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虽题为春望,但所望却是满目荒凉衰败景象,这样的景色正寄托着诗人遭贬谪后的身世凄凉之感,乃是以景写情之篇。
这首诗虽然极力地描绘了汉寿城遗址的荒凉、破败的景象,但是格调毫不低沉。在兴和废的转化之中,充分地表现了诗人发展变化的朴素辩证观点,使全诗充满了积极的进取精神。这首诗打破了一般律诗起、承、转、合的框框,首、颔、颈三联浑然一体,极力铺陈汉寿城遗址的荒芜、破败的景象,构成了全诗的整体层次。
“汉寿城边野草春”点明了“春望”的地点,含蓄而又凝炼地表现汉寿城已是一片废墟了。“野草春”三字让人产生联想,如果汉寿不是一片芜城,还象当年那样人烟辐辏,无比繁华,春日迟迟,一派生机的话,诗人怎么会用城边野草刚刚发芽来描绘它的春色呢。首联对句勾勒出来的景物颇多,有荒祠、有古墓、有射棘、有榛莽,唯独没有人烟。正因为此,诗人用“对”字组合起来的柯、墓、荆、榛之类愈多,便使人愈感荒凉。
“田中牧竖烧刍狗,陌上行人看石麟。”句虽有“牧童”和行人”出现,但也没有增添任何生气。牧竖烧刍狗予田中,说明坟山冷落,祭扫无人“田地荒芜,可牧牛羊。符人着石麟于陌止。是因为荆榛莽莽,别无可以观赏盼景物,唯古墓前石兽群尚可注目而已。
“华表半空经霹雳,碑文才见满埃尘。”句清楚地告诉人们汉寿城今非昔比,当年繁华的交通要道,如今已破败不堪了。当年指示路途的华表,如今已经被雷电轰击得半残,纵横的断碑,通体蒙尘,碑文依稀可辨。昔日繁华,今朝破败,尽在残缺华表,断裂石碑中显露了出来。诗人不惜耗费大量笔墨大写特写这样的破败和荒凉,完全是为着尾联的富有哲理性的议论作准备的。
“不知何日东瀛变,此地还成要路津”则谈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即兴和废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诗人认为:兴和废不是永恒的,不变的;而是有兴就有废,有废就有兴,兴可以变成为废,废亦可以变成为兴的。这正如老子所说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一样,是具有朴素辩证法观点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天汉寿城边野草丛生,那荒祠和古墓前面荆棘满布。
田里的牧童烧化着丢弃的刍狗,路上的行人在观看墓前的石麟。
指示路途的华表,如今已经被雷电轰击得半残;纵横的断碑,通体蒙尘,碑文依稀可辨。
不知什么时候又发生沧海桑田的变化呢,到那时,这里又会成为南北交通的要津。
注释
汉寿:县名,在今湖南常德东南。
荆榛:荆棘。
牧竖:牧童。
刍狗:古代用茅草扎成的狗作祭品,祭后就被抛弃。
陌:田间小路。
石麟:石头雕刻的麒麟,这里泛指古代王公贵族墓前的石刻。
华表:古代位于宫殿及墓地前坐标志与装饰用的石柱。
才见:依稀可见。
东瀛变:指沧海桑田的变化。东瀛:东海。
要路津:交通要道。
此诗虽题为春望,但所望却是满目荒凉衰败景象,这样的景色正寄托着诗人遭贬谪后的身世凄凉之感,乃是以景写情之篇。
这首诗虽然极力地描绘了汉寿城遗址的荒凉、破败的景象,但是格调毫不低沉。在兴和废的转化之中,充分地表现了诗人发展变化的朴素辩证观点,使全诗充满了积极的进取精神。这首诗打破了一般律诗起、承、转、合的框框,首、颔、颈三联浑然一体,极力铺陈汉寿城遗址的荒芜、破败的景象,构成了全诗的整体层次。
“汉寿城边野草春”点明了“春望”的地点,含蓄而又凝炼地表现汉寿城已是一片废墟了。“野草春”三字让人产生联想,如果汉寿不是一片芜城,还象当年那样人烟辐辏,无比繁华,春日迟迟,一派生机的话,诗人怎么会用城边野草刚刚发芽来描绘它的春色呢。首联对句勾勒出来的景物颇多,有荒祠、有古墓、有射棘、有榛莽,唯独没有人烟。正因为此,诗人用“对”字组合起来的柯、墓、荆、榛之类愈多,便使人愈感荒凉。
“田中牧竖烧刍狗,陌上行人看石麟。”句虽有“牧童”和行人”出现,但也没有增添任何生气。牧竖烧刍狗予田中,说明坟山冷落,祭扫无人“田地荒芜,可牧牛羊。符人着石麟于陌止。是因为荆榛莽莽,别无可以观赏盼景物,唯古墓前石兽群尚可注目而已。
“华表半空经霹雳,碑文才见满埃尘。”句清楚地告诉人们汉寿城今非昔比,当年繁华的交通要道,如今已破败不堪了。当年指示路途的华表,如今已经被雷电轰击得半残,纵横的断碑,通体蒙尘,碑文依稀可辨。昔日繁华,今朝破败,尽在残缺华表,断裂石碑中显露了出来。诗人不惜耗费大量笔墨大写特写这样的破败和荒凉,完全是为着尾联的富有哲理性的议论作准备的。
“不知何日东瀛变,此地还成要路津”则谈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即兴和废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诗人认为:兴和废不是永恒的,不变的;而是有兴就有废,有废就有兴,兴可以变成为废,废亦可以变成为兴的。这正如老子所说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一样,是具有朴素辩证法观点的。
此诗为作者贬任朗州(今湖南常德市)司马时作,具体创作时间不详。作者想起登临古城的所见所感,想见沧海桑田的巨变,唏嘘不已,便写下了这首诗。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这首诗前四句写山中精舍建成后的清爽心情及身边之物,有闲居山野、怡然自得的意味;后四句点透主旨,追求宗炳和慧远那样的境界,表明自己安于山林之隐,无意于鱼跃龙门。全诗善用典故,语言明快,形象生动。
这首诗通常被认为作于北宋建隆二年(961)李煜即位之前,是迫于韬晦而赋之。诗中的山舍应当是李煜在城外筑建的用来赏玩、避世的山庄。周振甫认为“李煜有《病起题山舍壁》,当是在过隐居生活时写的”(《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此诗表露了李煜仿古隐士贤人远离凡尘的想法。隐匿于世俗纷争喧嚣 之外,做一个吃穿不愁、求仙问道的贤人,大概是诗人当时的理想。
此诗前四句写身边之物,有闲居山野、怡然自得的意味。开头说山中的精舍建成后,觉得病爽然轻松了许多。“杖藜巾褐称闲情”一句意为不愿穿龙袍,只甘心做一个普通人。王维《菩提寺禁口号又示裴迪》诗云:“悠然策藜杖,归向桃花源。”李煜在此实有王维诗意。接着“炉开小火深回暖,沟引新流几曲声”两句是李煜形容他隐居山舍的闲情悠静生活,给人以确实跳出红尘烦恼世界的感觉。诗的后四句点透主旨,表明自己安于山林之隐,无意于鱼跃龙门。颈联出句是说人的寿命长也罢,短也罢,其实都只是暂时的寄居色身。色身早晚要坏朽的。对句是说,他最后一定要像慧远大师那样皈依净土而进入极乐世界。意谓无意过问朝政。最后两句表明,与人勾心斗角是很累人的,他自己不愿做徒劳无益的事,不要勉为其难去竞争贪图那些毫无意义的虚名。李煜为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历来是以长为嗣,自己排行第六,嗣帝位对他来说那是非分之想,这与鲤鱼想入龙门的幻想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鲤鱼化龙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就没有必要去累自己而“役役”了。
这首《病起题山舍壁》诗与两首《渔父》词(《渔父·一棹春风一叶舟》和《渔父·浪花有意千里雪》)就主题而言,应该是一致的,即刻意剖白自己无意于宫廷斗争的韬晦之作。两首《渔父》词,是题在《供奉卫贤春江钓叟图》上的,而这首七言律诗,却是题在山舍墙壁上的。李煜的意图很明白,就是想让人看到这些诗作,更想让人知道他不关心朝政,或者确切地说这是专给那些猜忌他的人看的。
词人写这首词颇费了一番心力。上片前三韵描绘美好艳丽的春色,为宴饮铺设美好的背景。至第四韵始,以乐声拉开宴饮的序幕,作为下片正面描写宴饮的过渡。这里写乐声,词人以晴空的震雷与云中的仙乐为喻,所游之地也以蓬莱仙境代指,目的只在于突出宴饮的不凡。
下片正面写宴饮,不仅“集旟”、‘下车”、“春台”均系出自古代文献中的词语,词人更连续用典。“三千珠履”、“十二金钗”,前者写与宴人之众之贵,后者写表演者之多之美;“好雍容、东山妓女”、“堪笑傲、北海尊罍”,前者写宴饮的气派,可与东晋谢安媲美;后者写宴饮的热烈,盖过了东汉孔融。几个典故又全以对偶句出之,极尽铺排之力。而词人自己不过是盛宴中的一个“追陪”的角色,还以“凤池归去,那更重来”一语,表示盛宴难逢的欣幸之情。
词人如此费尽心力地写作,也可能是出于无奈境地中的应酬,但如此写来,到底显得俗气,即下片语言,也有些生硬板滞,缺少流畅清明之美。
这首词值得一读之处只在上片前三韵景语。无论是所绘之景还是所用之语,都能给人以美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