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第一章描述所牧牛羊之众多,开章劈空两问,问得突兀。前人常指“尔”为“牛羊的所有者”,不妥:“所有者”既有牛羊,竟还会有“谁”疑其“无羊”,那是怪事。倘指为奴隶主放牧的奴隶,则问得不仅合理,还带有了诙谐的调侃意味。奴隶只管放牧,牛羊原本就不属于他。但诗人一眼看到那么多牛羊,就情不自禁高兴地与牧人扯趣:“谁说你没有羊哪?看看,这一群就是三百!”极为自然。劈空两问,问得突兀,却又诙谐有情,将诗人乍一见到众多牛羊的惊奇、赞赏之情,表现得极为传神。
许许多多牛羊集聚在一起,气象很壮观。倘若运用“羊来如云”“牛聚如潮”来比拟,当也算得形象了。但此诗作者不满足于此类平庸的比喻,他巧妙地选择了牛羊身上最富特征的耳、角,以“濈濈”“湿湿”稍一勾勒,那(羊)众角簇立、(牛)群耳耸动的奇妙景象,便逼真地展现在了读者眼前。这样一种全不借助比兴,而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梅尧臣语)的直赋笔墨,确是很高超的。
第二、三章集中描摹放牧中牛羊的动静之态和牧人的娴熟技艺,堪称全诗写得最精工的篇章。“或降”四句写散布四近的牛羊何其自得:有的在山坡缓缓“散步”,有的下水涧俯首饮水,有的躺卧草间似乎睡着了,但那耳朵的陡然耸动、嘴角的细咀慢嚼,说明它们正醒着。此刻的牧人正肩披蓑衣、头顶斗笠,或砍伐着柴薪,或猎取着飞禽。一时间蓝天、青树、绿草、白云,山上、池边、羊牛、牧人,织成了一幅无比清丽的放牧图景。图景是色彩缤纷的,诗中用的却纯是白描,而且运笔变化无端:先分写牛羊、牧人,节奏舒徐,轻笔点染,表现着一种悠长的抒情韵味。方玉润《诗经原始》叹其“人物并处,两相习自不觉两相忘”,正真切领略了诗境之幽静和谐。待到“麾之以肱,毕来既升”两句,笔走墨移间,披蓑戴笠的牧人和悠然在野的牛羊,霎时汇合在了一起。画面由静变动,节奏由缓而骤,牧人的臂肘一挥,满野满坡的牛羊,便全都争先恐后奔聚身边,紧随着牧人升登高处。真是物随人欲、挥斥自如,放牧者那娴熟的牧技和畜群的训习有素,只以“麾之”二语尽收笔底。
全诗至此,已将放牧中的诗情画意写尽,收尾就很难。若还是从牛羊身上落笔,则不见好处。此诗收尾之奇,正在于全然撇开牛羊,而为放牧者安排了一个出人意外的“梦”境:在众多牛羊的“哞”“哶(即咩)”之中,牧人忽然梦见,数不清的蝗子,恍惚间全化作了欢蹦乱跳的鱼群;而飘扬于远处城头的“龟蛇”之旗(“旐”旗),又转眼间变成了“鸟隼”飞舞的“旟”旗——诗人写梦,笔下正是这样迷离恍惚,令人读去,果真是个飘忽、断续的“梦”。接着的“大人占之”几句,读者无妨将它读作画外音:“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溱溱!”随着占梦者欣喜的解说,充塞画面的鱼群和旟旗,即又幻化成漫山遍野的牛羊(这正是放牧者的“丰收”年景);村村落落,到处传来婴儿降生的呱呱喜讯(这正是“室家”添丁的兴旺气象)。诗境由实变虚、由近而远,终于在占梦之语中淡出、定格,只留下牧人梦卧时仰对的空阔蓝天,而引发读者的无限遐想。这由实化虚的梦境收束,又正有梅尧臣所说“含不尽之意于言外”之妙。
综观全诗,可以看出:作诗不借比兴而全用赋法,只要体物入微、逼真传神,一样能创造高妙的诗境。此诗不仅描摹精妙,而且笔底蕴情,在展现放牧牛羊的动人景象时,又强烈地透露着诗人的惊异、赞美之情,表现着美好的展望和祈愿。一位美学家说:“使情趣与意象融化到恰到好处,便是达到最高理想的艺术。”不必说《小雅·无羊》就一定达到了这种“理想”境界,但也已与此境界相去不远。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词首第一句以冷风、残烟、烛灰、孤影交织而成一幅孤寂凄凉的室内独居图景。“残灯风灭炉烟冷,相伴惟孤影”,冷风吹灭了香炉中的残烟,燃尽的烛灰早已不再温热;陪伴他的,只有孤单的影子。他既是自感忧愁如此,漫漫长夜该如何打发。
词的第二句写词人无法派遣忧愁,只能通过借酒来消愁。“判教狼藉醉清樽”,即是说我情愿喝得酩酊大醉,借着醇酒来麻醉自己。“判教”、“狼藉”,都是决绝之语,感情色彩极为强烈,说明词人愁痛深入骨髓。否则他也不会大声质问苍天,问谁是这世间清醒不醉之人。“为问世间醒眼是何人”出自《楚辞-渔夫》:“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句质问,似也点明了词人满腔郁闷忧愁的原因。
词的第三句写借酒消愁、时光短暂。“难逢易散花间酒,饮罢空搔首”,为何能与知己畅饮的盛宴总是相逢难、离别易,而人去宴散后,只能对着满桌的空杯搔首长叹。“空搔首”写出了词人对人生的感慨、对离别的无可奈何。
词的尾句写出了虽然借酒消愁,但担心醒时又会继续喝酒的心理。“闲愁总付醉来眠,只恐醒时依旧到樽前“,既然闲愁萦怀,难以派遣,词人只能用美酒和梦乡来逃避它。但词人又害怕醒来之后,满腔的愁思就会让他又一次来到酒杯的面前。“总”字写出了词人的怀疑,“恐”字写出了词人的害怕和担心。
全词迂回曲折,写出了词人从孤独到借酒销愁,再到对酒产生怀疑,心中担忧酒醒后又会继续喝酒逃避的心理活动,和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类似。
此词上阕从两个方面落笔: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形态,如“琉璃叶下琼葩吐”,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意趣,所谓“幽人趣”。而扣题的只有一句“素香柔树”。首句“落木萧萧”,本是用来描写秋天景象的,这里被移用来描写丁香尚在含葩而未吐蕊时的环境和氛围,也是一种衬托。
下阕由形而传神,写丁香之精神所在。也从两个方面落笔,一个方面是写其无意与群芳,尤其是“自古承春早,严冬斗雪开”(朱庆馀《早梅》),号称内修外美、玉蕊清香的梅花,争春斗艳,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散露出的那种愁绪。全词的精彩之处全在其“豹尾”:作者大胆悬想,丁香之所以“结愁千绪”,也许是它在思忆江南的主人吧。至此,本无情之花卉植物,便化为了有情意之作者心志的寄托,一怀愁绪,满腔悲情,也就有了具体的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