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与韩荆州书》是他初见韩时的一封自荐书。文章开头借用天下谈士的话--“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赞美韩朝宗谦恭下士,识拔人才。接着毛遂自荐,介绍自己的经历、才能和气节。文章表现了李白“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的气概和“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自负,以及他不卑不亢,“平交王侯”的性格。文章写得气势雄壮,广为传诵。
李白的《与韩荆州书》在创作上颇具个性。他在漫游荆州时,听说荆州长史韩朝宗喜欢推荐有才之士,便写了这封求荐的信。对于古人而言,尽管这样做也是正常的,但也总是有求于别人的事情。文气大体上总是以谦抑为好,就是说自己的优点,也应含蓄一点。然而李白这篇求荐书,却完全将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毫无掩饰地讲述自己的才华。把一篇求荐文章,写得文气纵横恣肆,气概凌云。这同样反映了李白纯真无邪的诗人气质,决不因求人而有半点委琐的私意、屈懦的鄙态。这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才华足以用世,而其用世之志,则在于忠义奋发、以报君国。故求韩荐己,同样完全是出于一片公心;而想象韩如能荐己,同样是出于这一片公心。两片公心的相识,两位贤士的相与,这中间自然不必要有任何世俗的表现。这样,就将这封信写得极其光明磊落,内心无私,文风自然就能尽情地抒发。为此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篇原本是世俗交际的文字,却犹如他的诗一样,充分表现出他的个性。这里面所具有的,正是“天生我才必有用”那样的自信。
《与韩荆州书》在写作艺术方面的特点是顿挫跌宕,起伏照应。由古及今,以古人喻韩朝宗达三四次之多。渐次道来,而意在言外,发人深思。一些佳句流传至今,如“龙蟠凤逸”、“颖脱而出”、“扬眉吐气”等。典故使用也恰当得体,起到了激发韩朝宗的作用。
该词上片写弱柳初秋,一派凄切悲凉之景。下片借柳托恨,抒发无限楼空人去,孤苦无依之感。作者借景抒情,以秋天的萧瑟,表达自己内心的悲凉之感。
上片开始,点名时节,“三眠未歇,乍到秋时节。”时令为初秋时分,一个“乍”字刻画出了秋天的突然而至,为写离别之苦展开铺垫。此处虽然没有写道离别,也没有刻画离别,但却从一个“乍”字,就凸显出了离别的伤感。
“树斜阳蝉更咽,曾绾灞陵离别。”伤感蔓延开来,离别便顺理成章地牵引出来,夕阳西下,在树梢上的太阳,更显得日落西山的迷茫。而后面一句, 则是直接描写柳条变得枯黄,柳叶凋零,柳絮早已化作浮萍随风而逝,秋天真的到来了。“絮已为萍风卷叶,空凄切。”纳兰兀自悲切,感伤这季节的无情和人世间无情的变更。
而到了下片,纳兰却表现出一种温情脉脉的情绪来,他轻柔地写道“长条莫轻折。”不要轻易地折断柳条诉说离别,离别虽有遗憾,但只要不告别,内心便依然充满温情。而后一句“苏小恨,倩他说。”则是在写一代名 妓苏小小。苏小小的爱情故事凄婉动人,离别是这个故事的主题,纳兰用苏小小的典故写出自己的惆怅与伤感,他达到了托物抒怀、借景言情的目的。
而后的两句,自然也是围绕离别而写:“尽飘零游冶章台客。红板桥空,湔裙人去,依旧晓风残月。”词写到这里,颇有几分柳永的风范,但纳兰更显得干脆,既然红桥之上,离别已经无法挽回,那么就干脆道别了吧。就让自己与这晓风残月,独自相守,为离去的人祝福。这首词写出了词人悲凉的心境。
该词咏秋初之柳,作为咏柳之作,纳兰以写景开始,以抒情终结。苍凉的景色中透露内心的悲凉。在万物调零的秋天,词人在一片美景中悲哀地感伤,整首词的情致极为凄婉,是首上乘之作。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该文节选自《秋水》。
《秋水》是《庄子》中的又一长篇,用篇首的两个字作为篇名,中心是讨论人应怎样去认识外物。全篇由两大部分组成。前一部分写北海海神跟河神的谈话,一问一答一气呵成,构成本篇的主体。后一部分分别写了六个寓言故事,每个寓言故事自成一体,各不关联,跟前一部分海神与河神的对话也没有任何结构关系上的联系,对全篇主题的表达帮助也不甚大,似有游离之嫌。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轻松闲适,诗意盎然。一力辩,一巧辩;一求真,一尚美;一拘泥,一超然;让人读后会心一笑而沉思良久。
惠子好辩,重分析。对于事物有一种寻根究底的认知态度,重在知识的探讨;庄子智辩,重观赏。对外界的认识带有欣赏的态度,将主观的情意发挥到外物上而产生移情同感的作用。如果说惠子带有逻辑家的个性,那么庄子则具有艺术家的风貌。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