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诗,有一个传说故事:杜牧游湖州,识一民间女子,年十余岁。杜牧与其母相约过十年来娶,后十四年,杜牧始出为湖州刺史,女子已嫁人三年,生二子。杜牧感叹其事,故作此诗。这个传说不一定可靠,但此诗以叹花来寄托男女之情,是大致可以肯定的。它表现的是诗人在浪漫生活不如意时的一种惆怅懊丧之情。
全诗四句二十八字。诗人借寻春迟到,芳华已逝,花开花落、子满枝头,喻少女青春已过,含蓄委婉地抒发机缘已误,时不再来的惆怅之情。此诗通篇采用“比”的手法,形象生动,含蓄自然,耐人寻味。
首句的“春”犹下句的“芳”,指花。而开头一个“自”字富有感情色彩,把诗人那种自怨自艾,懊悔莫及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了。第二句写自解,表示对春暮花谢不用惆怅,也不必怨嗟。诗人明明在惆怅怨嗟,却偏说“不须惆怅”,明明是痛惜懊丧已极,却偏要自宽自慰,这在写法上是腾挪跌宕,在语意上是翻进一层,越发显出诗人惆怅失意之深,同时也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懊恼至极的情绪。
后两句写自然界的风风雨雨使鲜花凋零,红芳褪尽,绿叶成阴,结子满枝,果实累累,春天已经过去了。似乎只是纯客观地写花树的自然变化,其实蕴含着诗人深深惋惜的感情。
此诗主要用“比”的手法。通篇叙事赋物,即以比情抒怀,用自然界的花开花谢,绿树成阴子满枝,暗喻少女的妙龄已过,结婚生子。但这种比喻不是直露、生硬的,而是若即若离,婉曲含蓄的,即使不知道与此诗有关的故事,只把它当作别无寄托的咏物诗,也是出色的。隐喻手法的成功运用,又使此诗显得构思新颖巧妙,语意深曲蕴藉,耐人寻味。
《奉和咏风应魏王教》是唐代诗人虞世南创作的一首应制诗,又名《咏风》。唐太宗的第四子名为李泰,册封魏王。作者作了一首咏风的诗,是与魏王陪同的大臣时作的一首诗,所以题作“应魏王教”。风本无形,诗人通过“舞”、“歌”、“枝”、“花”在风吹动下各种动态的描写,使人看见、听到、闻到,生动形象。应制之作,情感常不由境发,除非正好触动心弦。又多为酒肉之宴,颂扬之歌,因而难以看出诗人独特性情。
“动枝生乱影,吹花送远香”两句,通过写风对不同事物的作用和影响,来衬托出风的存在。风是无形之物,摸不着看不到,想要描写风的形态,从正面来写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诗人选择了从侧面来写。风吹树枝,树枝晃动,枝影也随之摇摆,正是“动枝生乱影”,这便是风存在的最好证明;“吹花送远香”,是谁“吹花”呢?当然是风,轻风拂花,花香亦随轻风而飘散,所以人远远地便能嗅到花的香味。诗人非常善于捕捉风的特点,分别从视觉和嗅觉两个方面来写风,一“生”一“送”,笔触十分细腻柔和,画面华美,呈现出和风拂面的轻柔质感。这首诗的前两句为“逐舞飘轻袖,传歌共绕梁”,写豪华席宴,多褒扬,可见应制娱颂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