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夏夜沉沉,清静的堂屋门窗大开,飞蚊趁着黑暗,发出雷鸣般的声响。
喧闹声突然而来,起初听了吃惊,像是隆隆的雷声从南山传来一样。
蚊子喜欢在昏暗的夜里嗡嗡地鼓翅飞舞,糊涂人分辨不清,聪明人也感到迷惘。
在露水下滴、月上中天的夏夜,尖嘴叮人,难于觉察提防。
虽然我有七尺之躯,你蚊子小如芒刺,但是我寡你众,所以你能把我伤。
天生蚊子有一定时节,我不可阻遏,为了避开你的叮刺,我只好躲进蚊帐。
等到凉风吹来,在秋天的拂晓,你这细微东西就要给丹鸟吃光!
注释
沉沉:昏黑貌。
兰堂:芳洁的厅堂。厅堂的美称。一作“闲堂”。
伺:等待,趁着。
嘈然:声音杂乱貌。
歘:忽然。
声声:震动声,形容雷声很大。
南山:即终南山。
喧腾:喧闹沸腾。
鼓舞:鼓翅飞舞。
昧者:糊涂人。
露华:露水。
滴沥:水下滴貌。
利觜:尖利的嘴。
看不得:看不清楚。
芒:草木茎叶、果实上的小刺。
遏:阻止。
幄:帐幕,指蚊帐。
匡床:安适的床。一说方正的床。
清商:谓秋风。
羞:进献食物。
丹鸟:萤火虫的异名。
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此诗作于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年间刘禹锡任朗州(治所在今湖南常德)司马时期。当时,王叔文政治集团失败,诗人受到牵连,被贬谪朗州。诗人在严酷的政治现实面前,有感于腐朽官僚的狠毒,于是写了这首诗。
诗中描述了新晴之后颇为清静、悠闲的环境和心情,语言通畅易晓而又情趣十足。最后两句诙谐而有创意,用拟人的手法,把“南风”当作老朋友看待,而在这“无人”来访之时,对于“南风”的造访便产生了一种亲切之感,因而“南风”也无所顾忌,可以随便翻书,成了诗人的知音,于是,就在“无人”的境况中平添了不少引人遐想的情趣。
“青苔满地初晴后”正好和王安石“茅檐长扫静无苔”相反,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青苔满地”,比起刘禹锡“苔痕上阶绿”来,这“苔”要多得多。同样描写幽静的境界,无苔,有苔,多苔之差是巨大的,王安石用无苔以表现“净”,刘禹锡用上阶绿之苔写独处陋室之“静”,这首诗满地之苔则因久雨初晴,其中差异不能不辨,这是提高鉴赏能力的有效方法。
“绿树无人昼梦余”写午梦醒来之后,虽然只见到“一树碧无情”,但宁静恬适的心境却是非常好。经过长时间雨洗之后,树更是绿油油的,多么令人惬意!诸葛亮高卧隆中,一觉醒来,不是还高吟:“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吗?想到这,诗人会心地笑了。
这首诗的妙处在于后两句。诗人把南风写成是一个十分诙谐而又善于戏谑的老朋友,他偷偷地推开了门,闯了进来,还装作爱读书的样子,正不停地翻着书。诗人为读者种了一株诗苑“惹笑树”,令人读后忍俊不禁,发出爽朗的笑声。其实,这样写并非诗人首创,发明权当属唐人,薛能的《老圃堂》有“昨日春风欺不在,就床吹落读残书”,李白的《春思》有“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诗人融薛、李诗句于一炉,经过锤炼锻造,又添上绝妙的“偷”字,表达效果远远超过了原作。这绝不是“偷”,而是创新。
而诗人在《致斋太常寺以杖画地成》中又用这一意境,写了:“杖藤为笔沙为纸,闲理庭前试草书。无奈春风犹制肘,等闲撩乱入衣裾。”可见,诗人对这一意境和这一手法是情有独钟。但相比较而言,还是“偷开门户又翻书”来得更自然亲切,也更有趣些。
《胡笳十八拍》最早见于朱熹《楚辞集注·后语》,相传为蔡琰作。蔡琰,字文姬,陈留(今河南札县)人,为汉末著名学者蔡邕之女。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战乱中,为胡骑所获,南匈奴左贤王纳为妃子,生二子。十二年后为曹操赎回。她将这一段经历写成《悲愤诗》,五言与骚体各一篇,见于《后汉书·董祀妻传》。
《胡笳十八拍》的内容与两首《悲愤诗》大体相同。关于此诗的真伪问题,向有争论,欲知其详,可参看中华书局出版的《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从诗歌体制来看,与东汉末年的作品有相当距离,且诗歌内容与蔡琰生平亦有若干抵触之处,托名蔡琰的可能性较大。这里姑从其旧,仍署蔡琰。《胡笳十八拍》是古乐府琴曲歌辞。胡笳,是汉代流行于塞北和西域的一种管乐器,其音悲凉,后代形制为木管三孔。为什么“胡笳”又是“琴曲”呢?唐代诗人刘商在《胡笳曲序》中说:“胡人思慕文姬,乃卷芦叶为吹笳,奏哀怨之音,后董生以琴写胡笳声为十八拍。”此诗最后一拍也说:“胡笳本自出胡中,缘琴翻出音律同。”可知原为笳曲,后经董生之手,翻成了琴曲。
《胡笳十八拍》是感人肺腑的千古绝唱,它的作者就是蔡文姬。欣赏此诗,不要作为一般的书面文学来阅读,而应想到是蔡文姬这位不幸的女子在自弹自唱,琴声正随着她的心意在流淌。随着琴声、歌声,我们似见她正行走在一条由屈辱与痛苦铺成的长路上。
她在时代大动乱的背景前开始露面。第一拍即点出“乱离”的背景:胡虏强盛,烽火遍野,民卒流亡(见“干戈日寻兮道路危”等三句)。汉末天下大乱,宦官、外戚、军阀相继把持朝政,农民起义、军阀混战、外族入侵,陆续不断。汉末诗歌中所写的“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蒿里行》),“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王粲《七哀诗》),等等,都是当时动乱现实的真实写照。诗中的女主人公蔡琰,即是在兵荒马乱之中被胡骑掳掠西去的。被掳,是她痛苦生涯的开端,也是她痛苦生涯的根源,因而诗中专用一拍(第二拍)写她被掳途中的情况,又在第十拍中用“一生辛苦兮缘别离”,指明一生的不幸(“辛苦”)源于被掳(即所谓“别离”)。
她在被强留在南匈奴的十二年间,生活上与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胡地的大自然是严酷的:“胡风浩浩”(第三拍),“冰霜凛凛”(第六拍),“原野萧条”(第七拍),流水呜咽(第六拍“夜闻陇水兮声呜咽”)。异方殊俗的生活是与她格格不入的:毛皮做的衣服,穿在身上心惊肉跳(第三拍“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以肉奶为食,腥膻难闻,无法下咽(第三拍“羯膻为味兮枉遏我情”,第六拍“饥对肉酪兮不能餐”);居无定处,逐水草而迁徒,住在临时用草笺、干牛羊粪垒成的窝棚里(第六拍“逐有水草兮安家葺垒……草尽水竭兮羊马皆徒”);兴奋激动时,击鼓狂欢,又唱又跳,喧声聒耳,通宵达旦(第三拍“鼙鼓喧兮从夜达明”)。总之,她既无法适应胡地恶劣的自然环境,也不能忍受与汉族迥异的胡人的生活习惯,因而她唱出了“殊俗心异兮身难处,嗜欲不同兮谁可与语”的痛苦的心声。而令她最为不堪的,还是在精神方面。
在精神上,她经受着双重的屈辱:作为汉人,她成了胡人的俘虏;作为女人,被迫嫁给了胡人。第一拍所谓“志意乖兮节义亏”,其内涵正是指这双重屈辱而言的。在身心两方面都受到煎熬的情况下,思念故国,思返故乡,就成了支持她坚强地活下去的最重要的精神力量。从第二拍到第十一拍的主要内容便是写她的思乡之情。第四拍的“无日无夜兮不念我故土”,第十拍的“故乡隔兮音尘绝,哭无声兮气将咽”,第十一拍的“生仍冀得兮归桑梓”,都是直接诉说乡情的动人字句。而诉说乡情表现得最为感人的,要数第五拍。在这一拍中,蔡文姬以她执着的深情开凿出一个淡远深邃的情境:秋日,她翘首蓝夭,期待南飞的大雁捎去她边地的心声;春天,她仰望云空,企盼北归的大雁带来的故土的音讯。但大雁高高地飞走厂,杳邈难寻,她不由得心痛肠断,黯然销魂……。在第十一拍中,她揭出示自己忍辱偷生的内心隐秘:“我非贪生而恶死,不能捐身兮心有以。生仍冀得兮归桑梓,死得埋骨兮长已矣。”终于,她熬过了漫长的十二年,还乡的宿愿得偿,“忽遇汉使兮称近诏,遣千金兮赎妾身。”但这喜悦是转瞬即逝的,在喜上心头的同时,飘来了一片新的愁云,她想到自己生还之日,也是与两个亲生儿子诀别之时。第十二拍中说的:“喜得生还兮逢圣君,嗟别稚子兮会无因。十有二拍兮哀乐均,去住两情兮难具陈”,正是这种矛盾心理的坦率剖白。从第十三拍起,蔡文姬就转入不忍与儿子分别的描写,出语便咽,沉哀入骨。第十三拍写别子,第十四拍写思儿成梦,“抚抱胡几兮位下沾衣。……一步一远兮足难移,魂销影绝兮恩爱移”,“山高地阔兮见汝无期,更深夜阑兮梦汝来斯。梦中执手兮一喜一悲,觉后痛吾心兮无休歇时,”极尽缠绵,感人肺腑。宋代范时文在《对床夜话》中这样说:“此将归别子也,时身历其苦,词宣乎心。怨而怒,哀前思,千载如新;使经圣笔,亦必不忍删之也。”蔡文姬的这种别离之情,别离之痛,一直陪伴着她,离开胡地,重入长安。屈辱的生活结束了,而新的不幸:思念亲子的痛苦,才刚刚开始。“胡与汉兮异域殊风,天与地隔兮子西母东。苦我怨气兮浩于长空,六和虽广兮受之应不容。”全诗即在此感情如狂潮般涌动处曲终罢弹,完成了蔡文姬这一怨苦向天的悲剧性的人生旅程。
《胡笳十八拍》既体现了蔡文姬的命薄,也反映出她的才高。《胡笳十八拍》在主人公,即蔡文姬自己的艺术形象创造上,带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即使在叙事上也是如此,写被掳西去,在胡地生育二子,别儿归国,重入长安,无不是以深情唱叹出之。如写被掳西去:“云山万重兮归路遐,疾风千里兮扬尘沙。人多暴猛兮如狂蛇,控弦被甲兮为骄奢”,处处表露了蔡文姬爱憎鲜明的感情——“云山”句连着故土之思,“疾风”句关乎道路之苦。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更主要地体现在感情抒发的突发性上。蔡文姬的感情,往往是突然而来,忽然而去,跳荡变化,匪夷所思。正所谓“思无定位”,甫临沧海,复造瑶池。并且诗中把矛头直指天、神:“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海北天南头?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把天、神送到被告席,更反映出蔡文姬的“天无涯兮地无边,我心愁兮亦复然,”“苦我怨气兮浩于长空”的心情。
《胡笳十八拍》的艺术价值很高,明朝人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说:“东京风格颓下,蔡文姬才气英英。读《胡笳吟》,可令惊蓬坐振,沙砾自飞,真是激烈人怀抱。”
《胡笳十八拍》的艺术价值高,与蔡文姬的才高有关,蔡文姬的才高是由她的家世和社会背景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