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纪游抒情诗,抒写江南农村日常生活,诗人紧扣诗题“游”字,但又不具体描写游村的过程,而是剪取游村的见闻,来体现不尽之游兴。全诗首写诗人出游到农家,次写村外之景物,复写村中之情事,末写频来夜游。所写虽各有侧重,但以游村贯穿,并把秀丽的山村自然风光与淳朴的村民习俗和谐地统一在完整的画面上,构成了优美的意境和恬淡、隽永的格调。此诗题材比较普通,但立意新巧,手法白描,不用辞藻涂抹,而自然成趣。
首联渲染出丰收之年农村一片宁静、欢悦的气象。“足鸡豚”一个“足”字,表达了农家款客尽其所有的盛情。“莫笑”二字,道出诗人对农村淳朴民风的赞赏。
颔联写山间水畔的景色,写景中寓含哲理,千百年来广泛被人引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如此流畅绚丽、开朗明快的诗句,仿佛可以看到诗人在青翠可掬的山峦间漫步,清碧的山泉在曲折溪流中汩汩穿行,草木愈见浓茂,蜿蜒的山径也愈益依稀难认。正在迷惘之际,突然看见前面花明柳暗,几间农家茅舍,隐现于花木扶疏之间,诗人顿觉豁然开朗。其喜形于色的兴奋之状,可以想见。当然这种境界前人也有描摹,这两句却格外委婉别致。读过此联后,人们会感到,在人生某种境遇中,与诗句所写有着惊人的契合之处,因而更觉亲切。这里描写的是诗人置身山阴道上,信步而行,疑若无路,忽又开朗的情景,不仅反映了诗人对前途所抱的希望,也道出了世间事物消长变化的哲理。于是这两句诗就越出了自然景色描写的范围,而具有很强的艺术生命力。
颈联则由自然入人事,描摹了南宋初年的农村风俗画卷。读者不难体味出诗人所要表达的热爱传统文化的深情。“社”为土地神。春社,在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农家祭社祈年,满着丰收的期待。节日来源于《周礼》。苏轼《蝶恋花·密州上元》也说:“击鼓吹箫,却入农桑社。”可见到宋代还很盛行。陆游在这里更以“衣冠简朴古风存”,赞美着这个古老的乡土风俗,显示出他对吾土吾民之爱。
尾联诗人故而笔锋一转,表明诗人已“游”了一整天,此时明月高悬,整个大地笼罩在一片淡淡的月光之中,给春社过后的村庄也染上了一层静谧的色彩,别有一番情趣。于是这两句从胸中自然流出:但愿从今以后,能不时拄杖乘月,轻叩柴扉,与老农把酒言欢,此情此景,不亦乐乎。一个热爱家乡与农民亲密无间的诗人形象跃然纸上。
诗人被弹劾罢归故里后,心中难免有抑郁不平之气。相较于虚伪的官场,家乡纯朴的生活自然会产生无限的欣慰之情。此外,诗人虽貌似闲适,却仍心系国事。秉国者目光短浅,无深谋长策,然而诗人并未丧失信心,深信总有一天否极泰来。这种心境和所游之境恰相吻合,于是两相交涉,产生了传诵千古的“山重”“柳暗”一联。
陆游这首七律结构严谨,主线突出,全诗八句无一“游”字,而处处切“游”字,游兴十足,游意不尽。又层次分明。尤其中间两联,对仗工整,善写难状之景,如珠落玉盘,圆润流转,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平。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
此诗虽仅寥寥十句,但写得波澜起伏,神采飞动。此诗不仅以最经济的手法分合交错地描写了射者、射技、观射者和被射物,而且暗示了诗人的“诗法”,即査晚晴所谓“以留取势,以快取胜”。宋代苏轼非常喜爱这诗,亲自用大字书写,以为妙绝。评论韩诗的人,多以这首诗作为韩诗的范例之一。
首句写猎场的情境:原野上猎火熊熊燃烧,四周围静悄悄的。一个“静”字,传出画面之神,烘托猎前肃穆的气氛,由此可以想见从猎人员屏气静息,全神贯注地伫伺猎物的情态。这是猎射前的静态,与下文猎射时和猎射后的动态,成强烈的对照。次句写猎射的对象雉鸡,笔墨简捷精炼,衔接自然紧密。野雉被猎火驱出草木丛,一见猎鹰,吓得急忙又躲藏起来。“出复没”三字形容逼肖,活现出野雉惊惶逃窜的窘态,与下边“惜不发”呼应。阁本李谢校改作“伏欲没”,就索然无味了。两句是猎射前的情景。
三、四句转入猎射,写将军的心理活动和猎射时的风度、神采。将军出猎自然不是单纯为了觅取野味,而是要显示自己的神功巧技。所以,他骑出盘旋不进,拉满强劲的弓,又舍不得轻易发箭。近人程学恂《韩诗臆说》评道:“二句写射之妙处,全在未射时,是能于空际得神。”所谓空际得神,就是不在实处作穷形极相之语。诗人不写将军如何勇猛敢决,也不写他如何纵横驰骤,呼鹰嗾犬,白羽交飞,围场中惯见的情景全部略去不提,而只选取了“盘出弯弓”这一特定的镜头,以突出将军矜持、自信、踌躇满志的神态。这里的巧,不仅指射技的精巧,更主要的是写人的智谋,写将军运筹的巧妙。这位将军不专恃武功取胜,他盘出弯弓,审情度势,选择着最能表现自己精湛射技的时机。他要像汉朝飞将军李广那样,“度不中不发,发必应弦而倒”,要一举使众人折服。一位有血有肉、有着鲜明性格特征的将军形象,便显现出来。两句笔势顿挫,用意精深。
接着两句写“巧”。野雉隐没之处,地势渐渐狭窄,野雉处于“人稠网密,地迫势胁”(曹植《七启》)的窘境,要继续窜伏已不可能;观猎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饶有兴味地观赏将军猎射。这是将军一显身手的时机。正当野雉受惊乍飞的一刹那,将军从容地引满弓,“嗖”的一声,强有力的箭,迅猛而准确地命中雉鸡。“雉惊弓满箭加”,一“惊”一“满”一“劲”一“加”,紧凑简练,干脆有力,“巧”字之意于此全出。
诗写到这里,似乎意已尽了。然而诗中忽起波澜,那只受伤的野雉带箭“冲人决起百余尺”,向着人猛地冲起百多尺高,可见这是只勇猛的雉鸡。侧写一笔,更显出将军的绝妙射技。“红翎白镞随倾斜”,野雉强作挣扎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带箭悠悠而堕,染血的翎毛和雪亮的箭镞也随之倾斜落下。这正是非亲历其境者不能道。诗写到这里,才直接点题,真是一波三折,盘屈跳荡。以写长篇古风的笔法来写小诗,更觉丰神超迈,情趣横生。
末两句在热烈的气氛中关合全诗。先以“仰笑”二字,极为传神地突现将军个人的性格特征,一位地方主帅骄矜得意的神气跃然纸上,接着以“军吏贺”照应前面“伏人”,写出围观的军吏敬服将军绝妙的射技,为他的成功庆贺。末句接写“雉带箭”——一只五彩缤纷的野雉,毛羽散乱地堕向将军的出前。诗戛然而止,然余响不绝,韵味无穷。
这首诗描绘王昭君的美貌,着重写昭君的风度、情态之美,以及这种美的感染力,并从中宣泄她内心悲苦之情,同时还揭示出她对故国、亲人的挚爱之情。
梅尧臣、欧阳修对《明妃曲》的和诗皆直斥“汉计拙”,对宋王朝屈辱政策提出批评。王安石则极意刻画明妃的爱国思乡的纯洁、深厚感情,并有意把这种感情与个人恩怨区别开来,尤为卓见。
明妃是悲剧人物。这个悲剧可以从“入汉宫”时写起,也可以从“出汉宫”时写起。而从“出汉宫”时写起,更能突出“昭君和番”这个主题。王安石从“明妃初出汉宫时”写起,选材是得当的。
绝代佳人,离乡去国,描写她的容貌愈美,愈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后汉书·南匈奴传》的记载是:“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官,顾影徘徊,竦动左右,帝见大惊。”江淹《恨赋》上也着重写了她“仰天大息”这一细节。王安石以这些为根据,一面写她的“泪湿春风”,“徘徊顾影”,着重刻画她的神态;一面从“君王”眼中,写出“入眼平生未曾有”,并因此而“不自持”,烘托出明妃容貌动人。所以“意态由来画不成”一句是对她更进一层的烘托。“意态”不仅是指容貌,还反映了她的心灵。明妃“徘徊顾影无颜色”正是其眷恋故国无限柔情的表现。
至于“杀画师”这件事,出自《西京杂记》。《西京杂记》是小说,事之有无不可知,王安石也不是在考证历史、评论史实,他只是借此事来加重描绘明妃的“意态”而已。而且,这些描绘,又都是为明妃的“失意”这一悲剧结局作铺垫,以加重气氛。
上面写“去时”,下面写“去后”。对于去后,作者没有写“紫台朔漠”的某年某事;而是把数十年间之事,概括为“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这两句间,省略了“然而犹且”,意思是说:“明妃心里明知绝无回到汉宫之望,然而,她仍眷眷于汉,不改汉服。”
近代学者陈寅恪曾经指出,中国古代所言胡汉之分,实质不在血统而在文化。孔子修《春秋》就是“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的。而在历史上尤其是文学上,用为文化的标志常常是所谓“衣冠文物”。《左传》上讲“南冠”,《论语》中讲“左衽”,后来一直用为文学典故。杜甫写明妃也是着重写“环佩空归月夜魂”,这与王安石写的“着尽汉宫衣”,实际是同一手法。杜甫、王安石皆设想通过“不改汉服”来表现明妃爱乡爱国的真挚深厚感情,这种感情既不因在汉“失意”而减弱,更不是出于对皇帝有什么希冀(已经“心知更不归”了),不是“争宠取怜”。因此,感情更为纯洁,形象更为高大。接着又补上“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把明妃一心向汉、历久不渝的心声,写到镂心刻骨。梅尧臣也说“鸿雁为之悲,肝肠为之摧”。王安石写得比梅尧臣更为生动形象。
最后,又用“家人万里传”来说,以无可奈何之语强为宽解,愈解而愈悲,把悲剧气氛写得更加浓厚。更妙的是:笔锋一带,又点出了悲剧根源,扩大了悲剧范围。明妃这一悲剧的起点可叙从“入汉宫”时写起。汉宫,或者说“长门”,就是《红楼梦》中贾元春所说的“见不得人的地方”,从陈阿娇到贾元春,千千万万“如花女”,深锁长闭于其中。以千万人(有时三千,有时三万)之青春,供一人之淫欲。宫女之凄凉寂寞,可想而知,而况宫女的失宠与志士的怀才不遇,又有某种情况的类似,所以从司马相如《长门赋》到刘禹锡的《阿娇怨》,还有《西宫怨》之类,大都旨写这一题材,表现出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广大宫女的同情,或者抒发出“士不遇”的愤慨。
唐人“宫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单于君不知”,早在王安石之前就描写过了,只是说得“怨而不怒”;王安石却多少有点怒了。李壁说:王安石“求出前人所未道”,是符合实际的;至于“不知其言之失”,则是受了王回、范冲等人的影响。王回引孔子说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却忘了孔子也说过“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论语》);特别是误解了“人生失意无南北”一句。王回本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他以政治偏见来论诗,难以做到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