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问杜鹃,抵死催归,汝胡不归。”从杜鹃叫声的谐音“不如归去”展开联想,把杜鹃人格化,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单刀直入地责问杜鹃不以身作则——拼死叫别人回去而自己言“归”却不归。围绕归与不归的问题,下文几句分三层从正面加以评述,劝杜鹃带头先归。
第一层“似辽东白鹤,尚寻华表;海中玄鸟,犹记乌衣”四句以鹤燕尚知重返故地的事例与杜鹃作比较,表明:同属卵生羽化的禽鸟,鹤燕不言“归”而归,杜鹃口言“归”却不归,指出“归”的必要。
第二层“吴蜀非遥,羽毛自好,合趁东风飞向西”三句指出吴蜀相去不远,杜鹃自身完全有力量能飞回去。另外,杜鹃还有外力条件作帮助,正是回去的大好时机。
第三层歇拍三句“何为者,却身羁荒树,血洒芳枝”又从杜鹃眼前凄凉悲苦的处境来分析,更有必要趁早回去,不必要“血洒芳枝”自己去折磨自己,更充实了第一层的理由。这里,词人对杜鹃应当归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形象的描述,使杜鹃无言以对,杜鹃似亦吐尽詈辞。指责杜鹃对别人“抵死催归”,而自己该归、能归却不归的无理,从而反衬词人自己催其归而暂不归的合理性,为下文点题埋下伏笔。此片抓住杜鹃的言行矛盾,一路严责,本有难以为继之势,但至“血洒芳枝”句,却于“汝胡不归”的质问中,隐隐牵入“杜鹃之‘不归’盖伤心人别有怀抱”的新内容,从而引出下片训诫之词来。
“兴亡常事休悲。算人世荣华都几时。”承接上文杜鹃“血洒芳枝”的断肠思故园而对杜鹃加以劝诫:不要因国家的兴亡而悲伤。借此引出词人对人生的看法:国家兴亡是常事,富贵不久长也是常事,因此绝对不能为国家的衰败,人人失去富贵荣华而忧伤。
为使自己的见解有根有据,“看锦江好在,卧龙已矣;玉山无恙,跃马何之”四句中,词人还把一度称雄于蜀地并作出了贡献的诸葛亮、公孙述与蜀地的锦江、玉山相比较,阐明江山永存,人生却是短暂的。即客观事物的发展有着它自己的内在规律,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凡事都应该从积极方面去考虑,具体来说应着眼于为国家多作贡献。这就是词人借告诫杜鹃而对人生所持的积极态度,表现词人乐观、进取的精神。如此广阔胸襟,处于凄苦心境的杜鹃自然是无法理解的。
因此,“不解自宽,徒然相劝,我辈行藏君岂知”三句中,词人以自豪的口吻嘲弄杜鹃太不自爱,不理解词人的“行藏”却要一个劲地“催归”,可笑而白费心血,同时暗示词人坚决不归是要有一番作为的。
最后词人遂乘势就个人进退行藏这一严肃的政治问题,引出结拍三句,表明自己的态度:不是不肯退隐,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要等为国建功立业后才回乡。从而呼应开头,点明题旨,词人在人生道路上的积极进取精神在对杜鹃“抵死催归”的批判中展示无遗,含蓄而令人寻味。
此词上片一开头就对杜鹃提出责问,问它何不归去。接下去以白鹤和玄鸟知返的故事为据,说明杜鹃应该归去的道理,问它因何“身羁荒树,血洒芳枝”。下片又转出新的内容:原来杜鹃之“不归”,是因为它故乡中像诸葛亮、公孙述那样的风云人物如今早已去世,即使回去也无益。于是,词人从中得到启示,决心等打败敌人,立功封侯之后才回福建老家。
全词构思新颖,词句流畅,用典贴切,言情自然,意境深远,围绕杜鹃的叫声及有关传说典故展开联想、进行议论,最后归结到抒写个人的怀抱,从而生发出一个富有积极意义的主题,从侧面表达了词人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力求建功立业的理想,可谓构思新颖而别出心裁。
这是一篇兼具寓言和政论色彩的传记文,也是一个讽喻性极强的寓言故事。郭橐驼种树的事迹已不可考,后世学者多认为这是设事明理之作。此文针对当时官吏繁政扰民的现象,通过对郭橐驼种树之道的记叙,说明“顺木之天,以致其性”是“养树”的法则,并由此推论出“养人”的道理,指出为官治民不能“好烦其令”,批评当时唐朝地方官吏扰民、伤民的行为,反映出作者同情人民的思想和改革弊政的愿望。
文章先写橐驼的命名、橐驼种树专长和种树之道,然后陡然转入“官理”,说出—番居官治民的大道理。上半篇为橐驼之传,目的是为下半篇的论述张本;下半篇的治民之理是上半篇种树之道的类比和引申,前宾后主,上下相应,事理相生,发挥了寓言体杂文笔法的艺术表现力。
本文共五段,一、二段介绍传记主人公的姓名、形象特征,以及籍贯、职业和技术特长。这二段看似闲笔,却生动有趣,给文章带来了光彩色泽。
在《庄子》书中所描绘的许多人物,有的具有畸形残疾,如《养生主》《德充符》中都写到失去单足或双足的人,《人间世》中则写了一个怪物支离疏;有的则具有特异技能,如善解牛的庖丁,运斤成风的匠人,承蜩的佝偻丈人等。柳宗元写这篇传记,把这两种特点都集中在郭橐驼一人身上,他既有残疾,又精于种树。可见柳宗元不仅在文章的主题思想方面继承了《庄子》的观点,连人物形象的刻画也灵活地吸取了《庄子》的写作手法。
橐驼即骆驼,人们称这位主人公为橐驼,原带有开玩笑,甚至嘲讽性质。但这位种树的郭师傅不但不以为忤,反欣然接受。柳宗元在这里不着痕迹地写出了这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善良性格。但作者这样写仍是有所本的。在《庄子》的《应帝王》和《天道》中,都有这样的描写,即人们把一个人呼之为牛或呼之为马,他都不以为忤,反而欣然答应。这同郭橐驼欣然以橐驼为名是一样的。这种描写实际上也体现了老庄学派顺乎自然的思想,即认为“名”不过是外加上去的东西,并不能影响一个人的实质,所以任人呼牛呼马,思想上都不致受到干扰波动;相反,甚至以为被人呼为牛马也并不坏。
后一小段写郭橐驼种树的特异技能。他种树的特点有二:一是成活率高;二是长得硕茂,容易结果实,即所谓“寿且孳”。作者在后文没有写郭橐驼种树的移栽易活的特点,只提到栽了树不妨害其成长的这一面。其实这是省笔。盖善植者必善移树,只有掌握了事物发展的内部规律才能得到更大的自由。所以这里为了使文章不枝不蔓,只点到而止。在这一小段的收尾处还布置了一个悬念。即“他植者虽窥伺效慕,莫能如也”。读者从这儿必然急于想知道郭橐驼种树到底有什么诀窍。而下文却讲的是极其平凡而实际却很难做到的道理:“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可见郭并不藏私,而是“他植者”的修养水平和掌握规律的深度太不够了。从这里,作者已暗示给我们一个道理,即“无为而治”并不等于撒手不管或放任自流。这个道理从下面两大段完全可以得到证明。
第三段是郭橐驼自我介绍种树的经验。前后是正反两面对举,关键在于“顺木之天以致其性”。为了把这一道理阐述得更深刻、更有说服力,文章用了对比的写法,先从种植的当与不当进行对比。究竟什么是树木的本性呢?“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四个“欲”字,既概括了树木的本性,也提示了种树的要领。郭橐驼正是顺着树木的自然性格栽种,从而保护了它的生机,因而收到“天者全而其性得”的理想效果。这正是郭橐驼种树“无不活”的诀窍。他
植者则不然,他们违背树木的本性,种树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过焉则不及”,因此必然遭致“木之性日以离”的恶果。这就回答了上段的问题,他们“莫能如”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标不学本。继从管理的善与不善进行对比。“勿动勿虑,去不复顾。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是郭橐驼的管理经验。乍看,好像将树种下去以后,听之任之,不加管理。事实上,橐驼的“勿动勿虑”,移栽时的“若子”,种完后的“若弃”,正是最佳的管理,没有像疼爱孩子那样的精心培育,就不会有理想的效果。他植者不明此理,思想上不是撒手不管而是关心太过,什么都放不下,结果适得其反,“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压抑了甚至扼杀了树木的生机。
这两层对比写法,句式富于变化。写橐驼种树,用的是整齐的排比句,而写他植者之种树不当,则用散句来表示,文章显得错落有致。“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用押韵的辞句,使重点突出,系从《庄子·马蹄》的写法变化而出。从介绍橐驼的种树经验上可以看出,柳宗元的观点同老庄思想还是有差别的。柳是儒、道两家思想的结合,他并不主张一味听之任之的消极的“顺乎自然”,而是主张在掌握事物内部发展规律下的积极的适应自然。他要求所有的种树人都能做到认识树木的天性,即懂得如何适应树木生长规律的业务。把种树的道理从正反两面讲清楚以后,文章自然就过渡到第四段。
四、五段是正面揭出本旨,实为一篇之“精神命脉”。作者通过对话,运用“养树”与“养人”互相映照的写法,把种树管树之理引申到吏治上去。对“养人”之不善,文章先简要地用几句加以概括:“好烦其令,若甚怜焉,而卒以祸”,这与上文“他植者”养树管理之不善遥相呼应。接着用铺陈的手法,把“吏治不善”的种种表现加以集中,加以典型化,且有言有行,刻画细致入微,入木三分。如写官吏们大声吆喝,驱使人民劳作,一连用了三个“尔”,四个“而”和七个动词,把俗吏来乡,鸡犬不宁的景象描绘得淋漓尽致。作者最后以“问者”的口吻点出“养人术”三字,这个“养”字很重要。可见使天下长治久安,不仅要“治民”,更重要的还要“养民”,即使人民得到休生养息,在元气大伤后得到喘息恢复的机会,也就是后来欧阳修说的“涵煦之深”。这才是柳宗元写这篇文章的最终目的。
综观全文,我们应注意三点:一是无论种树或治民,都要“顺天致性”,而不宜违逆其道;二是想要顺天致性,必先掌握树木或人民究竟怎样才能“硕茂以蕃”,亦即摸清事物发展规律;三是动机效果必须统一,不允许好心办坏事,或只把好心停留在表面上和口头上。把这三点做好,才算懂得真正的“养人术”。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