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上,影恰二分宜。两地情怀凭管领,一分照我一分伊。
新月上,影恰二分宜。两地情怀凭管领,一分照我一分伊。
脉脉此相思。
脉脉此相思。
薛时雨

薛时雨

薛时雨(1818-1885),字慰农,一字澍生,晚号桑根老农。安徽全椒人。清代咸丰三年(1853)进士,授嘉兴知县。太平军起,参李鸿章军幕,以招抚流亡振兴文教为任。官至杭州知府,兼督粮道,代行布政、按察两司事。为台湾第一巡抚刘铭传亲家。晚清著名词家之一,作品有《藤香馆诗删》、《词删》等。 ▶ 164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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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州昼锦堂厨酝,卫国淇川岸竹萌。
相州¹昼锦堂²厨酝(yùn),卫国³淇川岸竹萌。
注释:¹相州:古代州名,即今安阳。²昼锦堂:相州(今河南安阳)韩琦宗祠。³卫国:周文王的第九子康叔被封于卫(今河南省淇县),接管旧殷都朝歌七族遗民,建立了卫国。后被秦兼并。
二物烦君走分饷,时哉乘兴倒瑶觥。
二物烦君走分饷,时哉乘兴倒瑶觥(gōng)¹
注释:¹瑶觥:玉制的酒器。
此诗乃诗人姜氏忽得友人送来相州(今安阳)佳酿及淇园竹笋,因此物乃沦陷之故国所产,故激动兴奋,欢欣宴饮。诗中透露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zhìxiǎoyǐnshìkuānzhòngsòngxiāngzhōuyùnbìngzhúméngtóngzhì--jiāng

xiāngzhōuzhòujǐntángchúyùnwèiguóchuānànzhúméng

èrfánjūnzǒufēnxiǎngshízāichéngxìngdàoyáogōng

穷途非所恨,虚室自相依。
穷途非所恨,虚室自相依。
城阙居年满,琴尊俗事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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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襟方未已,分袂忽多违。
开襟方未已,分袂忽多违。
东岩富松竹,岁暮幸同归。
东岩富松竹,岁暮幸同归。
《送卢主簿》是一首送别诗,但诗人主要不是表现送别卢主簿之情,他是热切地期待着“东岩富松竹,岁慕幸同归”这个时刻的到来。值得体味的是诗人用了“松竹”一词。中国古代称松竹梅为岁寒三友:“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篇》)。“松竹”二字包含了诗人自勉自况的意思。这首诗和《送杜少府之任蜀川》不同的是:对即将离别的友人,诗人不是采用劝诫的口吻,而是勾勒出一个长安东山岁寒而后凋的松竹图,让人觉得东山的竹子虽然凋零了,却是一个值得人留恋、神往的好地方。诗人送别卢主簿,好像并不完全担忧他的离去,而是寄希望于两人的并肩前进。所以,他才能把这首诗写得那么催人向上。这自然是由于诗人的积极向上的精神所使然。

sòngzhǔ簿--wáng

qióngfēisuǒhènshìxiāngchéngquēniánmǎnqínzūnshì

kāijīnfāngwèifēnmèiduōwéidōngyánsōngzhúsuìxìngtóngguī

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
(yīng)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¹。事事风风韵(yùn)²。娇娇嫩(nèn)嫩,停停当当³人人。
译文:一只只黄莺一只只春燕一派大好阳春,一朵朵红花一条条绿柳实实在在迷人。行为举止一言一事都富有风韵,娇嫩多情。一切都恰到好处,端端正正。
注释:¹真真:暗用杜荀鹤《松窗杂记》故事:唐进士赵颜得到一位美人图,画家说画上美人名真真,为神女,只要呼其名,一百天就会应声,并可复活。后以“真真”代指美女。²风风韵韵:指美女富于风韵。³停停当当:指完美妥帖,恰到好处。

  《天净沙·即事》系叠字小曲,28字全都用叠字,真可谓妙语天成,自然通俗,诗人全用白描手法,写出久别重逢后喜悦的心情,也写出了心上人的娇柔可爱。

  前四句用春天的莺燕双双飞舞、花柳婆娑多姿来形容两情相悦和女子的美好。后三句赞美女子言谈举止事事都很有风度,富于韵致,又是那么娇美年轻,一切都恰到好处,端端正正。全曲音韵和谐,语带双关,言简意丰,极具特色。

  此曲描写春暖花开时燕飞莺啼,柳绿花红的明丽春景,以及那极具风韵、袅娜娉婷的佳人。此曲最突出的特点是全篇使用叠字,颇具重叠复沓的单间之美,将人之美与景之美交融在一起,互相映衬。

  柳绿花红、燕飞莺啼、美人如云,使人产生暇接的感觉,诗人以语言音韵来表情达意,颇有情致。

参考资料:
1、 《元曲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7月版,第681页
2、 关汉卿.《元曲三百首》: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年4月:第181页

tiānjìngshā··shì--qiáo

yīngyīngyànyànchūnchūnhuāhuāliǔliǔzhēnzhēnshìshìfēngfēngyùnyùnjiāojiāonènnèntíngtíngdāngdāngrénrén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qiěyuē  rényǒu yǒuqīn qīnqīnxiāngchóu luànshuíjiù  shìhuòshèn zhīsuǒwèichóuzhě gàiyuānchéntòngérhàogào fēiwèizuìchù xiàn éryuē shāzhī nǎishāzhī  zhí bàoguǎxiéruòér fēijīngbèishèng shènzāi 

     zhōu   tiáorén zhǎngwànrénzhīchóu fánshārénérzhě lìngchóu chóuzhī yǒufǎnshāzhě bāngguójiāochóuzhī  yòuānqīnqīnxiāngchóu  chūnqiūgōngyángchuán yuē  shòuzhū chóu shòuzhū chóu tuīrènzhīdào chóuchúhài  jīnruòduànliǎngxiàxiāngshā  qiěwàngchóu xiào ài  yuánqìngnéngyuè xiào shìérwéndàozhě wéndàozhīrén wángwéichóuzhězāi zhěfǎnwéi xínghuài wéidiǎn míng 

    qǐngxiàchénlìng yǒuduànzhě qiáncóngshì jǐn 

胡风吹代马,北拥鲁阳关。
胡风吹代马¹,北拥鲁阳关²
译文:北风吹着胡马占据着汝州的鲁阳关。
注释:¹“胡风”句:一作“燕人攒赤月”。胡风:北风。代马:代地(今山西东北与河北蔚县一带)所产的良马。此指胡马。²鲁阳关:战国时称鲁关,汉称鲁阳,在今河南鲁山县西南。传说鲁阳挥戈,日为之返之二舍,即此也。
吴兵照海雪,西讨何时还。
吴兵¹照海²雪,西讨何时还。
译文:吴越新征集的兵马冒着鄱阳湖上的大雪,要西上征讨胡虏。
注释:¹吴兵:吴越之地的征调之兵士,泛指江南之兵。²海:指鄱阳湖。
半渡上辽津,黄云惨无颜。
半渡上辽照(jīn)¹,黄云惨无颜。
译文:吴地的官军在上辽津渡水,黄云惨淡。
注释:¹上辽照:在豫章郡建昌县(今江西修水县),县中有潦水(即赣江)流过,入鄱阳湖。
老母与子别,呼天野草间。
老母与子别,呼天¹野草间。
译文:老母别子,一片悲天跄地的哭喊,人心愁烦。
注释:¹呼天:指向天喊叫以求助。形容极端痛苦。
白马绕旌旗,悲鸣相追攀。
白马¹绕旌(jīng)旗,悲鸣相追攀。
译文:白马绕着旌旗,悲鸣追逐。
注释:¹白马:一作“百鸟”。
白杨秋月苦,早落豫章山。
白杨秋月苦,早落豫(yù)章山¹
译文:白杨为之萧索,秋月为之惨淡,早早地落入了豫章山中。
注释:¹“白杨”二句:古辞《豫章行》:“白杨初生时,乃在豫章山。”豫章山,泛指在豫章郡内之山。
本为休明人,斩虏素不闲。
本为休明人¹,斩虏(lǔ)素不闲²
译文:生于太平盛世,素不惯于与胡人打仗。
注释:¹休明人:太平盛世时期的人。休明:美好清明。²闲:通“娴”,娴熟也。
岂惜战斗死,为君扫凶顽。
岂惜战斗死,为君扫凶顽¹
译文:但为了尽忠报主,扫灭敌顽,不惜战斗牺牲。
注释:¹凶顽:凶暴愚顽。亦指凶暴愚顽的人。
精感石没羽,岂云惮险艰。
精感石没羽,岂云惮(dàn)¹险艰。
译文:其精诚可感,金石为开,岂能惧怕艰险?
注释:¹惮:怕,畏惧。
楼船若鲸飞,波荡落星湾。
楼船¹若鲸(jīng)飞,波荡落星湾²
译文:楼船像长鲸一样在水中飞驰,波涛汹涌,激荡着落星湾。
注释:¹楼船:有楼的大船。古代多用作战船。亦代指水军。²落星湾:即鄱阳湖西北之彭蠡湾,传说有星坠此,故又名落星湾。
此曲不可奏,三军鬓成斑。
此曲不可奏,三军¹(bìn)成斑。
译文:我这一曲悲歌,就暂停到这里,再奏下去的话,三军将士的头发都要白了。
注释:¹三军:古制天子置六军,诸侯置屯军。又称军置上、中、下三军,或步,车、骑三军。后为军队通称。

  诗开始四句,诗人概写了当时的战局。“胡风”即北风,这里暗指安史叛军的嚣张气焰,因安史都是胡人。当时安史军正盘据鲁阳(今河南鲁山),一个“拥”字,既见到叛军的嚣张,又见到乱军乌合之状,同时,也表达了诗人的憎恶之情。“照海雪”,可见吴兵军容严整,威风凛凛的气势。然而,当时的唐军实在不会有这样的士气,这不过是诗人的一种主观愿望。“西讨何时还”,乍看有些突兀,使人气馁,但却真实地道出了当时的战局形势和诗人对此难以隐藏的忧虑,暗示出未来的牺牲是巨大的。这一感情上的转折正是下文的引出和过渡。

  以下八句里,诗人把满腹的哀怨和悲苦都倾注在别离场景的抒写上,这是诗人感情的一个方面。“半渡”二字说明有的征人已登船启航,还有不少征人仍在岸上依依不舍地与家人做最后的诀别。征人们一步一回头,一步一哀伤的惨痛情景感天动地,使得天地昏黄,惨淡无光。母子别离最动情,最伤感,况且母已老,读者如同见到这位白发苍苍,泪眼龙钟的老人家,拄着拐杖颤颤微微,执手牵衣地送子远征,她深知子一去,难生还,所以她“呼天野草间”,匍匐在草地上,向上天控诉着人间的种种不平,向大地哭诉着自己命运的悲苦。然而,此时,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老人家的晚年恐怕无以为生。母子分离最典型,那些夫妻和兄弟之间的别离也是这样。读者似乎听到野草间震天的哭声,如同见到那双双泪眼在做最后的远远一望。征人们已上船,他们所骑之马围着旌旗悲哀嘶鸣,好像它们也知留恋故土。马犹如此,人何以堪。表面上在写马,实际上是对上面写人场面的有力衬托和补充。“白杨秋月苦,早落豫章山”,以白杨叶落进一步渲染了上面已经很悲苦的气氛。这一层的写作顺序是先写人,再写马,后写树,表面上步步退,实际上收到了步步深入的效果,构成一幅目不忍睹的悲惨画面,奏出一曲耳不忍闻的凄凉乐章,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诗人对苦难中的人民深切的同情。

  下面六句表达了诗人感情的另一面:即对多灾多难的祖国赤诚之心和深情的爱恋。诗人转换为征人自述的形式,表现出征兵们慷慨壮烈,为国平叛不畏牺牲的英雄气概。这个新征的士兵显然不是诗人理想中的抗敌英雄,他生于盛世,是个不习弓矢的下层农民。从这一现象既可知兵员的匮缺,又可见诗人对现实的不满,还表达出了人民毅然从军平叛的热切心情和巨大的承受力。这些只懂农事耕耘的士兵有着强烈的为国献身精神,他们“岂惜战斗死,为君扫凶顽?”这激越的誓言出自征人之口,也表达了诗人的强烈的爱国激情。这些征人虽武艺不强,但他们勇于为国捐驱的精诚之心定能感化顽石,像汉代飞将军李广那样箭入石中。这样的军队不怕任何艰难牺牲,定能为国平叛,为民立功。当然,这些慷慨之词只是诗人的良好愿望和对这些应征子弟的勉励。

  最后四句总括全诗。“楼船若鲸飞,波荡落星湾。”遥应“吴兵照海雪”句,写出了唐军的威武雄壮,同时又笼括第三层六句,唐军船队满载着士兵和他们的豪情壮志,浩浩荡荡直奔落星湾(今鄱阳湖西北),再入长江而去。“此曲不可奏,三军发成斑。”诗人一转慷慨豪壮的格调,全诗在凄惨、悲凉的气氛中结束。这二句遥应“西征何时还”句,笼括第二层八句。诗人又回到了现实中伤心别离的场面。《豫章行》古曲专写别离之苦,此时不可再奏这样的曲子了,不然士兵们定会更加触动思乡之情,在悲苦欲绝中鬓发皆白。

  总括全诗,人们突出地感到诗人矛盾的心理。他一方面对战乱给百姓造成的苦难深表同情,一洒忧民之泪;另一方面他又鼓励征人顾全大局,支持平叛战争,大抒忧国之情。这种极其痛苦的矛盾心情构成了全诗凄惨与慷慨,沉痛与激昂交织在一起的格调,这与杜甫“三吏”、“三别”的忧国忧民的情调极其相似。与这种格调相配合,这首诗形成了抑扬顿挫的结构特点。中间十四句先抑后扬,最后四句先扬后抑,以抑煞尾,这种错落有致的结构与诗人的情绪吻合在一起。

  李白是一位以抒情见长的浪漫主义诗人。他把大千世界的风貌和纷杂社会的现实熔铸在他所抒发的主观感情世界中,这是李白诗反映现实的主要方法和特征。然而,李白诗的风格是多彩的,绝非仅限于此。在他的诗歌中确有一部分像《豫章行》这样直接反映现实,评论现实的不朽之作,尤其是晚年,他目睹了安史之乱,并身陷圄,境况大不如前。此时,他对现实社会有了更真切、更冷静的认识,于是,他的作品便从对自己身世的忧愤转为对国事与民生的深深忧虑。这一时期,李白写下了许多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作。像《豫章行》这样的现实主义杰作甚至可以和杜甫的现实主义名作相媲美。

  李白身在豫章写《豫章行》十分巧妙。《豫章行》古辞专写别离之苦,后人利用这一古辞也没有超出这个范围。李白《豫章行》,就内容来说,同样也写别离之苦,就形式来说,也有一些与古辞相吻合的句子,但是,李白却冲破了前人“皆伤离别,言寿短景驰,容华不久”(见《乐府诗集》引《古今乐录》)的狭小天地,赋于诗歌充实的社会内容,写出了如此深刻的现实主义杰作。无论是在思想内容的深度上,还是在表现力的厚度上都超过了前人所有的《豫章行》。这正是对汉魏以来“借古乐写时事”(沈德潜《古诗源》卷五)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对于以浪漫主义著称的伟大诗人李白来说,这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参考资料:
1、 宋绪连 初旭.三李诗鉴赏辞典.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19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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