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词的上片,表明作者对在南郑时期的一段从军生活,是这样的珍视而回味着。他想到在那辽阔的河滩上,峥嵘的古垒边,手缚猛虎,臂挥健鹰,是多么惊人的场景!这些令作者如此振奋而又如此爽快,因此在陆游的诗作里,时常提到,《书事》诗说:“云埋废苑呼鹰处。”《忽忽》诗:“呼鹰汉庙秋。”《怀昔》诗:“昔者戍梁益,寝饭鞍马间,……挺剑剌乳虎,血溅貂裘殷。”《三山杜门作歌》诗:“南沮水边秋射虎。”写的都是在南郑从军时的生活。同时他又想到晚归野帐,悲笳声里,雪花乱舞,兴醋落笔,写下了龙蛇飞动的字幅和气壮河山的诗篇,作者不断涌动的激情令其兴致大发,豪迈之感也就变成了笔下的淋漓沈雄。这当然是值得自豪的啦。可是卷地狂飙,突然吹破了词人壮美的梦境。成都之行,无疑是将作者心中熊熊燃烧的抗金意愿置于“无实现之日”的冷宫之中,遂有了自己的文才武略,何补时艰的深深感慨?“人误许”三字,不是谦词,而是对当时朝廷压抑主战派、埋没人才的愤怒控诉。
下片跟上片形成鲜明的对照。在繁华的成都,药市灯山,百花如锦,有人在那里沉醉。可是,在民族灾难深重的年代里,在词人的心眼里,锦城歌管,只能换来樽前的流涕了。“何事又作南来”一问,蕴藏着多少悲愤在内!可见,词人面对这些所谓的城市文明不禁更是心酪。这里的人们都已忘记了故土还在异族手里,往日的雄壮战场场面已被面前的一切所取代。
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但作者并不只是埋头于悲愤之中,而是作出了坚定的回答:“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陆游大量诗篇里反复强调的人定胜天思想,在这里再一次得到了体现。心中犹存着重上抗金前线,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的强烈愿望“君记取、封候事在”,心中的爱国之志涌现在了读者面前。这里表明了词人的意志,并没有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消沉,而是更坚定了。
此词的艺术特色,总体上用对比的手法,以南郑的过去对比成都的现在,以才气超然对比流涕尊前,表面是现在为主过去是宾,精神上却是过去是主现在是宾。中间又善于用反笔钩锁等写法,“人误许”“功名不信由天”两个反笔分别作上下片的收束,显得有千钧之力。“诗情将略”分别钩住前七句的两个内容,“闻歌”钩住“药市、灯山”四句,“感旧”钩住上片。在渲染气氛,运用语言方面,上片选择最惊人的场面,出之以淋漓沉雄的大笔,下片选择成都地方典型的事物,出之以婉约的格调,最后又一笔振起,因此发出了内心的呼喊,以激昂的格调、振奋的言辞,从而使全词的思想感情走向最高潮,深深地感染了读者。词笔刚柔相济,结构波澜起伏,格调高下抑扬,从而使通篇迸发出爱国主义精神的火花,并给读者以美的享受。
诗首联切题,但以倒装出之。诗人对着酒杯,只见飞鸟掠过,浮云缓移,这一切都倒映在杯中,于是心中若有触动,觉得这是极好的诗料,想写出来,又似乎找不到适当的诗句来表达。江西诗派的诗喜欢拗折,这样起句,将因果倒置,诗便显得突兀而有波折。同时人葛胜仲在评论陈与义诗时,曾指出他的诗“务一洗旧常畦径,意不拔俗,语不惊人,不轻出也”,这联诗便是很好的例子。诗写的情况,是每个诗人都遇到过的。这样的感触,就是陶渊明《饮酒》诗所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也即李商隐《锦瑟》诗所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明明是极好的景情,诗似乎就在口边,却一下子说不出来。陈与义对这种境界体会很深,多次拈出,如《春日》云:“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又如《题酒务壁》云:“佳句忽堕前,追摹已难真。”
第二、第三联写现实生活,抒发感慨。两联都一句说情,一句写景作陪衬,进一步阐发情。诗人当时官符宝郎,到这年冬天,即以王黼事罢,出监陈留酒税。这时候,他或许已对官场的倾轧感到了厌恶,而自己已是三十五岁,官低位贱,展望未来,前程似漆,于是在这两联诗的出句中感叹自己整天忙忙碌碌,周旋于案牍文书之中,没有出落的日子;没完没了的是非恩怨,又缠绕着自己,伴随着自己渐渐老去。与所抒发的心理动态相呼应,两联的对句便写相应的景物,自成连续,说眼见到楼落阵阵风雨,秋天已经来到,满目苍凉萧瑟,使人感伤;燕子已经离开,飞往南方的故巢,令人感到岁月在匆匆地流逝。这两联是名句,方回对此极为赞赏,在《瀛奎律髓》中评说:“此诗中两联俱用变体,各以一句说情,一句说景,奇矣。”宋吴开《优古堂诗话》说:“近时称陈去非诗‘案上簿书何时了,楼落风月又秋来’之句。或者曰:此东坡‘官事无穷何日了,菊花有信不吾欺’耳。予以为本唐人罗邺《仆射陂晚望》诗‘身事未知何日了,马蹄唯觉到秋忙’。”方回则以为本苏轼词“官事何时毕,风雨外,无多日”,第三联则与陈与义自己的《寓居刘仓廨中晚步过郑仓台上》的“世事纷纷人老易,春阴漠漠絮飞迟”同意,“是为变体”。吴开及方回都遵循江西诗派宗旨,在“无一字无来历”上下工夫,实际上,不论陈与义是否袭用前人,诗都写得意深情深,格调高迥;其中以“书生”对“燕子”、“簿书”对“风雨”、“是非”对“岁月”,都很灵动,非俗手所能做到。
在发了一通感慨后,诗进入尾声,回应题目,说自己含笑把这些人世间的烦恼都远远地抛开,痛快地喝上一通酒,醉后往床上一躺,进入梦乡。这联虽然是故作达语,力求轩豁,但气势与上不称。陈与义曾经提出作诗要达到两个标准,一是“忌俗”,一是“不可有意用事”,这联却写得很俗气,违背了自己的标准,所以清纪昀、许印芳都曾予以指摘。
这首诗属于拗体,采用了特殊的结构形式,显得兀傲奇崛,是陈与义学黄山谷诗的结果,因此被极力鼓吹江西诗派诗的方回赞为“学许浑诗者能之乎?此非深透老杜、山谷、后山三关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