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勃的《王子安文集》中,可以与上面这首诗参证的江边送别诗,有《别人四首》、《秋江送别二首》等,都是他旅居巴蜀期间所写的客中送客之作。
两诗合看,大致可知写诗的背景,即送客之地是巴南,话别之所是津亭,启行之时是秋夜,分手之处是江边,而行人所去之地则可能是塞北,此一去将有巴南、塞北之隔。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选录了两首中的第一首,但就两诗比较而言,其实以第二首为胜。第一首诗最后用“谁见泣离群”一句来表达离情,写得比较平实浅露,缺乏含蓄深婉、一唱三叹的韵味,沈德潜也不得不指出其用意“未深”;而在写景方面,“山横塞北云”一句写的是千里外的虚拟景,没有做到与上下两句所写的当前实景水乳交融,形成一个完美和谐的特定境界,因而也不能与诗篇所要表达的离情互为表里,收到景与情会的艺术效果。而在艺术上达到了这一要求的,应当推第二首。在这诗中,诗人的离情不是用“泣离群”之类的话来直接表达的,而是通过对景物的描绘来间接表达。诗人在江边送走行人后,环顾离亭,仰望明月,远眺江山,感怀此夜,就身边眼前的景色描绘出一幅画面优美、富有情味的江边月夜图。通首诗看来都是写景,而诗人送别后的留连顾望之状、凄凉寂寞之情,自然浮现纸上,是一首寓情于景、景中见情的佳作,兼有耐人寻味的深度和美感。
黄叔灿在《唐诗笺注》中还称赞这首诗末句中的“寒”字之妙,指出:“一片离情,俱从此字托出。”这个“寒”字的确是一个画龙点睛的字,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着此一字而“境界全出”。但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不可能离开句和篇而孤立地起作用。这个“寒”字在句内还因“此夜”两字而注入离情,说明这不是通常因夜深感觉到的肤体寒冷,而是在这个特定的离别之夜独有的内心感受。而且,这首诗中可以拈出的透露离情的字眼,还不止一个“寒”字。第二首首句写烟而曰“乱”烟,既是形容夜烟弥漫,也表达了诗人心情的迷乱。次句写月而曰“飞”月,既是说明时间的推移,也暗示诗人伫立凝望时产生的聚散匆匆之感。第三句写离亭掩而加了“寂寞”二字,既是写外界的景象,也是写内心的情怀。从整首诗看,诗人就是运用这样一些字眼把画面点活,把送别后的孤寂怅惘之情融化入景色的描写之中。而这首诗的妙处更在于这融化的手法运用得浑然无迹;从而使诗篇见空灵蕴藉之美。
《周处》选自《世说新语·自新》。《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佚事小说。全书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主要记录了汉末到东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遗闻佚事,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士族的放诞生活和清谈风气。据《晋书·周处传》记载,周处,字子隐,晋代义兴(今江苏宜兴县)人。在任御史中丞时,曾上书弹劾王亲国戚,不避权势。后来奉命征讨氐人齐万年,以少敌众,犹斩首万计,临危不惧,力战而死。这篇文章是写周处少年时代改恶从善的故事,表明一个人只要勇于改正错误,定会成为有用之人。
全文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写周处少年时代的为人。作品先点出他的性格,“凶强侠气”,成为乡里的祸害。《晋书·周处传》中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处少孤,……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意思是说,周处少年时代,父母双亡因而无人管束,喜好游猎,不注意自己的品行,肆意横暴,乡里百姓都厌恶他,畏惧他。这篇作品却没有具体地写周处对乡里的危害,而只是把他与蛟、虎合称“三横”。这里是虚写,虽然十分简略,却取得了特殊的艺术效果。蛟、虎危害百姓,百姓畏惧它们,憎恨它们,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义兴百姓却把周处与它们相提并论,而且认为周处“尤剧”可见周处对乡里的危害之大,乡人对周处憎恨的感情又是何等强烈。同时也为下文写乡人对周处为民除害一事的反应作了铺垫。
第二层写周处杀虎斩蛟为民除害的经过重点突出了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这里是实写,有详有略。由于周处好勇斗狠,争强好胜,所以乡里有人鼓动他杀虎斩蛟。实际上乡人是想利用他除掉二害,使三害“惟余其一”。这足以说明人们对周处的憎恨之情了。可是作者觉得渲染得还不够充分,因此接着写他为民除害后乡人的反应。先写周处杀虎,一笔带过,再写他“入水斩蛟”。作者作了具体细致的描绘:“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这几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周处与蛟激烈搏斗的情景。与凶恶的蛟搏斗,是十分危险的,可是周处毫不畏惧,在水中上下翻腾,一直漂流了数十里,仍然紧追不舍,这就有力地突出了周处的过人之勇。然后写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过了三天三夜,乡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以为三害皆除,于是更相庆”,作者把人们对周处深恶痛绝的感情强化到了几乎不近情理的地步。这样写,就为下文写周处的思想转变作了有力的铺垫。
第三层写周处决心改过自新,这是全文的重点。先写周处的思想转变。周处斩蛟归来,听说乡人以为他已死而互相庆贺,这才知道自己被人们所憎恨,于是有了改过的念头。可以想见,乡人的态度给他心灵上的震动是多么强烈。象周处这样一个“凶强”成性的人,光是好言相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对他当头棒喝,才能使他猛然醒悟。当然周处的醒悟还必须有内在的因素为基础。他不仅有“凶强”的一面,也还有“侠义”的一面,即争强好胜。这说明他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他自以为是个抑强扶弱,见义勇为的好汉,理应受到乡人的尊敬。岂知人们对他竟如此深恶痛绝,这不能不引起他内心的强烈震动,于是“有自改意”。作者这样写,合情合理,深入地揭示了周处改过目新的内在动力。接着作者写他改过前的思想矛盾。周处想改过自新,但又心存疑虑:担心自己年岁已大,最终不会有什么成就了。他带着这样的想法,去请教当时有名的“二陆”(陆机、陆云)。他详细地向陆云谈了自己的情况和思想上的顾虑。承认错误是改正错误的前提。因此陆云就以“朝闻夕死”相勉,并针对他思想上的顾虑,从正面鼓励他:一个人应该忧虑的是自己的志向有没有树立,又何必去担心自己的美名能不能远扬呢?于是周处翻然改过,终成忠臣。作者写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详细具体,而写他改过的经过却极为简略,真是惜墨如金。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突出周处改过自新的思想基础。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作者是按照封建的道德标准表彰周处的,这是作者阶级局限性的表现,但赞扬周处勇于改过的精神是应该肯定的。
作品成功地塑造了周处的形象,既写了他与虎、蛟并列,为害乡里的可恶可怕的一面,也写了他为民除害、勇于改过的可敬可爱的一面。这个形象使我们认识到,青年人容易犯错误,但这并不可怕,难得的是立志改正,尤为可贵的是不易初志,抱守终生。
这篇短文在结构上颇具特色,作者精于剪裁,运用虚实结合的写法,突出了周处改过自新的内在的思想基础。作者虚写周处横暴乡里的事实,而实写他为民除害的过程,是为了揭示他改过自新的内在动力。详细具体地写了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而对他改过自新的过程却一笔带过,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他痛改前非的思想基础。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写法,不仅使读者感到周处改过自新的行为合情合理,真实可信,而且也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另外,作品的语言也极为简练生动。全文只用了一百九十一个字,却把周处的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其简约与生动令人拍案称绝,无怪乎鲁迅先生称赞《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中国小说史略》)。
这首诗系《塞下曲》组诗之一。卢纶《塞下曲》共六首一组,分别写发号施令、射猎破敌、奏凯庆功等等军营生活。语多赞美之意。此为第四首,描写边防将士取得重大胜利后,边地兄弟民族在营帐前设宴劳军的场面,气氛热烈融洽,赞颂了边地人民和守边将士团结一心,保卫国家安宁与统一的豪迈气概。
此诗语言精炼含蓄,情态活跃鲜明,细吟组诗,军营之生活,守边之艰苦,胜利之欢腾,无不历历在目,令人感奋。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