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反映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
此诗写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镜头:有人坐车从里中经过,看见有两个或数个小儿在啼哭,看长相像是同父亲兄弟,因为小儿哭得太悲伤了,所以乘车的人走了过去又不能不回过车来,询问小儿哭的原因。听了小儿悲惨遭遇的诉说,他悲叹不止。
孤儿的悲啼,是汉乐府民歌反映人民生活的一个方面,这首诗和《孤儿行》等篇一样,表现了对被抛弃蹂躏的孤儿的深切同情,有助于人们认识当时的社会现实。《上留田行》没有《孤儿行》那么多的细节描写,诗人只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作为兄长的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一个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从幼弟的哭泣和路人的感叹中,兄虐其弟的情境,使人自然领悟。
这首诗歌构思颇为新颖,开头两句从乘者眼中写啼儿,不蔓不枝又似在目前。后两句一问一悲,含无限情节于言语文字之外。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指出:“啼儿答语,更不揭出,语极含蓄。”不仅啼儿答语未揭出,作者已完全将啼儿抛置一边,只写问者之悲,他给读者留下的想象天地是无限的。王粲《七哀诗》云:“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驱马弃之去,不忍听此言。”在写法上,显然受《上留田行》的影响又有发展。两诗相比,王粲诗激情有余而含蓄不足。
余冠英《乐府诗选》认为此诗“不是全章”。按照叙事诗的要求,它确实需要补出许多内容。但汉乐府的叙事,常常不拘于事件首尾的叙述,而挑选最富有表现力的一点去集中描绘,这是一种成功的笔法,也是这首诗的艺术特色。再加上任何内容,都会成为画蛇添足,破坏这首诗的简洁和含蓄美。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当与《孤儿行》比照阅读。
首联写馆舍夜宴。首句点高馆张灯夜宴,酒清香洌,见待客之殷勤,次句连用“夜钟”“残月”“雁归声”三个与夜间及别离相关的意象,既显示时间之推移与宴席时间之长,又渲染浓郁的别离气氛。三种意象,或诉之视觉,或诉之听觉,但都带有凄清、寂寥的色彩韵味。
次联明点送别。上句用典,“啼鸟堪求侣”,是说庆幸自己能够结识韦司士这样的才士为新交。“啼鸟”虽非实写,却关合春天的季候,与下句“春风”,一虚一实,正成对应。下句实指韦司士在这美好的春天将要离此继续前行。不说朋辈送别,而言“春风欲送行”,将“春风”人格化,写出了朋友送别的温煦情意,设想新颖,诗味浓郁。妙在上下两句的开头,分别用“只言”“无那”两个虚词相勾连,既突出渲染了“乐莫乐兮新相知”的喜悦和乍会旋别的无奈,又构成了一气旋折的意致韵味,在流利俊逸的语调中蕴含着浓郁的人情味。吟诵品味这行云流水般的诗联,眼前会鲜明地浮现出诗人风流俊赏、神采清逸的自我形象。
腹联是对韦司士行程所经的想象。唐时滑州州治白马城在黄河南岸。韦司士离此北去,头一站便是黄河岸边的白马津渡,故别后行程首先便写到“黄河曲”“白马津”。这一联写景,只用淡笔轻点,不施浓墨重彩,不加渲染刻画,但却显现出一种天然的风韵。评家或讥其景中无情,实则诗人此处并没有着意寓情于景,他只是要通过轻描淡写来构成一种摇曳生姿的情致。黄培芳说它是“盛唐高调”,倒是比较准确地道出了它的浑成自然而不刻露的韵致。
尾联是对被送对象前路的祝愿,反结“别”字。“他乡暂离别”、“到处有逢迎”,说明韦司士此次在滑州是途中暂时停留,前路尚有逢迎与离别,就像在滑州有短暂的聚会与别离一样。但诗人却以体贴对方感情的口吻说:“希望韦司士不要因他乡的这次暂别而怨怅,因为前路方长,我深知你的为人和才名,你到处都会受到当地主人的热情接待与欢迎。”这就不但将伤别化解为对前路处处有逢迎的热情祝愿和乐观展望,而且对韦司士的为人作了热情的赞颂。这样的结尾,充满了乐观的情调,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
文章从题前落笔,先写洛竹之利,养竹之艰,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简意赅,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就为“戕竹”——一场灾难的到来,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
第二段正面写“戕竹”。先点时间:“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着就写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长而短,由散而整,用辞斩截,音节急促,将“戕竹”的来势之猛,行动之快,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来头,原来是“守都”有令。如此层层邀功,个个卖力,不几天,“樊圃棋错”的竹林,便变成处处“地榛园秃”。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确实耐人寻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可悲,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则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
作者写过“戕竹”之后,引古证今,加以议论,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首先指出“伐山林,纳材苇”的目的是“以经于用”。在这个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谓之畔废”,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则“谓之暴殄”,更何况不“经于用”呢!宋朝疆域辽阔,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无不听其朽烂。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便打着“与公上急病”的旗号,层层加码 ,敛取无度,“不竭不止”,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自然又是堆积腐烂。“《书》不云”两句,以正面的教诲之词,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恰恰是以“无益”于民之举(戕竹),害于民有益之物(洛竹),无“节用爱人”之心显而易见。由记事而评论,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至此,事已记过,理也说透,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发——“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奇峰突起,境界大开。原来“戕竹”一事,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大千世界,古往今来,还有无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点睛结穴,戛然而止,是所谓实处还虚。
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前两段铺叙,笔力简明、清晰。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则后一段议论,笔锋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谏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采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经典《尚书》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也是很有见地的。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恐怕人微言轻,不若搬出祖训来,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
东山上建有白云堂和明月堂,所以诗里那蔷薇、那白云、那明月,都不是信笔写出的,而是切合东山之景,语带双关。李白的诗就有这样的好处,即使在下笔时要受东山这样一个特定地点的限制,要写出东山的特点和风物,但成诗以后,仍显得极其自然和随意,毫无拘束之态。
李白向往东山,是由于仰慕谢安。这位在淝水之战中吟啸自若,似乎漫不经心地就击败苻坚百万之众于八公山下的传奇式人物,在出仕前就是长期隐居东山。当匡扶晋室,建立殊勋,受到昏君和佞臣算计时,又曾一再辞退,打算归老东山。所以,在李白看来,东山之隐,标志着一种品格。它既表示对于权势禄位无所眷恋,但又不妨在社稷苍生需要的时候,出而为世所用。李白向往的东山之隐,和谢安式的从政是相结合的。在陶醉自然、吟咏啸歌之际,并不忘情于政治;而当身居朝廷的时候,又长怀东山之念,保持澹泊的襟怀。李白一生以谢安自期、自比。“北阙青云不可期,东山白首还归去。”(《忆旧游赠谯郡元参军》)“谢公终一起,相与济苍生。”(《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永王东巡歌》),都是在不同的处境和心情下,从不同的角度想到谢安和东山。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大约正在长安。唐玄宗亲自下诏召他进京,看来是够礼贤下士的了,但实际上并没有给他像谢安那样大展雄才的机会。相反,由于诗人的正直和傲慢,却招惹了权贵的忌恨。李阳冰在《草堂集序》中说:“丑正同列,害能成谤,帝用疏之。公(李白)乃浪迹纵酒以自昏秽,咏歌之际,屡称东山。”这就是李白这首诗的背景。从“不向东山久,蔷薇几度花”可以看出,诗人在默算着离开“东山”(实际上指进京以前的隐居之地)的时日。流光如驶,岁月老人。他有像谢安与东山那样的离别,却未成就像谢安那样的功业。因此,在诗人的沉吟中,已经包含着光阴虚度、壮怀莫展的感慨了。当初,诗人告辞东山时,同样也舍不得丢开那种环境和生活,只不过为了实现匡国济世之志才暂时应诏而去。但如今在帝城久久淹留却毫无所成,自然对不起东山的风物。所以“白云还自散,明月落谁家”两句中所包含的感情,一方面是向往,一方面又有一种内疚,觉得未免辜负了那儿的白云明月。
“我今携谢妓,长啸绝人群。”形象地说明了,饮酒、狎妓、观舞并且亲自歌舞,是李白的生活方式之一。“欲报东山客,开关扫白云。”表现了对谢安的隐居生活的向往。
这两首诗应该看作是李白的“归去来辞”。他向往着东山,又觉得有负于东山。他是要归去了,但他的归去却又不同于陶渊明。陶渊明是决心做隐士,是去而不返的。李白却没有这种“决心”。“东山”是和谢安这样一位政治家的名字结合在一起的。向往东山,既有隐的一面,又有打算待时而起的一面。“东山高卧时起来,欲济苍生未应晚。”(《梁园吟》)他的东山之隐,原来还保留着这样一种情愫。诗中李白隐以谢安这样一个人物自比,又用白云、明月来衬托他自己的形象,那东山的白云和明月显得十分澹泊、明洁;而李白的情怀,便和这一切融合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