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诗人经过李白墓前对李白一生文学创作进行高度评价,前四句盛赞李白的精神不死,道德文章永垂青史;后四句表示对李白的不幸深表哀悼。诗人以李杜自比兼借抒情,充分表现诗人对两位诗人的敬佩与深深的缅怀之情。
“何谓先生死,先生道日新",开篇就把读者拉到李白墓前进行铺叙,言先生虽死而犹生,后继有人。正如杜荀鹤《赠聂尊师》有句“诗道将仙分,求之不可求”。“青山明月在,千古一诗人”,诗人追思李白之死,综其一年,言其将像青山明月一样千古不朽,朗照后世。
后四句表示对李白的不幸深表哀悼。王稚登《李翰林分体全集序》云: “夫磷非逆,而从磷者乃为逆乎?......青莲故不幸而罗销骨之口,岂不冤哉!”这两句话可作为“天地空销骨,声名不傍身”的注脚。由此看出诗人批判排挤、打击过李白的社会势力,以抒发悲愤、悼念之情。生前不幸,身后凄凉,使读者哀叹。随后诗人述愿、吟邻。盼诗仙、诗圣永以为邻。李白墓前思杜甫,所以诗人心情沉重地写道: “谁移末阳冢,来此作吟邻。”杜荀鹤是李杜并重的,在诗中多次提到这对诗友,如《江南逢李先辈》云: “李杜复李杜,彼时逢此时。”又《哭陈陶》云: “耒阳山下伤工部,采石江边吊翰林。” [3] [5]
这首诗盛赞李白高风亮节及不世出的艺术才华,偏巧妙地引入了杜甫,相得益彰,或以李杜自况,或以之抒情。深化了人们对于二诗人的形象,充分表露出诗人对李杜的真情挚爱。
和王昌龄“奉帚平明”、“闺中少妇”等名作之同,此诗的怨者,不是一开始就露面的。长门宫是汉武帝时陈皇后失宠后的居处,昭阳殿则是汉成帝皇后赵飞燕居处,唐诗通常分别用以泛指失宠、得宠宫人住地。欲写长门之怨,却先写昭阳之幸,形成此诗一显著特点。
前两句的境界极为美好。诗中宫花大约是指桃花,此时春晴正开,花朵上缀着露滴,有“灼灼其华”的光彩。晴花沾露,越发娇美秾艳。夜来花香尤易为人察觉,春风散入,更是暗香满殿。这是写境,又不单纯是写境。这种美好境界,与昭阳殿里歌舞人的快乐心情极为谐调,浑融为一。昭阳殿里彻夜笙歌,欢乐的人还未休息。说“歌吹在昭阳”是好理解的,而明月却是无处不“在”,为什么独归于昭阳呢?诗人这里巧妙暗示,连月亮也是昭阳殿的特别明亮。两句虽然都是写境,但能使读者感到境中有人,继而由景入情。这两句写的不是宫怨,恰恰是宫怨的对立面,是得宠承恩的情景。
写承恩不是诗人的目的,而只是手段。后两句突然转折,美好的环境、欢乐的气氛都不在了,转出另一个环境、另一种气氛。与昭阳殿形成鲜明对比,这里没有花香,没有歌吹,也没有月明,有的是滴不完、流不尽的漏声,是挨不到头的漫漫长夜。这里也有一个不眠人存在。但与昭阳殿欢乐苦夜短不同,长门宫是愁思觉夜长。此诗用形象对比手法,有强烈反衬作用,突出深化了“宫怨”的主题。
诗的前后部分都重在写境,由于融入人物的丰富感受,情景交融,所以能境中见人,含蓄蕴藉。与白居易《后宫词》比较,优点尤显著。《后宫词》写了“泪湿罗巾梦不成”,写了“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由于取径太直,反觉浅近,不如此诗耐人含咀。
诗的前两句偏于写实,后两句则用了夸张手法。铜壶滴漏是古代计时的用具。宫禁专用者为“宫漏”。大抵夜间添一次水,更阑则漏尽,漏不尽则夜未明。“似将海水添宫漏”,则是以海水的巨大容量来夸张长门的夜长漏永。现实中,当然绝无以海水添宫漏的事,但这种夸张,仍有现实的基础。“水添宫漏”是实有其事,长门宫人愁思失眠而特觉夜长也实有其情,主客观的统一,就造成了“似将海水添宫漏,共滴长门一夜长”的意境。虚实相成,离形得神,这里写的虽决不能有其事,但实为情至之语。
这首词是作者为凭吊吴相国伍子胥之作,要理解这首词,先得了解一点史料,《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伍子胥传》:
太宰嚭……与逢同共谋,谗之王。王始不从,乃使子胥于齐,闻其托子于鲍氏,王乃大怒,日:“伍员果欺寡人!”役反,使人赐子胥属镂剑以自杀。子胥大笑日:“我令而父霸,我又立若,若初欲分吴国半予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嗟乎,嗟乎,一人固不能独立!”报使者日:“必取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兵人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日:“胥山”。
伍子胥忠于吴国,到头来却被谗自刎,且被吴王夫差以牛皮袋子装了尸体扔到江里去。作者对伍员的忠心表示崇敬,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作者正以这种感情写此词,故读来不觉引起共鸣。
首句“长忆”两字,是潘阆十首《忆余杭》的共同开端,可称之为“定式”。首两句是说想起吴山上的伍子胥庙,其中“森森”两字含意很深。“森森”形容树木的茂盛。在古木参天的丛林中建立吴相庙,显示了伍子胥的高大形象,也表明了祠庙并不荒凉,因为千古以来,吴地人民一直对这位忠臣敬仰不已,故使庙中香火不绝。第三、四句揭露了吴王夫差的残暴,他把伍子胥的尸体扔到江中,使得江水也表示愤慨而激起汹涌的怒涛,即使经历了千百年,至今仍然保持着对夫差无比的憎恨。这两句用了“移情”的创作手法,把吴地人民的感情移给江水,让江水替他们表达,这样,词意就显得含蓄委婉,如果直接说“吴人愤慨如怒涛”,就真味同嚼蜡了。
下片第一二句是与上片的“忆”字相呼应。作者回忆起当年来吴山凭吊时的情景。在暮色苍茫之际,云雾笼罩着殿宇,聚在树上的乌鸦噪叫着,其气氛是悲凉的,也好像乌鸦在为吴相国鸣不平,云雾亦为之而悲伤。其实乌鸦与阴云,都是没有理智之物,这种“鸣不平”、“悲伤”皆由人的感情在支配,则此二句并非单纯的写景,而是寓情于景。结合第三句看,作者认为寒鸦和阴云能经常在祠庙周围“聚”“笼”,尚且知道安慰伍子胥的忠魂——这正是下句“灵”字的伏笔,而自己则自从凭吊过后再也没有重来拜谒,心里感到内疚(有负),这种在崇敬中带有一点抱歉的心情,在末句中予以畅快地宣泄,他说:“只有在这离相国遥远的地方,敬上满满的一杯酒”(遥奠酒盈卮),以表达式景仰之心。
潘阆的一生是不大得意的,他虽然承蒙宋太宗的恩赐,赏了一个“进士及第”,但不久就被追还了。后来又犯了违法之事逃亡到中条山,结果仍被逮捕坐牢,最后虽被赦免,也只当了滁州参军的小官。这些坎坷的遭遇,他的内心自然会感到压抑和苦闷,产生逃世的思想。潘阆十首《忆余杭》,有好几首是所谓“语带烟霞”,正是他内心痛苦的反映。潘阆也有很强的事业心,也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无奈不幸的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摧毁了他的雄心壮志。这种思想意识,反映在此词中。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磊,原是诗人、词人的惯技,此词是借凭吊伍子胥的酒杯,来发泄自己的不平,那么,此词之吊伍子胥是虚,吊自己是实。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