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天的梦因为脑子混乱记不得了,登上原野的时候发现春天已经很深了。
在青门里揉捏柳枝,在紫阁中看松树耸入云中。
轻轻擦拭砚台使上面的薄冰,再将新酿的醇酒倒入杯中。
心里的无味只有寄托于诗中,可是吟诗之后内心又归于无味了。
注释
春梦:春天的梦。
春原:春天的原野。
青门:泛指归隐之处。
烟柳:烟雾笼罩的柳林,也泛指柳树。
紫阁:指仙人或隐士的住所。
云松:白云和松树,古时多为隐居者视为伴侣。
开尊:即“开樽”,举杯饮酒。
绿酎:新酿的醇酒。
悰:心情,思绪。
李商隐(约813年-约858年),字义山,号玉溪(谿)生、樊南生,唐代著名诗人,祖籍河内(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出生于郑州荥阳。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风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风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和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乡沁阳(今河南焦作市沁阳与博爱县交界之处)。作品收录为《李义山诗集》。 ▶ 534篇诗文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全诗分四层,第一层四句,交代时间及其环境气氛。"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下文要说的事情就发生"人倍忙"的五月。这两句总领全篇,而且一开头就流露出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一派丰收景象,大画面是让人喜悦的。可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丰收景象下农民的悲哀呢?
第二层八句,通过具体的一户人家来展现这"人倍忙"的收麦情景。婆婆、儿媳妇担着饭篮子,小孙儿提着水壶,他们是去给地里干活儿的男人们送饭的。男人天不亮就下地了;女人起床后先忙家务,而后做饭;小孙子跟着奶奶、妈妈送饭时一齐到地里。她们是要在饭后和男人们一道干下去的。你看这一家忙不忙呢?"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这四句正面描写收麦劳动。他们脸对着大地,背对着蓝天,下面如同笼蒸,上面如同火烤,但是他们用尽一切力量挥舞着镰刀一路向前割去,似乎完全忘记了炎热,因为这是"虎口夺粮",时间必须抓紧呀!舍不得浪费。天气如此之热,白天又如此之长,而人们却竭力苦干,就怕浪费一点时间,可见人们对即将到手的麦子的珍惜程度。"惜"字在这里用得非常好,是用一种违背人之常情的写法来突出人们此时此地的感情烈度。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有"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之语,"愿"字的用法与此处"惜"字的用法正同。
笫三层八句,镜头转向一个贫妇人,她被捐税弄得破了产,现时只能以拾麦穗为生,这是比前述阖家忙于收麦者更低一个层次的人。你看她的形象:左手抱着一个孩子,臂弯里挂着一个破竹筐,右手在那里捡人家落下的麦穗。这有多么累,而收获又是多么少啊!但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收麦的时候,还有麦穗可捡,换个别的时候,就只有去沿街乞讨了。而她们家在去年、前年,也是有地可种、有麦可收的人家呀,只是后来让捐税弄得走投无路,把家产,土地都折变了,至使今天落到了这个地步。第四层六句,写诗人面对丰收下出现如此悲惨景象的自疚自愧。
作品的题目叫《观刈麦》,而画面上实际出现的,除了刈麦者之外,却还有一个拾麦者,而且作者的关心也恰恰是更偏重在后者身上。他们二者目前的贫富苦乐程度是不同的,但是他们的命运却有着紧密的联系。今日凄凉可怜的拾麦穗者是昨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又安知今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明日不沦落成凄凉可怜的拾麦者呢?只要有繁重的捐税在,劳动人民就永远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作者在这里对当时害民的赋税制度提出了尖锐批评,对劳动人民所蒙受的苦难寄寓了深切的同情。而且不是一般的同情,是进而把自己摆进去,觉得自己和劳动人民的差别太大了,自己问心有愧。这时的白居易的诗歌确实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情绪,呼出了劳动人民的声音。
这首诗写作上的基本特点是不带任何夸张地、如实地描写现实生活场景。他选取了举家忙碌和凄凉拾穗这两个镜头,使之构成强烈对比。前者虽然苦、虽然累,但他们暂时还是有希望的,至于后者,则完全是断梗浮萍,朝不保夕了。两个镜头所表现的场面、气氛、形象、心理都很好。
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
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