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其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不可胜数。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齐稷下谈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余号多士,宾客厮养皆天下俊杰,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度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此皆奸民蠹国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
春秋¹之末,至于²战国³,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其谋夫⁴说客⁵,谈天雕龙⁶,坚白同异⁷之流,下至击剑⁸扛鼎⁹,鸡鸣狗盗之徒¹⁰,莫不宾礼¹¹。靡(mǐ)衣¹²玉食¹³,以馆¹⁴于上者,不可胜数。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¹⁵,魏无忌¹⁶、齐田文¹⁷、赵胜¹⁸、黄歇¹⁹、吕不韦²⁰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²¹,齐稷(jì)下谈者亦千人²²,魏文侯²³、燕昭王²⁴、太子丹²⁵,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²⁶、陈余²⁷号多士,宾客厮养²⁸皆天下俊杰,而田横²⁹亦有士五百人。其略³⁰见于传记者如此。度³¹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此皆奸民蠹(dù)国³²者,民何以支³³而国何以堪³⁴乎?
译文:春秋末期,到战国时代,各国的诸侯卿相,都争相供养士人(来)为自己谋划。上到谋士说客,谈天说地的、修饰文词的,辩论“坚白”“同异”之类的人,下到击剑行刺的、力大无穷,以及技能卑下的人,没有不以宾客的礼节去款待他们的。(那些)穿着奢华的服饰、吃着精美的食物、被安置在上等的馆舍中的士人,多到数也数不清。越王勾践有“君子军”六千人;信陵君、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吕不韦等,都有宾客三千人。而孟尝君还在薛地招聚了六万名崇尚侠义的奸猾之徒,齐国稷下学宫聚集的学者也有上千人;魏文侯、燕昭王、燕太子丹等,也都招致了无数宾客。后来到了秦汉之际,张耳、陈余号称收养了许多门客,他们手下的宾客及仆役,都是天下的俊杰,田横也有五百士人。见于约略在传记中有记载的人就像这么多,可以料想不见记载的,应当是官吏的数倍或是农民的一半。这些都是役使别人来奉养自己的人,百姓如何能承受得起,国家又如何经受的起呢!
注释:六国:战国时齐、楚、燕、赵、韩、魏六国,后皆被秦灭。¹春秋:中国战国以前的一个历史时期,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即开始,到前481年《春秋》绝笔止。²至于:到了。³战国:中国古代兼并战争剧烈的一个时期,从前403年三家分晋开始,到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止。⁴谋夫:专为别人出谋划策为生的人。⁵说客:从事游说诸侯的纵横家,如张仪、苏秦等。⁶谈天雕龙:指驺衍、驺奭的学说,属阴阳五行家。⁷坚白同异:指战国时名辩中关于“坚白”"同异”两个争论的问题,惠施学派提出了“合异同”的论题,说“山与泽平”,夸大了事物的同一性而抹杀了其差别性。公孙龙学派提出了“离坚白”的论题,认为坚,白,石三者是分离的。眼睛只能看到白石,所以无坚,手只能触到坚石,所以无白,由此断言坚白是分离的,割裂了人的认识事物的统一性。⁸击剑:指赵惠文王喜剑,养剑客。⁹扛鼎:指秦武王爱好举重事。”¹⁰鸡鸣狗盗之徒:指孟尝君的门客中,有学雄鸡叫的人,有学狗叫以偷东西的人。¹¹宾礼:给以宾客的礼遇。¹²靡衣:轻软华美的服装。¹³玉食:珍奇的美味。¹⁴馆:馆舍,这里指安置住处。¹⁵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越王勾践养士六千人。君子:指所养之士。¹⁶魏无忌:即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魏安釐王异母弟,礼贤下士,有食客三千。¹⁷齐田文:即孟尝君,“战国四公子”之一,齐国人,其父靖郭君田婴,婴卒,代父立于薛(今山东腾县东南)。舍业养士,有食客数千。¹⁸赵胜:即平原君,“战国四公子”之一,赵惠文王弟。信陵君之姊为平原君夫人。善养士。¹⁹黄歇:即春申君,“战国四公子”之一,战国时楚国贵族,顷襄王时任左徒,考烈王时任令尹,初封淮北十二县,后改封吴(今江苏省苏州市),门下食客三千人。²⁰吕不韦:原是大商人,秦庄襄王时任丞相,太子政(即秦始皇)立,尊为相国。当其时,“战国四公子”各养士三千人,“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²¹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据《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田文)在自己的封地里收罗侠客,逃亡罪犯六万户。任,讲信用可以相托者。侠,以力辅人者,指侠客。奸人,指逃亡罪犯。²²齐稷下谈者亦千人:齐宣王喜文学游说学士,这些学士常在齐都临淄稷门之下聚会谈论政事,有千人之多。稷下,稷门之下。²³魏文侯:魏桓子之孙,礼贤下士,国人称仁,据说秦欲伐魏,因有文侯,不敢轻易动兵。²⁴燕昭王:名平,燕王哙之子,国人拥立为王。传说他还筑了黄金台,招收贤士,于是乐毅等四方贤士纷纷而来。²⁵太子丹:曾在秦国作人质,归国后,欲报秦仇,使荆轲等人刺秦王。²⁶张耳: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人,魏国著名儒生,善结交贤士。曾参加陈胜起义,项羽封他为常山王,归刘邦后,被封为赵王。²⁷陈余:大梁人,魏国著名的儒生,曾参加陈胜起义。与张耳原是朋友,后来击破张耳军,被封为代王。²⁸厮养:为人服役,地位低微的人。厮,指劈柴,养马之役。养,指烹炊之役。²⁹田横:秦末狄县(今山东省高青县)人。本是齐国贵族,秦末,从兄田儋起兵反秦,自立为齐王,后被汉军所破,率党徒五百余人逃往海岛。汉高祖刘邦命他到洛阳,他被迫前往,因不愿向汉称臣,途中自杀。其余五百人闻讯也都自杀。³⁰略:大概,约略。³¹度:估计。³²奸民蠹国:奸害人民,蛀蚀国家。奸,邪恶,狡诈,这里用作动词,欺压、残害。蠹,蛀虫,这里用作动词,蛀蚀,损害。³³支:支撑,担负。³⁴堪:经得起,受得住。
苏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国之有奸,犹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也。区处条理,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不察也。
苏子¹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国之有奸,犹鸟兽之有鸷(zhì)猛²,昆虫之有毒螫(shì)³也。区处⁴条理,使各安其处,则有之⁵矣;锄而尽去之⁶,则无是道⁷也。吾考⁸之世变⁹,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¹⁰,不可不察¹¹也。
译文:我认为:这是古代贤明君主所不能避免的事。国家有奸猾之徒,就像鸟兽中有猛禽,昆虫中有毒虫一样。把他们分别处理安置,使他们都能各安本位,就能够使他们为自己所用了;把他们尽数铲除掉,就是不正确的方法。我曾就世代的兴废考察过,知道六国之所以长久存在,而秦朝之所以迅速灭亡,原因都在这里,不能够不加以省察。
注释:¹苏子:苏轼自称,仿“太史公曰”之制。²鸷猛:鸷禽猛兽,鸷,凶猛的鸟。³螫:蜂、蝎等昆虫的毒刺,或以毒刺刺人。⁴区处:分别处置。⁵有之:是可以或可行的。⁶锄而尽去之:像除杂草那样全部除掉。⁷无是道:没有这样的道理。也可理解为不是适当、可靠的办法。⁸考:研究,考察。⁹世变:历史变迁。¹⁰此:之上述的两种对立的对待办法。¹¹察:明察,详审。
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夫¹智²、勇³、辩⁴、力⁵,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⁶也,类不能恶衣食⁷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⁸矣。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⁹:三代¹⁰以上出于学¹¹,战国至秦出于客¹²,汉以后出于郡县¹³,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¹⁴,隋、唐至今出于科举¹⁵。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六国之君虐用其民¹⁶,不减始皇二世¹⁷,然当是时百姓无一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chuí)鲁¹⁸无能为者,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¹⁹,此其所以少安²⁰而不即亡²¹也。
译文:有智谋的人、有勇气的人、有辩才的人、有气力的人,这四种人,都是百姓中的优异杰出之士,大多是不能自己穿坏的吃坏的而去奉养别人的,都是要役使别人来奉养自己的一些人。所以从前的帝王把天下的富贵分出一部分来,和这四种人共同享有。这四种人各有各的职守,那么百姓就安定了。这四种人虽然各不相同,可是从前的帝王却根据习俗来制定法律制度,使他们通过同一种方式选拔产生。夏商周以前是从学校中产生,战国到秦代是从客卿中产生,汉以后是由郡县官吏的选拔产生,魏晋以来是从九品中正制中产生,从隋唐到现在是从科举考试中产生。虽然不完全是这样,但就大多数而言是这样的。六国的君主,虐待他的百姓,并不亚于秦始皇与秦二世,然而在那个时候,百姓并没有一个人起来反叛。这是因为百姓中的优异杰出之士,多数都被当作宾客奉养起来,没有失去常业。至于那些努力耕作奉养官府的,都是朴实愚钝而没有什么作为的人,虽然想反叛,但是没有人去领导他们,这是六国能略微安定而不立即灭亡的原因。
注释:¹夫:发语词。²智:有智慧出谋划策的人。³勇:勇士。⁴辩:辩士,口才好,能游说辩论的人。⁵力:大力士。指“击剑扛鼎”之士。⁶秀杰:优秀杰出的人。⁷恶衣食:即“恶衣恶食”,粗劣的衣食。恶,坏,引申为粗劣。⁸靖:安定。⁹出于一:用统一的办法选拔出来。¹⁰三代:指夏、商、周三代。¹¹学:学校。¹²客:食客,也叫“门客”或“养士”。¹³汉以后出于郡县吏:汉代从郡县官吏中选拔人才。¹⁴隋、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据《三国志·魏志》记载:魏文帝时,吏部尚书陈群立九吕官人之法,各州县设置“中正”,掌管选择贤才。¹⁵隋、唐至今出于科举:科举始于隋朝。¹⁶虐用其民:虐待百姓,滥用民力。¹⁷二世:秦二世,秦始皇少子胡亥,用阴谋取得皇位,称“二世”。¹⁸椎鲁:愚钝。椎,愚蠢。¹⁹先:领头,这里指领袖人物。²⁰少安:稍微安定。²¹不即亡:意为不致立即灭亡。
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不知其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抑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其速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始皇初欲逐客¹,用李斯²之言而止;既并天下³,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⁴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shì)⁵法而治,谓吏不必才⁶,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huī)⁷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⁸者散而归田亩⁹,向¹⁰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¹¹哉?不知其¹²槁(gǎo)项黄馘(guó)¹³以老死于布褐¹⁴乎?抑¹⁵将辍¹⁶耕太息¹⁷以俟(sì)时¹⁸也?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¹⁹始皇知畏此四人²⁰者,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²¹是其速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²²,不知其将噬(shì)²³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译文:秦始皇当初想驱逐宾客,后因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才没有实行。统一天下以后,就认为宾客是没有用处的,于是便凭借法制而不凭借人治,认为百姓可以靠法律来统治,认为官吏不一定要有才能,只要能够遵守自己的法令就够了。所以才毁坏了名城,诛杀豪杰,对于百姓中优秀而又有特殊才干的人,将他们遣散还乡。从前那些被四公子吕不韦之流的人所供养的人,都回到哪里去呢?不知道他们是面黄肌瘦的老死在贫苦生活中呢,还是停止耕作、叹息着等待时机到来呢?秦期的动乱,虽然形成于秦二世在位之时,然而假使秦始皇当初知道畏惧这四种人,设法安置他们,使他们各有各的职守的话,那么秦朝的灭亡,还不至于这样迅速。把上百万头虎狼放到山林里却让它们饿着、渴着,不知道它们将来是要吃人的。世人认为秦始皇聪明,我是不相信的。
注释:¹逐客:驱逐一切客籍的人士。²李斯: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人,任秦国长史。秦王下逐客令,李斯被逐,在半道上上《谏逐客书》,秦王收回成命,李斯返秦。秦始皇时任丞相。³既并天下:指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⁴任:信任而使用。⁵恃:依靠、凭借。⁶吏不必才:官吏不一定非有才能不可。才,才能。⁷堕:毁坏。⁸秀异:优秀特异。⁹散而归田亩:分散回乡种地。这里还有隐居山林的意思。¹⁰向:从前、往昔。¹¹安归:到哪里去了呢?¹²其:代词,指四公子,吕不韦的食客及一切归田之士。¹³槁项黄馘:面黄肌瘦的样子。槁项,脖子饿得干瘦细长,形容赢瘦的样子。¹⁴布褐:古代时贫苦人穿的衣服,引申为贫贱,寒苦。褐,兽毛或粗麻制成的短衣。¹⁵抑:抑或,还是。¹⁶辍:止。¹⁷太息:叹息。¹⁸俟时:等待时机。俟,等待。¹⁹使:假使。²⁰四人:四种人,指“智、勇、辩、力”之士。²¹若:如,像。²²“纵百”句:指将天下之士散归田亩而不知后患。纵,放纵。²³噬:咬,吞食。
楚汉之祸,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而代相陈豨过赵从车千乘,萧、曹为政,莫之禁也。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吴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争致宾客,世主不问也。岂惩秦之祸,以谓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邪?
楚汉之祸¹,生民尽矣,豪杰宜²无几³;而代相陈豨(xī)⁴过赵从车千乘(shèng),萧、曹⁵为政,莫之禁⁶也。至文⁷、景⁸、武⁹之世,法令至密,然吴濞(bì)¹⁰、淮南¹¹、梁王¹²、魏其¹³、武安¹⁴之流,皆争致宾客,世主¹⁵不问也。岂惩¹⁶秦之祸,以谓爵禄不能尽縻(mí)¹⁷天下士,故少宽¹⁸之,使得或出于此也邪?
译文:楚汉之争带来的灾祸,使百姓死伤殆尽,豪杰之士也应该所剩无几了,然而代相陈豨经过赵国时跟随的车仍然有上千乘,都满载着宾客,萧何与曹参这两位相国先后当政并没有加以禁止。到了汉文帝、景帝、武帝的时代,法令已经非常严密,可是吴王刘濞、淮南王刘长、梁王刘武,魏其侯窦婴、武安侯田蚡那些人,都还争着招致宾客,各代统治者并不过问。这难道是借鉴秦朝灭亡的教训,认为单靠官爵和俸禄不能完全笼络住天下的人才,所以稍稍放宽对他们的限制,使得有人能通过这种方法被选拔出呢?
注释:¹楚汉之祸:项羽、刘邦争夺天下,人民伤亡惨重。楚,楚霸王项羽。汉,汉高祖刘邦。²宜:大概。³无几:没有多少,很少。⁴陈豨:宛句(今山东菏泽县)人,刘邦的将领。汉初任赵国的相国,统帅赵,代(地在今河北蔚县)两国的军队,大养宾客。⁵萧、曹:萧,萧何,沛丰(今江苏省沛县、丰县一带)人,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西汉王朝有功,任相国。曹,曹参,与萧何同乡,秦末同在沛县县衙任小官,辅佐刘邦建立汉王朝有功。“身被七十创”,封平阳侯,继萧何为相国,执行萧何制定的既定政策,史称“萧规曹随”。⁶莫之禁:即“莫禁之”,不去禁止它。⁷文:汉文帝刘恒,前179年至前156年在位。⁸景:汉景帝刘启,前156年至前140年在位。⁹武:汉武帝刘彻,前141年至前86年在位。¹⁰吴濞:吴王刘濞,高祖刘邦的哥哥刘仲之子,曾击破英布叛军,收罗天下亡命之徒为己所用。汉景帝三年(前154年),他打着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了吴、楚七国的叛乱,兵败被杀。¹¹淮南:淮南王刘长,高祖刘邦的小儿子,他收罗各地逃亡罪犯,藏在家中,给予田产,其子刘安继任淮南王后,阴结宾客,养士数千,高才八人。¹²梁王:梁孝王刘武,汉孝文帝之子。曾招延四方豪杰之士。¹³魏其:魏其侯窦婴,汉孝文皇后的侄子,收养游士、宾客。¹⁴武安:武安侯田蚡,汉孝景皇后的弟弟,善养宾客。¹⁵世主:指皇帝。¹⁶惩:苦于。¹⁷縻:牛缰绳。引申为牵系,束缚。¹⁸少宽:稍微宽松。
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呜呼,此岂秦汉之所及也哉?
若夫¹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²则爱人³,小人⁴学道则易使⁵也。”呜呼,此岂⁶秦汉之所及⁷也哉?
译文:像那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就不是这样,他们认为:“君子学习孔孟之道就会实行仁政,百姓学习孔孟之道就容易被奴役使用。”唉,这哪里是秦朝和汉朝能够比得上的啊!
注释:¹若夫:用在一段话的开头引起论述的虚词。²学道:学习孔孟之道。³爱人:实行仁政。⁴小人:这里指百姓。⁵易使:容易被奴役使用。⁶岂:难道,哪是。⁷及:企及,达到,够得上。
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参考资料:
1、
陈忠义.“三苏”《六国论》的分析与比较[J].泉州师专学报,1994(02):42-44+54.
2、
罗浩波.大国争谋 前事后师——三苏《六国论》对读的启示[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5(05):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