水明霞,沙步丛祠欲暮鸦”,两句描绘的是诗人舟行一天,泊船投宿时的景色。傍晚时分,一阵急风将雨吹散,晚霞映照的水面泛着粼粼波光。从系在水边的船上,可以看到茂盛草木包围着的土地庙中,已有暮鸦来集。见到祠庙,才使诗人想起这一天是九月九日重阳节。人逢佳节,不能少了吟诗喝酒赏菊花,何况诗人此刻心情颇佳,是“一杯一杯复一杯”,大有不喝到酒酣耳热、颓然醉倒而不罢休之势。但他“九日清尊欺白发”,尚未尽兴却已不堪酒力。这年诗人才三十五岁,却说“白发”,这是因为“发短愁催白”(《除夜对酒赠少章》),在“十年为客负黄花”的窘迫潦倒生涯之中,诗人为前途渺茫而发愁,为生活无着而发愁,早就愁白了头。眼前欢乐的节日气氛,使他回忆起不久前的流离生活。那时,为了生计而奔走他乡,寄人篱下,重阳佳节没有心思赏花喝酒,白白辜负了黄花。这一联,“九日”句写他眼前所见,“十年”句忆往事。诗人眼前略有兴致,开怀畅饮;而往事却不堪回首。一喜一怨,感情复杂,往复百折,极其沉郁。
接着,诗人抒发自己对秦觏的怀念之情和慰勉之意。九日登高是当时的风俗,一般写重阳节的诗中都要提到,并非一定是实指。“登高怀远心如在,向老逢辰意有加”两句是写对秦觏的怀念。垂老之年,逢此佳辰,多所感慨,因此更加怀念在远方的朋友,他的心仿佛仍然留在朋友身边。这样一位天下闻名的“淮海少年”,逢此佳节不可能无所创作。方回以为,“无地落乌纱刀”,用典极佳。这一句是用东晋孟嘉事,孟嘉是大将军桓温的参军,重阳节与桓温同游龙山,风吹落帽,桓温命孙盛写文章嘲弄他,孟嘉又写一文回敬,都写得很好。从比,“九日脱帽”就成了重阳登高的典故。作者巧妙地用此典故,说明自己虽已渐向老境,然而逢此佳节,仍兴致勃勃,何况有秦觏这样的少年豪俊之士;他要结伴登高,写出优秀的诗篇来。对朋友的赞美之情、慰勉之意、期望之心,全都凝聚在此联之中了。
这首诗颇有特色。既是“九日”,那么吟诗、饮酒、赏花、登高皆是题中应有之义,作者巧妙地将它们揉合在诗中,既有实景,又有虚构。既然是寄友,那么他当时的处境、心情和对朋友的问候、祝愿等也有所交代。作者用精炼的笔触,巧妙剪裁安排。全诗风格沉郁含蓄,意蕴深长,令人回味。
予出佐浔阳,未届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独吟,因缀五篇,以续其意耳。”据序文可知,这是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诗人被贬赴江州途中所作。当年六月,诗人因上疏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被贬为江州司马。诗题“放言”,就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作者的己见,宣泄了对当时朝政的不满和对作者自身遭遇的忿忿不平。此诗为第一首,放言政治上的辨伪——略同于近世所谓识别“两面派”的问题。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底事,何事,指的是朝真暮伪的事。首联单刀直入地发问:“早晨还装得俨乎其然,到晚上却揭穿了是假的,古往今来,什么样的怪事没出现过?可有谁预先识破呢?”开头两句以反问的句式概括指出:作伪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颔联两句都是用典。臧生,即春秋时的臧武仲,当时的人称他为圣人,孔子却一针见血地斥之为凭实力要挟君主的奸诈之徒。宁子,即宁武子,孔子十分称道他在乱世中大智若愚的韬晦本领。臧生奸而诈圣,宁子智而佯愚,表面上的作伪差不多,但性质不同。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武仲式的假圣人,却不晓得世间还有宁武子那样的高贤。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颈联两句都是比喻,意思是:“草丛间的萤虫,虽有光亮,可它终究不是火;荷叶上的露水,虽呈球状,难道那就是珍珠吗?”然而,它们偏能以闪光、晶莹的外观炫人,人们又往往为假象所蒙蔽。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尾联紧承颈联萤火露珠的比喻,明示辨伪的方法。燔柴,语出《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这里用作名词,意为大火。照乘,指明珠。这两句是说:“倘不取燔柴大火和照乘明珠来作比较,又何从判定草萤非火,荷露非珠呢?”这就相当于谚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诗人提出对比是辨伪的重要方法。当然,如果昏暗到连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识,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据。所以,最后诗人才有“不取”、“可怜”的感叹。
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使读者感到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联之中,五次出现反问句,似疑实断,以问为答,不仅具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且充满咄咄怪事的感叹。从头至尾,“何人”、“底事”、“但爱”、 “可知”、 “终非”、 “岂是”、 “不取”、 “何殊”,连珠式的运用疑问、反诘、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通篇跳荡着不可遏制的激情,给读者以骨鲠在喉、一吐为快的感觉。诗人的冤案是由于直言取祸,他的辨伪之说并非泛泛而发的宏论,而是对当时黑暗政治的针砭,是为抒发内心忧愤而做的《离骚》式的呐喊。
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