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记叙二万五千里长征这一震惊全球的历史事件的革命史诗。它不仅以精炼之笔高度地概括了红军夺关杀敌的战斗历程,而且用革命的激情艺术地、形象地表现了红军战士不屈不挠、英勇顽强的大无畏气概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首联开门见山赞美了红军不怕困难,勇敢顽强的革命精神,这是全篇的中心思想,也是全诗的艺术基调。它是全诗精神的开端,也是全诗意境的结穴。
“不怕”二字是全诗的诗眼,“只等闲”强化、重申了“不怕”;“远征难”包举了这一段非凡的历史过程,“万水千山”则概写了“难”的内外蕴涵。这一联如高山坠石,滚滚而下,牵动着全篇,也笼罩着全诗。“只等闲”举重若轻,显示了诗人视自然之敌若梯米,玩社会之敌于股掌的统帅风度。“只”加强了坚定的语气,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它对红军蔑视困难的革命精神作了突出和强调,表现了红军在刀剑丛中从容不迫,应付自如,无往不胜的铁军风貌。首联是全诗的总领,以下三联则紧扣首联展开。
从首联开始,全诗就展开了两条思维线,构造了两个时空域,一个是客观的、现实的:“远征难”,有“万水千山”之多之险;一个是主观的、心理的:“不怕”“只等闲”。这样就构成了强烈的对比反衬,熔铸了全诗浩大的物理空间和壮阔的心理空间,奠定了全诗雄浑博大的基调。
颔联、颈联四句分别从山和水两方面写红军对困难的战胜,它是承上文“千山”和“万水”而来。诗人按照红军长征的路线,选取了四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地理名称,它们都是著名的天险,高度地概括了红军长征途中的“万水千山”。与其他诗词相比,以地名入诗的作法在该篇更为集中,所显示的空间距离也更大。尤为不同的是:上面所例举的四句词,要强调的是红军行军速度迅猛,气势不可阻挡,红军在画面中具有强烈的动感;而在该词中诗人则是围绕“红军不怕远征难”这个中心思想展开,强调红军对困难的蔑视,是红军指战员内心世界的呈现,所以描写红军是隐态的,借山水来反衬红军的壮举。“腾”、“走”两个动词使山化静为动,是红军精神的外显。一般说来,以地名入诗很难,地名多了很容易出现败笔。但毛泽东却运用得很成功,这不仅是他具备挫万物于笔端的诗才,更具备吐磅礴于寸心的诗情。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由于有“不怕远征难”的精神,绵亘于江西、湖南、广西等之间“逶迤”的、峰峦起伏的五岭,在红军的脚下,只不过像河里泛起的细浪;气势“磅礴”,广大无边的乌蒙山,在红军的脚下,只不过像滚动着小小的“泥丸”。这两句诗既具有王维的“太乙近天都,连山到海隅”、“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终南山》),“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汉江临泛》)的气势,又具有杜甫的“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登岳阳楼》)、孟浩然的“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望洞庭湖赠张丞相》)的境界,更具有以上诸人因时代、阶级的局限而缺乏的战天斗地的乐观主义精神。王维、孟浩然、杜甫等人的诗句,或总揽终南山脉,极写它的气势磅礴;或鸟瞰汉江,极写它的水势浩荡,流域广阔;或写洞庭湖的浩大、开阔和包容天地的气概。而毛泽东这两句诗所表现的不仅是气象阔远,磅礴峥嵘,而且是以山写人,含蓄隽永,洋溢着一种革命豪情。诗人居高临下,宛如一位站在昆仑之巅的巨人,极目万里,将整个的五岭、整个的乌蒙山纳入眼帘,视野是如此的开阔,境界是如此的浩大,气势是如此的雄浑,情感是如此的豪放。本来是红军在沿着五岭、乌蒙山攀登前进,本来是红军在翻越,在动,而五岭、乌蒙山是处于静止状态的。现在诗人不写红军之动,而写五岭、乌蒙山之动,这种以甲写乙,此显彼藏,变静为动的艺术表现手法,大大丰富了诗句的内涵,增强了表达能力。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由于有“不怕远征难”的精神,滩多流急,惊涛拍岸,浪花飞溅,水雾蒸腾,势若山崩的金沙江和只剩下十三根铁索的大渡河上的泸定桥都先后渡过了,在彼岸企图阻挡我红军渡江过河的敌军被击溃了。颈联这两句是写金沙江,写大渡河上的泸定桥,实是写红军所进行的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的战斗。1935年5月初,中国工农红军先头部队到达云南省禄劝县金沙江畔。此处除几个渡口以外,两岸全是悬崖绝壁。要渡过金沙江,必须控制渡口和船只。在皎平渡附近,红军俘获了两艘敌船,奇袭对岸守敌,胜利前进到泸定县大渡河铁索桥附近,大渡河两岸全为高山峻岭,水流湍急,其险恶之状比起金沙江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为阻止我红军前进,敌人不仅加强了对大渡河铁索桥的防守,而且毁掉了桥上所铺的木板。红军二十二名勇士,冒着对岸敌人射来的密集子弹,攀着桥上的铁索抢过去,消灭了守敌。“水拍云崖”描绘了金沙江水流湍急,岩峻浪高这种险恶的地理形势,描绘了“惊涛触岸层澜碎”的景象。“云崖暖”之“暖”,既不同于“今日天气暖,东风杏花坼”(沈千运《汝坟示弟妹》)句中表示气温之“暖”,也不同于“吴宫夜长宫漏款,帘幕四垂灯焰暖”(元稹《冬白纻》)句中表示热度之“暖”。它具有以下的内涵,一是状写红军因江水咆哮翻滚,汹涌澎湃,水石相击,浪花飞溅,水雾蒸腾而产生的江水沸腾的感觉;二是表现红军因征服了金沙江天险而产生的欢乐心情,表现红军万众欢腾,高呼胜利的热烈情景。“铁索寒”之“寒”不止是形容铁索的冰冷,它既与“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偏吹行路难”(李益《从军北征》)句中用来形容气温的“寒”不同,也与“飗飗青丝工,静听松风寒”(刘长卿《幽琴》)句中用来形容有如“松风”的凄清琴声的“寒”有别,它重在渲染,重在烘托,既烘托出了大渡河铁索桥凌空高悬,下临无地,令懦夫心寒的艰险之状,又渲染了红军战士冒着敌人的炮火,浴血奋战,飞夺泸定桥的惊险而激烈的战斗气氛。颈联两句虽然只是写江之险,写桥之险,没有从正面具体描绘红军是如何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的,但红军坚韧不拔,英勇顽强,所挡者破,所击者败的英雄形象,却从侧面得到了表现。
颈联中的“暖”和“寒”这一对反义词,是诗人精心设计的两个感情穴位。“暖”字温馨喜悦,表现的是战胜困难的激动;“寒”字冷峻严酷,传递的是九死一生后的回味。两个形容词是精神的巨变,又是感情的裂变,含不尽之意于其中,显无穷之趣于其外,摇曳多姿,起伏跌宕,张驰有致。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是对首联的回应。开端言“不怕”,结尾压“更喜”,强化了主题,升华了诗旨。“更喜”承上文而来,也是对上文的感情收束。红军过五岭、越乌蒙、渡金沙、抢大渡,从敌人的重围中杀出一条血路,自然令人欣喜。红军又翻岷山,进陕北,胜利大会师已为时不远,战略大转移的目的已基本实现,与前面的种种喜悦相比,它自然更胜一筹。“尽开颜”写三军的欢笑,这是最后胜利即将到来的欢笑,以此作结,遂使全诗的乐观主义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兀现。
《七律·长征》境界浩大,气象阔远,意境雄浑,气势磅礴,感情奔放,构思奇伟。它是浩瀚诗海中一颗熠熠发光的明珠,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首不可多得的歌咏重大历史事件的史诗。
这是一首豪气快意的小令,前两句先通过服饰、车马表明自己身居高位;接下来再正面抒发自己气吞山河的气势,以及辅佐帝王、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全曲写得气势非凡,一气贯通。
开篇两句呈现出一种华丽的贵胄之气和踌躇满志之态。“金鱼玉带罗襕扣”是从衣饰显示出其品阶,显然伯颜此时已身居高位,位列五候,甚是尊贵。他所佩戴的金鱼鱼符,所系的玉饰腰带,所穿衣服的扣子,无一不是达官贵人特有的佩饰,昭示着他们的门第身份和地位。
“皂盖朱幡列五候”,写的是其仪仗车饰,显示其位高权重。古代高官出行往往用黑色的车盖,红色的旗帜,即“皂盖朱幡”。元代并无裂地封侯之制,此处用“列五侯”来表明他身处高官显贵之列。
位高者权也重,对江山社稷自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写的就是这层意思。疆域虽大,河山虽壮,却全在俺笔尖掌握。有一种站在河山之巅,俯瞰中华大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豪气。将河山之重与笔尖之轻相提并论,有举重若轻的洒脱与优游感。
“得意秋,分破帝王忧”的结句将作者的志得意满和豪气干云演绎到极致。据说作此小令之时,伯颜已率师攻破建康,与其他两路元军会师临安,南宋幼主已降。此时,正是伯颜建功立业的得意之秋。此句实际上是作者自明心志,建功立业并非是要图谋个人荣华,而是要为帝王分忧,其胸怀天下,高瞻远瞩的气魄令人感佩,难怪他病卒后,谥“忠武”。
这首小令朴实、飘逸,有豪迈之气,其中“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之句颇有宏大气象。前几句极言其“武”,英武和事功兼备。后面一句点题,表明其“忠”。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