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四句总写客舟逢燕。
“湖南为客动经春,燕子衔泥两度新”,诗人流落湖南不觉得已迎来第二个春天。“新”对“泥”而言。燕子于春季常衔水边湿泥,筑其新巢。“两度新”也就是说诗人在这里已两见燕子衔泥筑巢了。古人与动植物的直接接触远比现代人密切,对动植物的观察也很仔细。他们习惯于根据各种生物的特性,赋于它们不同的象征意义。燕子逐春而生,巢梁而居,所以常常被看作春天的象征,它的鸣叫与飞舞又使人联想到闲适安居的欢乐。杜甫很喜欢燕子,他虽然“漂泊西南天地间”(《咏怀古迹》)已有十年,但是他始终辛苦经营,像筑巢的燕子一样,为给自己创造安稳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地努力。在这些日子里,体态轻盈的燕子曾伴诗人度过了不少良辰美景,在诗人的佳篇秀句中留下了栩栩如生的形象:“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水槛遣心》)“泥融飞燕子,沙暖卧鸳鸯。”(《绝句》)“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堂成》)“熟知茅斋绝低小,江上燕子故来频。”(《绝句漫兴》)这一切都生动地留在诗人的记忆中。如今诗人在漂泊无定的时刻又看见了燕子,当然会产生他乡逢故旧的感觉。
“旧人故园尝识主,如今社日远看人”,这两句是对燕子形象的描绘。“旧人故园”,突出诗人对燕子一往深情。“尝识主”,是诗人对燕子的推测。在诗人的心目中,这燕子被看作是往年在故乡同室而居的燕子,它还记着自己的主人,远道来舟中相会,不觉为之一喜。“远看人”既画出了燕子对诗人的同情与疑问,也流露出诗人的无限感慨。在这烟水渺渺之处,前途茫茫之际,诗人无依无靠,独有燕来相就,倍感身世的凄凉。然而,燕纵识主,一叶扁舟,终不似昔日故园的有屋可巢,故尔,燕子既欲亲近,又怀疑豫,只是远远看看。这里的“识”与“看”都写的是燕子的动作、情态,也都涉及诗人。其实这只是诗人自己的想象,是诗人眼中看到的燕子的动态,是燕子的人格化,所谓“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物皆著我之色彩”也。(王国维《人间词话》)
后四句,对燕自伤。
“可怜处处巢居室,何异飘飘托此身”,“巢居室”是说燕子筑巢于人家,因为南北无定,所以令人可怜。接着就点破怜燕正是哀己。诗人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弃官西行,先是举家徙秦州(今甘肃天水)东柯谷,投奔一个叫佐的侄子。上元元年(760)又往成都去投靠老友严武,卜居浣花溪畔。大历元年(766)又到夔州,在柏茂琳中丞的帮助下定居西阁。十年间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实在和燕子的“处处巢居室”没有两样。如今竟至于无人可依、无地可居,教人叹息。
“暂语船播还起去,穿花贴水益沾巾”,那被诗人寄于同情的燕子此刻似乎领会了诗人的意思,“暂语船墙”,向诗人表示同情,但它立即发现这是一只漂流不定的船,不是它应该选择垒巢的“居室”,它忽然又变得漠然无情,随即起而飞去。但是,它又好像舍不得似曾相识的主人,贴水低飞,绕船盘桓,无情而似有情,可爱亦复可恼,终于翻然穿花而逝,给诗人留下空虚、惆怅和寂寞,诗人不觉老泪横流了。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燕子来舟中作》是杜集中最后一首七律,可以看作诗人临终的哀鸣。在这首诗里,深沉真挚的人性借轻盈的燕子的形象表达出来,朴实、亲切而感人至深。这“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形象,经宋代晏殊的点化,就更加深入人心了。
历代唐诗和杜诗的选本都很少选这首诗。其实这首诗的艺术成就并不低于为人们所称道的《秋兴》、《咏怀古迹》诸篇。传统的欣赏标准是无一字无来处,是一饭之间未尝忘君。而这首诗动人的地方正在于它无一字有来处,在于把深情厚意寄托在一只微小的燕子身上。它完全不同于那些从概念出发的、以物喻理的咏物诗。也不同于那些摹拟象貌、堆砌典故的咏物诗,诗人在这首诗里完全摆脱了机械的比附,不刻意于追求外形的相似,而是抓住事物最突出的特征,通过内在联系,把人的感情赋于物,使物我达到契合无间的境界,这就是深沉的寄托—杜诗沉郁风格的另一特点。在这首诗中,诗人眼中隐藏着燕子的多情,燕子的眼中又隐藏着诗人的不幸,燕子与诗人的差别仿佛在诗中消失了,从整个画面中只能发现那倾诉不尽的辛酸、诗人颇倾的形容,以及一颗苦难的心的低语。杜甫之所以为大诗人,正在于他对人生的悲欢离合、甘苦哀乐感受得深刻而真切,善于敏锐地捕捉那些最感人的形象,并细致人微地再现它们。而善于描绘自然万物的诗人,同时也就是技艺高超的自画像大师,他一草一木中都留下了自己的影子。
李煜在这篇文章中,极力表达的是对过去奢靡生活的追悔之情。李煜写这篇文章时,萦绕在心中的不仅有思念兄弟之情,更多的是对国事的忧威,即所谓“怆家艰之如毁”,只不过惧于当时的情势,不敢言明而已。
在这篇文章中,李煜以主客问答的形式,表述了自己手足不得相见的悲伤之情,以及对年轻时候兄弟们奢侈享乐生活的怀念:“量珠聘伎,纫彩维艘。被墙宇以耗帛,论邱山而委糟。”他感觉到,如今的手足分离,和当年这种不思振作的生活恐怕不无关系。“原有鸰兮相从飞,嗟予季兮不来归。空苍苍兮风凄凄,心那用兮泪涟满。无一欢之可作,有万绪以缠悲”可谓此文名句。就在当年的三月,李煜继续派自己的弟弟李从谦如宋进贡珍宝器用金帛、并买宴钱,数量加倍。
文章以“尔之告我,曾非所宜”为结束,呼应开头的“左右进言”,说明在国破家亡与兄弟离索的悲痛心情下庆祝节日并不合适。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离别情景。它没有特殊的背景,却充满了深深的依恋和牵挂。它适合于大多数离别场合,因此被纳入乐府,成为了广为流传、久唱不衰的歌曲。
诗人抓住了送别时刻的一瞬间,使其成为了永恒。朋友即将远行,将前往边疆绝域的满地黄沙。此时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只能将依依惜别之情、所有的关怀与祝福融进一杯离别之酒中。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这两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诗人对将要前往荒凉之地的友人元二的深深依恋和牵挂。诗的前两句描绘了春天的景象,却暗示了离别的悲伤。其中,“柳”和“留”谐音,是离别的象征,“轻尘”“客舍”也都暗示了旅行的目的,点出了送别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后两句点明了主题是以酒饯别,诗人借分手时的劝酒,表达对友人深厚的情意。友人此行要去的安西,在今天的新疆库车县境,同时代的王之涣有“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形容,何况安西更在玉门之外,其荒凉遥远可想而知。
绝句在篇幅上受到严格限制。这首诗,对如何设宴饯别,宴席上如何频频举杯,殷勤话别,以及启程时如何依依不舍,登程后如何瞩目遥望等等,一概舍去,只剪取饯行宴席即将结束时主人的劝酒辞:再干了这一杯吧,出了阳关,可就再也见不到老朋友了。诗人像高明的摄影师,摄下了最富表现力的镜头。宴席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酿满别情的酒已经喝过多巡,殷勤告别的话已经重复过多次,朋友上路的时刻终于不能不到来,主客双方的惜别之情在这一瞬间都到达了顶点。主人的这句似乎脱口而出的劝酒辞就是此刻强烈、深挚的惜别之情的集中表现。
三四两句是一个整体。要深切理解这临行劝酒中蕴含的深情,就不能不涉及“西出阳关”。处于河西走廊尽西头的阳关,和它北面的玉门关相对,从汉代以来,一直是内地出向西域的通道。唐代国势强盛,内地与西域往来频繁,从军或出使阳关之外,在盛唐人心目中是令人向往的壮举。但当时阳关以西还是穷荒绝域,风物与内地大不相同。朋友“西出阳关”,虽是壮举,却又不免经历万里长途的跋涉,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因此,这临行之际“劝君更尽一杯酒”,就像是浸透了诗人全部丰富深挚情谊的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这里面,不仅有依依惜别的情谊,而且包含着对远行者处境、心情的深情体贴,包含着前路珍重的殷勤祝愿。对于送行者来说,劝对方“更尽一杯酒”,不只是让朋友多带走自己的一分情谊,而且有意无意地延宕分手的时间,好让对方再多留一刻。“西出阳关无故人”之感,不只属于行者。临别依依,要说的话很多,但千头万绪,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这种场合,往往会出现无言相对的沉默,“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不自觉地打破这种沉默的方式,也是表达此刻丰富复杂感情的方式。诗人没有说出的比已经说出的要丰富得多。总之,三四两句所剪取的虽然只是一刹那的情景,却是蕴含极其丰富的一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