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一首描写隐逸高趣的诗。诗以“寻西山隐者不遇”为题,到山中专程去寻访隐者,当然是出于对这位隐者的友情或景仰了,而竟然“不遇”,按照常理,这一定会使访者产生无限失望、惆怅之情。但却出人意料之外,这首诗虽写“不遇”,却偏偏把隐者的生活和性格表现得历历在目;却又借题“不遇”,而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自己的幽情雅趣和旷达的胸怀,似乎比相遇了更有收获,更为心满意足。正是由于这一立意的新颖,而使这首诗变得有很强的新鲜感。
诗是从所要寻访的这位隐者的栖身之所写起的。开首两句写隐者独居于深山绝顶之上的“一茅茨”之中,离山下有“三十里”之遥。这两句似在叙事,但实际上意在写这位隐者的远离尘嚣之心,兼写寻访者的不惮艰劳、殷勤远访之意。“直上”二字,与首句“绝顶”相照应,点出了山势的陡峭高峻,也暗示出寻访者攀登之劳。三、四两句,写到门不遇,叩关无僮仆应承,窥室只见几案,杳无人踪。紧接着下两句是写寻访者停在户前的踟蹰想象之词:主人既然不在,到哪儿去了呢?若不是乘着柴车出游,必是临渊垂钓去了吧?乘柴车出游,到水边垂钓,正是一般隐逸之士闲适雅趣的生活。这里不是正面去写,而是借寻访者的推断写出,比直接对隐者的生活做铺排描写反觉灵活有致。“差池不相见,黾勉空仰止”,远路相寻,差池不见,空负了一片景仰之情,失望之心不能没有。但诗写至此,却突然宕了开去,“草色新雨中,松声晚窗里。及兹契幽绝,自足荡心耳。虽无宾主意,颇得清净理”,由访人而变成问景,由失望而变得满足,由景仰隐者,而变得自己来领略隐者的情趣和生活,谁也不能说作者这次跋涉是入宝山而空返。“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结句暗用了著名的晋王子猷雪夜访戴的故事。故事出于《世说新语·任诞篇》,记王子猷居山阴,逢雪夜,忽忆起隐居在剡溪的好友戴安道,便立时登舟往访,经夜始至,及至门口又即便返回,人问其故,王子猷回答说:“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诗人采用了这一典故,来自抒旷怀。访友而意不在友,在于满足自己的佳趣雅兴。读诗至此,读者似乎遇到了一位绝不亚于隐者的高士。诗人访隐居友人,期遇而未遇;读者由诗人的未遇中,却不期遇而遇──遇到了一位胸怀旷达,习静喜幽,任性所之的高雅之士。而诗人在这首诗中所要表达的,也正是这一点。
这首词上片既描绘了春景宜人,又于结处点出“可怜人”无聊无绪的情态,春景与她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就透露了“可怜人”的独自忧伤。下片前两句写闺房中的绮旎缠绵,很象艳词绮语的套话,但接着陡然一转,过去的这些都是为了让我咀嚼今天的孤眠滋味。这首词前景后情,转折生趣,层层入深,很有感发的魅力。
春水泛绿,满山花红,若应景而生,纳兰这首词当是作于初春时节的吧。春天踩着冬天的尾巴悄然而至,风里还裹着几丝料峭寒意。柳梢的绿意没来得及闯入人的视野里,那如丝如雾般的柳絮便肆无忌惮地飞舞起来,裹挟着从泥土里钻出来的春的湿润气息。春河开冻,百花盛开,正是外出踏青赏花的好时节,但她却偏偏掩起屏风,孤眠不起。
“孤枕”两字后面向来都是“难眠”,纵使困意再浓、春觉再暖,她也难以成眠。房前屋后已尽是一派春光,屋内却昏昏暗暗,恰如那女子失落的心情。将灯烛移近,墙上便映出自己的身影,可惜与自己成双成对的只能是这摸不到、触不到的虚影,叫她追忆起往日良宵共度的情景。
昔日甜蜜的话语仿佛还在耳畔,正待细细琢磨,一阵风从窗外吹进来,那甜蜜的回忆便陡然抽离,只留下闲愁与苦涩在空气里弥散开来。这番愁绪难以消遣,索性起身走到窗前,哪知归鸿丝毫不懂得避讳离人的相思,一只只啼叫着从窗外飞过,偏偏又排不成规规矩矩的“人”字,想必这一笔凌乱的书写会令她心中更加烦怨。
这首词从明媚的春光写到人物的烦扰,一派欢喜、浪漫的景象都成了闺中人满腹幽怨的背景色,就像在花团锦簇、百芳争艳的花园内,偏偏有一株枯萎凋零的植物;又像在人群喧闹处,几乎所有人都面带喜色、纵情狂欢,偏偏一人兀立中间,满脸怨恼、双眼噙泪。这首词里的女子就是这样,当所有人尽情享受着怡人的春色时,她却感受不到他们的快乐。
王安石之子王雾曾做过一首《倦寻芳慢》,其中有这样两句:“倦游燕,风光满目,好景良辰,谁共携手?”“谁共”二字反诘,意即无人与共。即便是“风光满目”的良辰好景,无人携手同游览,于游燕之事就意懒情倦了。纳兰笔下这名女子也是这样吧,等不到离去的良人,便索性沉睡好了,“可怜人”无聊无绪的情态跃然纸上。即使这女子走出绣楼,也只能在一群人的狂欢中品尝一个人的孤单而已。
“归去后,忆前欢。”世人大抵如此,相伴之时往往只沉浸于甜蜜喜乐之中,竟不知再大的欢喜也有尽头。斯人若去,无论是闺中思妇还是独活的檀郎,剩下的唯有空忆而已。昔日“密语”只是前欢的象征,如今只剩了“孤眠”的滋味。最易逝去是韶华,人间的春色之美好正如青春,不论是在大自然中最美好的时节,还是在一个女人最璀璨的年华,不能与爱人长相厮守便都是莫大的遗憾。最可怕的未必是衰老本身,而是不能与相爱之人从年少轻狂携手到鬓染霜花的空恨。
在纳兰的诗词中,就有这样一群惆怅伤怀的女子,她们或者独立樱桃树下,或者站在清冷的荷塘月色中,或者倚靠在窗台前,追忆温存的往事,怀念逝去的时光,那些离去的爱人、不归的浪子,在如柳絮般郁郁的思念中渐行渐远,唯有一斛清冷的月光,将她们的思念拉扯得那么漫长,长到像岁月一样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