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温庭筠组词《菩萨蛮》十四首的第六首,表现思妇在玉楼苦于思忆而梦魂颠倒的情景。综观全词,起两句为入梦,结两句为梦醒,“门外”两句为梦中幻景,“画罗”两句为梦时衬景,从室外写到室内,由梦前写到梦后,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兼有幽深、精绝之美。
“玉楼明月长相忆,柳丝袅娜春无力。”首两句点明时间、地点和诗歌主人公的身份。一句“玉楼明月长相忆”,即将全词笼罩在一片离情别绪的氛围之中。柳丝袅娜,正是暮春时节,闺楼中的思妇,在明月之夜,正在苦苦地思忆着远方的离人。楼如白玉,楼外垂柳摇曳,并且在明月朗照之下,景象非常清幽。春风沉醉,这应是春情生发的大好辰光,此景是思妇所见,却教她顿生悔恨之情。“春无力”三字描写春柳柔媚,反衬了主人公相思之久且深,暗示思妇的痛苦不堪、心神恍惚而无可奈何的情态。
“门外草萋萋,送君闻春嘶。”三四句进一步叙述当日送行场面,萋萋的芳草、萧萧的春鸣,是声色的结合,加重了离别的氛围。这应是思妇长久思忆而神魂飘荡中出现的梦境,是思忆当初送别情节在梦境中的再现,此种依依惜别的刹那情景,最是离人梦绕魂牵、永不会忘却的。
“画罗金翡翠,香烛销成泪。”过片写眼前事,从室外移至室内,写玉楼中的长夜思念:罗帐上绣有一双金色的翡翠鸟,芳香的蜡烛融为滴滴的蜡泪。这是一个环境幽美.陈设富丽的地方,可“泪”字却已暗示出了女主人公生活中的不幸,而一个“销”字尤见漫漫长夜思妇难眠之孤寂。
“花落子规啼,绿窗残梦迷。”最后一句转写梦,似乎矛盾,然矛盾中自有道理。或许在空楼相忆时的词中人本已入梦,并梦见了当时送别的情景,这样更能体现相忆之久。以景铺叙,窗外残红飘落、子规啼血,窗内残梦凄迷、哀思绵绵,此句以“花落子规啼”的凄迷景色,映衬人在梦中的痛苦情怀。
全词描绘了远离人的悠悠行远,闺中人的脉脉多情,无论是“玉楼明月”的幽寂,“柳丝袅娜”的清柔,“画罗金翡翠”的凄迷,还是“花落子规啼”的哀艳,皆是闲闲流转,景真情真,一派自然,读来意味深长。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第一首一开头,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的描绘了丰收,用“种”和“收”赞美了农民的劳动。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诗的后两句是说,普天之下,没有荒废不种的土地,劳苦农民,仍然要饿死。
第三句推而广之,描述四海之内,荒地变良田。这和前两句联系起来,便构成了到处硕果累累,遍地丰收的景象。“引满”是为了更有力的“发”。前三句诗人用层层递进的笔法,表现出劳动人民巨大的贡献和无穷的创造力,就使下文的反结变得更为凝重,更为沉痛。丰收了又怎样呢?“农夫犹饿死”,它不仅使前后内容连贯起来了,也把问题突出出来了。勤劳的农民以他们的双手获得了丰收,而他们自己呢,还是两手空空,惨遭饿死。诗迫使人们不得不带着沉重的心情去思索:是谁制造了人间悲剧?答案是很清楚的。诗人把这一切放在幕后,让读者去寻找。这就把矛头直指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第二首诗,第一句“锄禾海当午”,概括的写出农民从事的活动、时间和天气情况。海当午,是指到了中午,太阳当头照着,是一天最热的时候,诗人没有一般地写农民锄禾如何劳累,而是集中写他与第一句“海当午”紧相呼应。这两句的意思是:夏天的中午,农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田里给禾苗锄草松土。由于天气炎热,劳动紧张,农民累得满头大汗,汗水一滴滴落到禾苗下的泥土里。
第三、四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诗人在抒发感慨。盘,盘子,这里指碗。餐,指饭食。皆,都。意思说:有谁知道碗里的饭,一粒一粒都是农民辛苦劳动得来的呀!言外之意,世上的人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每一粒粮食、尊重农民的劳动吗?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浅显易懂,但却十分感人,主要原因是借助形象的描述、形象的议论,来揭示生活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描述,细致写烈海下农民田中锄禾;议论,紧紧围绕人人必需的“盘中餐”。而且,诗的前后联系很紧,顺理成章。没有前面两句的描述,后面两句议论就显得空泛,没有根基,没有力量。反之,没有后面的议论,前面的描述也就还停留在表面,意义也就没有这样深刻了。
这两首小诗在百花竞丽的唐代诗苑,同那些名篇相比算不上精品,但它却流传极广,妇孺皆知,不断地被人们所吟诵、品味,其中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这两首诗所抒写的内容是人们经常接触到的最熟悉的事情。但是,最熟悉不一定真知道,生活中就有许多熟视无睹的情况,如果一旦有人加以点拨,或道明实质,或指出所包含的某种道理,就会觉得很醒目,很清楚,从而加深了认识。这两首小诗之所以有生命力,就有这一方面的道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这个春种秋收的景象大概是人人习见,众人皆知的,然而往往难于像诗人那样去联系社会、阶级而思考一些问题。诗人却想到了,他从“四海无闲田”的大丰收景象里看到“农夫犹饿死”的残酷现实。这一点拨就异常惊人醒目,自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再如“盘中餐”,这原是人们天天接触,顿顿必食的,然而并没有谁想到把这粒粒粮食和农民在烈海之下的汗水联系在一起。诗人敏锐地观察到了,并凝聚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这就给人们以启迪,引人去思索其中的道理,从而使那些不知珍惜粮食的人受到深刻的教育。
其次,诗人在阐明上述的内容时,不是空洞抽象地叙说和议论,而是采用鲜明的形象和深刻的对比来揭露问题和说明道理,这就使人很容易接受和理解。像第一首的前三句,从总体意义来说都是采用了鲜明的形象概括了农民在广大田野里春种秋收等繁重劳动的辛苦。这些辛苦并换来了大量的粮食,该说是可以生活下去的,但最后一句却凌空一转,来了个“农夫犹饿死”的事实。这样,前后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引发读者从对比中去思考问题,得出结论,如此就比作者直接把观点告诉读者要深刻有力得多。再如第二首,作者在前两句并没有说农民种田怎样辛苦,庄稼的长成如何不易,只是把农民在烈海之下锄禾而汗流不止的情节作了一番形象的渲染,就使人把这种辛苦和不易品味得更加具体、深刻且真实。所以诗人最后用反问语气道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就很有说服力。尤其是把粒粒粮食比作滴滴汗水,真是体微察细,形象而贴切。
最后,诗的语言通俗、质朴,音节和谐明快,朗朗上口,容易背诵,也是这两首小诗长期在人民中流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