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这是一首七言绝句,此诗于常景中翻出新意,工巧奇警,独具风采。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新年即阴历正月初一,这天前后是立春,所以标志着春天的到来。新年都还没有芬芳的鲜花,就使得在漫漫寒冬中久盼春色的人们分外焦急。一个“都”字,流露出这种急切的心情。“惊”字最值玩味。它写出了诗人在焦急的期待中终于见到“春色”的萌芽的惊喜神情。此外,“惊”字状出摆脱冬寒后新奇、惊讶、欣喜的心情 。这一“ 初”字,含有春来过晚、花开太迟的遗憾、惋惜和不满的情绪。从章法上看 ,前句“未有芳华”,一抑;后句“初见草芽”,一扬,跌宕有致,波澜起伏。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两句表面上是说有雪而无花,实际感情却是:人倒还能等待来迟的春色,从二月的草芽中看到春天的身影,但白雪却等不住了,竟然纷纷扬扬,穿树飞花,自己装点出了一派春色。真正的春色(百花盛开)未来,固然不免令人感到有些遗憾,但这穿树飞花的春雪不也照样给人以春的气息吗!诗人对春雪飞花主要不是惆怅、遗憾,而是充满了欣喜。一个盼望着春天的诗人,如果自然界还没有春色,他就可以幻化出一片春色来。这就是三、四两句的妙处,它富有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可谓神来之笔。“却嫌”、 “故穿”,把春雪刻画得多么美好而有灵性。诗的构思甚奇。初春时节,雪花飞舞,本来是造成“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的原因,可是,诗人偏说白雪是因为嫌春色来得太迟,才“ 故穿庭树”纷飞而来 。这种翻因为果的写法,却增加了诗的意趣。“作飞花”三字,翻静态为动态,把初春的冷落翻成仲春的喧闹,一翻再翻,令读者目不暇接。
第三、四段简要赏析: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嫌”、“穿”给春雪赋予人的情态,使雪花仿佛有了人的美好愿望与灵性,同时这穿树飞花的春雪似乎也给人春的气息,为诗歌增添了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渲染了热闹的喜悦气氛,这就是运用拟人手法的妙处。
这组诗是王安石重游西太一宫时即兴吟成,题写在墙上。两首诗都蕴含了落叶归根之意,亦兼有韶华易逝的慨叹和日暮乡关的愁绪。第一首诗由眼前的夏日美景联想起江南故乡的风光,抒发了对故乡、亲人的思念,写得情景交融,浑然天成;第二首诗回忆初游西太一宫的情景,表现了对当年父兄同游之乐的无限眷恋之情,以叙述方式通过今昔对比来传达诗意,具有动人的意味。
第一首,“柳叶鸣蜩绿暗,荷花落日红酣”这两句写所见景物,纯以名词巧妙组合,色彩对比鲜明。“绿”而曰“暗”,极写柳叶之密,柳色之浓。鸣蜩,就是正在鸣叫的知了(蝉)。“柳叶”与“绿暗”之间加入“鸣蜩”,见于那些知了隐于浓绿之中,不见其形,只闻其声,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浑然一体,有声有色。“红”而曰“酣”,把荷花拟人化,令人联想到美人喝醉了酒,脸庞儿泛起了红晕。“荷花”与“红酣”之间加入“落日”,不仅点出时间,而且表明那本来就十分娇艳的荷花,由于落日的斜照,更显得红颜似醉。
第三句“三十六陂春水”补写池塘水,但写的不仅是眼中的水,更主要的是,还是回忆中的江南春水。最后一句“白头想见江南”,由眼前的景色联想到故乡。三四两句有回环往复之妙。就是说,读完“白头想见江南”,还应该再读“三十六陂春水”。眼下是夏季,但眼前的陂水却像江南春水那样明净,因而就联想到江南春水,含蓄地表现了抚今追昔、思念亲人的情感。
此诗前两句就“柳叶”“荷花”写夏景之美,用了“绿暗”“红酣”一类的字面,色彩十分浓艳美丽。这“红”与“绿”是对照的,因对照而“红”者更红,“绿”者更绿,景物更加动人。第四句的“白头”,与“绿暗”“红酣”的美景也是对照的,但这对照在“白头”人的心中却引起无限波澜,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全诗由真入幻,触景生情,语意简明而含蓄。
第二首,“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东西”这两句回忆初游西太一宫的情景。三十年是概指,当年初游此地,他还幼小,父亲和哥哥王安仁牵着他的手,从东走到西,从西游到东。而岁月流逝,三十多年过去了,父亲早已去世,哥哥也不在身边,真是“向之所欢,皆成陈迹”。
于是由初游回到重游,写出了下面两句:“今日重来白首,欲寻陈迹都迷。”——“欲寻陈迹”,表现了对当年父兄同游之乐的无限眷恋。然而连“陈迹”都无从寻觅了。四句诗,从初游与重游的对照中表现了今昔变化——人事的变化,家庭的变化,个人心情的变化。言浅而意深,言有尽而情无极。比“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赵嘏《江楼感旧》)之类的写法表现了更多的内容。
这组诗的第一首是最受关注的,其色彩、意象、意味,俱不可及。但读者也不能忽略了第二首。这两首诗所写的是同一情事,是一个整体,它们是互相完成的关系,只有在整体上理解了这两首诗之后,才能更好地理解其中的一首。第一首是以兴象的方式来传达诗意的,既有意境,也有意味;第二首则不具备第一首的色彩、意象之美,它是以叙述的方式来传达诗意的,但却同样有很动人的意味。
本文起始既紧扣作亭之缘起,而后宕开笔墨写孙莘老泽惠百姓的政绩,然后才归入正题,发挥议论,推衍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的道理,并进而言及养生与治国之道。 文章从小题目引出大议论,立意高远,富于哲理。
这篇记文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点题,记孙莘老建墨妙亭的时间、地点和用意,“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也就是诗中所写的“吴兴太守真好古,购买断缺挥缣缯”。孙莘老喜好书画金石,所以不惜花大钱购买古代碑刻,以藏于墨妙亭中。
第二段记述孙莘老搜罗碑刻用力之勤,但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层层转折,跌宕起伏。第一层写已往的吴兴太守向来政务悠闲。因为其地“山水清远”,其民“寡求而不争”,外地客人“非特有事于其地不至焉”。社会安定,民事不多,宾客少有,清静无为,“故凡守郡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真是悠悠岁月,其乐无穷。如此悠闲之地,孙莘老自然有充余时间去搜罗碑刻了。
第二层,忽然宕开一笔,写孙莘老勤政爱民、抗洪救灾: “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奔波以救灾民,无暇而顾碑刻。又加之朝中正推行新法,使者频繁往来“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这一层转折使文章顿起波澜,跌宕多姿。这是以退求进、欲擒故纵的写法,起到了有力的衬托作用。
第三层,又一转折,归到正题:“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作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莘老在政事之余,尽力搜罗前人诗赋、碑刻。凡是尚存文字的碑刻,即使被抛在荒坡野草之间、僵仆的、断缺的均一概收罗无遗,“皆集于此亭”,照应前文“取凡境内自汉以来故遗刻以实之”的记述中心,写出孙莘老好古之心切,搜罗之勤奋。苏轼至湖州,见到这些碑刻“周览叹息”,坚硬之碑刻尚且断缺,令人叹息。这句承上启下,由断缺的碑刻引出第三段的议论。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物必归于尽”一句,画龙点睛,是全文的主旨。一切事物都要归于消亡,依靠自己形体坚固的物体,更是不能长久。即使是坚硬的石碑,很快也会毁坏。相比之下,功名文章流传后世,倒是长久的。把文章刻在石碑上,想长久流传,乃适得其反,“是存者反求助于速坏”。这已经是前人的胡涂,孙莘老建亭以藏碑刻,“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作者认为莘老的作法是“不知命”。孙莘老不知命,指他不知天命,即不知道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无憾。物之有成必有败,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这几句进一步具体阐明“物必归于尽”的论点,用相反相成的观点论述了成与败、生与死、兴与亡的辩证关系。
作者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对老子的辩证法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总是抓住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关系来阐明自己的主张,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知命”者。以其知命,故能乐天。以其乐天,故能置生死、穷达、得失、祸福于度外,看穿忧患,顺应自然,超脱利害,旷达乐观。但作者毕竟又是一个通三教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文人,他“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本于儒而不囿于儒,谈佛老也不囿于佛老。所以文章接着又写道:“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无可奈何而后已。”以道养身,以儒治国,儒道互补,相互为用。
通观全文,第一、二段记叙,第三段议论。记叙为议论作铺垫,议论是记叙的升华。记叙层层转折,跌宕多姿;议论精辟警策,纵横开阖,汪洋恣肆,一唱三叹,特别是辩证法的运用,熟练而深刻,提高了文章的思想水平,发人深思,耐人寻味。