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虽然是“嘲红木犀”,却寄托着君国之忧和沧桑之感。词的上片追忆儿时所见北宋旧宫中高大的桂树,芬芳香浓。这里曾经歌舞升平,而今徽、钦二帝北入绝域,江南草木锁于深宫。下片写红木犀虽然改变了颜色,却仍然没有脱离木犀的气息,所谓自家“家风”,寄寓了词人深刻的民族观念。结尾两句为木犀解嘲,兼以自嘲。词人将千古兴亡、百年悲欢都在咏红木犀中呈现出来,其中蕴藏的是深沉的家国之痛。全词借花喻人,以小见大,在今昔对照中寄托黍离之悲,词意凄婉,含蓄幽深。
上片泛咏旧京故宫草木。开篇化用杜甫诗,借唐喻宋,谓北宋盛时,宫中花木繁盛,桂影重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宋的繁荣昌盛。这和李清照所说:“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一样,都有以小见大之意。“十里芬芳”二句由大到小,映带出红木犀。木犀、金粟,都是桂花的别名。“十里芬芳”上承“桂影重重”,写桂花之多、桂花之香;“一枝金粟”,写红木犀的耀眼出众。“玲珑”二字则把木犀花蕊似金粟点缀的风采准确地描写出来,但点到为止,为下片正面描写红木犀预留了充分的余地。凝碧池本来是唐代宫廷中的池沼名,天宝末年,安禄山攻陷长安,王维身陷贼手,赋诗云:“秋槐零落深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不过,唐宋的凝碧池并非同一处,词人是借用王维诗意,说明当时凝碧池上虽有管弦之音,却不能给人以快慰之感,反倒使人感风吟月,满怀愁云。“翠华远”三句紧承“风月愁侬”写词人发愁的原因:二帝被囚远方,故宫荒芜,昔日的奇花异草难见天日,其“君国之忧”与沧桑之感表露无遗。
下片正面赋写红木犀。“只为”两句写红木犀的色与香。“天姿冷澹”,谓其质姿天然而不艳冶;“彻骨香浓”,言其香之经久不息。以“天姿冷澹”和“彻骨香浓”八字赋红木犀,可谓形神兼备。而“被西风酝酿”五字,不仅点出了木犀开花的季节,还暗示出它的孕育过程,运笔细密。“枉学”二句正面点明所赋为红木犀。“叶底偷染妖红”,谓木犀花之红可以和丹蕉相比。而“枉学”是说花虽艳红,却开不逢时,已无人去欣赏它了。“道人”二句用晦堂禅师为黄庭坚说法的典故,谓即使木犀花淡红多叶,只要其香为木犀之香,依然是“道人家风”,风韵不减。“又怕是”二句关合人、花,语意双关,既远承“烟锁深宫”,写红木犀之凄凉;又因花及人,写人借酒消愁。“为凄凉、长在醉中”,言外之意是说做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独醒”者更痛苦,正话反说,其中蕴含着词人深沉的忧患意识。
这首词名义上是追忆儿时入禁中凝碧池所见所感,事实上渗透着词人当时的悲苦情绪。全词由回忆入手,纵横古今,虽处处写花,却只出现一次本体“桂”字,表现出词人丰富的学识和表现技巧;又虽处处写花,却处处说人论事,融汇深沉的家国忧思、民族伤感,藏而不露,含蓄幽深。
全诗清晰地显现出三个层次。
首四句总写秋日的节侯特点及其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前二句首先写出秋天的一派肃杀之气。“仲秋月”就是农历八月,是典型的秋日,此时天气转凉,霜露渐起,百物凋零,所以冠以“萧瑟”二字。“飂戾风云高”是说此时节云淡天高,秋风阵阵。“飂戾”就是风声。如此萧瑟的节候自然会在人们的心理上产生感应:“山居感时变,远客兴长谣。”住在山中的人会首先感到这时序的变化;远行在外的人很容易产生凄凉之感、思家之念,以至于要放声唱歌来舒散心中的愁闷。这一层写出了对秋日的总体印象,为后面的具体描写秋景张本。
接下六句为第二层意思,写自身所感到的节候变化。“疏林积凉风,虚岫结凝霄”,是说稀疏的树林中不断地刮起冷风,空荡荡的山峦上聚集着浓云,这是山林中的变化。“湛露洒庭林,密叶辞荣条”是说浓重的露水洒落在庭院中的树上,繁密的叶子就从茂盛的枝条上落下,这是庭院中的变化。这种无情的肃杀之气虽说无可抗拒,但在受其摧残的时间和程度上,各种景物是不相同的,那是它们各自的品质和抗御能力不一样,所以紧接着补了两句:“抚菌悲先落,攀松羡后凋。”菌是一种寿命极短的植物,《庄子》上曾说过“朝菌不知晦朔”,所以作者抚之而生悲。苍松不怕寒冷,秋气无损于它,所以作者不禁要攀其枝叶,投以羡慕的眼光。这一层写的虽是眼前常见景物,刻画却是精细而鲜明的,而且诗人还为之动了悲、羡之情,足见他并没有用哲人的冰冷目光去静观这种“时变”,而是饱含着诗人的感情去体察的,也就是说诗人是以热呼呼的心肠描绘出这秋日的凄清画面的,所以其间充溢着浓郁的诗意。
松柏是高洁品质的象征,上句诗人既有羡于松,虽是写景,但个人志趣已经流露,后四句遂顺调转入抒写自己的情志。“垂纶在林野,交情远市朝”,是说:在这秋天的日子里,大自然尽管如此萧瑟,我还是愿意投身于它的怀抱,远远地来到林边野外钓鱼,与朝廷、市场这些争名争利的场所断绝联系。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淡然古怀心,濠上岂伊遥”,意思是说:只要把纷繁的世界看得淡漠,无求于人,无苛于己,保持着远古人的心胸,那我们离无为自适的境界也就不远了。“濠上”一典出于《庄子》的《秋水》篇,其中写庄子与惠施在濠上(在今安徽凤阳)闲游,看到鲦鱼从容出游,因而引起了鱼究竟知不知道快乐的一番辩论,后世就把濠上指代逍遥闲游的地方,把崇尚老庄就说成是濠上之风。此二句是谈玄论虚之词,也是全篇的旨归。道家认为一切礼乐道德等社会规范,以及人们有组织的行动与交往都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扼杀,所以他们要摆脱一切制度与文明的束缚,把任情适性、归真返朴当作终身追求的目标。这里颂扬的也就是这种精神。
孙绰此诗虽也涉及玄理,却并不淡然寡味。首先,作者是在对秋日景象的描绘和由此而产生的悲、羡之情上引出对濠上之风的颂扬的,这是诗歌艺术上常用的讽咏比兴法,因此自然也具有艺术感染力。其次,此诗所涉及的玄理,并非阐释道家的具体教义,仅仅是表明一种归依道风的感情,而表现感情乃是诗歌的天职,诗情诗味即由此出,这也是此诗不乏诗味的原因。
当然,此诗虽也较多地写了山水风景,林野秋色,但因为它既未以游览作为描写景物的过程和手段,也没有把自然景物作为美感观照的主位对象,所以它仍属于玄言诗,还不是一首山水诗。但是,孙绰本人是爱好山水的,描摹山水的本领也是高超的(例如其《天台山赋》就写得掷地有声),而且他“借山水以化其郁结”(《三月三日兰亭诗序》),所以他诗中的自然景物(包括山水),也就应当另眼相看了。此诗借秋日景物来表明其向往濠上之风,也就是为了化解其胸中郁结,这与“老庄告退”后兴起的山水诗有着共同之处。更明确地说,被称为空洞虚泛的玄学,却也有其注重自然之道、注重人与自然相和谐的一面。作为玄学的诗歌形式的玄言诗,因而也有其注重从自然——山水之中体悟玄理,亦即企图让自然景物与人的思想取得和谐的倾向。正是这个倾向的不断发展延伸,才终于有了以山水为重头、而玄理退居为“尾巴”的山水诗。孙绰此诗中,阐明玄理虽然还是诗的主要目的,但谈玄在篇幅上已是“尾巴”了。因此,如果说此诗包含着山水诗的某些因素或萌芽,应该是符合实际的。
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知府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政,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知府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官吏。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政,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
首联写馆舍夜宴。首句点高馆张灯夜宴,酒清香洌,见待客之殷勤,次句连用“夜钟”“残月”“雁归声”三个与夜间及别离相关的意象,既显示时间之推移与宴席时间之长,又渲染浓郁的别离气氛。三种意象,或诉之视觉,或诉之听觉,但都带有凄清、寂寥的色彩韵味。
次联明点送别。上句用典,“啼鸟堪求侣”,是说庆幸自己能够结识韦司士这样的才士为新交。“啼鸟”虽非实写,却关合春天的季候,与下句“春风”,一虚一实,正成对应。下句实指韦司士在这美好的春天将要离此继续前行。不说朋辈送别,而言“春风欲送行”,将“春风”人格化,写出了朋友送别的温煦情意,设想新颖,诗味浓郁。妙在上下两句的开头,分别用“只言”“无那”两个虚词相勾连,既突出渲染了“乐莫乐兮新相知”的喜悦和乍会旋别的无奈,又构成了一气旋折的意致韵味,在流利俊逸的语调中蕴含着浓郁的人情味。吟诵品味这行云流水般的诗联,眼前会鲜明地浮现出诗人风流俊赏、神采清逸的自我形象。
腹联是对韦司士行程所经的想象。唐时滑州州治白马城在黄河南岸。韦司士离此北去,头一站便是黄河岸边的白马津渡,故别后行程首先便写到“黄河曲”“白马津”。这一联写景,只用淡笔轻点,不施浓墨重彩,不加渲染刻画,但却显现出一种天然的风韵。评家或讥其景中无情,实则诗人此处并没有着意寓情于景,他只是要通过轻描淡写来构成一种摇曳生姿的情致。黄培芳说它是“盛唐高调”,倒是比较准确地道出了它的浑成自然而不刻露的韵致。
尾联是对被送对象前路的祝愿,反结“别”字。“他乡暂离别”、“到处有逢迎”,说明韦司士此次在滑州是途中暂时停留,前路尚有逢迎与离别,就像在滑州有短暂的聚会与别离一样。但诗人却以体贴对方感情的口吻说:“希望韦司士不要因他乡的这次暂别而怨怅,因为前路方长,我深知你的为人和才名,你到处都会受到当地主人的热情接待与欢迎。”这就不但将伤别化解为对前路处处有逢迎的热情祝愿和乐观展望,而且对韦司士的为人作了热情的赞颂。这样的结尾,充满了乐观的情调,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