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仙子·好在软绡红泪积》况味颇有拟古之风,遣词造句古朴雅致却不见笨拙,只识真意境,收篇一句更为点睛之作,含婉深细。词句叙说相思离情别绪,依三个层次进行描述:
首二句说菱丝碧。谓漏痕斜罥,指上面草字行行,犹如菱蔓斜挂。又谓软绡红泪,指上面凝聚泪痕,仍依稀可见。这是对于来书的描述。好在说明感情不变,温爱依旧。因为有实物见证,软绡下留下红泪。这时第一层意思。
中间三句说玉关秋。谓于秋尽之时,在玉关接到来书。用古钗脚写成的书信。
古钗与上面的漏痕,指草书,亦指泪痕。如果说漏痕斜罥的菱丝碧为专指,那么,古钗封寄当是泛指。表示出征关塞,接获兰闺锦字。这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推广。以下两个三言短句,就一个“秋”字,加以引申,将天下这征人、思妇所造成的两地相望,重会无期的局面,展示出来。这是第二层意思。
最后的“不信鸳鸯头不白”,以“不信,不;信,一定”的模式,表示虽遥隔千里,但始终坚信,将相守终老。其所信守,与“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孟郊《列女操》)一样决绝。这是全篇的总结。
三个层次的铺排,其中心意思,即所谓作书寄远者也。征人思妇,相思念远,这是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题材。《昭代词选》辑录纳兰此词,副题为“古意”,表明是一种仿古之作。乃复制品,并非原创。当不一定来真的,未必有真感情在,比如王国维所说,“真所谓以血书者也”。不一定用心,用生命书写,或者歌咏。也许只是一种游戏文字。并且因为用典,以故事说故事,亦很难相信就是自身的体验。但其将个别推向一般,却更加带有普遍意义。未可等闲视之。
词开头两句用典可谓十分恰当,以浑朴古拙之笔写妻子寄来的轻纱,浅叙白描,却不失情真意切,深致动人。首句用一锦城官妓灼灼之典,《丽情集》中说:“灼灼,锦城官妓也,善舞《柘枝》,能歌《水调》,御史裴质与之善。后裴召还,灼灼以软绡聚红泪为寄。”此处软绡,饱含款款相思之情。“古钗封寄玉关秋”亦用古钗之典,深切委婉地表达了归乡之思,表达了他对爱妻的深情思念。而结句犹显含婉深细,“不信鸳鸯头不白”,是反用李商隐的《代赠》中“鸳鸯可羡头俱白”,也有欧阳修《荷花赋》中句子:“已见双鱼能比目,应笑鸳鸯会白头”,亦是“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之意。
从汉献帝建安到魏文帝黄初年间?196-226?,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黄金时代。由于曹氏父子的提倡,汉乐府诗"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一批身经乱离,目击苦难而又肯正视现实的诗人,不但把社会真象摄入笔底,而且注入自己的真切感情。这一时期,最有价值的文学作品,除了那些反映战乱和人民苦难的篇什外,就是抒发渴望为国家建功立业的理想抱负的篇章。这方面的代表作当属曹操的《龟虽寿》和曹植的《白马篇》。如果说《龟虽寿》是一位"幽燕老将"的"壮士之歌"的话,那么《白马篇》则是一位英雄少年的"理想之歌"。诗中塑造了一位武艺精绝、忠心报国的白马英雄的形象。
曹植?192-232?,字子建,曹操的第三子。生于乱世,自幼即随父四方征战,"南极赤岸,东临沧海,西望玉门,北出玄塞"。自东汉末年分裂割据以来,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而献身一直是时代的最强音。时代的这种召唤,加上为国家统一而南征北战的曹操那"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的熏陶,培养了曹植"戮力上国,流惠下民"的理想,铸成了他心中的既有爱国之德又有爱国之才的英雄形象。金代作家元好问说过,真实的诗篇应该是诗人的"心画心声"。可以说,《白马篇》就是曹植的"心画心声",寄托了诗人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渴望和憧憬。
全诗共28句,我们不妨把它分为四层来理解。
开篇两句是第一层。"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白色的战马,饰着金黄的笼头,直向西北飞驰而去。首句不写人而人却在其中。这里用的是借代和烘托的手法,以马指代人,以马的雄骏烘托人的英武。白马,在古人眼里,除具有能战善战,堪负重任的品格外,还象征着坚定、忠诚、奉献、牺牲。"生乎乱,长乎军"的曹植,"志欲自效于明时,立功于圣世",以白马来指代他理想中的少年英雄,是再贴切不过的了。"连翩西北驰",显示了军情的紧急,创造出浓郁的战争气氛。
"借问谁家子"以下12句,是第二层。如上所述,诗一开头即写军情紧急,可是接下来却以"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的问答宕开,缓笔插入对这位白马英雄的描述,造成诗篇节奏上的一张一弛。幽并,指幽州和并州,是燕、赵故地,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诗中写这位白马英雄是"幽并游侠儿",以见其根基不浅。古人有"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这位"少小去乡邑"的白马英雄却能久经征战而扬名边塞。何以如此?接着诗人便以饱蘸热忱的笔触描述英雄的精绝武艺: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宿昔秉良弓",是说他早早晚晚弓箭不离手;"楛矢何参差",是形容他射出去的箭络绎不绝,纷纷疾驰。这两句是写他长期坚持不懈地苦练骑射技术的情景,说明他精深的武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下边接着即写他过硬的骑射技术:左右开弓,仰射俯射,或动或静,箭无虚发。敏捷胜过猿猴,勇猛好像虎豹和蛟龙。诗人以高度凝练的笔墨、铺陈描写的手法,生动形象而又集中概括地交待了这位英雄的不凡的来历和出众的本领。这就不仅回答了这位白马英雄是何等人物,他何以能"扬声沙漠垂",而且为下边写他英雄事迹作了坚实的铺垫。"边城多紧急"以下6句,是第三层。从结构上讲,这里是紧承开头"连翩西北驰"的,这既是"西北驰"的原因,也是"西北驰"的继续。从内容上讲,这是把人物放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来塑造。"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边塞城邑多次报警告急,敌军骑兵频繁犯边。插着羽毛的紧急文告从北方传来,白马英雄立即催马登上防御工事。只用了4句20字,便写出了英雄急国家所急的侠肝义胆。在边塞紧急的关头,国家一声令下,他毫不犹豫,立即奔赴前线。"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两句,是正面描写人物的英勇。"蹈"、"凌"二字有力地表现了他压倒敌人而不被敌人所压倒的英雄气概。从结构上讲,这两句是承前启后的过渡句,既是前段描写的自然归结,又是诱发下文议论的引言。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这是最后一层。意思是说,投身于刀锋剑刃的战场,岂能不置生死于度外?哪里还顾得上父母妻儿之情?既然编入壮士的名册,参加到军队的行列,心中就不能有什么私念,就要随时准备为国捐躯,视死如归?这既是诗篇中主人翁的独白,又是诗人对英雄崇高精神世界的揭示和礼赞。就一般叙事诗来说,把诗中主人翁的本末事迹表达清楚也就够了,用不着再加议论。就本诗而言,这段议论是必不可少的。诵读全诗,我们不难感受到,在层层的铺陈描述中,诗人心中的激情步步上升,到最后已是汹涌澎湃,"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不得不一吐为快。这是诗人心声的自然流露。也正因如此,我们读来不只没有空泛之感,反觉句句真切,震撼心灵。
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说过:"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这说明他是很看重民歌的。《白马篇》就不离"街谈巷说"、"击辕之歌"的质朴,而又文彩斐然,从而形成了刚健质朴的艺术风格。清人方东树评论曹植的这篇诗说:"此诗奇警",又说此篇"实出屈子《九歌·国殇》"。所论极是。此诗不仅节奏张弛有致,篇章波澜起伏,令人奇警,语言也具有奇警的特色。例如,"木苦矢何参差"的"参差",原本是个普普通通的词,本意是长短不齐。可是用在这里就平中见奇,普字生辉了,用来形容射出去的箭纷纷疾驰,络绎不绝,是再形象不过了,怕是难以找到比它更贴切的了。所谓"实出屈子《九歌·国殇》",是指篇末所颂扬的英雄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精神,与屈原《国殇》篇末所歌颂的卫国英雄的"子魂魄兮为鬼雄"的爱国精神是一脉相承的,都是对爱国英雄的慷慨礼赞。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说过:"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意思是说,诗歌以感情为根本,以语言为苗叶,以声音为花朵,以思想为果实。曹植在其笔下的人物身上倾注了自己的崇高理想和满腔激情,又能从前人优秀的作品和民歌中汲取思想营养和艺术营养,因此才创造出"白马英雄"这个历久不衰的艺术形象。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