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太监专权。这首诗就是讽刺宦官的。诗题“轻肥”,取自《论语》,用以概括豪奢生活。
开头四句,先写后点,突兀跌宕,绘神绘色。意气之骄,竟可满路,鞍马之光,竟可照尘,这不能不使人惊异。正因为惊异,才发出“何为者”(干什么的)的疑问,从而引出了“是内臣”的回答。内臣者,宦官也。读者不禁要问:宦官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骄横神气一至于此?原来,宦官这种角色居然朱绂、紫绶,掌握了政权和军权,自然骄奢。“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两句,与“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前呼后应,互相补充。“走马去如云”,就具体写出了骄与奢。这几句中的“满”、“照”、“皆”、“悉”、“如云”等字,形象鲜明地表现出赴军中宴的内臣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帮。
“军中宴”的“军”是指保卫皇帝的神策军。此时,神策军由宦官管领。宦官们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前八句诗,通过宦官们“夸赴军中宴”的场面着重揭露其意气之骄,具有高度的典型概括意义。
紧接六句,通过内臣们军中宴的场面主要写他们的奢,但也写了骄。写奢的文字,与“鞍马光照尘”一脉相承,而用笔各异。写马,只写它油光水滑,其饲料之精,已意在言外。写内臣,则只写食山珍、饱海味,其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已不言而喻。“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两句,又由奢写到骄。“气益振”遥应首句。赴宴之时,已然“意气骄满路”,如今食饱、酒酣,意气自然益发骄横,不可一世了。
以上十四句,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内臣行乐图,已具有暴露意义。然而诗人的目光并未局限于此。他又“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笔锋骤然一转,当这些“大夫”“将军”酒醉肴饱之时,江南正在发生“人食人”的惨象,从而把诗的思想意义提到新的高度。同样遭遇旱灾,而一乐一悲,却判若天壤。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把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现象并列在一起,诗人不作任何说明,不发一句议论,而让读者通过鲜明的对比,得出应有的结论。这比直接发议论更能使人接受诗人所要阐明的思想,因而更有说服力。末二句直赋其事,写出了江南大地上的一幕人间惨剧,使全诗顿起波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此诗采用了写书的风格,白描的写法,真切地展示了社会的不公。文学作品应反映生活的真实,这首诗是当之无愧的。
此诗从“四弦才罢”、蛮奴醉倒落笔,不正面描写宴会场面,但宴会气氛的热烈,歌伎奏乐的和谐悦耳,朋友们举杯痛饮的欢乐,诗人一醉方休的豪兴,无不透过语言的暗示作用流露出来,给人以想象酒宴盛况的余地。这种侧面透露的写法,比正面直述既经济而又含蓄有力。“蛮奴”上着一“醉”字,煞是妙极:既刻画了诗人畅饮至醉的情怀,又表明酒质实在醇美,具有一股诱人至醉的力量;这“醉”字还为下文的“醒”渲染了醉眼蒙眬的环境、气氛。当诗人一觉醒来,“翠炉”的酒气仍然扑鼻,“馀香”诱人。这个细节,不仅写出了酃醁质量高、香味历时不散的特点,而且点出了诗人嗜酒的癖性。在古代,不得志的正直之士,往往和酒结下不解之缘。这里,诗人虽只暗示自己嗜酒,但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愁。手法可谓极尽含蓄、曲折之能事。
诗的后两句,写酒醒所见景象:“短”字,绘出红蜡残尽的凄清况味;“一枝”,点明红蜡处境孤独;“寒泪”的形象则使人仿佛看到那消融的残烛,似乎正在流着伤心的泪水。诗人运用拟人手法,不仅把“红蜡”写得形神毕肖,而且熔铸了自己半生凄凉的身世之感,物我一体,情景交融。这时作者已进入中年,壮志未酬,人生道路正像这一枝短残了的红蜡。
明胡震亨谓:皮日休“未第前诗,尚朴涩无采。第后游松陵,如《太湖》诸篇,才笔开横,富有奇艳句矣”(《唐音癸签》卷八)。这首中举后写的《春夕酒醒》与诗人得第前写的另一首诗《闲夜酒醒》相比,风格上有很大不同。两首诗同是写酒后醒来孤独之感,但与“朴涩无采”,语言清新的《闲夜酒醒》相比,《春夕酒醒》却完全是另一种风格。“四弦”的乐声,酃醁的“馀香”,“翠炉”“红蜡”的色彩,“珊瑚”的美丽多姿,辞藻华丽,斐然多彩,正表现出“才笔开横”、文辞“奇艳”的艺术特色。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
这是一首饶有理趣,借题发挥的警世诗。
“骑牛远远过前村,短笛横吹隔陇闻。”描写牧童自在自得的神情,悠然牛背上,短笛信口吹,宛然如画。牧童骑着牛儿,从前村慢慢走过;吹着笛儿,笛声在田间随风飘悠。“骑牛”与“吹笛”,生动地描摹出牧童洒脱的形象、悠闲的心情:同时,诗人把牧童放在“村”与“岸”的背景上,使画面境界外阔,显得“野”味浓郁。
“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即事论理,拉出逐利争名、机关算尽的“长安名利客”与悠然自得的牧童相比。有多少在官场上争名逐利的庸人,费尽心机,其实不如牧童自在快乐啊!在一贬一褒之中,表露出作者清高自赏、不与俗流合污的心态,同时也在赞美牧童。
该《牧童诗》与《红楼梦》之“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有异曲同工之妙,诗中悠闲自得,吹笛牛背,早出晚归,不愁食衣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自然既飘逸而又理想,可惜在黑暗的制度下,只不过是文人学士们的“空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