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棫此首《相见欢》词是一首写美人“春愁”的有味之作,表现的是暮春时分美人梦醒之后的一种缠绵和凄凉之感。
词的上片写的是鹃啼惊梦、梦醒缠绵时的情绪。起韵写深林里飘来的几声鹃啼,惊醒了因思念太久、太深而终于形诸梦寐的闺中人,好梦也就犹如一缕轻烟一般飘散无痕。这里并不着一字诉说遗憾,而做梦人深深的遗憾如可呼吸得到。在构思方面,此处受到了唐代诗人金昌绪《春怨》诗里“黄莺惊梦”的启发,而又更为巧妙。因为鹃啼声好像就是在说“不如归去”,比起百啭莺啼,似乎是有要借鸟语转达要行人归来的意思。“直到”一句,写她在梦醒之后的不甘和恋梦心情。梦已然散去如烟,无法寻觅,她犹悬浮在如梦的情绪里,更加如痴如醉地缠绵。这种特殊时分的特殊感受又有多少人感受过呢?而词人却在此捕捉得绘神绘色。可惜梦中的美满遇合和梦醒之后的痴迷与留恋都不足以改变无情的现实,梦中的情景反而增加了梦醒后的痛楚。
词的下片以上片作为对照,传写出女主人公在梦醒之后面对春光融融景象的悲戚之感。过片“蝶自舞,莺自语,总凄然”三个短句,联翩而下,却又转折有致。在春日温暖的阳光下,彩蝶在快乐地飞舞,黄莺在自怡地啭鸣,这美丽到极致的春天,却不能给予她一丁点的安慰,她是一直处在凄凉的感受里,难以自拔。季节的美,因为与她的生命状态极不相融,反倒成了残酷的对照。结尾一句,由日转到夜,将春夜明媚的月光作为传递感情的桥梁:春夜的月色有如银白色的水,泻在美人幽居的空庭里;由这水样的月光,她想到了流水,也想到了自己如水一般流逝不已的美好的青春年华。要知青春年华的虚耗,那就是生命的虚耗啊!这个除了思念与做梦就无事可做、无处激情的深闺思妇,她的生命状态是多么的可悲啊!词人在此对于“水”的意向的运用尤其巧妙。它已经不是一个原始的意象,而能够自然地实现由月光意象到华年的抒情联想。
庄棫此首词的措语轻软明丽,抒情缠绵婉转,不愧为幽怨词的经典之作。
这是一个从北方、从金人统治下南逃的人,怀着沉痛的心情,诉说故都及其附近荒凉景况和自己的悲惨经历。诗歌通篇都是这位“北来人”说的话,诗人没有出面铺叙事件、描绘场景,也没有穿插任何评判的语言,而诗人的思想感情完全可从北来人的叙述中体会出来。这样的叙事诗,显然是从杜甫“三吏”、“三别”一类的诗化出。这两首五律,记录了一个从金人统治的北方南逃的人的血泪控诉。
第一首描述北宋都城汴梁被占后的状况。开头“试说”二字含义深婉,隐约透露主人公不愿说、不忍说的悲抑心境。从而表明他的诉说是应别人的要求,不得已而为之的。这样,一箭双雕,写说者也就写了听者。听者身居东南,心里却老是惦记着北方的骨肉同胞,急欲知道他们的近况;对于故都汴梁,更是魂牵梦萦,一往情深。面对这样的问讯者,“北来人”诉说着,带着撕心裂肺的痛苦,以致白发频添,忧伤至极。接着正面写东都,交代忧伤的原因。宫殿、铜驼,是都城内的景物,石马是北宋诸帝陵园中的景物。然而,陵园内的石马已残破不堪,长眠于此的北宋诸帝死后还要蒙受亡国之耻。官门外的铜驼倾倒在荒烟蔓草之中,回忆昔日的繁华景象,亡国之痛和身世之悲一齐涌上心头,不禁泣下如雨。诗人选用这些最富特征的事物,涂以想象的浓烈色彩,对人于金人之手的都城面貌进行了艺术概括,用笔简洁而境界全出。“寝园残石马,废殿泣铜驼”,上句一个“残”字显示了陵园的悲惨变化;下句一个“泣”字则寄托了京都居民的哀痛,彼此映照,情景相生,感慨万千,低回不已。故都虽已残破不堪,而遗民的复国信念却始终没有动摇过,以致把边境传来的于南宋不利的消息,当作谣言,不愿听信。那些旧日京师的妇女,如今虽已素发飘萧,境况凄凉,但衣着妆束仍是当年模样。故国之思,终未消歇。
第二首由“北来人”介绍自己南逃的际遇和感触。一家十口同时离开北方,为的是过上安稳日子。不料频罹祸患,亲人相继丧生,如今独自一人,伶仃孤苦,犹如失群的孤雁,竟至无处栖身,被迫寄宿荒凉的寺院,吃的是自家种的蔬菜,穿的还是从中原带来的金人服装。个人的遭遇已然不堪忍受,国家的境况更加令人沮丧。南来以后看不到卧薪尝胆、秣马厉兵的图强之举,那些深院大宅里的当权者,整日歌舞宴乐,不问边情,不忧国事,长此以往,恐怕连偏安的局势也难维持,收复失地更是遥遥无期。“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结语哀痛绝望。
此诗在表达上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诗人不转述中间环节,让主人公直接面对读者说话,这样,读者便会感到诗中所陈都是诉说者的亲身所历,语语发自肺腑。其二是运用对比的手法,以中原遗民思念故国与南宋小朝廷权贵歌舞升平相对比,褒贬之意不言而喻。其三是以叙事代替抒情。诗中也有直接抒情的语言,如开头的“试说东都事,添人白发多”和结尾的“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等,但纵观全篇,叙事是其基本手段,从东都说到南国,依次点染,脉络分明,其中提到的人和事都具有某种典型性,融汇成一体,寄托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长情意。总之,这两首诗注重写实,却不失之板滞,原因在于以情疏导,质朴之外,更见自然流动,颇能体现诗人自己的风格。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